聘用造价咨询机构实施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暂行办法(202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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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聘用造价咨询机构实施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规范造价咨询机构参与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执业行为,保证审计质量,防范审计风险,明确审计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审计准则、审计署政府投资项目审计规定济宁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聘用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曲阜市审计局(以下简称“审计局”)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依法成立的造价咨询机构参与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第三条聘用的造价咨询机构应当对出具的工作结果真实性、合法性负责,审计局对利
2、用其工作结果所形成的审计结论负责。第四条审计局负责对聘用造价咨询机构实施的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进行监督、管理和考核。第二章社会造价咨询机构的选择第五条审计局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公开招标、采用封闭式框架协议的方式选定入围造价咨询机构,并负责对入围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动态管理,实行严格的进入退出机制。入围的造价咨询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能够独立享有民事法律权利、承担民事法律责任;(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三)执业三年以上,内部已构建严格有效的项目质量控制体系,近三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第六条审
3、计局实施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遇有审计力量不足、相关专业知识受到限制等情形,需要聘用造价咨询机构参与审计工作时,应当从入围造价咨询机构中选取。第七条承担公共投资建设项目结算编制或结算审核工作的造价咨询机构不得参与同一项目的审计工作。第八条社会造价咨询机构委托程序。(一)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实行计划分配管理制度。根据曲阜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封闭式框架协议征集文件第三章服务需求“二、分配方案,1、本项目确定第二阶段成交供应商的主要方式采用直接选定方式”的要求,审计项目主要采用直接选定的方式选聘造-2-价咨询机构。原则上未完成已接受聘用业务的造价咨询机构不再参与新项目聘用。(二)审计局
4、与造价咨询机构签订审计服务委托合同。(三)每个聘用项目确定后,造价咨询机构需根据审计项目特点,向审计局提报业务人员配置方案,并对提报人员的执业行为负责。所报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曲阜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项目响应文件中的人员,其中一名人员必须具备一级注册造价师执业资格。第三章造价咨询机构的监督管理第九条参审造价咨询机构在实施审计前,应就审计质量和廉洁自律向审计局作出书面承诺。第十条项目建设单位提供与审计有关的资料,应先送交审计局,再由审计局移交给参审造价咨询机构并办理资料交接手续。未经审计局同意,参审造价咨询机构不得擅自接收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第十一条参审造价咨询机构应在接收资料一周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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