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条例(草案送审稿).docx
《广东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条例(草案送审稿).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广东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条例(草案送审稿).docx(12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广东省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通条例(草案送审稿)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保障和改善民生,增强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便民化服务水平,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建设,根据社会保险经办条例等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应用、服务与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社会保障卡跨省服务和应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三条(定义)本条例所称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卡通(以下简称一卡通),是指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以社会保障卡为载体,建立互通共享的服务管理体系,个人可以持社会保障卡享受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及开展社会活动,实现跨地区跨领域一卡通用。本省行政区域内每人持有一
2、张有效社会保障卡,全省通用。社会保障卡由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国家统一标准,面向社会公众发行,具有身份识别、支付结算、资金发放等应用功能。社会保障卡包括实体社会保障卡和电子社会保障卡。电子社会保障卡与实体社会保障卡具有同等效力。第四条(政府部门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一卡通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推进机制,督促落实相关工作任务,将一卡通工作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综合考核范围。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一卡通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推动一卡通应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社会保障卡管理机构具体承担社会保障卡的经办和技术服务等
3、工作。网信、发展改革、教育、工业和信息化、公安、民政、司法、财政、自然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农业农村、文化和旅游、卫生健康、退役军人、体育、医疗保障、政务服务、林业、城市管理、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税务等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一卡通应用服务相关工作。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按规定开展社会保障卡的金融应用监管、协调工作。第五条(金融机构职责)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或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以与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签订合作协议。合作金融机构负责加载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提供相关金融服务,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开展业务经办及应用推广等工
4、作。合作金融机构应当支持在全省范围跨地区应用社会保障卡金融功能,按照规定和合作协议向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供账户相关数据。第六条(申领主体)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居住、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可以申领社会保障卡,自愿选择、更换符合条件的合作金融机构。港澳居民可以凭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港澳居民居住证申领社会保障卡。第七条(应用定位)一卡通应用领域包括社会保障、就业创业、人事人才、医疗健康、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金融服务等。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应当使用社会保障卡的政府公共服务领域,有关部门应当提供一卡通服务,不再新发放功能重复的卡、证或者电子二维码。国家另有发卡(码)要求的,融合使
5、用。在前款规定领域内已经发放相关卡、证或者电子二维码的,以及前款规定以外的公共服务领域适合使用社会保障卡的,经有关部门协商,统一纳入通应用。第八条(目录管理)一卡通应用实行目录管理,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省级一卡通应用目录,明确应用场景和应用场所。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可以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应用场景、拓展应用领域,制定本行政区域一卡通应用目录。一卡通应用目录应当进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第九条(社会保障应用)持卡人可以持社会保障卡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业务和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第十条(就业人才应用)持卡
6、人可以持社会保障卡办理就业创业、劳动关系、人事人才等业务。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托社会保障卡建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电子档案。持卡人可以凭社会保障卡查询本人就业失业、职业技能培训及评价、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及职业资格等相关信息。第十一条(医疗健康应用)持卡人可以持社会保障卡在医疗机构,办理挂号、诊疗、购药、住院、结算、缴费等就医全流程事项。第十二条(交通文旅应用)持卡人可以持已加载交通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乘坐城市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轮渡等公共交通工具。持卡人可以持社会保障卡享受公共图书馆入馆借阅、博物馆入馆、旅游景区入园等文旅场所便利服务。第十三条(金融服务应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
7、当将所有可以直接兑付到人到户的财政补贴资金、救助资金和社会保险待遇统一发放到社会保障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在办理前款资金和社会保险待遇申领业务时,应当核验申请人社会保障卡使用状态,为申请人提供便利的社会保障卡申领等服务。鼓励工资待遇、个人所得税退税、个人公积金等通过社会保障卡发放。第十四条(身份凭证)社会保障卡可以作为办理政务服务、公共服务等事项的有效身份凭证,用于住宿登记等一卡通应用场景的身份核验。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五条(社会参与)支持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拓展一卡通应用领域,开展便民服务,促进跨领域、跨行业应用。第十六条(港澳人员应用)推动粤港澳大湾区一卡
8、通应用,港澳居民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使用社会保障卡,与内地持卡人享有同等权利,在交通出行、旅游观光、文化体验等方面享受同等优惠。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七条(业务经办)省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省社会保障卡业务经办规程,规范办理流程,统一服务标准。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及时公开社会保障卡的办理指南、服务网点等信息,负责社会保障卡的制发、挂失、补换领、注销等工作,提供本省行政区域内跨地区办理服务。社会保障卡业务可以通过政府网站、移动终端、自助终端及经办窗口等线上线下渠道办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有关部门应当优化社会保障卡经办服务,为港澳居民办理社
9、会保障卡业务提供便利。第十八条(应用服务标准)一卡通应用场所及服务网点应当统一标识,配置读卡扫码终端,完善服务设施,提供面向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便利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有关部门、合作金融机构应当通过应用场所、服务网点、线上平台和电话热线,提供用卡咨询、业务引导和投诉受理等服务。第十九条(个人银行账户变更)持卡人社会保障卡银行账号发生变更的,经持卡人授权,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将通过一卡通平台发放的资金和待遇直接发放至变更后的银行账户,并告知持卡人。鼓励合作金融机构为持卡人提供不变更银行账号的换卡服务。第二十条(社会宣传)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通过广播
10、、电视、报刊和网络媒介等多种渠道,对一卡通的政策措施、应用场景和使用方式等开展宣传,引导持卡人和相关单位积极、规范使用社会保障卡,营造良好的用卡环境。第二十一条(信息共享)省、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加强一卡通平台建设,为各类应用和数据共享提供基础服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应当依法为一卡通应用管理提供信息系统对接和业务数据支持,推动一卡通数据互联互通、实时共享。负有提供服务或者配合应用责任的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社会组织应当按照规定采集并提供一卡通应用相关数据。第二十二条(信息安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加强线上线下安全管理和风险监测,建立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广东省 社会保障 居民 服务 一卡通 条例 草案 送审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2005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