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五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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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五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1为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规范城市养犬行为,改进我市城市养犬工作,根据省爱国卫生条例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规定,结合城市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职责分工(一)市园林管理处负责市本级直接管理的公园、城市公共绿地、城市广场等场所设置犬只禁入标识;指导、监督各县、市、区管理的公园、城市公共绿地、城市广场等场所设置犬只禁入标识;查处市本级直接管理的公园、绿地、广场上销售犬只、对犬只排泄物不及时清理、携带犬只进入带有禁入标识的市本级直接管理的公
2、园、城市公共绿地、城市广场等场所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二)市市政处负责市本级直接管理的城市道路设置犬只禁入标识;指导、监督各县、市、区管理的城市道路设置犬只禁入标识。(三)各县、市、区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属地管理的公园、城市公共绿地、城市广场、街道等场所设置犬只禁入标识;查处在道路、广场上销售犬只;查处携犬外出,未能及时清除宠物粪便,影响环境卫生的;查处携犬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的(市本级直接管理的除外)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四)市环卫管理处、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督查支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指挥中心按各自职责负责对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二、区
3、域划分犬类管理区域划分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实行分区管理。市中心城区、产业园区为重点管理区。中心城区范围为北至大道,西至大道,南至复兴大道、路、路,东至一路、路、发展路、路,产业园范围为北至一路、西至南路、南至路、东至一路。重点管理区以外的区域为一般管理区。各县、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自行划定重点管理区。三、规定要求(一)不得携带犬只进入下列区域(盲人携带导盲犬或肢体重残人携带辅助犬除外):1、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等办公场所;2、医院、学校、幼儿园及儿童活动场所;3、商场超市、集贸市场、宾馆、餐饮场所;4、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体育场馆、展览馆、会场、影剧院、歌舞厅、游乐场等公众文化娱乐及集
4、会场所;5、候车厅、公交场站等公共场所;6、宗教活动场所;7、风景区、公园、城市公共绿地、城市广场等设有犬类禁入标识的场所。(二)不得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三)携犬外出时,对犬只在户外排泄的粪便,携犬人应当即时清除。四、处罚措施(一)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省爱国卫生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处5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二)携带犬只外出,未能及时清除宠物粪便,影响环境卫生的,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省爱国卫生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或者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处50元
5、以上200元以下罚款。(三)在城市道路、广场销售犬只的,由城市市容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五项规定,除责令纠正违法行为,采取补救措施外,可以给予警告,并可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五、保障措施(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城市养犬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统筹协调,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工作部署落到实处。(二)强化管理,积极宣传发动。要通过电视、电台、网络、报考、宣传栏等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养犬管理有关规定,引导群众文明养犬、安全养犬、依法养犬,自觉遵守养犬规定。(三)积极主动,规范执法方式。各单位要坚持72
6、1工作法,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将城市养犬管理工作做实、做细。(四)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单位既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履行职责,又要密切配合,协同规范管理。阻碍城管执法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养犬管理职务的,转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2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养犬管理工作,规范养犬行为,根据市养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公安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省公安厅等七个部门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市养犬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和市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
