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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集体土地征用安置协议(34篇)集体土地征用安置协议(通用34篇)集体土地征用安置协议篇1甲方:建设单位乙方: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乡(镇)村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乡(镇)村征地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征用土地面积及安置人数甲方征用乙方集体所有、使用的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四至(见附图),常住户口人(其中应安置人),由甲方依据确认。二、手续的办理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日内办理手续,并将原所有、使用的所列项目完整地交给甲方,甲方应派员验收。验收中如发现与所列项目不符时,对意外情况,乙方应向甲
2、方如实说明情况;对因乙方过错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三、征地费用及其标准征地费用包括费用,以土地管理法第40条第2款规定为基本标准(标准的数额应具体化).四、补偿、安置费的结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结算,按照财政部、国土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年月日前到甲方所在地办理。五、违约责任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六、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乙方:建设单位(签章)乡(镇)村(签章)集体土地征用安置协议篇2集体土地征用补偿安置
3、协议(样式一)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乡(镇)村征地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征用土地面积及安置人数甲方征用乙方集体所有、使用的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四至(见绘图),常住户口人(其中应安置人),由甲方依据确认。二、手续的办理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日内办理手续,并将原所有、使用的所列项目完整地交给甲方,甲方应派员验收。验收中如发现与所列项目不符时,对意外情况,乙方应向甲方如实说明情况;对因乙方过错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三、征地费用及其标准征地费用包括费用,以土地管理法第40条第2款规
4、定为基本标准(标准的数额应具体化)。四、补偿、安置费的结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结算,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年月日前到甲方所在地办理。五、违约责任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六、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负责人(签字):年一月日年月一日签订地点:签订地点:附件附件1被征用土地有关证件件,其中土地所有权证,编号为;土地所有权证,编号为O附件2地理位置图(略)集体土地征用
5、安置协议篇3甲方:居委会四组农户乙方: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公益事业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依据(政发号)关于征地补偿和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实施细则的通知精神,在镇居委会四组部分农户,征用土地扩建变电所及城建建设,经甲乙双方同意达成如下意见:一、征用时间:年一月一日,时间为一年;二、被征用农户面积为亩;三、付款方式为一次性补偿。按照省(年号)文件精神执行;注:征用土地为元每亩。四、经甲乙双方同意签订后,甲方不得干扰乙方正常施工,不得无理取闹,如甲方组止、破坏,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乙方必须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文明施工,一切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五、本合同一式三
6、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方一份,甲乙双方同意后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甲方签字:乙方签字:鉴证方签章年月0集体土地征用安置协议篇4甲方:乡人民政府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以下简称乙方为加快武功山风景名胜区羊狮幕景区的开发,推动和促进羊狮幕的基础设施建设,根据市、县及武功山管委会对羊狮幕景区的指示精神,尽快启动羊狮幕的索道建设,经过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座谈,大家都一致同意出让山场修建旅游基础设施工程。现经过市交通局的测量放线,要征用槽下村组村民山地一亩。所征用土地除修建公路、路肩、排水沟、护坡等设施外,多余土地仍归还原山主管理使用,征地价格按照万槽公路的标准200元/亩计算,乡政府应付给乙方(山主)征地款
7、元。征地费在协议签订后一次性付给乙方。本协议是在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同意的基础上签订,自签订之日起,对甲、乙双方都具有同等的约束力,恐后无凭,特立此据。此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和村委会各执一份。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集体土地征用安置协议篇5甲方:(以下称甲方)法人代表人:乙方:(以下称乙方)法人代表人: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农村敬老院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市县关于创建省一级敬老院要求,以促进敬老院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甲方在乙方征地亩作为敬老院生产性用地。经甲、乙双方平等协商,就征地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一、乙方自愿将所属集体土地亩作为甲方敬老院生产性用地。二、征地费用:按照土地管理法相关
8、规定,甲方一次性给予乙方土地补偿费、安貉补助费等费用共计每亩万元,甲方实际应支乙方征地费一元。三、甲方依法征地涉及所征地方面的土地调整等一切纠纷均由乙方负责。在土地调整和纠纷处理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责任均由乙方负责。四、征地相关手续,由乙方协助甲方办理,费用由甲方承担。五、违约责任:一方违约,向另一方支付总标的额20%的违约金。六、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七、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送村民委员会、国土、村建各一份。甲方:法人代表(签字):乙方:法人代表(签字):法人代表(签字):20_年_月日集体土地征用安置协议篇6甲方:建设单位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自治区
