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建设数字金融强国研究报告(2024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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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摘要2一、建设数字金融强国是建设金融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8二、建设数字金融强国:来自新加坡的启示17三、构建适配于数字金融强国的常态化数字金融监管框架.28四、面向全球市场的数字金融强国建设方向35五、设立数字金融创新试验区53参考文献56报告摘要数字金融是指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改善金融产品、流程和模式的创新金融业务。我国的数字金融起步于2004年底,2013年开始进入爆发式发展阶段,在将近20年的发展历程中,既形成了一部分相对成功甚至国际领先的业务,如移动支付、大科技信贷,也造成了不少乱象,如个体对个体借贷(P2P),传统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也全面开花,但效果参差不
2、齐,还有一些领域的业务尚待突破,如数字保险、智能投顾。总体看来,我国的数字金融创新是走在国际前列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明确提出“建设金融强国”,要全面加强监管、完善金融体系、改善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风险,同时将做好科创金融、绿色金融、养老金融、普惠金融和数字金融五篇大文章作为建设金融强国的重要手段。数字技术不会改变金融的本质,但可以通过改善触达、效率和风控,改变金融体系运营的一些机制与特征,从而更好地提升金融服务的质量,服务国家金融战略。因而,建设数字金融强国应该成为建设金融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课题组于近期前往新加坡参加金融科技节并广泛调研监管部门、金融机构和数字金融企业,获得两点突出的感悟,一是
3、新加坡这样一个缺乏原创技术、缺乏市场规模的国家,成功地变成国际金融科技中心,最重要的原因在于新加坡政府营造了一个开放、灵活、友好的政策环境。二是中国数字金融企业在新加坡、东南亚市场很受欢迎,中国国内的很多技术、模式与经验也被东南亚的从业人员津津乐道,这是因为这些已经在中国市场得到了检验。这两点观感对于思考我国如何建设数字金融强国具有重要的启示。建设强大的数字金融体系,需要数字金融企业与监管部门的共同努力。新加坡几乎白手起家,但创造了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引来了世界各国领先的创新企业,也催生了有活力的本地企业。我国已经拥有一个领先国际的数字金融行业,但能否持续领先,取决于企业的创新能力。企业的创新
4、能力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政策环境。目前我国对平台金融的专项整治已经告一段落,走向常态化监管,目的是让数字金融在管住风险的前提下,更好地服务实体经济。中国数字金融发展的历程表明,企业的创新能力是最为关键的决定因素。数字金融是将数字技术应用到金融领域的创新产物,而数字技术是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成果,虽然大多数数字技术不是我国原创,但我国的数字金融企业一直走在应用的前沿,这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成绩。移动支付源于美国,但无论看市场规模、用户体验还是衍生服务,我国的移动支付应该是走在国际前列的。这是因为数字金融企业很好地将前沿数字技术应用到金融业务中,实实在在地改善了金融服务,解决了实体经济中的痛点问题。与创新
5、同等重要的是风险管理,金融的本质是资金的融通,通过期限、规模和风险的转换实现收益共享、风险分担,数字金融也一样。如果数字金融交易没有有效的风险管理手段,最终也无法真正解决实体经济的痛点问题,我国在这方面有过惨痛的教训。管住风险,要求数字金融企业有一套好的风险管理办法,但归根到底需要有一个好的监管政策框架。过去几年集中爆发金融风险的领域有一个共同的特点,虽然金融企业确实普遍存在不规范、不合法的行为,但从根子上追究,还是因为没有建立好的监管规则,或者有规则但没有真正落地。监管政策要管住风险,但归根到底要在效率(或创新)与稳定(或风险)之间求得平衡:管得太死,行业就会缺乏活力;管得太松,可能会出现各