7、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为巩固全国文明城市管理常态化,按照“严格管理、禁限结合、养犬人自律和公众监督相结合”的原则,推动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社会参与、齐抓共管、统一高效”的养犬管理工作格局,做到文明养犬,解决违法违规养犬和不文明养犬行为产生的各类问题,保障公民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和社会公共秩序。二、组织领导成立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全市养犬管理工作,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分管负责同志和市政府办公室分管联系负责同志担任副组长,市财政局、市房产中心、市市场监管局、市卫健委以及各街道、乡镇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建立成员单
8、位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治安大队,由市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抽调专人作为联络员进驻办公室,实行实体化办公,办公电话:三、职责分工(一)市公安局牵头负责全市养犬管理工作;负责全市犬牌数量的采购;配合城区各街道对流浪犬捕捉、收容以及后期无害化处理的监督管理;严格执行条例,切实履行职责。(二)市城市管理局负责依法查处养犬影响市容环境、遛犬不拴绳等违法养犬行为,与公安机关共同公布养犬重点管理区域,积极参与市养犬管理工作办公室日常事务工作;严格执行条例,切实履行职责。(三)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犬只狂犬病的疫苗采购、免疫、监测,发放犬类免疫证,确定宠
9、物诊疗机构犬牌发放点并配合街道进入社区开展犬牌发放工作;做好犬只收容场所以及犬只诊疗机构的审查许可工作;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对许可的犬只经营单位进行执法管理;监督城区各街道对流浪犬无害化处理。(四)市市场监督局负责依法对犬只经营单位和个人进行登记和监督管理,对无照经营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对居民小区内犬只噪音扰民的经营单位会同农业农村局依法取缔。(五)市委宣传部负责常态化做好依法养犬、文明养犬宣传工作,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加大宣传力度,加强正面宣传报道和负面典型曝光,形成正确舆论导向,引导市民自觉遵守条例规定。同时负责将养犬管理工作纳入文明城市等测评内容进行考核。(六)市财政局负责据实保障全市养犬
10、管理工作所产生的费用(截止20年月日),并将流浪犬及禁养大型犬收容产生的费用纳入20_年财政预算。(七)市房产服务中心负责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在其服务的居民小区制定文明养犬公约或约定,宣传引导文明养犬行为,劝阻和举报违法违规养犬行为;积极协助犬牌发放工作。(八)市卫健委负责人用狂犬病疫苗注射、组织协调犬伤处置、狂犬病人抢救治疗等紧急医学救援工作,负责人类狂犬病疫情监测和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加强犬伤规范化处置;负责对捕捉流浪犬过程中被咬受伤的工作人员进行抢救治疗。(九)市教体局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养犬工作宣传和教育,开展“小手拉大手”、致家长一封信并号召每个学生家庭自觉依法文明养犬等相关工作。(十)
11、城区各街道负责全面发动社区和社会力量,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进行宣传,宣传侧重点是在月日之前被收容、免疫、上犬牌的将全部免费,超过时间节点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深入摸排,全面真实掌握辖区内的犬只数量、种类、免疫和养犬人等情况;组织辖区内流浪犬、无主人犬只、禁养犬等不予办证的捕捉并及时送至指定的犬只收容场所并进行后期的无害化处理,同时负责对宠物诊疗机构进社区上犬牌监督统计工作;积极开展养犬管理其他各项工作。(十一)各乡镇、中庙街道可参照重点城区各街道工作执行。四、明确法律责任(一)公安机关予以处罚的情形1、每户养犬超过一只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以每只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2、在重
12、点管理区域饲养禁养犬只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没收禁养犬只,并处以每只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3、未办理养犬登记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人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4、未办理养,犬登记延续手续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个人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5、携带禁养犬进入重点管理区域的,携带犬只外出未为犬只佩戴标识或者遗弃犬只的,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对个人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处以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二)农业农村部门予以处罚的情形1、违反条例第十一条、第十
13、二条规定,未按照规定对饲养犬只进行免疫的,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可以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的罚款;2、违反条例第二十条规定,擅自掩埋或者随意抛弃因病死亡或者死因不明犬只尸体的,由农业农村部门责令无害化处理,所需处理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可以处以二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罚款。(三)城市管理部门予以处罚的情形1、违反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规定,养犬人未为犬只束牵引带并牵引的,违反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六)项规定,养犬人未即时清理犬只排泄物影响环境卫生的,由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2、违反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携带犬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禁止进入场所的,由城市