9、、直辖市)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乡(镇)村征地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征用土地面积及安置人数甲方征用乙方集体所有、使用的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四至(见绘图),常住户口人(其中应安置一人),由甲方依据确认。二、手续的办理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日内办理手续,并将原所有、使用的所列项目完整地交给甲方,甲方应派员验收。验收中如发现与所列项目不符时,对意外情况,乙方应向甲方如实说明情况;对因乙方过错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三、征地费用及其标准征地费用包括费用,以土地管理法第40条第2款规定为基本标准(标准的数额应具体化)。四、补偿、安置费的结算土地补偿费和安
10、置补助费的结算,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年月日前到甲方所在地办理。五、违约责任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六、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0集体土地征用安置协议篇7签订合同双方:征用土地单位(以下简称甲方):被征土地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根据(审批权力机关)批准的建设项目的计划任务书和工程选点报告等文件,按照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和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有关规定,经甲方向征地所在地
11、的土地管理机关申请和县(或市、省)人民政府审查批准,经甲乙双方实地查看、反复协商,特签订本合同,以供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征用土地数量及方位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一亩,其中,稻田亩,水塘一亩,菜地亩,坡地亩,宅基地亩,林木亩,共有树木株。所征土地东起,南起,西起,北起O第二条征用土地的各类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1 .根据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关于征用土地的补偿规定,各类耕地(包括菜地)按该地年产值的一倍(一般为该耕地年产值的三至六倍)补偿。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征用园地、鱼塘、藕塘、苇塘、宅基地、林地、牧场草原等的补偿标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的办法执行;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还应按当
12、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向国家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2 .根据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规定,所征土地上的青苗按该地年产值的补偿,所征土地上的水井、林木、水塘等附着物按办法补偿。房屋的补偿办法另订拆迁合同。乙方人员在开始协商征地方案以后抢种的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甲方一律不予补偿。3 .各类耕地的年产值按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核定,稻田按平均亩产大米为公斤,每公斤计价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一元;旱地按平均亩产玉米(或小麦)一公斤,每公斤计价一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一元;菜地按平均亩产大白菜公斤计算,每公斤计价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一元。4 .根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规定,乙方需
13、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征地前农业人口和耕地面积的比例及征地数量计算,共计人;甲方对乙方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所征耕地每亩产值的二至三倍计算(年产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但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其年产值的十倍);征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补助费(征用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场、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省、市、自治区政府的标准计算)。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实地勘验征用地界、定立永久性界桩后_日内,甲方向乙方一次(或商定于某段时期内几次)支付全部各类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共元(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被征土地年产值的二十倍),付款均通过建设
14、银行转帐托付。第三条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甲乙双方按照人民政府的规定,根据被征土地的亩数,向_人民政府呈递减免公、余粮交售任务的申请报告。实际减免量,以人民政府的批文为准。第四条安置办法乙方因被征用土地造成农业剩余劳力,甲方应向有关单位联系,采取以下第()项办法解决:1.发展农业生产。甲方协助乙方改良土壤,兴修水利,改善耕作条件;在可能和合理的条件下,经县、市土地管理机关批准,适当开荒,扩大耕种面积;也可由甲方结合工程施工帮助造地,但要从安置补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2 .发展社队工副业生产。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条件下,甲方帮助乙方因地制宜,兴办对国计民生有利的工副业和服务性事业,但要从安置补
15、助费中扣除甲方的资助费用。3 .迁队或并队。土地已被征完或基本征完的生产队,在有条件的地方,可以组织迁队;也可按照自愿互利的原则,与附近生产队合并,甲方要积极为乙方迁队或并队创造条件。(按照上述途径确实安置不完的剩余劳动力,经一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在劳动计划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可以安排到集体所有制单位就业,并将相应的安置补助费转拨给吸收劳动力的单位;甲方如有招工指标,经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同意,也可以选招其中符合条件的当工人,并相应核减被征地单位的安置补助费。乙方的土地被征完,又不具备迁队、并队条件的,乙方原有的农业户口,经省或自治区、或直辖市人民政府审查批准,可转为非农业户口
