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江海尾一级渔港项目生态保护修复—珊瑚礁修复和岸滩清淤项目环评报告.docx
《昌江海尾一级渔港项目生态保护修复—珊瑚礁修复和岸滩清淤项目环评报告.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昌江海尾一级渔港项目生态保护修复—珊瑚礁修复和岸滩清淤项目环评报告.docx(105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昌江海级涌港项目牛态保护修复二珊瑚陶觞和鬲湍葡颂目_建设单位(盖章):昌江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3年I2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昌江海尾一级渔港项目生态保护修复一珊瑚礁修复和岸滩清淤项目项目代码2107-469026)4-01-764219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海南省(自治区)昌江黎族自治县海尾镇海尾村西北侧海域地理坐标冻经一108度47分59.96秒,北纬19度25分18.64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54-158海洋生态修复工程用地河海)面积(m)长度(km)珊瑚礁修复区面积为L03公顷;岸
2、滩清淤的面积为L8万m?建设性质日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Zl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Z苜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二超五年重新亩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亩批眩准备案)部门遗填)/项目亩批眩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824.15环保投资(万元)81.1环保投资占比(%)9.84%施工工期6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口否n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产哗构醒指导目录(2019年本)的符合性本项目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第一类鼓励类”中“、四十三、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综合利用”中的“2、
3、海洋环境保护及科学开发、海洋生态修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要求。项目建设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项目与海南省总体规划住壁2062030)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海南省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中的海洋功能区划和海岛保护专篇,项目珊瑚礁生态修复区位于马较-海屋珊瑚礁海洋保护区(代码:A6-13),岸滩清淤区不占用海域功能区。项目与海洋功能区划位置关系见图I-IoIOr W IOmlr(T 东Ior 矽 Me 东OK-46,5O .Knr 4r 来I or 4 vo .W cu三 3d-图1-1项目与海洋功能区划位置关系图(1)马蓉-海尾珊瑚礁海洋保护区的用途管制要求为:“
4、主导用海类型为海洋保护用海,兼顾旅游与农渔业用海功能,但应严格控制规模一。项目开展的珊瑚礁生态修复工程,有利于修复珊瑚礁资源,改善海域生态环境,恢复海洋生物资源,项目实施符合马蓉-海尾珊瑚礁海洋保护区用途管制要求。(2)马蓉-海尾珊瑚礁海洋保护区的用海方式要求为:“禁止改变海域自然属性,项目区海域仅投放珊瑚增殖礁,不设其它海上构筑物,基本不会改变海域自然属性,满足马蓉-海尾珊瑚礁海洋保护区用海方式要求。(3)马蓉-海尾珊瑚礁海洋保护区海域整治的要求:;整治修复侵蚀海岸和珊瑚礁生态系糠”。项目通过珊瑚礁生态修复工程,有助于修复珊瑚礁生境,改善区域珊瑚礁生态系统,项目实施符合马蓉-海尾珊瑚礁海洋保
5、护区海域整治的要求。(4)马蓉-海尾珊瑚礁海洋保护区的重点保护目标为:“保护自然岸线、沙滩和珊瑚礁资源;保护小沙丁鱼和蓝圆绣种质资源;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项目通过实施珊瑚礁生态修复工程,有助于修复珊瑚礁生境,可有效保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和增殖渔业资源,满足马蓉-海尾珊瑚礁海洋保护区的重点保护目标要求。(5)马蓉-海屋珊瑚礁海洋保护区环境保护要求为:“执行一类海水水质标准,一类海洋配积物质量标准,一类海洋生物质量标准”。本项目为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施工产生的生活污水、船舶含油污水及生活垃圾等均收集上岸合理处置,严禁排海,对区域海洋环境影响校小;运营期不产生污染物,故项目的实施满足马蓉-海尾珊瑚礁海洋保
6、护区环境保护要求。综上所述,项目建设符合海南省总体规划住间类2015-2030)。3、与海南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符合性分析根据项目与海南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彘置图视图1-2),本项目位于限制开发区域。限制开发区域的功能定位、发展方向和开发原则如下:IO84O,O4.I08045*0-IO805V(F东108550东IO8o4OOi 108o45,0 108。500* 东 108o550”东K7ofoz37psz4- 3Trozo , a7r0MCH ao,se&一 a7rMZ器一图1-2项目与海南省海洋主体功能区的位置关系图功能定位:。窗洋限制开发区域是我省重要的海洋渔业生产基地以及重要的海洋
