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奖励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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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桂林市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奖励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的通知桂林市政规(2023)1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临桂新区、漓江风景名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铁(桂林)广西园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中央、自治区驻桂林各单位,各企事业单位:现将桂林市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奖励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桂林市人民政府2023年12月31日桂林市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奖励实施办法(2023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实施我市技术标准发展战略,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开展重要技术标准研制,提升我市产品和产业的综合竞争力及标准研制水平,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
2、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2)23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要技术标准是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第三条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奖励评审坚持科学、公正、公平、公开和好中选优的原则。第四条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奖励每2年评审1次,同一单位的奖励项目不得超过3个。第五条市人民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对我市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单位实施奖励。奖励资金和评审工作经费纳入市本级财政预算。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桂林市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奖励实施工作领导小组(以下
3、简称“市技术标准奖励领导小组)负责全市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奖励实施的统筹、指导工作。市技术标准奖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市重要技术标准研制奖励实施的日常工作。第三章申报条件第七条申报单位应当是依法设立,并且在重要技术标准起草单位中排名前三位的各组织机构。第八条申报奖励的重要技术标准均为制定标准,应当已实施两年并且不超过四年,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一)符合我市产业发展政策,有利于促进技术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在引领产业发展方面具有重要作用。(二)项目的技术水平达到或者接近国内外先进水平,具有较强的创新性。(三)属于国家、自治区、市级重大技术项目配套研制的标准成果。第九条有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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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桂林市 人民政府 关于 印发 重要 技术标准 研制 奖励 实施办法 2023 修订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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