16、或城镇户口,乙方原有集体所有的财产和所有的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由县市以上人民政府与有关乡村商定处理,用于组织生产和不能就业人员的生活补助。)乙方用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兴建生产生活设施所需建设物资,乡村能够解决的,由乡村自行解决;乡村不能解决的,由当地政府协助解决;地方无法解决的少数统配部管物资,经县(或市)土地管理机关审查核实后,由甲方随同建设项目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分配,物资价款由乙方支付。第五条甲方的责任1.甲方征用土地上有青苗的,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应当等待乙方收获,不得铲毁;凡在当地一个耕种收获期内尚不要使用的土地,甲方应当与乙方签订协议,允许乙方耕种。2 .甲方已征用二年还不使
17、用的土地(铁路沿线以及因安全防护等特殊需要,符合国家规定的留用土地,不得视为征而未用的土地),除经原批准征地的机关同意延期使用的土地外,当地县(或市)人民政府有权收回处理,甲乙方均不得擅自侵占或处理。3 .甲方如逾期不向乙方支付征地的各种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乙方可凭本合同正本申请建设银行从甲方银行帐户内拨付,并可请求甲方按银行关于延期付款的规定偿付违约金。第六条乙方的责任1.自本合同订立之日起,乙方有责任告知所属村民不得在征用土地内种植作物,不得砍伐林木和损坏其它附着物,有违反者,乙方必须赔偿甲方的损失。经甲方同意在征地上种植作物的,乙方应统一安排,不得逾期。2.乙方在本合同订立后需在征用土地
18、上架设电线、兴修沟渠等,应经甲方同意,乙方应在不影响建设工程的前提下动工,否则按侵犯公有财产报请有关机关处理。第七条工程临时用地甲方在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建设材料堆场、运输通路和其它临时设施的,应当尽量在征地范围内安排。确实需要另行增加临时用地的,由甲方向原批准工程项目用地的主管机关提出临时用地数量和期限的申请,经批准后,同乙方签订临时用地协议,并按乙方前三年土地平均年产值逐年给予补偿。甲方在临时用地上不得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甲方使用期满,应当恢复乙方土地的耕种条件,及时归还乙方,或按恢复土地耕种条件的工作量向乙方支付费用。集体土地征用安置协议篇8甲方:医院乙方:镇村村民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
19、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友好协商,现就征用乙方位于村小学正前方面积为亩的农田事宜,达成如下征地补偿协议:一、征用土地面积,该土地面积为亩。二、征用土地用途,该土地用于村村级活动场所。三、征地补偿标准及付款方式:1、征地补偿标准按元亩的征地补偿标准计算,共计征地补偿款万元。2、付款方式:甲方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10天内,甲方将征地补偿款万元一次性付清给乙方。3、本协议签订后所有权归村村民委员会所有,不因国家土地政策改变而改变所有权,不因村民委员会换届而改变所有权。4、今后因新农村建设整体规划该土地征地补偿上升,将不再另行补偿,遵照本协议执行。四、签订合同后,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使用该用地,
20、如发现甲方把该土地他用或签订协议后一年内没有开工建设可以无条件收回。五、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敦寨镇人民政府一份。六、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争议,由双方协商后再作补充。甲方:镇卫生院法人代表:(盖章)乙方:镇村村民:(签字)协议签订时间:年月一日集体土地征用安置协议篇9甲方:乙方:村(社区)组为切实做好股份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征地补偿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省土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根据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市20年度第八批次、第十一批次、第十二批次、第十三批次工业用地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案,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补偿协议一、甲方依法征用乙方土地,并依法对乙方进行补偿乙方
21、依法服从甲方征地并领取征地补偿费。二、经甲、乙双方共同现场指界丈量,甲方认真计算,并已三次公开张榜公布,乙方认可甲方按下列项目进行补偿1、征用土地共亩,其中耕地亩,林地、园地亩,牧草地、其他农用地亩;建设用地亩;未利用地亩,青苗亩。2、经济林木以原始登记为准。三、甲方依法支付给乙方各项补偿费为1、耕地亩,补偿金额:元;青苗亩,补偿金额:元。2、林地、园地亩,补偿金额:元。3、牧草地、其他农用地亩,补偿金额:7G04、建设用地亩,补偿金额:元。5、未利用地亩,补偿金额:元。6、经济林木补偿金额:元。合计补偿金额:元(大写)四、本次征地实行货币补偿和用工安置相结合的原则。五、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
22、)后生效。六、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其中一份交付款单位)甲方:乙方:(签字)签定时间:年月B集体土地征用安置协议篇10甲方乙方为了加快发展,加大招商引资的力度,促进企业规模膨胀,壮大集体经济,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一、征用土地位置及面积。征用地块位于谭家铺村西北侧,原谭家铺砖厂。(详见附图)征用面积33300平方米(合50亩)以实际测量为准。二、征用土地费用:1、所征用土地补偿费为每亩地4万元,总计200万元。2、地上附着物由甲方负责清理,甲方清理完毕后交于乙方。三、征地费用付款时间:该协议签订后,甲方开始清理地上物,春节前将地上物清理完毕交于乙方,乙方在签订协议后三日
23、内支付给甲方总征地款内的70万元,甲方用该款修建厂区东侧道路,待甲方修建完毕后,乙方再支付给甲方总征地款的70万元,剩余款项待甲方配合乙方将厂区建成后,乙方将余款全部支付给甲方。四、在同等条件和同等价格下,乙方优先安排甲方人员到企业就业。五、乙方可独立选择施工单位建设,甲方不得干涉,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取建筑管理及其他各种费用。六、甲方要在用水、用电、排水等方面提供方便,并在签订协议之日起10日内清理完附着物。乙方积极筹措资金,抓紧开工建设。七、乙方税务登记证必须到当地税务局办理,必须依法经营,照章纳税。八、甲方应该保证乙方所征用土地的合法使用权,乙方申请办理新的公司注册前,先以个人签订该协议,待