7、生态环境保护地区,是保障海洋食品供给和生态安全的重要海域,满足人类社会发展对海洋渔业资源和海洋生态环境的需求,是人与海洋和谐发展的重要载体,发展方向和开发原则:加强海洋特别保护区建设和管理,严格控制开发规模和强度,集约利用海洋资源,保持海洋生态系统完整性,提高生态服务功能。在重要河口区域,禁止采挖海砂、围填海等破坏河口生态功能的开发活动;在重要滨海湿地区域,禁止开展围堵海、城市建设开发等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破坏湿地生态系统功能的开发活动;在重要砂质岸线,禁止开展可能改变或影响沙滩自然属性的开发建设活动,岸线向海一侧1公里范围内禁止开展采挖海砂、围填海、倾倒废物等可能引发沙源蚀退的开发活动;在重要
8、渔业海域,禁止开展围填海及可能截断涧游通道等开发活动飞本项目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西北侧海域,不涉及重要河口区域、重要滨海湿地区域、重要砂质岸线以及重要渔业海域,项目通过实施珊瑚礁修复工程,有利于修复珊瑚礁资源,改善海域生态环境和恢复海洋生物资源。通过实施岸滩清淤工程,有利于减少其对后方防潮堤水闸口排洪通畅的影响。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含油废水和生活垃圾等收集上岸妥善处置,严禁排海,项目运营期无污染物产生。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海南省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4、与海南省近岸海喷境功能区划(2010年雌)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海南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2010年修编),项目区近岸海域规划为棋子湾度假旅游区(H
9、NO60BI),棋子湾度假旅游区位于昌江昌化镇昌化港以东至海尾港以西沿海,昌江县海尾镇西北侧海域,总面积43.73平方公里,主导功能为旅游、娱乐,执行一类海水水质保护目标。本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和船舶含油污水均经收集后接收上岸,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接收处理,严禁排海。本项目珊瑚礁生态修复工程实施过程中珊瑚增殖礁的投放可能会扰动海底,产生的悬浮泥沙对区域生态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但影响是短暂的,随着施工结束,水质很快恢复到原来水平。岸流清淤工程通过对填海造地后方淤积区域进行清淤,可改善淤积地的水深条件。本项目为生态修复工程,运营期不产生污染物,实施后有利于改善区域水质及生态环境。因此,项目实施符合海南省
10、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2010年修编)。海南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一昌江部分Iki.UfMUuthMtr图1-3项目与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的位置关系图5、与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出实施细则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珊瑚礁修复区位于海域,不涉及海岸带陆域20Om范围;岸流清淤区属于沿海区域自海岸线向海洋延伸的海岸带。根据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严格控制海岸带污染物排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超标准排放污染物,向海岸带排放污水、倾倒废弃物和垃圾,在海岸带范围内新建入海排污口。本项目为生态修复工程,项目施工期施工船舶生活污水及含油污水经收集后由船舶运营方联
11、系资质单位接收处理;生活垃圾经分类收集后,及时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施工船舶、机械设备发生作业操作性或事故性的残油、洗涤油及时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将其安全处置;运营期不产生污染物。故项目实施产生的各项污染物均经收集后外运处理,禁止排入周边海域,项目实施符合海南经济特区海岸带保护与利用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6、与昌江黎族自治县总体娓划(空壁20112030)的符合性分析根据昌江黎族自、冶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贝图13),项目占用城镇建设用地和其他农用地及未利用地,其中珊瑚礁修复区占用其他农用地及未利用地中的滥涂,岸滩清淤区占用其他农用地及未利用地械涂、自然保留地)和城镇建设用
12、地。项目珊瑚礁生态修复区涉及海域生态保护红线一般控制区(见图1-5),岸流清淤区域不涉及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合地类的管控措施如下:城镇建设用地管控要求及措施:城镇开发边界以内地区允许进行城镇开发建设,以外地区不得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不得进行城镇建设;滩涂的管控要求及措施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侵占、破坏、买卖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滩涂湿地资源,禁止建设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项目和设施,严禁破坏水体,切实保护好动植物的生长条件和生存环境。自然保留地为除水域以外,规划期内不利用、保留原有性状的土地。本项目为生态修复工程,建设内容包括珊瑚礁生态修复和岸滩清淤,其中,珊瑚礁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增加了区域珊
