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服装辅料生产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新建服装辅料生产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建服装辅料生产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111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新建服装辅料生产项目项目代码2308-320581-89-01-641055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常熟市支塘镇阳桥村(2)黄泥娄102号地理坐标(120度95分95.2829秒,31度60分60.5066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常熟市行
2、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常行审投备2023971号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20环保投资占比(%)4%施工工期120天是否开工建设O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300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常熟市支塘镇总体规划(2011-2030)(2017年修改)审批机关:常熟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市政府关于常熟市支塘镇总体规划(2011-2030)(2017年修改)的批复,常政复2017175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 划环境影 响评价符 合性分析其他符合性分析对照常熟市支塘镇总体规划(2011-2030)(2017年修改),本项目位于常熟市支塘
3、镇阳桥村(2)黄泥娄102号,根据房产证、土地证可知,所在地块属于工业用地,建设项目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符合相关产业规划。因此本项目符合当地总体规划、环保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1、产业政策相符性(1)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本项目不属于目录中规定的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查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苏州市人民政府,2007年9月),本项目不属于目录内鼓励类、淘汰类、限制类、禁止类项目,是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地方产业政策。(3)本项目生产的产品不在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
4、耗限额(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限制、淘汰、落后的目录内,与该规定相符。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与国家、地方的产业政策相符合。2、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1)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的相符性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第四十三条,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
5、品;(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本项目产品为尼龙拉链、金属拉链和注塑拉链。不属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禁止建设项目;生活污水通过接管至江苏中法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八字桥污水厂),处理达标后直接排放至盐铁塘,项目不向水体排放油类、废液、废渣、垃圾,无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6、。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2)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相符性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第二十八条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经核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便于检查、采样的规范化排污口,悬挂标志牌;不得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第二十九条新孟河、望虞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
7、,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本项目属于制造业中【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产品为尼龙拉链、金属拉链和注塑拉链,不在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规定的禁止建设项目之列,本项目不产生生产废水,因此,本项目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04号)的相关规定。3、与“三线一单”控制要求对照分析(1)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苏政发(2020)1号、常熟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常政发(2016)59号附件、2016.11.01),常熟市地区的生态保护规划如下表所示。表IT常熟
8、市生态保护规划范围及内容序号红线区域名称类别主导生态功能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面积1太湖国家级风景名胜区虞山景区风景名胜区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30.6330.632常熟市长江浒浦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水质保护3.42/3.423常熟尚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水源水质保护2.466.709.164沙家浜一昆承湖重要湿地重要湿地湿地生态系统保护/52.6552.655沙家浜国家湿地公园湿地公园湿地生态系统保护2.501.614.116常熟西南部湖荡重要湿地重要湿地湿地生态保护系统/23.1323.137虞山国家级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14.
9、67/14.678常熟滨江省级森林公园风景名胜区自然与人文景观保护1.90/1.909江苏省常熟南湖省级湿地公园湿地公园湿地生态系统保护2.641.574.2110七浦塘(常熟市)清水通道维护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0.980.9811长江(常熟)重要湿地重要湿地湿地生态系统保护/51.9551.9512望虞河(常熟市)清水通道维护区清水通道维护区水源水质保护/11.8211.82距离本项目最近的生态红线区为南侧7000m的七浦塘(常熟市)清水通道维护区,不在江苏省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所列的生态红线区域管控范围内,不在常熟市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所列的市级生态红线区域管控范围内。苏州市“三
10、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办字2020313号关于生态管控要求:项目位于常熟市支塘镇阳桥村(2)黄泥娄102号,与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见表,具体分析见表1-2:表1-2项目与“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一览表文件名称文件相关内容相符性苏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苏环办字2020313号空间布局约束1 .严格执行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号)附件3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中“空间布局约束”的相关要求。2 .按照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l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
11、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以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核心,以保障和维护生态功能为主线,统筹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保护和修复,严守生态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空间管控制度,确保全市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切实维护生态安全。3 .严格执行苏州布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府201660号)、苏州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苏府府01481号)、苏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苏府2017102号)、中共苏州市委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意见(苏委发201917号)、苏州市“两减六治三提升