24、公司注册完毕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征地协议,协议内容不变,此前协议作废。九、协议签订即行生效。在乙方履行协议的前提下,甲方无条件的与乙方办理所涉土地交接手续。甲方确保所涉土地无其他权属争议;并确保无条件的配合乙方针对所涉土地办理合法的国家出让或划拨手续。十、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十一、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协议自签订乙方(公章):之日起生效。甲方(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B集体土地征用安置协议篇H甲方(征用方):法定住址:法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帐号:电子信箱:乙方(被征用方):法定住址:法
25、定代表人:职务: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传真:帐号:电子信箱: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乡(镇)村征地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征用土地数量及方位1、甲方征用乙方土地共亩,其中,稻田亩,水塘亩,菜地亩,坡地亩,宅基地亩,林木亩,共有树木株。2、所征土地东起,南起,西起,北起O第二条征用土地的各类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1、根据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关于征用土地的补偿规定,各类耕地(包括菜地)按该地年产值的倍(一般为该耕地年产值的三至六倍)补偿。征用无收益的土地,不予补偿
26、。(征用园地、鱼塘、藕塘、苇塘、宅基地、林地、牧场草原等的补偿标准,按省、自治区、直辖市政府制定的办法执行;征用城市郊区的菜地,还应按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向国家缴纳新菜地开发基金。)2、根据省(或自治区、直辖市)政府的规定,所征土地上的青苗按该地年产值的%补偿,所征土地上的水井、林木、水塘等附着物按办法补偿。房屋的补偿办法另订拆迁合同。乙方人员在开始协商征地方案以后抢种的作物、树木和抢建的设施,甲方一律不予补偿。3、各类耕地的年产值按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核定,稻田按平均亩产大米为公斤,每公斤计价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元;旱地按平均亩产玉米(或小麦)公斤,每公斤计价元,年产
27、值每亩核定为元;菜地按平均亩产大白菜公斤计算,每公斤计价元,年产值每亩核定为元。4、根据国家建设征用土地条例的规定,乙方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征地前农业人口和耕地面积的比例及征地数量计算,共计人;甲方对乙方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按所征耕地每亩产值的二至三倍计算(年产值按被征用前三年的平均年产量和国家规定的价格计算,但每亩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其年产值的十倍);征用宅基地不付安置补助费(征用园地、鱼塘、藕塘、林地、牧场、草原等土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省、市、自治区政府的标准计算)甲方:乙方:一年一月一日集体土地征用安置协议篇12甲方(建设单位):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8、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乡(镇)村征地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征用土地面积及安置人数甲方征用乙方集体所有、使用的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四至(见绘图),常住户口人(其中应安置一人),由甲方依据确认。二、手续的办理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日内办理手续,并将原所有、使用的所列项目完整地交给甲方,甲方应派员验收。验收中如发现与所列项目不符时,对意外情况,乙方应向甲方如实说明情况;对因乙方过错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三、征地费用及其标准征地费用包括费用,以土地管理法规定为基本标准(标准的数额应具体化)。四、补偿、安置费的结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
29、补助费的结算,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年月日前到甲方所在地办理。五、违约责任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六、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签章)一乙方:(签章)年月0集体土地征用安置协议篇13甲方:乙方:根据县政府工作安排,依照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甲方申请城镇(村镇)建设土地征收,需征收乙方集体土地合计公顷(合亩)。为保护被征地单位的合法权益,保障城镇(村镇)建设用地,按照乙方民主决议,经双方协商并征求权利人
30、同意,达成如下协议:一、建设项目名称及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项目土地用途:二、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地类面积本次征收土地坐落在村(社区),具体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拟征收土地总面积公顷,其中农用地公顷(含耕地公顷)、建设用地公顷、未利用地公顷,未涉及基本农田。三、征收土地补偿费用及标准1、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根据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规定,共涉及1个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区域,标准为每亩元。(1)、农用地: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的补偿倍数之和为倍,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元/亩补偿。(2)、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补偿和安置补助的补偿倍数之和为倍,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元/亩
31、补偿。2、地上附着物或青苗补偿费用: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合计为元,青苗补偿费合计为7Co(具体详见征收土地调查确认表)3、征收土地补偿总费用:按照调查确认结果及补偿登记,依据区片地价测算,并经甲乙双方协商认可,本次征收土地采取货币化补偿,合计补偿总费用人民币元(综合补偿标准为元/亩),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项之和为元,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为元,青苗补偿费用元。四、甲方在本协议签订后日内必须一次性付清所有款项,同时乙方及时交付土地。五、上述补偿费用的分配和支付情况,乙方应及时张榜公告,并报甲方备案,丙方监督乙方执行。六、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本次征收土地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实施。七
