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则(2024).docx
《韶关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则(2024).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韶关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则(2024).docx(2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韶关市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则(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规范建筑工程容积率指标核算管理,明确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规则,根据建设用地容积率管理办法(建规201222号)、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等规定,结合本市工作实际,修订本规则。1 .基本规定1.1 容积率概念:容积率是指建设项目总计容建筑面积与规划建设用地面积的比值。计容建筑面积是指计算容积率的建筑面积,一般情况应按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规定的建筑面积计
2、算规定计算,本规则有规定的按本规则规定执行。1.2 建筑面积概念:建筑面积是指根据民用建筑通用规范(GB55031)、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GB/T50353)计算的建筑物(包括墙体)所形成的楼地面面积。其中户(套)建筑面积等于套内建筑面积与公摊建筑面积之和。套内建筑面积等于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墙及柱体面积、套内阳台建筑面积及为套内服务的烟囱、通风道、管道井的面积组成,其中各套之间的分隔墙和套与公共建筑空间的分隔等共有墙均按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入套内墙体面积,外墙(包括山墙)以及套内自有墙体按水平投影面积全部计入套内墙体面积。1.3 适用范围:本市行政
3、区域内城乡规划管理中的建筑工程容积率计算适用本办法(自建房除外)。房屋预售及房屋产权登记时的建筑面积核算按其相应规定执行。2 .建筑层高2.1 住宅建筑:住宅建筑的结构层高不得低于2.8米,不宜大于3.6米。结构层高在3.6米以上且在4.9米及以下的,计容建筑面积按该层外墙结构外围水平面积的1.5倍计算;结构层高超出4.9米的,超出部分以每2.2米为单位(不足2.2米的按2.2米计算,下同)累进增加1倍计算容积率指标。建筑入口区的门厅(含楼梯间、电梯间)和设备用房等建筑空间,计容建筑面积按其建筑面积的1倍计算。户(套)建筑面积超过200Irf的低层住宅、跃层式、复式、错层式住宅建筑的客厅、起居
4、室(含与其在平面空间上连续且无间隔的餐厅等冽K空部分结构层高不大于7.2米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套内建筑面积30%的按1倍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超出部分按2倍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其客厅、起居室挑空部分结构层高大于7.2米时,超出部分以每2.2米为单位累进增加1倍计算容积率指标。2.2 办公建筑:地下及首层结构层高在6米以上的,二层及以上结构层高在4.5米以上的,超出部分以每2.2米为单位累进增加1倍计算容积率指标;建筑公共部分的门厅、大堂、中庭等建筑空间(开洞率小于50%,超出50%部分与该层未开洞部分计算规则一致,下同),计容建筑面积按其建筑面积的1倍计算。2.3 酒店(含宾馆、旅馆、客栈等)
5、:第4层及以下(含地下层)非客房结构层高在6米以上、客房结构层高在4.5米以上的,第5层及以上结构层高在4.5米以上的,超出部分以每2.2米为单位累进增加1倍计算容积率指标;建筑公共部分的门厅、大堂、中庭等建筑空间(开洞率小于50%),计容建筑面积按其建筑面积的1倍计算。2.4 普通商业建筑:第4层及以下(含地下层)结构层高在6.0米以上的,第5层及以上结构层高在4.9米以上的,超出部分以每2.2米为单位累进增加1倍计算容积率指标;建筑公共部分的门厅、大堂、中庭、交通空间等建筑空间(开洞率小于50%),计容建筑面积按其建筑面积的1倍计算。2.5 大型商业用房(如超市、专卖店、餐饮、影院等功能集
