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汽车零部件与新材料密封件生产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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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新建汽车零部件与新材料密封件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308-320581-89-01-179237建设单位联系人程*联_1度34分35.4987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三、汽车制造业3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6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6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常熟市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常行审投备(2023)1063号总投资(
2、万元)5000环保投资(万元)50环保投资占比(%)1.0施工工期5个月是否开工建设介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122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苯并花、氟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本项目废气涉及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甲醛,因此需设置大气专项评价。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常熟市支塘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年修改)审批机关:常熟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市政府关于常熟市支塘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年修改)的批复,常政复(2021)207号,2021年10月9日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
3、价符合性分析与常熟市支塘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年修改)的相符性分析:产业定位:常熟市支塘镇工业园区规划定位为常熟市汽车产业协作基地,以汽车零部件制造、无纺产业为主导,兼有食品贸易、生活性服务功能的综合工业园。本项目为新建汽车零部件与新材料密封件生产项目,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行业,与常熟市支塘镇工业园区的产业定位相符。用地规划:本项目位于常熟市支塘镇规划思成路以南、锦绣大道以西,恒智(支塘)无纺科技产业园二期。对照常熟市支塘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年修改)修改后用地规划图,项目所在地用地性质为二类工业用地。根据企业提供的不动产权证,项目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与常
4、熟市支塘镇工业园区的用地规划要求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用地规划、产业定位等均与常熟市支塘镇工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21年修改)均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本项目为新建汽车零部件与新材料密封件生产项目,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0年1月1日施行,2021年修订),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符合文件要求。对照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本项目不属于目录内鼓励类、限制类、禁止类和淘汰类项目,且不属于落后产品,符合产业政策要求。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发改体规改(2022)397号),本项目
5、不在禁止准入及许可准入限制措施范围内,符合文件要求。对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及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上述文件中所列项目。对照苏州市2023年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要点(苏州市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3年6月1日),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不在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名单内,项目按照先批后建、持证排污、严格按照报告表污染物许可排放浓度及许可排放总量进行建设生产,符合文件要求。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2、项目与“三线一单”控制要求的对照分析(1)生态红线根据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常熟市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调整方案的复函(苏自然资函(2022)1221号)、省政
6、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常熟市生态保护规划如下表所示。表1/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范围及内容序号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管控单元分类管控单元分类1常熟尚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空间管控区优先保护单元2常熟西南部湖荡重要湿地空间生态空间管控区优先保护单元3七浦塘(常熟市)清水通道维护区生态空间管控区优先保护单元4沙家浜一昆承湖重要湿地空间生态空间管控区优先保护单元5沙家浜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空间管控区优先保护单元6太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虞山景区生态空间管控区优先保护单元7望虞河(常熟市)清水通道维护区生态空间管控区优先保护单元8长江(常熟市)重要湿地空间生态空间
7、管控区优先保护单元9常熟南湖省级湿地公园生态空间管控区优先保护单元10长江浒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优先保护单元Il江苏沙家浜国家湿地公园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优先保护单元12江苏虞山国家森林公园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优先保护单元13江苏苏州常熟南湖省级湿地公园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优先保护单元14江苏苏州常熟滨江省级湿地公园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优先保护单元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中七浦塘(常熟市)清水通道维护区省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七浦塘及两岸各100米陆域范围(不包括七浦塘桥Y526西侧650米至任直路东侧350米两岸各100米范围,浩泾河
