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优秀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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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刻吸取X月13日XX市燃气爆炸事故教训,认真贯彻落实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委、省关于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和X月13日市委、市专题会议要求,为坚决有效防范和遏制事故发生,确保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稳定,迅速在全市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制定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以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会议精神,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关于安全生产重大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有关工作安排,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主题,切实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依法治气、安全用气,集中力量、集中时间、集中优势资源,认真吸取燃气
2、安全生产事故经验教训,针对事故易发生区域、部位和环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对全市城镇燃气生产经营企业进行一次“安全体检”实施全面排查、分级治理和安全隐患闭环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对违法行为“零容忍”,排查、整治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推进全市燃气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二、排查范围覆盖全市辖区内城镇燃气供应、生产、施工、配送、使用企业等环节和场所。三、排查重点(一)管道燃气整治1.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一是企业是否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二是企业是否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三是企业是否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管道安全
3、设施开展隐患排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跟踪、督促整改,重大隐患是否实行挂牌督办,确保及时整改到位。四是企业制定的应急预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和可实施性,并定期组织演练,是否报送相关部门备案。五是企业是否建立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关抢险设备器材和设施,抢险作业时是否制定具体方案。2 .管道运行、维护落实情况。一是各类管道的设施设备、电气仪表系统安装防雷、防静电设施是否按照设计规范、规程和标准设计,并定期进行检查和检测。二是企业对输气生产设施设备是否按照规范、规程等有关要求,设置自动保护装置并定期检测。三是企业是否按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腐绝缘与阴极保护措施,管道是否配备压力、流量等信息的不间断采集和监控系
4、统,是否设置泄漏检测报警装置、紧急切断装置。四是燃气管道是否通过合格检测,是否有巡线人员对管道线路进行日常巡查,地面管道是否出现腐蚀、破损、开裂、变形、老化和跑、冒、滴、漏现象。五是管道周边第三方施工保护措施落实情况。六是企业是否查处擅自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的违规行为。3 .人员密集区安全使用情况。重点排查天然气门站、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学校、农贸市场、宾馆、餐饮场所的安检和宣传力度,组织燃气企业从业人员开展培训教育,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能力。燃气企业要严格落实入户安检制度,对爆燃事故隐患高发场所加大入户安检频次。建立入户检查档案,协助燃气用户及时整改隐患,确保燃气设施运行安全。4
5、.老旧小区安全监管情况。重点排查老旧小区施工过程中破、损坏燃气管道,偷盗、私接燃气设施等情况,对老旧、破损、腐蚀燃气设施逐一登记排查,全面开展老旧小区管道燃气设施维护,确保燃气管道和设施无锈蚀、无破损、无泄漏,切实保障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防范重大突发事故发生。(二)瓶装液化气整治1.储存环节。检查瓶装液化气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岗位责任制、应急管理制度的落实情况,贮存场站的设施设备、安全附件、消防设施等日常运维情况,储存场站安保人员及设施设备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急救援制度落实情况。5 .充装环节。检查气瓶充装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整治瓶装液化气企业无证充装、充装非自有钢瓶、过期未捡、报废钢瓶
6、情况以及违规充装民用50公斤气瓶、违法“倒灌”行为,检查钢瓶充装自控联锁管理制度落实情况。3,运输环节。检查瓶装液化气企业危化品运输车辆气瓶安全情况、瓶装液化气入户安全配送情况,整治跨区域非法经营情况。4 .销售环节。检查瓶装液化气销售实名制登记制度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和培训教育情况、入户安检制度落实情况,整治瓶装液化气无证经营、非法经营情况。5 .使用环节。重点整治餐饮场所瓶装液化气使用安全情况,主要内容:是否在地下室半地下室、封闭式房间、车库、高层建筑等不具备安全条件场所使用瓶装液化气;工商业用户及学校食堂等餐饮用气场所是否建立用气安全责任制,是否违规超量存储气瓶,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浓
7、度报警装置,是否在用气场所混用醇基燃料,是否使用不合格气瓶、减压阀、软管、灶具等情况。四、工作分工1.住建部门:协调督办燃安会各成员单位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排查城镇燃气管道、天然气门站、液化石油气充装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等燃气设施安全运行情况。严厉打击燃气领域无证经营、“黑气点”等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燃气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做到重点场所每日巡查、重点部位每日巡防,发现安全隐患立即整改。加强燃气安全知识宣传,提高全民安全用气意识。2 .市监部门:负责组织对辖区内餐饮业场所燃气设施的安全监管;对管道燃气设施和液化气钢瓶进行安全检验检测,对燃气单位使用的特种设备和市场销售的各种燃气用具进行
8、质量监督检查;对瓶装液化气的质量和计量实施监督;对液化气充装单位充装行为实施监督检查,打击充装50公斤民用气瓶、非自有气瓶、未检验合格气瓶、废气瓶等行为;督促气瓶检验机构规范检验行为,及时检验送检的气瓶;推进气瓶信息化管理工作。3 .公安:负责加强城镇燃气经营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管理,督促企业落实安全防范主体责任,开展企业内部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依法查处危害公共安全的非法存储、销售、运输、盗用燃气和破燃气设施及阻挠执法、暴力抗法等违法行为;做好城镇燃气行业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4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未取得规划许可擅自施工,建设占压燃气管统的建筑物、构筑物或其
