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动态更新版).docx
《江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动态更新版).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江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4动态更新版).docx(114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附件江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动态更新版)(征求意见稿)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以生态和谐、环境宜居为目标,围绕珠江西岸新增长极和沿海经济带上的江海门户“两大定位”目标,全面融入“双区”建设,按照“三区并进”格局,坚持底线思维和系统思维,以进一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生态安全为基本出发点,与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进行统筹衔接,建立覆盖全域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为生态环境管理提供支撑,加快提升生态环境治理体系
2、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协同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与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统筹发展与环境、引导与约束、当前与长远三大关系,为建设美丽江门奠定坚实的生态环境基础。(二)基本原则。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把保护生态环境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先决条件,集成生态保护红线及生态空间、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的环境管控要求,形成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的空间管控体系,持续优化发展格局,促进经济社会绿色高质量发展。分区施策,分类准入。强化空间引导和分区施策,推动都市核心区优化发展、大广海湾区协调发展、生态发展区保护发展,构建与三区并进”相适应的生态环境空间格局。针对不同的环
3、境管控单元,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制定差异化的环境准入要求,促进精细化管理。统筹实施,动态管理。衔接国家、省顶层设计,结合江门实际情况进行上下联动。衔接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划定、自然保护地优化整合、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以及环境质量目标管理、环境承载能力评估、战略和规划环评等工作,统筹实施分区环境管控。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改善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定期评估、动态更新调整。(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绿色发展水平明显提
4、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显著增强,基本形成与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相适应的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建立污染物与温室气体协同管理的排污许可制度。其中: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1。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I全市生态保护红线采用江门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数据。1425.76km2,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14.95%;一般生态空间面积1431.48km2,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15.01%o全市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135.19km2,占全市管辖海域面积的23.16%。环境质底线2。水环境质量持续提升,市控断面基本消除劣V类,地下水水质保持稳定,近岸海域水质保持稳定。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加快推动臭
5、氧进入下降通道,臭氧与PM25协同控制取得显著成效。土壤环境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完成省下达目标。资源利用上线3。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国家、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水资源利用效率持续提高。用水总量控制在26.74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20%,以及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下降17%o土地资源集约化利用水平不断提升。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等严格落实国家和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指标。岸线资源得到有效保护。自然岸线保有率达到省
6、级考核要求。能源利用效率持续提升,能源结构不断优化。能源消费总量达到1607万吨标准煤,“十四五”期间年均增长4.7%左右;单位GDP能耗下降率完成省下达目标。碳排放控制步伐加快推进,与2与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衔接3与相关十四五规划衔接全省同步达峰。到2035年,全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巩固完善,生态安全格局稳定,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升,节约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能源结构、生产生活方式总体形成,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基本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美丽江门建设达到更高水平。二、环境管控单元划定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全市共划定陆域
7、环境管控单元77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33个,总面积2678.19km2,占比为28.08%,主要涵盖生态保护红线、一般生态空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等区域,主要分布在北部、西部的皂幕山-天露山生态屏障以及中部古兜山台山沿海丘陵生态屏障;重点管控单元28个,总面积3870.53km2,占比为40.58%,主要包括工业集聚、人口集中和环境质量超标区域,主要分布在主城区、潭江走廊和大广海湾沿岸;一般管控单元16个,总面积为2990.49km2,占比为31.34%,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区域,主要分布于鹤山北部和西部、新会东部、台山中部和恩平南部。东部三区一市”以重点