6、种风险与乱象。一个数字金融强国,除了必须是高效率、低风险,能够实实在在地服务实体经济,同时必然是开放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我国应该欢迎国际企业到中国来展业,几年前国际支付机构贝宝获得了国内的牌照,甚至并购了一家第三方支付企业。不过,在数字金融领域,开放的重点应该是支持国内的数字金融企业走出去,已经有不少企业去了东南亚,相信在中东、南亚、非洲等“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也有很大的潜力。不过金融机构出海,本来就是一个具有一定政治敏感性的问题,在当前地缘政治矛盾突出的条件下,可能更是如此。如何鼓励、支持国内企业更好地发挥国际影响力,值得深入的思考和积极的探索。如此看来,建设数字金融强国的努力需要依托三个关
7、键词,一是创新,通过创新改善金融服务,解决痛点问题。数字金融在缓解普惠金融难题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难方面已经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数字金融能不能帮助化解普通老百姓投资难问题,能不能有效支持创新驱动的经济增长模式,这些都需要数字金融机构持续的努力。二是监管,通过监管管住风险,平衡效率与稳定之间的关系。现在构建常态化的监管体系,就是要解决这个问题。在数字金融发展的初期,监管空白现象比较普遍,因而引发了不少问题。但如果监管环境过于严厉,可能会影响创新。三是开放,通过开放,将国外机构引进来,让国内机构走出去,既帮助改善国内数字金融体系的质量,又提升中国数字金融的国际影响力,还可以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基于上述
8、考虑,课题组提出如下政策建议,支持数字金融强国建设,助力我国实现高质量经济发展:第一,将包括数字金融在内的全部金融交易纳入监管框架,加强监管,消除监管空白与乱象。这应该成为常态化金融监管的基本要求,而且对金融机构、金融交易的监管要做到一视同仁。中央金融工作会议不但提出要全面加强机构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还明确由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承担监管兜底的责任,这样就保证不留死角。一个稳定、透明的监管政策框架是数字金融与金融行业健康持续发展的前提条件。第二,对一些创新业务实行回应型的监管实践,在管住风险的前提下,鼓励、支持创新。虽然监管政策要一视同仁,但对于一些创新活动,需要设置一些特定的政策安排。许多
9、数字金融企业感觉新加坡的创新环境好,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监管部门实行的“监管沙盒”,能够真正起到尝试新产品的作用。我国也在实行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但在试点范围、参与机构、监管参与和政策互动方面,还有很大的改进空间。第三,数字金融监管政策的制定也应充分考虑数字技术的一些特性,而不应简单沿袭传统经济的做法。最近发布的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条例在起草过程中曾经提出根据市场份额触发预警甚至推定市场支配地位,但这是传统经济的思路,并不适合数字时代的金融业务,判断是否存在垄断最关键的因素不是市场份额,而是可竞争性条件。监管部门在发布的时候删除了这一条。第四,为数字金融创新与发展创造良好的软硬件基础设施与环
10、境。硬件基础设施比较好理解,包括互联网、通信网络等的建设与普及。软件基础设施则比较复杂一些,包括数字金融发展的一些政策环境与实体机制,其中数据的使用与治理是一个十分关键的因素。我国的数据保护政策从无到有,是一个重大进步,但数据保护政策也要在使用效率与权益保护之间取得一个平衡。与此同时,如果政府能够主动共享一些公共数据,对于推动数字金融创新也能发挥很大作用。第五,推动数字金融行业的双向开放,特别是鼓励、支持国内的数字金融企业走向“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提升中国数字金融的国际影响力。我国的一些数字金融业务做得非常好,而且大部分突破在普惠金融领域,这对于绝大部分发展中国家都是十分有价值的业务实践。同时
11、,从保持领先优势和关注实际影响的角度出发,我国也可适当考虑在普惠金融和移动支付之外开展更广泛领域的数字金融创新。鼓励企业走出去,并不是让政府站在第一线,政府的主要责任应该是建立一个开放甚至国际接轨的政策环境,同时在数据跨境流动等领域设置一些切实可行的机制,并在有可能的情况下积极参与国际规则的制定。最后,可考虑将上海自由贸易实验区或临港新片区、粤港澳大湾区定为数字金融创新试验区。其中,上海侧重于全方位的技术应用创新和数字金融产品、数字金融工具、数字金融交易模式和数字金融服务平台创新。上海自贸区FT账户(自由贸易账户)的应用经验已经较为成熟,可利用FT帐户向外辐射,既能对外双向开放,又能与国内其他
12、地区相对隔离。粤港澳大湾区则可以侧重于跨境监管合作创新,大湾区囊括了不同类型的法律、制度、理念和规则,为我国提供了一个最佳的跨境监管合作实验环境。利用好粤港澳大湾区在促进数字金融监管跨境协调方面的试验作用,有利于我国作为金融强国在国际合作中主导作用的发挥。CHINAFINANCE40FORUM报告正文一、建设数字金融强国是建设金融强国的重要组成部分2023年10月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鲜明提出了“加I快建设金融强国”的目标,强调要走中国特色的金融发展道路,推动我国金融高质量发展,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有力支撑,同时提出要做好包括数字金融在内的五篇大文章。我国的许多数
