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集团临高县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 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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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6u.B项目名称:国家能源集团好深100MW-农光互补光伏发J页目建设单位(盖章):三日期:12022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国家能源集团临高县IooMW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项目代码2203-469024-04-01-175220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海南省临高县多文镇美图村地理坐标美图村地块:109度45分52.400秒,19度44分48.453秒凤雅村地块:109度43分13.733秒,19度46分14.043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四十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一90太阳能发电4416地面集中光伏电站用地面积
2、(m2)/长度(km)1204762m25400建设性质4新建(迁建)口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4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2203-469024-04-01-175220总投资(万元)52000.00环保投资(万元)340.0环保投资占比()0.7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O否是:_专项评价设置情次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临高县总体规划(20152030空间类)的相符性分析(1)光伏电站区本项目用地选址位
3、于海南省临高县多文镇美图村,根据临高县总体规划(空间2015-2030)(附图6),项目用地规划用地性质为113.8757公顷一般耕地(旱地)、1.9192公顷园地、0.3080公顷乡村建设用地、0.201公顷未计水库水面的河流湖泊水面及4.1624公顷自然保留地,项目不涉及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202号)文件“(三)用地管理及建设要求”中规定如下:光伏方阵布设在农用地上,对土地不形成实际压占、不改变地表形态、不影响农业生产的,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占
4、用旱地及水浇地的不需要落实占补平衡,用地可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租赁协议(详见附件3)。本项目为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光伏阵列区,一般耕地(旱地)、其他农用地、园地及乡村建设用地用于光伏阵列建设,场区内道路利用现状道路,运营期光伏阵列下方进行农业种植,不影响农业现状生产面积和范围,故仍按原地类认证。25年运行服务期满后由建设单位对用地进行恢复,恢好土地利用规划用途。综上,本项目光伏阵列区符合该文件要求,不改变用地性质,项目用地仍为一般耕地、园地、自然保留地及乡村建设用地等,故项目符合临高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年2030年)要求。(2)升压站选址与规划相符性根据临高县总体
5、规划(空间类2015-2030),项目升压站占地面积为5333.36m2,规划用地性质为一般耕地,须待村庄规划批复实施且按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后项目方可动工。升压站占地范围还需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因此,完善相关用地手续后,项目升压站选址符合临高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2、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根据临高县总体规划(空间2015-2030)可知,项目选址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因此项目选址符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规划。(2)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分析大气环境质量底线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二类区,根据达标区判定结果,项目所在区域为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本项目运
6、营过程无废气排放,项目施工期会产生少量粉尘和机械尾气,施工废气具有间歇性、短期性和流动性的特点,在采取本次评价制定的施工期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后,可将施工期大气污染影响降低到较小程度,不会对周围环境空气敏感点造成较大的污染影响。因此,项目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要求。水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施工期升压站基坑废水及暴雨径流水通过隔油沉淀池处理后洒水降尘回用,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当地村民清淘用作农业有机肥料:营运期少量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当地村民进行清掏作为周边作物农肥,对环境基本无影响。因此,项目符合水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土壤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施工期做好挖填土方的合理调配工作,避
7、免在降雨期间挖填土方,堆放地应修建专门的排水沟,能回填的及时清运回填,采取塑料薄膜覆盖,并及时进行场地恢复,严禁弃方露天堆放,控制扬尘,减轻水土流失。项目表土剥离后暂存于指定位置,在施工结束后用于后续绿化覆土。落实本次评价和水土保持方案制定的水土保持措施后,区域土壤环境质量基本可以得到保障,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底线要求。综上,项目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相关要求。3)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分析项目不属于高耗能、高污染产业,用水量较少,且将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水经处理后实现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过程中会消耗少量电能,但项目本身就是将光能转变为电能,后续将实现电能自给自足,并可优化区域能源结构,减少碳排
8、放。综上分析,项目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D与关于海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琼办发(2021)7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海南省临高县多文镇美图村,根据“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海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中附件1海南省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详见附图7)可知项目选址属于一般管控单元。在一般管控区要求上,全省总体生态环境管控要求详见下表。表11五大片区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序号海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拟建项目情况符合性1园区实施严格的产业准入门槛,实施清洁能源替代,落实火电厂超低排放要求,实施石化化
9、工精细化管理。本项目不位于工业园区/2严格区域削减要求,原则上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实行区域等量削减,确保项目投产后区域环境质量不恶化。本项目投产后各类污染物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后达标排放,不会导致环境质量恶化。符合3加快推进企业入园,园区周边居民逐步搬迁。本项目不位于工业园l/4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加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防渗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淘用作农肥;符合5优化城镇供水布局,加强城镇节水,提升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率,加强非常规水源利用。本项目生活污水经防渗的三级化粪池处理后定期清淘用作农肥;符合6禁止明显破坏生态环境的建设活动。项目用地不占生态保护红线,无破坏生态环境
10、活动符合7扎实推进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项目不属于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建设范围内符合8其他市县积极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到2022年所辖范围内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分类。企业实行生活垃圾分类。符合2)与临高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临府办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海南省临高县多文镇美图村,根据临高县人民政府发的临高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临府办2021的通知中附件-临高县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详见附图8)可知,项于一般管控单元。经核查海南省三线一单成果发布系统(详见附件8)可知,本项目县一般管控单元及优先保护单元,管控单元编号分别为ZH4690243ZH469024
11、10011,该项目在允许范围内,符合准入条件。同时该项目所涉及近岸海域管控分区,符合准入标准。综上,本项目与临高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3)与海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琼环函(2021)相符性分析项目位于海南省临高县多文镇美图村,本项目属于临高县一般管控先保护单元,管控单元编号分别为ZH46902430001及ZH46902410011南省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琼环函(2021)287号),项管控单元相关要求的相符性见表1-2.表1-3。表12项目与分区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相关要求相符性分202167办公室印67号)目选址属属于临高OOOl及选地块不287号)单元