9、他设施,无证照液化气经营点占道经营等行为。5 .交通运输部门:负责燃气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燃气运输企业相关人员资格认定,未依法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燃气运输车辆的查处,以及燃气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违法行为的查处;配合公安加强对运输、储存装有液化石油气、天然气钢瓶的机动车辆执法管理。6,商务部门:负责加强对餐饮业场所燃气设施的安全监管、对餐饮业场所安全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加强对餐饮业场所燃气设施监管及安全运行情况检查;组织餐饮行业定期开展燃气安全使用自查以及燃气安全常识宣传普及工作。7 .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城镇燃气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督
10、促检查各成员单位和各地对市级挂牌督办城镇燃气行业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情况;依法组织对城镇燃气行业较大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8 .消防救援机构:负责燃气经营场站、使用燃气的经营场所以及燃气存储场所等场所的消防安全检查,依法查处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违法行为,对燃气经营企业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组织燃气企业开展消防演练。9 .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学校燃气场所安全隐患自查,定期组织开展燃气安全知识进校园活动,督促学校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使用的防灾知识教育,通过课堂讲解、开辟宣传栏等方式,普及燃气安全常识。10 .气象部门:负责城镇燃气建设项目的雷电防护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工作;负责城镇燃气建设项目检测和隐
11、患排查治理监管;依法查处燃气企业防雷装置检测不合格拒不整改违法行为。I1.各县(市、区)、开发区管委会: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组织辖区相关部门、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开展燃气大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走过场;组织查处液化气违法违规储存、经营,破燃气管网设施等行为;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宣传教育,强化安全意识,营造良好安全氛围。12.燃气企业:全面落实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实行燃气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落实;强化岗位教育培训和安全管理考核,完善应急方案,建立应急救援队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切实做到“层层负责、人人有责、各负其责”。五、时
12、间安排20XX年6月15日至9月30日,分五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6月15日至6月30日)。以隐患排查、问题整改为主线,广泛动员组织燃气企业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全市天然气企业和液化气企业要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整合资源力量、健全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应急预案,随时进行督促指导和抽查。坚持条块结合、以块为主,查改结合、以改为主,集中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动员燃气企业立查立改,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要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销号清单等,找准问题和短板,集中力量攻坚,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消除事故隐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责任到位、化解管控到位
13、。第二阶段(7月1日至7月31日)。以查漏补缺、实地督导为主线,全力补齐短板。在燃气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强督促检查,层层组织对燃气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和执法检查,严格执法措施,确保完成任务清单。对事故易发、多发的企业,要采取明察暗访、联合执法、突击检查等各种形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行为,封堵漏洞。对重大风险点要采取果断措施,落实防控力量和措施,严防死守。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和评估,进一步健全完善应急预案。要采取“回头看”“找茬”和“挑刺”等形式开展督导检查,有步骤、有节奏地梯次加强安全监管力度,检查事故隐患是否整治到位,检查非法违法行为是否有效打击,检查风险隐患是否遗漏
14、新生,巩固成果,提升成效。第三阶段(8月1日至8月31日)。以实效检验、强化效果为主线,督促燃气企业严格落实各项管控措施,开展全方位、全覆盖、不间断的安全巡查。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到位、管理不严格的燃气企业,将采取果断措施,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要增加督导检查频次,进一步查漏补缺,确保各类事故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到位。第四阶段(9月1日至9月20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和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采取高密度、高频度的巡查和“回头看”检查,确保该停的停到位、该管的管到位,持续抓好燃气行业安全防范和风险排除管控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及
15、事故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渠道畅通、报送及时准确,确保应急值守及应急通信处于良好备勤状态,做好应急处置工作。第五阶段(9月21日至9月30日)。以总结梳理、巩固提升为主线,进一步深入开展燃气行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各地、各部门、燃气企业要建立日报告制度,每日17:00前将当天工作进展、隐患排查整改等情况及时上报,具体实施工作方案及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报告分别于6月20日、9月20日前报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液化气企业按属地管理原则报当地燃安办)。联系人:XX;电话:XXXXXXXXX;邮箱:XXXXXXXXXX
16、Xo六、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要统思想,深入贯彻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当前安全形势和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勇于担当作为,把保障燃气安全作为坚决落实“两个维护”的具体行动。层层压实责任,细化人员分工,精心组织,扎实推进各项工作,做到站位高、落地实、用心细、要求严,切实提升我市燃气行业安全水平。各地、各部门、燃气企业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负责联络员信息(单位、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于6月17日报送至市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办公室。(二)细化方案措施。各地、各部门要按照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统部署,结合工作实际,科学确定工作目标,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紧紧围