13、字金融创新实践走在了世界前列,并正在形成一定的国际影响力。建设数字金融强国,有利于达成中央金融工作会议提出的“改善金融服务、防范化解风险”的任务,因而应该成为建设金融强国努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一)数字金融是建设金融强国的重要支撑数字金融是指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数字技术改善金融产品、流程和模式的创新金融业务。既包括科技公司为金融行为提供技术支持,也包括传统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转型。数字技术不会改变金融的本质,但可以通过改善触达、效率和风控,改变金融体系运营的一些机制与特征,从而更好地提升金融服务的质量,服务国家金融战略。借助于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数字技术,数字金融可以
14、通过降低金融服务成本、减少信息不对称,不断提高金融服务效率,增进金融服务的普惠性,增强金融风险管理能力,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质效。首先,数字金融可以显著提高金融服务的普惠性。在数字金融出现之前,传统经济学中被广泛接受的“边际报酬递减”假设被普遍地反映在金融服务中,金融机构同时触达特征各异的长尾客户的成本很高,这使得金融服务的普惠性不足成为包括我国在内的世界各国金融体系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然而,数字金融相关技术和模式的出现,显著降低了实现金融普惠性的成本:基于移动支付工具积累的庞大用户群体,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和金融模型的结合,既为客户提供了及时的个性化服务,又提高了在预测违约风险
15、方面的可靠性。一家新型互联网银行每年可以向数千万低收入家庭和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而且可以将不良贷款比率控制在较低的水平。其次,数字金融能够改变既有的金融服务模式和格局,提高金融服务的效率。一方面,数字金融中介的出现削弱了金融机构实体分支机构的价值,突破了传统金融服务的空间和规模约束。北京大学数字普惠金融指数显示,数字金融服务的区域差距已经大幅缩小(郭峰等,2020)o另一方面,数字支付系统、信用评估模型以及交易模型简化了交易过程,减少了交易时间和成本,提高了金融服务效率,进而提升了整个经济的运行效率。再次,数字金融显著增强了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传统的金融机构风险管理工具面临缺乏有效的风险信
16、息采集工具、客户识别困难、风险模式枚举场景有限且指标维度单一、信息难以有效整合和利用等弊端。而数字金融可以有效弥补传统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短板,可以利用全面场景应用、大数据等技术,提升风险评估、反欺诈、金融服务合同分析、贷前审查和贷后管理等方面的风险管控能力。所谓的“数字信用就是利用数字技术将本已存在但传统工具无法确定的信用给识别出来,这样,金融服务不但可以覆盖很多信用白户,拓宽金融服务的边界,同时还能比较好地管住信用风险。最后,数字金融也显现出了在提升居民收入、稳定宏观经济方面的积极作用。一方面,近年诸多研究已经表明,数字金融有助于创新、就业和提升收入,尤其是提升低收入家庭和农村居民的收入。另
17、一方面,在传统的金融体系中,资产价格与信贷增长有着很高的联动性,即“金融加速器”机制下,抵押品价值下跌会带来信贷收缩进一步拉低抵押品价值,造成严重的金融动荡和宏观经济不稳定。数字金融发展后,大科技信贷使用的信用风险评估模型以大数据为基础,可以弱化资产价格与信贷增长之间的关系,削弱“金融加速器”机制(黄益平,2023)o此外,数字金融在金融体系之外也带来了客观的积极影响。比如数字金融的发展有助于推动经济主体间的交易行为和财税体系走向数字化,涉税收支、交易的源头监管和征缴将会更加便捷,提高了税务机关全面掌握纳税主体涉税信息的能力。新加坡的数字金融发展就与公共管理政策的数字化发展实现了良好的互动:统
18、一的信息数据库构建提升了其政府的预算一体化管理水平,数字金融发展也加强交易信息的可溯性,对税源的有效监控能力得到大大提高。(二)中国的数字金融创新走在世界前列中国的数字金融发物于2004年年底的“支付宝”上线,这一支付工具是为了促进电子商务平台上的在线交易而研发。直到2013年,线上货币基金“余额宝”被推出,个人投资者可以通过手机应用程序灵活地进行小额投资,数字金融行业开始出现爆发式增长的势头。在将近20年的发展历程中,我国形成了一部分相对成功甚至国际领先的数字业务,为我国继续建设数字金融强国提供了优势条件。首先,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数字金融的业态,塑造了移动支付和大科技信贷等领域的突出优势。我国