12、”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委发201713号)、苏州市“两减六治三提升”13个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苏府办2017108号)、苏州市勇(1)本项目为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本项目所选厂址位于常熟市支塘镇阳桥村(2)黄泥娄102号,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及能源限额淘汰类产业。(2)本项目符合园区产业定位。(3)本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禁止建设项目。(4)本项目不在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范围内。(5)本项目符合中华人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关要求。(6)本项目不属于上级生态环境负面清单的项目。(7)本项目污染物排放满足国家、地
13、方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8)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在支塘镇平衡,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需向当地当“两个标杆”落实“四个突出”建设“四个名城”十二项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苏委发20186号)等文件要求。全市太湖、阳澄湖保护区执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苏州市阳澄湖水源水质保护条例等文件要求。4严格执行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江苏省实施细则(苏长江办发(2022)55号)中相关要求。5.禁止引进列入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禁止类、淘汰类的产业。环境部门申请,在区域内调剂。(9)本项目废水、废气等采取有效处理措施,减少污染物外排量。(10)本项目建成后,企业建立应急响应体
14、系,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定期开展演练。(11)本项目建成后,制定风险防范措施,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12)本项目制定污染源监控计划。(1)本项目清洁生产,新鲜水耗和综合能耗较低,符合园区总体规划。(2)本项目不涉及燃料。污染物排放管控1 .坚持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以环境容量定产业、定项目、定规模,确保开发建设行为不捅破生态环境承载力。2 .2025年苏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达到省定要求。3 .严格新建项目总量前置审批,新建项目实行区域内现役源按相关要求等量或减量替代。环境风险管控1.严格执行江苏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苏政发(2020)49
15、号)附件3江苏省省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中“环境风险防控”的相关要求。2.强化饮用水水源环境风险管控,县级以上城市全部建成应急水源或双源供水。3.落实苏州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完善市、县级市(区)两级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响应体系,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 2025年苏州市用水总量不得超过103亿立方米。2. 2025年,苏州市耕地保有量完成国家下达任务。3. 禁燃区禁止新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项目和设施,已建成的应逐步或依法限期改用天然气、电或者其他清洁能源。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生态红线区域保护规划的相关要求。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符合“三线一单”要求。(2)环境质量底线
16、环境空气根据2022年度常熟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常熟市城区环境空气质量中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五项监测项目年度评价指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臭氧年度评价指标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根据苏州市空气质量改善达标规划(2019-2024年),苏州市以“力争到2024年,苏州市PM2.5浓度达到35gm3左右,臭氧浓度达到拐点,除臭氧以外的主要大气污染物浓度达到国家二级标准要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0乐2024年环境空气质量实现全面达标”为远期目标。通过调整能源结构,控制煤炭消费总量;调整产业结构,减少污染物排放;推进工业领域全行业、全要素达标排放;加强交通行业大
17、气污染防治;严格控制扬尘污染;加强服务业和生活污染防治;推进农业污染防治;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等措施,提升大气污染防控能力。届时,常熟市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持续改善。地表水根据2022年度常熟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常熟市地表水水质级别为良好,达到或优于In类水质断面比例为82.0%,与上年相比上升了4.0个百分点;无劣V类水质断面,与上年持平,主要污染指标为总磷、氨氮和五日生化需氧量。地表水平均综合污染指数为0.34,与上年相比下降了0.06,降幅为15.0%。全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虽总体无明显变化,但略有好转。噪声2022年常熟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均值为68.0分贝(八),昼间
18、道路交通噪声质量等级属于一级(好)。昼间等效声级均值与上年相比上升了0.6分贝(八),道路交通噪声污染程度稳定。市区58个测点达标率为79.3%,与上年相比下降了5.8个百分点。2022年常熟市城区区域环境噪声昼间等效声级均值为52.6分贝(八),城区昼间区域环境噪声质量等级属于二级(较好),与上年相比上升了2.7分贝(八),污染程度加重。从声源结构看,城区区域噪声来源以生活噪声为主。从声源强度看,交通噪声声源强度最高,工业噪声其次,生活噪声最低。本项目各类污染物均得到合理处置,噪声、固废对周边影响较小,不会突破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标准。(3)资源利用上线水
19、资源: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项目用水来源为市政自来水;能源:项目生产设备均利用电能,采用先进的低能耗设备,自动计量稳定性高,消除了资源浪费的现象。综上所述,本项目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能、水资源等,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此处对照产业政策、263文件、规划相符性以及常熟市负面清单进行分析。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中限制和禁止类项目;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苏州市人民政府,2007年9月)鼓励类、淘汰类、限制类、禁止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
20、12年本)(关于修改部分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013183号,2013年3月15日)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发展改革委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的通知(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限制和淘汰类;不属于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中所列项目,也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为允许类项目。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相关产业政策。根据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
21、(2018年修订本)及太湖流域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在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及其他废弃物。本项目生活污水接管至江苏中法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八字桥污水厂)处理,处理达标后排入盐铁塘,项目在此兴建不违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18年修订本)及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要求。该项目已通过备案,其备案号为常行审投备2023971号,并准予开展有关工作。“二六三”相符性分析对照关于全省开
22、展“两减六治三提升”环保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包装印刷、集装箱、交通工具、机械设备、人造板、家具、船舶制造等行业,全面使用低VOCs含量的涂料、胶黏剂、清洗剂、油墨替代原有的有机溶剂。交通工具制造行业使用高固体分、水性、粉末、无溶剂型等低VOCs含量涂料替代。本项目生产过程不使用高VOCs含量的用料,因此本项目符合“二六三”相关行动方案的相关要求。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常熟市支塘镇阳桥村(2)黄泥娄102号,根据房产证、土地证可知,所在地块属于工业用地,符合常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0-2030)的要求;建设项目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符合相关产业规划。因此本项目符合当地总体规划、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新建 服装辅料 生产 项目 环评可研 资料 环境 影响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18637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