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塑料包装盒加工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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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苏州勇信嘉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塑料包装盒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309-320546-89-01-410318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昆山市花桥镇蓬青路918号地理坐标(东经度5分度.701秒,北纬31度18分56.558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53塑料制品业292建设性质S新建(迁建)口改建T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E)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用报项目IJ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备案)部门江苏昆山花桥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备案文号昆花投备(2023)61号总投资(万元)
2、20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5施工工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13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租赁建筑面积853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项目排放废气中不含有二嗯英、苯并花、氟化物、氯气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中的污染物,不排放生产废水,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不从河道取水,不属于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需要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1、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审批机关:江苏省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的批复(苏政复201849号)2、昆山市D09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 划 及 规 划
3、环 境 影 响 评 价 符 合 性 分 析本项目位于昆山市花桥镇蓬青路918号,租赁现有厂房,根据厂房不动产证,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位于现状工业聚集区内。根据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昆山市D09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所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项目周边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本项目的选址符合总体规划的要求,与当地规划相符。具体如下:1)与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相符性分析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年)于2018年经江苏省人民政府以苏政复(2018)49号文批复同意。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
4、17-2035年)明确提出了昆山市城市化发展战略,即在总体规划的指导下,合理确定用地布局结构和地块规模,按照城市设计要求,组织有序的空间,创造优美的环境,逐步将昆山市建设成为长江三角洲地区现代制造业发达的工贸城市,具有江南水乡特色的生态园林城市。发展定位:从制造业强市发展成为功能综合的现代化大城市,成为上海的卫星城、苏州的重要板块,先锋城市。巩固既有基础,加强智能制造,成为产业转型先锋;立足本土资源,注重接轨上海,成为3科技创新先锋;推进两岸合作,积极面向世界,成为对外开放先锋,形成从制造业开放到以科创开放、服务业开放为引领的全方位开放格局,当好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先行军排头兵,走在基本实现现代
5、化的前列。优化产业空间布局;全市整合形成6个工业集中区和5个工业集中点,作为制造业发展的主要集聚空间,发展既有主导产业和新兴支柱产业,重点突出科创驱动,推动现状工业转型升级。开发区、高新区、陆家、张浦、周市、千灯等6个工业集中区,实现一区多园,突出优势;花桥、巴城、淀山湖、周庄、锦溪5个工业集中点,推动集聚集约,提升质量。本项目属于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位于昆山市花桥镇蓬青路918号,属于花桥工业集中点的工业集中区,符合产业空间布局,且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符合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相关要求。2)与昆山市D09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符性分析昆山市D09规划
6、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为落实昆山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的管控要求,适应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需要所制定的详细规划。其规划范围为东至江苏省界-徐公桥路,南至沪宁高速,西至大瓦浦,北至沪宁铁路,总规划面积约7.71平方公里;其功能定位为集先进制造业与现代物流业为一体的智慧产业片区。规划结构为:规划形成“双轴统领、四区辉映”的空间格局。其中“双轴统领”为串联南北的沿沪大道交通发展轴和串联东西的逢星路交通发展轴;“四区辉映”指围绕沿沪大道两侧形成的智慧产业片区;以发展先进制造业为主的两个现代工业片区,以及为产业片区提供相关配套服务的配套片区。本项目位于昆山市花桥镇蓬青路918号,属于“D09单
7、元”规划的现代工业片区内,其用地为工业用地,且本次技改项目属于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属于现代先进制造业,因此本项目与“D09单元”规划及其功能定位是相符的。1、与产业政策相符性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项目属于C2926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其修改条目(苏政办发20139号文、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中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中所列禁止、限制和淘汰类项目。其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
8、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的禁止和限制项目,亦不属于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产业,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表ii与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1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未被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所列限制类、禁止类项目,符合该文件的要求2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未被列入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为允许类,符合该文件的要求3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
9、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文)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文)中规定的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类4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不在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5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鼓励类、淘汰类和禁止类项目6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苏府202251号对照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本项目符合该文件要求7苏州市“十四
10、五”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对照苏州市“十四五”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本项目不属于淘汰落后产能,符合该文件的要求8苏州市2023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要点对照苏州市2023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要点,本项目不属于淘汰落后产能,符合该文件的要求内容本项目相符性分析相符性表12与市政府关于加快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的实施意见相符性相符(一)推进工业绿色升级。深入实施重点行业绿色化改造,本项目不属于意见加快钢铁、焦化、水泥、纺织、造纸、有色等行业超低排放指出的重点行业,项目改造和工业窑炉等重点设施废气治理升级。全面推行清洁生不属于高耗能项目,项产,依法在“双超双有高耗能”行业实施强制性清洁生产
11、审目危险废物收集后委托核。严格整治“散乱污”企业,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严有资质单位处理,贮存格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加强工业生产过程中危险废物管理,过程满足危险废物贮落实危险废物分级分类管理要求,全市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存污染控制标准抽查合格率达到国家和省规定的要求。(GB18597-2023)要求本项目选择的原辅料均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标 准,采购供应商为正规 有营业资质的供应商,运输过程按照最优方 案,项目产生的废弃产 品委托专业单位回收处 置,与文件要求相符合。相符相符(六)构建绿色供应链。鼓励企业开展绿色设计、选择绿色材料、实施绿色采购、打造绿色制造工艺、推行绿色包装、开展绿色运输、做好废弃
12、产品回收处理,实现产品全周期的绿色环保。鼓励行业协会通过提供咨询服务、制定规范、协作互助等方式提高行业供应链绿色化水平。支持钢铁、汽车、机械、电子、纺织等行业开展绿色供应链示范企业创建,强化绿色生产理念,发挥核心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带动上下游企业实现绿色发展。(市工信局牵头,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十六)促进能源消费节约高效。强化能耗强度约束性指标管控,适度弹性控制能耗总量,创造条件尽早实现能耗“双控”向碳排放总量和强度“双控”转变,坚持减污降污降碳本项目不属于“两高”协同增效,统筹衔接能耗强度和碳排放强度降低目标,确保项目,项目主要以电能按期