19、已逐步形成数字支付、数字信贷、数字货币、数字证券、数字保险和数字理财等多元的数字金融业态。在移动支付和大科技信贷等领域的市场优势突出。目前,我国已成为全球移动支付第一大市场,移动支付平台用户数量均超10亿,移动支付的普及率达到86%,居世界第一。大科技信贷方面,平台获客和风险评估方面的优势突出,市场规模较为领先。根据国际清算银行数据,截至2019年,中国数字信贷规模占全球总量的规模近八成,2013-19年期间年均复合增长率也远高于同期全球的平均水平。再次,我国在数字人民币方面的探索较为领先。截至2023年上半年,全国试点范围已扩大至26个地区,试点地区累计交易金额8918.6亿元,应用场景不断
20、拓展。跨境结算的国际合作也在积极推进,我国在系统建设和平台接入方面的先发优势突出(张晓晶,2023)o其次,打造了多元化的数字金融创新主体,科技公司和金融机构从错位竞争走向融合发展,共同在合规前提下守正创新。早期,我国数字金融的发展以科技公司主导。正规金融部门供给不足为科技公司探索金融业务创新提供了较大动力,特别是在普惠金融领域取得了一系列成就。一些互联网平台利用大数据开展信用评估,降低获客和风控成本,相较于传统的普惠金融业务模式大大提高了商业可行性(黄益平和黄卓,2018)o然而,部分机构和相关业务由于未被充分监管,行业乱象频发。伴随着互联网金融平台面临的专项整治走向常态化监管,行业进入合规
21、发展期。此外,近年来我国传统金融机构也在合规前提下积极探索数字金融业务创新和架构转型,在支持数字金融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2022年,原银保监会出台关于银行业保险业CHINAFINANCE40FORUM数字化转型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进银行业和保险业数字化转型。从目前的进展来看,银行方面,各大银行结合自身发展需求,纷纷成立科技子公司、设立创新实验室、组建人才团队、与科技公司合作,加快推进数字银行、开放银行在内的业态发展(赵永新,2021)o保险方面,主要保险公司近年来纷纷加大保险科技和人员投入,数字技术在风险定价、智能营销、实时结算、核保理赔等环节的应用加快推进,截至202
22、0年,保险行业平均线上化客户和产品占比分别高达41.88%和36.18%。,最后,构建了扎实可靠的数字金融基础设施体系。根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52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截至2023年上半年,我国互联网普及率达到76.4%,累计建成开通5G基站293.7万个,5G移动电话用户达6.76亿户。5G网络覆盖所有地级市城区、县城城区,实现“县县通5G”。我国移动物联网终端用户数达到21亿户,也是全球主要经济体中首个实现“物超人”的国家。截至2022年底,全国110个城市达到千兆城市建设标准,千兆光网具备覆盖超过5亿户家庭能力。我国在5G通信、大数据中心、移动物联网等方面的扎实基础也
23、为进一步发展数字金融奠定扎实基础。当然,我国数字金融发展的历程中,也出现过不少乱象,1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保险科技“十四五”发展规划,2021年12月。如个体对个体借贷(P2P)行业的野蛮扩张与快速退场。传统金融机构的数字化转型虽然也全面开花,但效果参差不齐,还有一些领域的业务尚待突破,如数字保险、智能投顾。同时,我国在数字基础设施方面一些短板也不容忽视:城乡间的数字鸿沟持续收窄但差距仍存;我国在诸多核心技术领域的“卡脖子,问题依然突出,新技术、新产品和新业态的安全模式和规则仍待完善,各类数据平台的安全防护能力也有待进一步提高。但综合而言,我国用了不到20年的时间,将数字金融发展融入到了几乎所有
24、金融业务之中,改变了居民和企业接触金融服务的方式,可以说中国的数字金融创新走在了世界前列。(三)中国数字金融的国际影响力正在逐渐形成数字金融强国,必然是开放的、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近年来,中国数字金融企业出海快速增长,基本遵循头部先行到全面出海,从发达市场起步逐渐向新兴市场拓展的路径,逐渐形成国际影响力。从“走出去”目的地看,根据毕马威中国与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的2023年中国数字金融企业首席洞察报告,近年来东南亚始终是除我国港澳台地区以外,我国数字金融企业出海最主要的区域选择,其次是欧美等发达地区,非洲、南美等地区则正成为中国数字金融企业出海的“新蓝海”。20222023计划在境外设立机构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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