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迈银瓶岭矿区大理岩矿开采加工变更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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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生态影响类)项目名称::甑银瓶岭矿没理岩矿形如夜期目建设单位曹:澄迈鼎顶矿业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2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澄迈银瓶岭矿区大理岩矿开采加工变更项目项目代码无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海南省澄迈县文儒镇桂根村委会桂根村地理坐标(东经IlO度6分11.64秒,北纬19度32分34.23秒)建设项目行业类别八、非金属矿采选业11、土砂石开采用地面积(m2)192192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4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
2、/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74443.2环保投资(万元)370环保投资占比(%)0.5施工工期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幅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规划审批机关:原国土资源部审批文件名称:国土资源部关于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复函审批文件文号:国土资函2017280号规划批复日期:2017年5月26日规划环境影响规划环评名称: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情况审查机关:原环境保护部审批文件名称:关于的审查意见审批文件文号:环审201774号环评批
3、复日期:2017年6月21日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的相符性(1)根据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全省矿产资源开采规划分区与区块共分为重点、限制、禁止等3类不同的矿产资源开采区。本矿区不在划定的禁采区内,也不在限采区内,因此符合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o(2)根据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对露采矿产的开采回采率要求:水泥灰岩、水泥粘土、建筑石材等保持90%以上,采选综合回收率露采80%。实际生产中,木项目回采率95.5%,符合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2020年)的技术要
4、求。2、与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符性根据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相关要求,本项目与其相符性见表I-U表与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相符性分析序号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环境影响报告书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应将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环境敏感区等生态保护红线作为保障和维护区域生态安全的底线,依法实施强制性保护。对与上述区域存在空间冲突的开采区、勘查区及其他矿产资源开发活动,有关重叠区域应予以避让或不纳入海南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16-2020年),区域内已
5、存在的矿产开发,应依法有序退出并及时开展生态修复。本项目开发未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环境敏感区等生态保护红线区,属于可开发范囤。是2应进一步控制开发规模,降低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为降低环境影响范围和程度,本项目跨河及公路东侧区域不再进行开发,矿区内未开采区域植被基本保持原生态。是3严格矿产资源开发的环境准入条件。针对突出环境问题,提出差别化的降低污染排放强度、提高矿区废石及尾矿综合利用率和防控环境风险等对策措施,有效减缓矿产资源开发带来的区域环境影响和生态破坏。加强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为有效减缓矿产资源开发带来的区域环境影响和生态破坏,拟采取以下措施:(
6、1)废石运至露天采场东部用于回填采空区,进行边坡修复,减少废石占地。(2)开采过程中对含水层的破坏采取预防措施,定期对矿区含水层水位、水质进行动态监测。(3)制定土地复垦方案,并采取有针对性的工程措施及临时防护措施,减小和控制被损毁土地的面积和程度。是4加强矿区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根据国家及地方相关污染防治要求和环境改善目标,分区域、分矿种完善矿山生态修复和环境治理的总体安排。本项目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分近期、中期、远期三个阶段实施;k近期(2020年-2023年)对露天采场、工业场地设置警示牌;采场周边修筑排水沟;矿区东侧边坡治理:对新开采区域进行表土剥离堆存;对东侧终了边坡进行覆
7、土植树:开展边坡崩塌、地形地貌、地下水矿山地质环境、土地损毁监测工程。2、中期(2023年2026年)对矿区终了边坡进行环境治理工程:对已形的终了边坡进行覆土植树;开展边坡崩塌、滑坡、泥石流、地形地貌地卜水矿山地质环境、土地损毁监测工程。3、远期(2026年-2028年)对开采台阶进行地貌恢复工程;对生产加工区、办公生活区进行地貌恢复工程;开展边坡崩塌、滑坡、泥石流、地形地貌等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程;开展土地复垦效果监测及土地复垦管护。是其他符合性分析1、“三线一单”符合性为贯彻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中发201817号)提出