17、绕管控风险和薄弱环节,拿出切实有效的招法和措施,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全覆盖”、事故隐患“零容忍”,严守安全红线,确保行业安全稳定大局。(S)强化督促指导。各地、各部门要加强动态督查指导,切实履行监管职责,组织行业专家等专业力量,通过“四不两直”“双随机、一公开”等方式,加强跟踪问效,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杜绝走马观花、流于形式。同时,紧盯重大隐患问题,一抓到底,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四)严格督查问责。各地、各部门要加大对燃气经营企业安全整治工作的监督力度,综合运用通报、约谈、处罚等有效手段,对整治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重大问题隐患整改不到位、逾期没有完成目标任务及存在违法行为的
18、企业,依法依规进行问责,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O养老机构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切实加强燃气行业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深刻吸取火灾事故燃气安全方面的教训,充分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X省XX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案,在前期开展整治成果的基础上,针对我区城镇燃气市场现状,区民政局决定在全区养老机构范围内深入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一、工作目标深入学习贯彻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市民政局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条块结合,进一步厘清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健全信息化监管体系,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作用,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
19、贯穿全过程,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力争不发生燃气供应安全生产伤亡事故,减少燃气安全使用事故总量,有效防范餐饮场所燃气爆炸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切实提升城镇燃气安全水平。二、整治时间2021年9月至12月三、整治范围全面排查养老机构燃气使用设施情况;整治违规违法使用灌装燃气的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钢瓶、超期未检钢瓶、违规检验钢瓶等行为。四、整治重点组织养老机构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其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鼓励引导瓶装
20、液化石油气用户逐步改用天然气。五、工作步骤(一)再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9月10日至30日)。根据本单位制定的具体实施方案,按照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部署本单位下步整治工作重点。(二)再排查整治阶段(2021年9月30日至10月30月)o一是开展全面排查。组织养老机构自行组织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9月30日前完成再排查工作。二是督促落实安全责任措施。三是实施综合治理。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进行分析研判,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三)总结验收阶段(2021年11月1日至12月31日)。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
21、验收六、工作要求强化督导,确保成效。各养老机构、各乡街民政所要本着对群众负责,对社会负责,对工作负责的精神,认真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工作,做到检查指出问题严格到位、解决纠正问题措施到位,确保不走过场、不留死角、不留后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当面指出、不留情面,要落实责任人和完成整改时限,实行跟踪督查,确保整改末端落实、见底见效,切实消除安全隐患,坚决堵住安全漏洞。开发区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为深刻汲取“XXX”燃气爆炸事故,切实消除我市城镇燃气用气风险,保障生命财产安全,根据X月13日全省既有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整治时间2021年X月16日至2021年
22、X月31日。二、整治范围全区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瓶装燃气经营企业、燃气用户用气设施。三、工作重点1.整治燃气供应场站风险隐患,确保设施安全运行。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对天然气门站、天然气储配站、车用加气站、压缩天然气场站、液化天然气场站、液化石油气储配站、液化石油气供应站等设施,以及各类安全阀、压力表、紧急切断阀等安全设备开展全面自查,全面排查燃气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有关部门应定期开展燃气供应设施的滚动排查和风险隐患整治,可通过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等方式开展排查。实施“清单管理、动态销号”管理,确保安全运行。(责任单位:城建站、市监局城南分局、派出所)2 .规范瓶装液化气企业经营行为,加强主体责任落实。一
23、是督促瓶装液化气企业落实用户购气登记,完善用户基本信息,及时将相关信息录入“XX市智慧燃气监管平台”。二是严控“黑气”市场源头,严禁瓶装液化气企业销售非自有瓶装气。三是督促瓶装液化气企业加强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IO0%持证上岗。要求生产一线员工严格按照安全生产管里制度及操作规诲行作业,禁止违章操作,对存在违章作业的企业和个人从重处理。(责任单位:城建站、市监局城南分局)3 .强化瓶装液化气治理机制,严厉打击非法经营。要将我区出入道口列为拦截重点,加强对运送钢瓶的卡车、面包车及厢式货车的关注和临检布控,依托区域警务合作平台,协力查处跨地区非法经营、运输瓶装液化气的违法犯罪活动。派出所按照法
24、定职责,在属地相关职能部门的配合下,依法打击“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力争查处一批有影响的案件,并加强媒体宣传报道,形成震慑效应。(责任单位:派出所、各村社区、城建站、市监局城南分局、区交警中队)4,落实液化石油气气瓶充装单位、检验机构职责,深入排查气瓶安全隐患。重点检查充装单位许可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现场作业人员是否有有效证件、充装前后检查制度执行情况、非自有钢瓶的置换情况、充装记录情况。重点检查气瓶检验机构是否按照检验规范标准开展检验工作、气瓶二维码信息标识应用情况、是否及时出具检验报告、是否及时更新检验系统中的气瓶信息。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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