8、管控单元为主,蓬江区、江海区、新会区和鹤山市重点管控单元占比分别为96.68%、100%、65.92%和72.00%o西部开平市和恩平市优先保护单元占比相对较高,分别为41.16%和43.67%;台山市以一般管控单元为主,占比为54.69%o“三区并进”中都市核心区以重点管控单元为主,面积为2089.23km2,占比为66.79%,优先保护单元面积为564.62km2,占比为18.05%;大广海湾区优先保护单元面积为678.43km2,占比为21.07%,重点管控单元面积为929.02km2,占比为28.85%,一般管控单元面积为1612.95km2,占比为50.09%;生态发展区的优先保护单
9、元占比相对较高,面积为1435.50km2,占比为44.98%o全市共划定海域环境管控单元46个,其中优先保护单元26个,总面积1135.19km2,占海域总面积的23.16%,为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重点管控单元10个,总面积501.11km2,占海域总面积的10.22%,主要为用于拓展工业与城镇发展空间、开发利用港口航运资源、矿产能源资源的海域;一般管控单元10个,总面积3264.67km2,占海域总面积的66.61%,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海域。三、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从区域布局管控、能源资源利用、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等方面明确准入要求,建立“1+3+N”三级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10、体系JT为全市总体管控要求,“3”为“三区并进”的片区管控要求,“N”为77个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和46个海域环境管控单元的管控要求。(一)全市总体管控要求。区域布局管控要求。优先保护生态空间,保育生态功能。持续深入推进产业、能源、交通运输结构调整。按照“三区并进”发展格局,调整优化产业集群发展空间布局,推动城市功能定位与产业集群发展协同匹配。积极推进高端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大健康、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新材料等五大新兴产业加快发展,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步伐,全面提升产业集群绿色发展水平。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
11、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区域,依照法律法规执行。上述允许的有限人为活动之外,确需占用生态保护红线的国家重大项目,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用地用海用岛审批。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畜禽养殖、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一般生态空间内的人工商品林,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动。环境空气质量一类功能区实施严格保护,禁止新建、扩建大气污染物排放工业项目(国家和省规
12、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除外卜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全面加强水源涵养,强化源头控制,禁止设置排污口,严格防范水源污染风险,切实保障饮用水安全,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二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推动工业项目入园集聚发展,引导重大产业向广海湾等环境容量充足地区布局。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全面停止新增围填海项目审批。全面提升产业清洁生产水平,培育壮大循环经济,依法依规关停落后产能。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新建项目需符合区域环境质量改善要求。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
13、站,推进现有服役期满及落后老旧的燃煤火电机组有序退出;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乙烯生产、造纸、除特种陶瓷以外的陶瓷、有色金属冶炼等项目。石化、现代煤化工项目应纳入国家产业规划;危险化学品生产的新建、扩建项目必须进入依法规划的专门化工园区(如珠西新材料集聚区、江门市(鹤山)精细化产业园卜大力推进摩托车配件、红木家具行业共性工厂建设。重点行业新建涉VOCs排放的工业企业原则上应入园进区,加快谋划建设新的专业园区。禁止在居民区、幼儿园、学校、医院、疗养院、养老院等周边新建
14、、改建、扩建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建设项目。除金、银等贵金属,地热、矿泉水,以及建筑用石矿可适度开发外,限制其他矿种开采。能源资源利用要求。优化调整能源供应结构,构建以清洁低碳主导的能源供应体系,安全高效发展核电,积极推进天然气发电,加快发展海上风电、抽水蓄能等其他非化石能源,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与低碳清洁能源比例;坚持节约优先,加快重点领域节能,推动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大力推动储能产业发展,完善能源储运调峰体系。科学推进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指标达到省下达的任务。探索建立二氧化碳总量管理制度,加强温室气体和大气污染物协同控制;发展绿色智慧交通
15、,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动建筑节能。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温室气体排放控制、二氧化碳达峰、碳中和的总体部署,制定实施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明确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思路,细化分解工作任务,与全省同步实现碳达峰。新建、扩建“两高项目应采用先进适用的工艺技术和装备,单位产品物耗、能耗、水耗等达到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依法依规科学合理优化调整储油库、加油站布局,加快充电桩、加气站、加氢站以及综合性能源补给站建设,积极推动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电动化(或实现清洁燃料替代卜大力推进绿色港口和公用码头建设,提升岸电使用率;有序推动船舶、港作机械等“油改气”“油改电”,降低港口柴油使用比例。鼓励天然气企业对城市燃气公司和大工业用
16、户直供,降低供气成本。坚持节水优先,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实施“广东节水九条”,大力推进农业、工业等重点领域节水;落实西江、潭江等流域水资源分配方案,保障主要河流基本生态流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落实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要求,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河道、围垦湖泊、非法采砂,对岸线乱占滥用、多占少用、占而不用等突出问题开展清理整治;强化自然岸线保护,优化岸线开发利用格局,建立岸线分类管控和长效管护机制,规范岸线开发秩序;推动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矿产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积极发展农业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等