3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签定补充协议。八、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丙方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年月日集体土地征用安置协议篇14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就省、市乡村征地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征用土地面积及安置人数甲方征用乙方集体所有、使用的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四至,常住户口人,由甲方依据确认。二、手续的办理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日内办理手续,并将原所有、使用的所列项目完整地交给甲方,甲方应派员验收。验收中如发现与所列项目不符时,对意外情况,乙方应向甲方如实说明情况;对因乙方过错
33、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三、征地费用及其标准征地费用包括费用,以土地管理法第40条第2款规定为基本标准。四、补偿、安置费的结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结算,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年月一日前到甲方所在地办理。五、违约责任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六、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一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乙方:年月0集体土地征用安置协议篇15甲方:乙方:甲方为发展农村经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充分利用当地的地区优势和资源优势,改善当地人民群众的生活
34、水平,经甲方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甲方决定将闲置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达成协议如下:一、甲方将该村第三村民组所有的,位于的荒山租赁给乙方作为农用地。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南至;西至;北至O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乙方租赁荒山共计亩。三、租期为年,自20_年_月_日始至20_年_月_日止;合同期满如该厂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年。四、租金按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元,共计人民币元。五、付款方式:本协议公证后乙方先预付甲方两年租金计元作为履约定金,此款先用来分年冲抵签约后前两年的租金,从第三年起租金于每年的月曰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可以用现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产的产品参照市场价
35、格抵顶,适用何种方式支付由甲方选择。六、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第三村民组及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七、乙方租地建厂所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但需要甲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八、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九、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甲方承担。十、乙方建厂
36、或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十一、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十二、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矿业开发等情形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十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十四、合同的变更或解除:1、如因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发生变化使本协议无法履行或继续履行
37、将影响到甲、乙双方合同目的实现的,双方均有权提出解除合同;2、乙方所交租金到期后超过一年未支付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经济损失自负;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4、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乙方从事粘土砖瓦生产的以及砖厂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十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但乙方所种植的树木所有权仍归乙方,如归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对价。十六、违约责任: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
38、款金额每日收取1%。的违约金;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十七、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公证处一份,乡人民政府备案一份,自公证之日生效。附:1、平面图一份;2、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日期:监督部门:(盖章)日期:日期:集体土地征用安置协议篇
39、16甲方:建设单位乙方: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乡(镇)村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乡(镇)村征地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征用土地面积及安置人数甲方征用乙方集体所有、使用的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四至(见附图),常住户口人(其中应安置人),由甲方依据确认。二、手续的办理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日内办理手续,并将原所有、使用的所列项目完整地交给甲方,甲方应派员验收。验收中如发现与所列项目不符时,对意外情况,乙方应向甲方如实说明情况;对因乙方过错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三、征地费用及其标准征地