8、西侧150米陆域范围)。本项目位于常熟市支塘镇规划思成路以南、锦绣大道以西,用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没有占用常熟市生态红线区域用地。与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为七浦塘(常熟市)清水通道维护区,距本项目约4.1km,因此,本项目不属于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规定的生态空间管控区范围内,符合相关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根据2022年度常熟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常熟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五项监测项目年度评价指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臭氧年度评价指标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六项监测指标日达标率在82.2%10
9、00%之间,其中臭氧日达标率最低。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臭氧日达标率分别较上年下降了0.3、1.9和3.3个百分点,二氧化硫、一氧化碳日达标率持平,均为100.0%,二氧化氮日达标率上升了0.3个百分点。各项年评价指标中,除一氧化碳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浓度和臭氧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第90百分位浓度与上年持平外,其他指标均有下降。城区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3.72,与上年相比下降了0.30,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提升。臭氧的单项质量指数分担率最高,是主要污染物,与上年相比,二氧化氮单项质量指数降幅最大。城区三个省控站点中,兴福站的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最低,为3.62。2022年,常熟市地表水水
10、质级别为良好,达到或优于In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2.0%,与上年相比上升了4.0个百分点;无劣V类水质断面,与上年持平,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氨氮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地表水平均综合污染指数为0.34,与上年相比下降了0.06,降幅为15.0%。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虽总体无明显变化,但略有好转。2022年常熟市城区四类功能区噪声年均值均达到对应环境噪声等效声级限值,其中I类区域(居民文教区)污染程度减轻,HI类区域(工业区)污染程度加重,H类区域(居住、工商混合区)和IV类区域(交通干线两侧区)污染程度相对稳定。昼间噪声达标率为100%,与上年持平;夜间噪声I类区域(甸桥村村委会点位)和II类区域(漕泾
11、五区四幢点位)存在超标现象,达标率为95.0%,与上年相比下降了1.9个百分点。本项目实施后,在运营期会产生一定的污染物,如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本项目的建设在落实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各类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不会恶化区域环境质量功能,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等级。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不会突破当地环境质量底线。(3)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用地为常熟市支塘镇规划工业用地,用水为当地自来水管网供给,用电为当地电网供电,各项能源使用消耗量均较小。因此,本项目不会超出当地资源利用上线。(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领导小
12、组办公室,2022年1月19日),本项目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不在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提出的禁止范畴内,因此符合指导意见要求。表12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的相符性对照表序号主要内容本项目符合情况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项目,也不属于过长江通道项目。符合。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本项目不在自然保护区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
13、段范围内,不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A口O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禽畜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未有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不在国家湿
14、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符合。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整治、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不在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内和岸线保留区内,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保护区、保留区内。符合。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不涉及。符合。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3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线捕捞。不涉
15、及。符合。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河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本项目不在长江岸线1公里范围内,且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符合。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符合。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业布局规划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符合。11禁止新建、扩建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明令