8、“省级党委和政府要加快确定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三线一单”)的工作部署,以及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海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217号)和关于印发V澄迈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澄办发202122号),本次环评对三线一单的原则要求进行相符性分析。(1)本项目所在的环境管控单元根据海南省三线一单成果发布系统叠图可知,本项目位于优先保护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具体位置关系见附图1,本项目与分区管控单元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分析见表l-2o表12本项目与分区管控单元相关要求的符合性分析序号
9、管控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1屯昌县优先保护单元空间布局约束一般生态空间:1、在水源涵养区内禁止以下行为: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等。2、允许合理规划重要水源涵养区域的涵养林种机:允许相关流域、区域的生态建设,有关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和水源涵养林、人工湿地建设等项目。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内农田严格化肥农药施用管理,推进农Hl排水和地表径流净化工程,利用现有沟、塘、窑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减少农田退水污染。本项目不在水源涵养区内,矿坑涌水达标外排。是2澄迈县优先保护单元空间布局约束一般生态空间:1、在水源涵
10、养区内禁止以下行为: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改建增加排污量的建设项目等。2、允许合理规划重要水源涵养区域的涵养林种植;允许相关流域、区域的生态建设,有关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和水源涵养林、人工湿地建设等项目。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内农田严格化肥农药施用管理,推进农田排水和地表径流净化工程,利用现有沟、塘、窑等,配置水生植物群落、格栅和透水坝,建设生态沟渠、污水净化塘、地表径流集蓄池等设施,减少农IB退水污染。本项目不在水源涵养区内,矿坑涌水达标外排。是/J染物排放水环境:1、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指导农业生产者科学、合理施用化肥和农药;推广标准化水产养殖技术,科学确定水产养殖品种和密度等,保
11、护和改善水生态环境。2、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及周边划定畜禽规模养殖禁止和限制区域,加强畜禽养殖污染整治。畜禽养殖场应当保证本项目矿坑涌水达标外排,且不在是管控其畜禽粪便、废水的综合利用或者无害化处理设施正常运转,保证污水达标排放。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防控水环境:定期对饮用水水源进行监测,通过监测系统实时监测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在突发水污染事件等特殊时段应当扩大监测范闱,增加监测频次和项目。本项目周边无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是3澄迈县般管控单元空问布局约束1.全面禁止高耗能、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低端制造业发展。2.对区域内已建大气重污染企业实施搬迁改造或依法关闭。3.原则禁止大气污染类产业项目建
12、设运营。4.开展“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专项行动。5.开展工业炉窑综合整治,全面淘汰不达标工业炉窑,推动工业炉窑使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或集中供热。6.全面实施城镇燃气工程建设。按需规划建设一批燃气发电项目。7.推动槟榔产业绿色发展。本项目不属于该管控单元禁止的项目。是污染物排放管控1.区域内保留企业采用先进生产工艺,进行环保措施升级改造,严格落实污染治理设施。2.区域内保留企业大气污染物执行超低排放或特别排放限值。3.推动现有燃气锅炉低氮改造和生物质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新建燃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的锅炉应采用低氮燃烧等污染控制措施。4.控制城市扬尘污染。5.加强机动车污染防治。6.加强施工工地
13、污染防治。7.严查运输车辆扬尘污染。8.逐步推进老旧车淘汰和污染治理。9.推进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10.全面禁止露天烧烤。11.2020年底前全部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设施,确保油烟达标排放。12.全面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袋、塑料餐具等。13.严格执行秸秆焚烧工作目标管理贲任,推进秸秆综合利用。目了的措生水回矿水回剩标项取效尘,废部,涌先,达物本采有除施产全用坑优用余排是根据分析可知,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关于海南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琼办发20217号)和关于印发澄迈县“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澄办发202122号)的相关管控要求。(2)
14、生态保护红线依据海南省“多规合一”信息综合管理平台(公众版)查询,本项目厂址不在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区内,距离最近的生态红线区3.7km,具体位置关系见附图2;本项目所在区域不涉及国家和地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林、水源保护区等生态敏感区,因此,本项目符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本项目矿坑涌水经沉淀后优先回用于生产,剩余达标排放至卜南河,固废全部安全处置,不向生态红线区排污、倾倒固废,不会对生态红线区产生影响,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区域保护规划要求。(3)环境质量底线水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矿坑涌水经沉淀池沉淀后,部分作为生产用水回用,部分