40、费用包括费用,以土地管理法第40条第2款规定为基本标准(标准的数额应具体化)。四、补偿、安置费的结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结算,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年月日前到甲方所在地办理。五、违约责任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六、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集体土地征用安置协议篇17甲方:乙方:经安政府同意,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甲方征用乙方土地之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规定,签订本合同如下,双方共同遵照执行。第一条
41、征用土地相关事宜1、乙方同意甲方将位于镇的一亩土地(其中:旱地一亩,荒坡一亩,见平面图与方位图),按现状征用给甲方建立页岩砖厂使用。2、乙方将现有土地与地上物一次性征给甲方,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费用。3、甲方使用中,有权对该地进行规划,按照自我所需进行建设,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独立自主经营,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进行干涉。4、乙方对该地的合法性负责,合法拥有该地并为甲方办理产权证和相关手续提供证明。因办理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第二条出让期限征用期自年月一日开始。第三条征地补偿标准及支付方式1、征地补偿及地上物补偿总款为元(注:每亩土地的单价为元)O2、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七日内将款支付给乙
42、方,乙方收到款后将土地补偿款拥有土地的实际亩数交给甲方。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1、按期足额向乙方交纳土地补偿费。2、在土地使用过程中甲方有独立自主的权利,甲方依法经营并承担其经营过程中所产生的法律责任。3、甲方经营过程中,内部的安全、保卫及防火防盗工作均由甲方按国家规定执行,并承担其法律责任。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有权按期足额收取土地补偿费。2、在同等条件下,甲方可优先考虑招聘该村的村民为本厂职工,但被聘人员必须服从砖厂管理制度。3、乙方应该做好农户工作,保证甲方在该地建设不受外部干扰,若因村民及乙方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应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损失。4、乙方必须保证甲方从该厂到公路畅通,
43、若因乙方或乙方村民原因造成甲方道路不通,而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5、乙方必须保证甲方排水,排水不受外部环境的干扰,若因乙方及乙方村民的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第六条协议的变更、终止及不可抗力1、本协议生效后,对本协议的任何变更或提前终止,提议须提前三个月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经双方协商一致形成书面协议方能变更或提前终止,提出方应负责赠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2、如遇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原因,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无条件提前终止。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意一方违反上述协议之规定,违约方负责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2、因该地合法性所引起的纠纷造成甲方的损失
44、,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的经营损失。第八条争议的解决因本协议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安陆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九条协议的生效及副本1、本协议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签订七日内甲方将预付款付清。2、该地的方位图及平面图、双方法人身份证明及该地的产权证明书复印件为本协议的副本。第十条协议文本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其他报有关单位存档。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并以书面形式补充,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的补充协议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方签约人:乙方签约人:集体土地征用安置协议篇18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省(自治区、
45、直辖市)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就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乡(镇)村征地补偿安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征用土地面积及安置人数甲方征用乙方集体所有、使用的土地,面积为平方米,四至(见绘图),常住户口人(其中应安置人),由甲方依据确认。二、手续的办理乙方自签订本协议之日起日内办理手续,并将原所有、使用的所列项目完整地交给甲方,甲方应派员验收。验收中如发现与所列项目不符时,对意外情况,乙方应向甲方如实说明情况;对因乙方过错而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赔偿责任。三、征地费用及其标准征地费用包括费用,以土地管理法第40条第2款规定为基本标准(标准的数额应具体化)。四、补偿、安置费的结算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结算,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收缴使用管理办法和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年月日前到甲方所在地办理。五、违约责任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元人民币,并赔偿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六、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负责人(签字):一年一月法定代表人(签字):年_月_一日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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