17、生态循环农业模式。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实施重点污染物(包括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及挥发性有机物(VOCs)等)总量控制。严格重点领域建设项目生态环境准入管理,遏制“两高”行业盲目发展,充分发挥减污降碳协同作用。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VOCs两倍削减量替代。以臭氧生成潜势较高的行业企业为重点,推进VOCs源头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深入实施精细化治理。禁止建设生产VOCs含量限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涂料、油墨、胶粘剂、清洗剂等项目。重点推进化工、工业涂装、印刷、制鞋、电子制造等重点行业,以及机动车和油品储运销等领域VOCs减排;重点加大活性强的芳香烧
18、、烯烧、焕煌、醛类、酮类等VOCs关键活性组分减排。涉VOCs重点行业逐步淘汰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等低效治理设施,鼓励企业采用多种技术的组合工艺,提高VOCS治理效率。新建、改建、扩建“两高”项目须满足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落实船舶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区要求。加快建立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制度,聚焦重点行业和重点区域,强化环境监管执法。水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新建项目须符合环境质量改善要求;超过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未完成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新建、改建、扩建项目重点污染物实施减量替代。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项目必须遵循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等量替代”原则。重点行
19、业企业“十四五”期依法至少开展一轮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到2025年底,重点行业企业基本达到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优化调整供排水格局,禁止在水功能区划划定的地表水I、Il类水域新建排污口,已建排污口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量。加大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力度,加快完善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及配套工程建设,建立健全配套管理政策和市场化运行机制,确保园区污水稳定达标排放。电镀专业园区、电镀企业严格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加快推进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和提质增效,因地制宜治理农村面源污染,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开展海洋水产养殖污染来源、程度以及对海湾污染贡献率调查,科学评估海洋养殖容量,调整海洋养殖结构,合
20、理规划海洋养殖布局。强化陆海统筹,严控陆源污染物入海量。一一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加强西江、潭江等供水通道干流沿岸以及饮用水水源地、备用水源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风险协同防控,逐步构建城市多水源联网供水格局,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重点加强环境风险分级分类管理,建立全市环境风险源在线监控预警系统,强化化工企业、涉重金属行业、工业园区等重点环境风险源的环境风险防控。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规范受污染建设用地地块再开发。全力避免因各类安全事故(事件)引发的次生环境风险事故(事件卜健全海洋生态环境应急响应机制,制定海洋溢油、化学品泄漏、赤潮等海洋
21、环境灾害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高海洋环境风险防控和应急响应能力。(二)“三区并进”总体管控要求。1 .都市发展区。区域布局管控要求。大力推动滨江新区、江门人才岛与周边的工业组团联动发展,加快建设中心城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引导造纸、电镀、机械制造等战略性支柱产业转型升级发展,实现绿色化、智能化、集约化发展。加快发展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西江干流禁止新建排污口,推动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逐步推动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能源资源利用要求。科学推进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逐步提高可再生能源与低碳清洁能源比例,建立现代化能源体系。推进工业节水减排,重点在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改造,提高工业用水
22、效率。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加强对VOCs排放企业监管,严格控制无组织排放,深入实施精细化治理。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率先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稳步推进“无废城市”试点建设。环境风险防控要求。加强西江供水通道干流沿岸以及饮用水水源地、备用水源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重点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开展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全过程跟踪管理;健全危险废物收
23、集体系,推进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优化。2 .大广海湾区。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积极推动珠海-江门大型产业园区、粤港澳大湾区(珠西)高端产业集聚发展区、银湖湾滨海新区、广海湾经济开发区等区域重大战略平台发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允许零星原住民进行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海水养殖等有限的人为活动,不破坏生态功能的适度参观旅游和相关的必要公共设施建设。强化红树林等滨海湿地保护,严禁侵占自然湿地,实施退耕还湿、退养还滩、退塘还林,保护银洲湖、广海湾、镇海湾生态环境。加强自然岸线管控,严格保护大陆和海岛自然岸线,确保自然岸线功能不降低。逐步扩大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江门市 三线 生态环境 分区 方案 2024 动态 新版
![提示](https://www.desk33.com/images/bang_tan.gif)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18884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