13、实现“双碳”目标。严格节能审查制度,坚持“两高”为主要的能耗来源,与新增用能项目能效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推动能效低于基文件要求相符合。准水平的重点行业企业有序实施改造升级,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表1.3与苏州市“十四五”淘汰落后产能工作实施方案相符性内容本项目相符性分析相符性三、重点行业领域(一)能耗监察执法重点行业领域:钢铁、石化、化工、焦化、煤化工、水泥、平板玻璃、有色、纺织、造纸、数据中心等。(二)环保执法监管重点行业领域:钢铁、煤电、水泥、有色、平板玻璃、石化、化工、焦化等。(三)安全执法检查重点行业领域:钢铁、煤炭、有色、水泥、平板玻璃、石化、化工(危险化学品安全执法检查聚焦
14、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重大危险源、特别管控危化品等重点危化品企业)等。(四)产品质量管理执法重点行业领域:钢铁、水泥、平板玻逾笺I两守。(五)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重点行业领域:钢铁、煤电、石化、化工、焦化、煤化工、水泥、平板玻璃、铁合金、有色金属、铅酸蓄电池和再生铅、印染、造纸、制革、铸造、电镀等。本项目属于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业,不属于方案列出的重点行业。相符表14与苏州市2023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要点相符性内容本项目相符性分析相符性(四)坚决清退“两高”项目中的落后产能建立在建、拟建、存量“两高”项目台账清单,对2018年以来投产的存量“两高”项目,逐一排查评估,有节能减排潜力的项目要
15、加快改造升级。对达不到国家级省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的,依法依规责令限期整改,无法整改到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江苏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罚: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地方法规规章要求的落后场面坚决淘汰,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本项目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业,不属于本文件规定的淘汰落后产能。相符2、“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与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的相符性对照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文件中“(五)落实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严格落实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标准,国家、省和重点区域(流域)环境管理政策,准确把握
16、区域发展战略和生态功能定位,建立完善并落实省域、重点区域(流域)、市域及各类环境管控单元的“1+4+13+N”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包括全省“1”个总体管控要求,长江流域、太湖流域、淮河流域、沿海地区等“4”个重点区域(流域)管控要求,“13”个设区市管控要求,以及全省“N”个(4365个)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昆山市花桥镇蓬青路918号,属于太湖流域,为重点区域(流域)。对照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具体分析如下表。表1-5与江苏省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求相符性控别管类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太湖流域空间布局约束(1)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
17、护区,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在太湖流域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禁止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禁止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水上游乐等开发项目以及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3)在太湖流域二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禁止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不涉及禁止建设的行业,满足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城镇污水处理厂、纺织工业、化学工业、造纸工业、钢铁工
18、业、电镀工业和食品工业的污水处理设施执行太湖地区城镇污水处理厂及重点工业行业主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项目不属于上述企业,生活污水接管污水处理环境风险防控(1)运输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船舶不得进入太湖。(2)禁止向太湖流域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3)加强太湖流域生态环境风险应急管控,着力提高防控太湖蓝藻水华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本项目不涉及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太湖流域加强水资源配置与调度,优先满足居民生活用水,兼顾生产、生态用水以及航运等需要。(2)2020年底前,太湖流域所有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
19、。本项目不涉及本项目符合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2)与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苏环办字(2020)313号)相符性分析苏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本项目位于昆山市花桥镇蓬青路918号,对照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苏环办字(2020)313号)中附件2,本项目属于重点管控单元-花桥经济开发区,相符性分析见下表。表16与苏州市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管控要求相符性管控类别重点管控要求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I)禁止引进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
20、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及能耗限额淘汰类(I)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的产业;禁止引进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的产业。(2)禁止引进不符合园区产业准入要求的项目。(3)严格执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分级保护要求,禁止引进不符合条例要求的项目。(4)严格执行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相关管控要求。(5)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6)禁止引进列入上级生态环境负面清单的项目。及能耗限额限制类、淘汰类的产业。(2)本项目属于塑料包装箱及容器制造业,符合昆山市花桥镇产业定位。(3)本项目符合江苏省太湖
21、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分级保护要求,不属于禁止引进的项目;(4)本项目不属于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范围内项目。(5)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6)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引进上级生态环境负面清单的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I)园区内企业污染物排放应满足相关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2)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1)本项目符合相关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2)本项目污染物总量排放少,采取了有效措施以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环境风险防控涉及环境风险源的企业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规范编制事故应急预案
22、,并与区域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实现联动,配备应急救援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开展事故应急演练。企业尚未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项目建成后,由建设单位针对生产实际情况,根据企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导贝ij(DB32/T3795-2020)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备案,配备应急物资和救援队伍,建立突发环境事件隐患排查制度。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III类”(严格),具体包括:1、煤炭及其制品(包括原煤、散煤、煤砰石、煤泥、煤粉、水煤浆、型煤、焦炭、兰炭等);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3、非专用锅炉或未配置高效除尘设施的专用锅炉燃
23、用的生物质成型燃料;4、国家规定的其它高污染燃料。本项目所使用的能源主要为水、电能,不涉及燃料的使用。本项目符合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要求。(3)生态红线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相符性本项目位于昆山市花桥镇蓬青路918号,与本项目直线距离最近的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为北侧的江苏昆山天福国家湿地公园(试点),本项目到其核心区边界最近距离约1830m,项目不位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区内,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要求。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相符性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距离本项目最近的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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