16、禁止的落后产能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产能置换要求的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要求的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落后产能项目,不属于严重过剩产能行业的项目。亦不属于高耗能高排放项目。12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文件有更加严格规定的从其规定。不涉及。符合。对照关于印发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办字(2020)313号),本项目位于常熟市支塘镇规划思成路以南、锦绣大道以西,对照关于印发V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办字(2020)313号),具体如下:表13苏州市环境管控单元名录(常熟部分)区域总单元数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
17、元一般管控单元常熟市77个共计17个常熟市长江浒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常熟尚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虞山国家级森林公园、常熟滨江省级森林公园、常熟虞山省级地质公园、沙家浜国家湿地公园(生态空间管控区)、江苏常熟南湖省级湿地公园(生态空间管控区)、常熟泥仓法省级湿地公园、望虞河(常熟市)清水通道维护区、长江(常熟市)重要湿地、七浦塘(常熟市)清水通道维护去、太湖国家级风景名共计48个常熟方浜工业园、梅李镇通港工业园、梅李镇通港工业园(南一区)、梅李镇通港工业园(南二区)、梅李镇通港工业园(赵市工业区)、辛庄工业园区、辛庄镇合资工业园、辛庄镇隆力奇工业园、沙家浜镇唐市工业集中区、辛庄轻纺
18、园、辛庄镇杨园集镇工业区、辛庄镇张桥集镇工业区、莫城工业园区2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含江苏常熟综合保税区B区)、江苏常熟新材料产业园、尚湖镇鸳鸯桥工业集中区、尚湖镇山鑫工业集中区、常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尚湖园区、尚湖镇货架产业园、辛庄镇卫家塘村工业集中区、莫城街道三星村工业集中区、辛庄合泰村工业集中区、沙家浜镇昆南村杨浩工业集中区、常熟经济技术开发区(包含江苏常熟综合保税区A区)、碧溪街道溪东工业园、莫城街道锡太路南工业集中区、莫城工业园区1区、古里工业集聚(中)区B区、古里工业集聚(中)区A区、古里工业集聚(中)区C区、海虞镇工业集聚(中)区南区、海虞镇工业集聚(中)区北区(王市工业
19、新区、海阳路两侧工业区)、海虞镇工业集聚(中)区西(一区、二区、三区、四区)、沙家浜镇昆承湖村张泾工业集中区、常昆工业园E区、沙家浜镇昆南村娄里河工业集中区、沙家浜镇唐东村缪浜工业集中区、常昆工业园(A、B、D区)、支塘工业区、支塘镇何市工业区、支塘镇任阳工业区、支塘镇常盛工业区、江苏省常熟虞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海虞镇龙福工业园、董浜镇工业集聚(中)区汽车零部件产业配套园、董浜镇工业集聚(中)区-汽车零共计12个辛庄镇、东南街道、支塘镇、古里镇、尚湖镇、梅李镇、沙家浜镇、董浜镇、虞山镇(注:虞山街道、常福街道、琴川街道、莫城街道)、碧溪街道、海虞镇、长江(苏州段)胜区虞山景区、沙家浜-昆承湖
20、重要湿地、常熟西南部湖荡重要湿地。部件产业配套园北区、董浜镇工业集聚(中)区-汽车零部件产业配套园支王线工业区。本项目位于常熟市支城熟市重点管控单元一支塘工V表14苏HE镇规划思成路以南、锦绣大道以西,属于常1.区。市重点保护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行政区划环境管控单元名称常熟市支塘工业区苏环办字(2020)313号本项目相符性分析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引进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惠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及能耗限额淘汰类的产业;禁止引进列入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禁止类的产业。(2)严格执行园区总体规划及规划环评中的提出的空间布局和产业准入要求,
21、禁止引进不符合园区产业定位的项目。(3)严格执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分级保护要求,禁止引进不符合条例要求的项目。(4)严格执行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相关管控要求。(5)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6)禁止引进列入上级生态环境负面清单的项目。(1)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等上述规范文件,本项目均不属于限制、禁止及淘汰类产业,且本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类项目,因此符合要求。(2)根据上文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符合常熟市支塘镇总体规划的产业定位。(3)根据上文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不在规定禁止建设范畴,符合文件规定。(4)本项目不在阳澄湖水源水质保
22、护区范围内,符合文件要求。(5)本项目本项目不侵占河湖水域,不属于化工项目,不属于尾矿库。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至八字桥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尾水排入盐铁塘。因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的规定。(6)本项目未列入上级生态环境负面清单的项目。相符污染物排放管控(1)园区内企业污染物排放应满足相关国家、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2)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按照园区总体规划、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的要求进行管控。(3)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1)本项目喷砂工序有组织颗粒物及浸胶、烘干、橡胶分条、模压成型、烘烤工序产生有组织非甲烷总乳、甲醛、酚类执行江苏省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
23、表1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相符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颗粒物及无组织非甲烷总嫌、甲醛、酚类执行江苏省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I-2021)表3单位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区无组织非甲烷总煌执行执行江苏省地标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厂区内VC)CS无组织排放限值。(2)项目污染物排放总量严格执行常熟市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3)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及颗粒物废气,尽可能采取有效收集、规范生产、从源头控制的方法,确保废气污染在区域内达标排放。环境风险防控(1)建立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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