14、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一百元以下的罚款。五、方法步骤(一)准备实施工作20_年月底前,各单位要根据条例规定,进一步细化工作职责。1、城区各街道要组建捕捉流浪犬专业队伍,队伍需配备必要装备,捕捉犬只后送至收容场所并进行后期无害化处理。2、市公安局对接市养犬办申购犬牌,做好犬牌发放准备工作。推广养犬管理信息平台,采集、登记、审核全市犬只、犬主相关信息。开通微信公众号、APP,畅通群众网上申领犬牌和举报投诉渠道。3、市农业农村局负责犬只狂犬病的疫苗采购、免疫、监测,发放犬类免疫证,确定宠物诊疗机构犬牌发放点并配合街道进入社区开展犬牌发放工作,做好犬只收容场所以及犬只诊疗机构的审
15、查许可工作。4、建立宣传部门、公安机关牵头,城市管理、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市房产服务中心部门共同参与的宣传工作机制,全面发动社区和社会力量,全方位、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条例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倡导依法、科学、文明、规范的养犬理念,及时公布犬只免疫登记、登记流程和举报投诉方式,正面回应人民群众期待,做到依法养犬、文明养犬政策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增强群众依法文明养犬的自觉性,争取群众理解支持配合,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良好工作格局。(二)开展清理整顿1、摸底排查。月日起,城区各街道要以社区为单位,深入摸排,全面真实掌握养犬重点管理区域的犬只数量、种类、免疫和养
16、犬人等情况。2、登记办证。农业农村局组织宠物诊疗机构立即开展犬只疫苗接种并配合城区各街道犬牌发放同步进行。3、集中整治。即日起,相关执法对违法违规养犬、诊疗、经营等行为,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依法予以处罚。(三)建立长效机制市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通报各成员单位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推广好经验好做法,补齐短板,形成长效工作机制,并将结果纳入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自20_年月日起,我市居民个人养犬所产生的费用一律自理。针对违法违规养犬及流浪犬等情形,对外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市社会治理指挥调度中心24小时热线),鼓励群众积极举报,举报奖励制度自20_年月一日起执行
17、。五、工作要求(一)统一思想,高度重视养犬管理工作作为我市为民办实事、城市文明建设、现代化市域治理的重要内容,各地、各部门要坚决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和有关工作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提升养犬管理工作水平。(二)综合治理,完善机制养犬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主动靠前、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齐抓共管、综合施策的良好局面。要强化属地管理,发挥社区群众工作优势,做好养犬自治管理工作。整合各方资源,扩大社会参与,发挥社会组织团体作用,创新管理模式。(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条例,引导市民积极参与文明养犬工作,增强文明养犬的自觉性,营造浓厚的文明养犬氛围,形成共治格局,赢得工作主动权。(四
18、)强化责任,严格执法要坚持依法管理、规范管理,禁养个人饲养禁养犬名录中的犬种,加强单位养犬监管,杜绝变通办证行为。对群众举报和日常工作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养犬行为,及时依法处置到位。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养犬管理工作实施方案3为强化市民文明养犬意识,进一步规范城区不文明养犬行为,切实维护好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结合工作实际,决定在城区开展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以解决市民关注的热点、焦点问题为突破口,按照“宣传发动、教育引导、依法处置”的原则,促进养犬人遵守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市民依法养犬、文明养犬、规范养犬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安全,进一步营造和谐、文明、优美的
19、生活环境。二、工作目标(一)解决饲养犬只影响环境卫生,对宠物在道路和其他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不即时清除问题;(二)解决携犬出户未采取束犬链(绳)等约束性措施问题;(三)解决携犬(导盲犬除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问题;(四)解决流浪犬问题。三、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成立城区养犬管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城管执法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统筹协调工作。四、实施步骤(一)宣传发动阶段(20_年月上旬)充分运用新媒体、车载喇叭等载体进行宣传,在公共场所散发文明养犬倡议书,向社会发布不文明养犬整治专
20、项行动的内容和要求,切实提高市民对开展整治行动的知晓率和支持率。在公园广场、主干道、商业街区等设置文明养犬引导牌、提示牌,提醒市民文明遛犬并及时清理犬粪。(二)集中整治阶段(20_年月中、下旬)组织人员在公园广场、主干道、商业街区开展文明养犬引导,劝导、制止遛犬不束犬链(绳)、不及时清理犬粪、携带犬只(导盲犬除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进入室内公共场所和设有禁入标志的室外公共场所等不文明行为。对不遵守文明养犬规定、屡教不改的养犬人依照相关规定依法处理。对城区流浪犬进行收容。流浪犬收容时间安排:早班6:30-10:30,晚班18:00-21:OOo流浪犬收容小组安排:第一组负责人:成员:执法队员2人
21、,外包公司1人,公安2人车辆:负责主城区流浪犬收容工作第二组负责人:成员:执法队员2人,外包公司1人,公安2人车辆:负责辖区流浪犬收容工作第三组负责人:成员:执法队员2人,外包公司1人,公安2人车辆:负责辖区流浪犬收容工作第四组负责人:成员:执法队员2人,外包公司1人,公安2人车辆:负责辖区流浪犬收容工作(三)巩固提升阶段(全时)要巩固专项行动成果,定期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切实促进居民普遍养成文明养犬习惯。同时积极探索、健全、完善相关的工作机制和管理制度。五、职责分工(一)城管执法局办公室负责通过新媒体、LED电子显示屏等宣传载体宣传文明养犬工作;(二)城管执法大队负责文明养犬倡议书的宣传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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