13、瑚礁的资源,可改善区域生态环境;通过实施岸滩清淤工程,有利于减少其对后方防潮堤水闸口排洪通畅的影响。因此,本项目不属于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项目。项目实施不会改变区域土地利用性状,因此,符合区域地类的用途管制要求。项目占用海洋生态保护红线一般控制区,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4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准入管理目录的通知(琼府办202231号),项目属于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准入项目类别,符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Q022年修订版)的要求。综上分析,项目实施符合昌江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住间类2015-2030)的管控要求。2022年5月31日,海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第119号公告公布海南省人民代
14、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4每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的决定,根据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2022年修订版)第十五条规定: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经依法批准的科学研究观测、调查监测、生态修复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允许的活动除外。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下列人为活动:(一)零星的原住民在不扩大现有建设用地和耕地规模前提下,修缮生产生活设施,保留生活必需的少量种植、放牧、捕捞、养殖;U)因国家重大能源资源安全需要开展的战略性能源资源勘查,公益性自然资源调查和地质勘查;()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监测和执
15、法活动,灾害防治和应急抢险活动;(E)经依法批准进行的非破坏性科学研究观测、标本采集;(5)经依法批准的考古调查发掘和文物保护活动;CA)适度的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七)确需建设且无法避让、符合县级以上国土空间规划的线性基础设施建设、防洪和供水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JCA)重要生态修复工程;仇)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允许开展的其他活动。根据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V短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准入管理目录的通知仔京府办202231号),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内其他区域准入目录的项目类别见表1-k表1-1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内其他区域准入目录编录)序号项目类别6重要生态修复工程(1)退耕还林、退
16、塘还湿、防护林建设、森林灾害综合治理、古树名木树种保护;。)矿山生态治理恢复;(3)流域水环境保护治理,河道和航道疏浚,防洪治涝;(4)有害生物和外来物种入侵防治;(5)水土保持、防沙治沙、植被恢复、潟湖整治、海湾整治、岸线侵蚀防治整治等综合治理修复;(6)珊瑚礁、海草床、红树林等海洋生态修复工程及渔业翰前掇。本项目珊瑚礁生态修复工程属于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准入管理目录中重要生态修复工程中的“珊瑚礁、海草床、红树林等海洋生态修复工程及渔业增殖放流”的项目类别。因此项目实施符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8、与海南省瑁瑚礁和硅磔保护规定的符合性根据海南省珊瑚礁和碎磔保护规定,“第十一条禁止出售、购买
17、、利用珊瑚礁、碎磔及其制品。禁止利用珊瑚礁、碎磔为原材料制作旅游纪念品、装饰观赏品或者其他制品;禁止利用珊瑚礁、碎磔及其碎体烧制石灰或者作为其他建筑材料。”。第十四条: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珊瑚礁自然保护区内围海造地和修建损害自然保护区的海上、海岸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填毁珊瑚礁。因国家和本省重点建设工程的需要,必须占用、填毁珊瑚礁的,应当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法办理亩批手续。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中应当设专章评估建设工程对珊瑚礁生态环境的影响,提出相应的减少珊瑚礁损害的施工方案及应采取的保护措施,陨防、控制或者减轻建设工程对海洋环境和海洋资源造成的影响和破坏,对受到影响的珊瑚礁提出生态损害赔偿