15、达标外排至卜南河:洗砂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本项目建设符合水环境质量底线要求。大气环境质量底线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粉尘,在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后可达标排放,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处于可接受水平,不会降低区域环境功能区质量,能维持环境功能区质量现状。本项目建设符合大气环境质量底线要求。(4)资源利用上线本项目营运过程中会消耗一定的电源,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5)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从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分析: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排放强度较低,采取报告中所列的环境污染防治措施后,大气环境和水环境影响可接受。因此,从污染物排放管控角度分析
16、,木项目不会被列入负面清单。本项目的环境风险物质主要为柴油和危废,在采取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后,环境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从环境风险防控角度分析,本项目不会被列入负面清单。本项目所在区域不属于生态用水补给区、地下水开采重点管控区以及自然资源重点管控区,项目用水水源主要为矿坑涌水。因此,从资源利用效率角度不会被列入负面清单。综上,本项目不在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之列。2、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I)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列入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属于“允许类”,因此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
17、项目不在该名录中禁止类和限制类范围,因此符合海南省产业准入政策要求。(3)根据海南省促进产业发展指导目录(2008年本)有关规定,本项目不列入鼓励、限制和淘汰三类,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属于“允许类”,因此符合海南省产业政策。3、规划符合性分析(1)根据海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2013年12月)可知,本项目所在区域属于限制开发区域中的农产品主产区,该区域的发展方向和开发原则之一“贯彻卜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严格执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坚持耕地占补平衡,严格保护基本农田。”本项目采矿范围内无基本农田,也不占用耕地,与海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不冲突。(2)本项目所在区
18、域属海南省生态功能区中“11-2琼北南渡江中下游热带雨林生态亚区”中的“H-2-2海口澄迈台地农业发展生态功能区”,为大理岩开采利用项目,不属于海南省生态功能区划II-2琼北南渡江中下游热带雨林生态亚区禁止和限制发展类项目,其建设符合海南省生态功能区划的相关规定。(3)根据澄迈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中的规定“严格限制工矿企业建设项目占用征收林地,禁止占用征收公益林地”,“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内禁止矿产资源开发”,“加强水环境修复、山体修复、沙化土壤修复、矿山修复和水土流失治理,从严查处毁林开荒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根据澄迈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澄迈鼎顶矿业有限公司申请核对地块用地
19、规划情况的意见中本项目在澄迈县多规合一图叠套的结果(附图3)可知,本项目未占用林地,不在陆域生态保护红线内,并分阶段的开展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与土地复垦工作,因此符合澄迈县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4)与海南省澄迈县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的相符性根据海南省澄迈县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中“以下区域划定为禁止开采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历史文物所在地、名胜古迹所在地;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矿产资源开发对生态环境具有不可恢复影响的地区;现有技术经济条件下,达不到资源合理利用、整体开发等要求的矿产地;开发利用会造成严重资源破坏或浪费的区域;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
20、开采矿产资源的区域。本矿区不在该规划划定的禁采区内,因此符合海南省澄迈县矿产资源规划(2016-2020年)。采矿权设置区块点位编号为CQ326,矿区在澄迈县矿产资源规划图的位置详见附图4。4、与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的符合性(1)禁止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禁止在依法划定的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重要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迹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区域内采矿。禁止在铁路、国道、省道两侧的直观可视范围内进行露天开采。禁止在地质灾害危险区开采矿产资源。禁止土法采、选冶金矿和土法冶炼汞、础、铅、锌、焦、硫、铀等矿
21、产资源开发活动。禁止新建对生态环境产生不可恢复利用的、产生破坏性影响矿产资源开发项目。禁止新建煤层含硫量大于3%的煤矿(2)限制的矿产资源开发活动限制在生态功能保护区和自然保护区(过渡区)内开采矿产资源。生态功能保护区内的开采活动必须符合当地的环境功能区规划,并按规定进行控制性开采,开采活动不得影响本功能区内的主导生态功能。限制在地质灾害易发区、水土流失严重区域等生态脆弱区内开采矿产资源。本项目位于澄迈县文儒镇桂根村委会桂根村,隶属澄迈县文儒镇管辖。矿区开采范围不属于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饮用水源保护区、重要湖泊周边、文物古迹所在地、地质遗址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区域。本项目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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