6、中布置的单一建筑空间,含相邻且直接为其服务的设施空间)任一楼层建筑面积不小于1000Irf的,层高可按实际功能需要和设计规范要求合理设置,计容建筑面积按其建筑面积的1倍计算。2.6 娱乐康体设施(含影剧院、图书馆、博物馆等)、体育场馆、展示厅、大型会议厅、宴会厅和智慧监控中心等对层高有特殊要求的建筑空间(含相邻且直接为其服务的设施空间),层高可按实际功能需要和设计规范要求合理设置,计容建筑面积按其建筑面积的1倍计算。2.7 仓储、工业厂房等建筑2.7.1 结构层高在8米以上的单、多层厂房、仓库,超出部分以每2.2米为单位累进增加1倍计算容积率指标,且累进倍数以3倍为上限。对层高有特殊要求的,层
7、高可按实际功能需要和设计规范要求合理设置,计容建筑面积按其建筑面积的1倍计算。2.7.2 首层结构层高在8米以上、二层及以上结构层高在4.5米以上的高层厂房、仓库及工业生产必需的研发、设计、检测、中试设施用房,超出部分以每2.2米为单位累进增加1倍计算容积率指标,且累进倍数以3倍为上限。对层高有特殊要求的,层高可按实际功能需要和设计规范要求合理设置,计容建筑面积按其建筑面积的1倍计算。2.8 宿舍、公寓2.8.1 宿舍按套型建筑设计时,结构层高按住宅建筑相关条款执行。套型建筑是指独门独户并设有卧室、起居室(厅)、厨房和卫生间等空间的建筑。非套型设计时,其结构层高按实际功能需要和设计规范要求合理
8、设置。2.8.2 公寓按类型分为商务型公寓和居住型公寓。商务型公寓是指在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及兼容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比例内建设的公寓;居住型公寓是指商务型公寓以外的公寓。其中商务型公寓结构层高按普通商业第5层及以上要求执行。居住型公寓按套型建筑设计时,结构层高按住宅建筑相关条款执行;非套型设计时,其结构层高按实际功能需要和设计规范要求合理设置。2.9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公用设施层高可按实际功能需要和设计规范要求合理设置,计容建筑面积按其建筑面积的1倍计算。符合12款的从其规定。3 .建筑物阳台3.1 阳台即附设于建筑物外墙,设有栏杆或栏板,可供人活动的室外空间,包括入户阳台(入户花园)、户
9、内阳台(户内花园)和空中阳台(空中花园)。3.2 无论阳台上盖高度为几个自然层高度,计容建筑面积均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或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1/2计算,同时应符合3.3.3.4、3.5、3.6款规定。3.3 阳台上盖与阳台围护结构外围的水平投影线不完全一致时,按上盖或阳台围护结构较少的水平投影面积1/2计算计容建筑面积;当上盖水平投影宽度不大于06米时,不计入计容建筑面积。3.4 住宅建筑套(户)内设置的入户阳台(入户花园),至少应有一个面向外部空间开敞。其中满足连续开敞率不低于40%的入户阳台(入户花园)不限制进深;当只有一个开敞面时,进深不超出4.8米,计容建筑面积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或结
10、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1/2计算,若进深超出4.8米,超出部分其计容建筑面积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或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连续开敞率指入户阳台(花园)连续的开敞面长度占阳台周长的比值,若设有作为阳台竖向受力构件所必需的结构柱时,仍视为连续开敞但结构柱尺寸不计入开敞面长度。3.5 住宅建筑套(户)内设置的户内阳台(户内花园)、空中阳台(空中花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计容建筑面积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或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1/2计算,否则不能认定为阳台,其计容建筑面积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或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计算。3.5.1 有1/2及以上的周长面向外部空间开敞。3.5.2 有1/4及以上的周长面向外
11、部空间开敞且最大进深不超过2.4米。进深指阳台采光面至外墙面的距离。3.5.3 距离阳台小于2.4米的垂直投影范围内有墙体遮挡的部分,不视为实际开敞面不计入开敞面长度。3.6 除入户阳台(入户花园)外,住宅建筑套(户)内仅居住空间(起居室、客厅、餐厅、卧室)及厨房可分别设置一个按上述规定计算容积率的阳台。3.7 为了城市风貌的管控,地块规划条件有明确要求设置的封闭阳台,按上述条款计算容积率。3.8 住宅建筑套(户)内阳台水平投影总面积占套内建筑面积比例不宜大于28%;当大于28%时,超过28%的部分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计容建筑面积;按本款核算住宅建筑比例时,应以套(户)为单位核算;按本规则已认