18、方案”。本项目为生态保护修复工程,珊瑚礁生态修复工程施工期礁基投放避开珊瑚礁生长区,严禁损钱珊瑚。项目施工和运营期间,禁止采挖、买卖珊瑚礁,禁止利用珊瑚礁作为建筑材料3施工船舶不得在珊瑚礁分布区抛锚,避免破坏珊瑚礁J礁基投放过程中礁基触底后再脱钩,投放后不要在水底拖放移动,避免损坏珊瑚并减小悬浮泥沙扩散对珊瑚的影响;施工过程中采用有效的溢油风险防范措施,对船舶在进行严格管理,杜绝溢油事故的发生;通过采取上述措施项目施工对区域珊瑚礁的影响较小。运营期项目有利于保护和修复昌江海尾海域珊瑚礁生态系统,改善海域生态环境,恢复海洋生物资源和生物多样性。因此,项目建设符合海南省珊瑚礁和碎磔保护规定的要求。
19、9、与海南省“十四五”生新境筋规划符合性分析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第五童中提出:“加强珊瑚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开展珊瑚礁本底调查。对文昌及琼海近岸海域、陵水白排岛、分界洲岛及赤岭近岸海域和东方鱼鳍洲等未纳入保护区范围的珊瑚礁进行严格保护。在三亚市、僧州市及文昌市等珊瑚礁生态系统受损区域和昌江县、陵水县及琼海市等珊瑚礁生态系统退化区域开展珊瑚礁生态修复,以自然恢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开展珊瑚修复工作,逐渐恢复珊瑚礁栖息环境”。本项目拟对昌江县海尾镇附近海域开展珊瑚礁生态系统人工修复工作,珊瑚增殖礁的投放建为珊瑚提供附着场所,有利于促进造礁石瑁群落的恢复,加速珊瑁礁生态系统的修复进程,并
20、为海洋生物营造良好的繁殖、栖息环境,为鱼类等生物提供产卵、索饵、繁肓场所,保护海洋生态、增殖和恢复渔业资源。综上所述,建设项目符合海南省“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10.与“三线一单”的创!分析根据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关于海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昌江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分析本项目与其符合性。(1)生态保护红线根据昌江黎族自治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年)及经“海南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查询,本项目珊瑚礁生态修复工程占用海域生态保护红线一般控制区,红线类型为海岸防护物理防护极重要区
21、;岸流清淤工程不占用生态保护红线区,根据前述分析,本项目选址符合规划中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和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的要求。Q)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施工期大气污染物主要为施工船舶废气、施工机械废气和汽车尾气,运营期不产生污染物,船舶废气属于移动源产生的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排放强度低,对大气影响程度小,不会降低现状空气质量水平,项目建设可满足空气质蚩底线。施工船舶生活污水和含油废水收集上岸交由资质单位接受处理,严禁排海,不会对水环境质量造成恶化。项目占用海域,不占陆域,不会对土博环境造成影响。项目建设对生态环境状况指数影响很小,且有助于修复海域生态环境,满足生态的环境质量底线。因此,本项目建设满足
22、环境质量底线要求。(3)资源利用上限本项目工程量较小,施工期间耗水、耗电及耗油量较小,运营期不消耗资源,故项目实施资源消耗较少,不会超过资源利用上限。(4)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经查询每南省三线一单成果发布系统”视图1-6及附件3),该项目位于昌江黎族自治县重点、管控单元2、昌江黎族自治县优先保护单元4、昌江黎族自治县重点管控单元1和海南省昌江县近岸海域优先保护区4,各单元管控要求见表1-3。图1-6项目与“海南省三线一单”管控单元盘置图表1-3项目所在区域管控要求环境管控单元管控区分类管控要求符合性分析ZH46902620002黎治点单2KS1元空间布扁诔:1.执行水环境(农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普适
23、性管控要求。2执行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3.执行自然资源信污染燃料禁燃区)普适性管控要求。4现有企业逐步迁入园区。重点加强油气储运VoCS排放管理,加强油气回收。全面实施城镇燃气工程建设。污染物防靖控:1.执行水环境(农业污染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2.执行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3.执行自然资源(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普适性管控要求。4.区域内保留企业采用先进生产工艺,进行环保措施升级改造,严格落实污染治理设施。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全面禁止露天烧烤。环境网给防控T.执行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点管控区)普适性管控要求。2.合理使用化肥、农药、兽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昌江 一级 渔港 项目 生态 保护 修复 珊瑚礁 岸滩 清淤 报告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1868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