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学学籍管理规定.docx
《小学学籍管理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小学学籍管理规定.docx(6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XXXX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青岛XX区XXXX小学学籍管理工作,实现学籍管理的信息化、科学化、制度化,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保障普通中小学学生的合法权益,根据教育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XX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XX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青岛XX区XXXX小学在籍在校的所有学生。第三条学生学籍实行分级负责的管理体制。XXXX小学教师服务中心负责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制订学籍管理规定,负责一年级新生建籍、转入、转出、休学、复学、更名、出境等操作。各级部服务中心、班主任负责本级部学生
2、信息校验工作,学期初负责汇总转入、转出等学生信息,并提报给教师服务中心进行操作。第二章学籍建立第四条新入学学生应按时到XXXX小学报到,并办理入学手续。学生因特殊情况不能如期报到的,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须提前向学校提出延缓入学书面申请,经XXXX小学、XX区教育体育局同意后,办理延缓入学手续。第五条小学一年级学生办理入学手续后,XXXX小学为其采集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并在开学2个月内报XX区教育体育局普教科确认。XXXX小学将片区内重度残疾适龄儿童纳入学籍管理,并为其建立学籍。第六条学校不得为违反招生政策、擅自扩大招生范围、超计划招收的学生和未报到的学生建立学籍。第七条XXXX小学
3、以班级为单位建立学生学籍。第八条学籍号分为全国学籍号和省学籍号,全国学籍号一人一号,终身不变。第九条XXXX小学依据教育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中小学学生学籍信息化管理基本信息规范等要求,为学生建立学籍电子档案。电子档案管理使用全省统一的学籍管理系统。第十条学生学籍档案内容包括:(一)教育部中小学电子学籍管理系统规定的学籍基础信息;(二)学籍信息变动情况及有关证明材料(户籍证明、转学申请、休学申请等);(三)综合素质发展报告(含学分修习情况、学业考试信息、体育运动技能与艺术特长、参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情况等);(四)体质健康测试及健康体检信息、预防接种信息等;(五)在校期间的获奖信息;(六)享
4、受资助信息;(七)学籍主管部门要求的其他信息。第三章转学第十一条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向XXXX小学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可办理学籍异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第十二条学生转学按照年级对应原则。“五四学制”初中一年级学生可转入“六三学制”小学六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六三学制”初中一年级学生可转入“五四学制”初中一年级或二年级。第十三条除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外,学籍实行“籍随人走,XXXX小学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或转学手续的学生就读。第十四条军队转业干部子女随迁转学,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小学 学籍 管理 规定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1717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