12、定为阳台的,应纳入本款统一核算。3.9 宿舍和居住型公寓按套型设计时,阳台计容建筑面积按住宅建筑相关条款执行;非套型设计时应符合3.3款有关规定。4 .住宅建筑设备平台4.1 住宅建筑设备平台是指住宅内供空调室外机、热水机组、净水设备等设备搁置、检修的开敞室外空间。包括用于放置空调室外机、热水机组、净水设备等的集中式设备平台和用于放置分体式空调外机等的分布式设备平台。4.2 符合以下要求的设备平台,不计算计容建筑面积,否则应按照设备平台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4.2.1 设备平台与相邻建筑内部空间应采用实体墙相隔,与阳台相邻时应采取围护措施。设备平台的设计标高应低于与其相邻建筑内部空间
13、、阳台的设计标高不少于03米。4.2.2 每套住宅只限设置一个集中式设备平台,且该设备平台应设置于厨房或卫生间外侧。其中建筑面积小于144平方米的户型该设备平台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3平方米,建筑面积大于等于144平方米的户型,该设备平台的水平投影面积不大于5平方米。4.2.3 每套住宅用于放置分体式空调外机等的分布式设备平台数量不得超过居室个数(居室指卧室、起居室、书房、餐厅、客厅等独立的室内居住空间),每个居室分别设置的分布式设备平台水平投影面积不得大于1平方米。5 .结构板如建筑物需要设置结构加强板以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且该加强板与建筑物使用空间相邻的,设计单位应提供专题论证报告,对设置
14、该类结构加强版的必要性、安全性进行说明,必要时通过专家评审会审查确认,该结构板可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否则应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1倍计入计算容积率建筑面积。6 .凸窗(飘窗)6.1 凸窗是指凸出建筑物外墙面的窗户。窗台高度是指窗台台面与室内楼地面的距离。出挑宽度是指自外墙墙体外边线至凸窗窗体外边线的距离。6.2 凸窗的窗台高度应在0.3米及以上。6.3 窗台高度在0.45米及以上的:出挑宽度在0.6米及以下的,不计算容积率;出挑宽度在06米以上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1/2计算计容建筑面积。6.4 窗台高度在0.45米以下的:结构净高在2.10米以下且出挑宽度在0.6米及以下的,不计算容积
15、率;否则,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1/2计算计容建筑面积。7 .落地窗7.1 突出外墙面且根基落地的窗。出挑宽度:自外墙墙体外边线至落地窗窗体外边线的距离。7.2 结构层高在2.2米及以上的,应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计容建筑面积。7.3 结构层高在2.2米以下的:出挑宽度在0.6米及以下的,不计算计容建筑面积;出挑宽度在0.6米以上的,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计容建筑面积。8 .花池8.1 高层居住建筑不应在阳台外或外墙外设置花池,低、多层居住建筑在阳台外或外墙外设置花池的,其放置花盆处及建筑底部应采取防坠落措施。8.2 池底高度是指花池结构底板上表面与其相对应室内地坪或阳台地坪的
16、距离。8.2.1 池底高度在0.6米及以上的,不计算容积率。8.2.2 池底高度在0.6米以下(含在阳台结构底板内设置和花池结构底板低于室内地坪或阳台地坪)的,按花池结构底板水平投影面积1/2计算计容建筑面积。9 .地下室、半地下室9.1 当某一建筑楼层顶板(不含覆土层、下同)露出室外地面的高度在0.75米及以下的,则该楼层认定为地下室;当某一建筑楼层顶板露出室外地面的高度在0.75米以上且在1.5米及以下的,则该楼层认定为半地下室;当室外地面起伏不平时,以室外地面的平均标高(设计标高、下同)作为室外地面标高。9.2 建筑基地室外地面标高的核算:先按本款以下规定核算建筑基地周边标高,再以该周边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韶关市 建筑工程 容积率 计算 规则 2024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1674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