12、及优根据海目与分区淅管控要求项目情况否合是符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全省要素类(一般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2.执行土壤环境(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3.执行自然资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普适性管控要求。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类建设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执行全省要素类(一般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类建设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项目不改变用地性质,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符合环境风险防控1.执行土壤环境(建设用地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2.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风险,防范用地使用过程土壤环境污染,强化企业关闭搬迁
13、后土壤环境监管,严格污染地块再开发利用监管,有序推进建设用地绿色可持续修复,加强暂不开发利用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强化污染地块信息共享。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类建设项目,运营期不产生废气。项目不改变用地性质,不使用高污染燃料的设施,对土壤环境影响较小。符合表13项目与分区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相关要求相符性分析管控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符合空间布局约束1.执行生态空间(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湿地公园、海岸带自然岸段、海岸带自然岸段生态缓冲、一般生态空间、水源涵养、海岸防护)普适性管控要求。2.执行水环境(饮用水水源地)普适性管控要求。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耗能类建设项目,运营期不产生
14、废气,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用作农肥。符合3、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第29号令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0年1月1日实施),本项目属于“第一类鼓励类”中的“五、新能源”中的“1、太阳能热发电集热系统、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集成技术开发应用、逆变控制系统开发制造本项目不在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值目录(2019年版)禁止类和限制类,因此项目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要求。综上,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及海南省产业政策的要求。4、与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海南省自然资源和
15、规划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相关符合性分析参见下表1-4所示:表1.4本项目与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海南省扶贫工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保障和规范光伏发电产业项目用地管理的通知相关符合性分析序号相关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分析一禁止以任何方式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中的水田,严禁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划明确禁止的生态保护红线等区域内建设光伏发电项目本项目光伏电站建设地块用地规划为一般耕地(旱地)、园地及乡村建设用地等;升压站用地为乡村建设用地。项目占地不占用基本农田以及一般耕地中的水田,采取的是空中光伏发电+地面种植融
16、合互补新模式,不改变当地土地的性质和用途,同时,本项目不涉及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符合二利用农用地(永久基本农田和一般耕地中的水田除外)复合建设的光伏发电项目,包括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光伏方阵布设在农用地上,对土地不行程实际占压、不改变地表形态、不影响农业生产的,可按原地类认定,不改变土地用途,占用旱地及水浇地的不需落实占补平衡,用地可以租赁等方式取得,双方签订补偿协议。本项目光伏方阵布设在农用地上的,对土地不行程实际占压、不改变地表形态、不影响农业生产;现建设单位已与本项目土地所有者签订了租地合同,详见附件3。符合三新建农光互补项目的光伏方阵组件最低沿应高于地面2米,桩基列间距应不小于3.5
17、米,行间距应不小于2.5米;场内道路用地应合理布局,可按农村道路管理,宽度不得超过4米本项目光伏方阵组件最低沿高于地面2米,桩基列间距为6.0米,行间距为2.5米;场内道路宽度为4米。符合5、与关于海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关于海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提出在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电网可消纳前提下适度发展可再生能源项目。为保护海南生态环境,“十四五期间海南省计划以发展光伏、海上风电、生物质(垃圾焚烧)发电为主,新增光伏等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约400万千瓦。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已经取得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项目备案文件,项目符合海南省能源发展“十四五”规划。6、与海南省“十
18、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琼府办202136号)相符性分析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琼府办2O2136号)提出坚持高效能降碳,主动落实“双碳”目标中提出建设清洁能源岛,构建安全、绿色、集约、高效的低碳清洁能源生产消费体系。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水能、风能、地热能、海洋能、氢能、生物质能等,新增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约500万千瓦。本项目为光伏发电项目,利用太阳能发电,属于清洁能源;项目建成后,产生的污染物较少,经过环保设施处理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属于发展高效的低碳清洁能源,因此项目与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琼府办202136号)是相符的。7、与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
19、相符性分析根据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中提出,禁止向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水体排放污水和从事可以污染生活饮用水水体的活动,以及在保护区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项目属于光伏项目,运营过程中的废水不外排,根据临高县总体规划(空间2015-2030),该项目选址不在临高县饮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不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因此项目与海南经济特区水条例要求相符。8、与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为农光互补光伏发电项目,距离国道G225约1169mo根据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一章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非法占用或者非法利用公路
20、、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根据临高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本项目不占用公路用地,不破坏国道G225,本项目与国道G225隔有橡胶林,不对国道G225景观造成破坏。因此,本项目与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相符。9、与海南省“三棵树”相关政策相符性分析橡胶、槟榔和椰子合称“三棵树”。“三棵树”是我省三大宗热带作物,也是海南发展热带农业的重要抓手,更是脱贫攻坚、农民增收、乡村振兴的需要。项目规划用地不涉及林地,项目用地范围内现状涉及橡胶,因此项目需办理橡胶林砍伐有关手续。二、建设内容地理位置2.1地理位置本项目光伏电站位于海南省临高县多文镇美图村,地理中心坐标为美图村地块:109度45分52.
21、400秒,19度44分48.453秒风雅村地块:109度43分13.733秒,19度46分14.043秒。项目周边多村道和乡道,交通较为便利。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Io项目组成及规模2.2项目组成及规模2.2.1 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总占地面积为1204762m2,拟安装540WP单晶硅高效光伏组件240716块,规划装机容量100MW,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光伏阵列、集电线路等,新建一座IlokV升压站。本项目光伏发电区的35kV发电系统属于中低压电力设施,根据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及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中的规定,IookV以下电压等级的交流输变电的电力设施属于电磁辐射豁免水平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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