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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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黑建建(2023)8号各市(地)住建局、发改委、国资委、工信局、人社局、商务局、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水利局、科技局、教育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市场监管局,黑龙江省税务总局各地税务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地监管局:为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建市(2020)60号)和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文件精神,促进传统建造方式向新型建造方式转变,加快产业结构优化,提升智能建造水平,推动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2、。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融入和服务新发展格局,以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为载体,以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为动力,紧紧围绕建设“六个龙江,深化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智能建造技术更广泛、更具体、更系统化应用,促进我省建筑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为“四好建设提供有力支撑。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初步建立,建筑企业科技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政策体
3、系和产业体系初步建立。智能建造试点城市辐射带动作用不断增强,培育6家以上智能建造骨干企业,带动中小企业转型升级,全省智能建造发展进入新阶段。到2035年,大中型企业在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中普遍应用智能建造适宜技术,培育一批在智能建造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取得显著进展。三、重点工作(一)完善政策机制和标准体系1 .建立完善政策机制。加强智能建造技术和实施路径的研究探索,不断完善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配套措施和政策。加强跨部门协同与合作,强化对智能建造关键技术研究、智能装备研发应用、示范项目培育等政策和资金保障。(省住建厅牵头负责,省各有关单位配合)
4、2 .建立产业标准体系。统筹国家、地方、团体和企业标准,研究制定全省智能建造发展的标准体系框架。聚焦重点领域产业链供应链,引导行业协会、骨干企业和科研院所编制智能建造相关技术体系和标准规范。围绕数字设计、智能生产、智能施工、智慧运维,研究制定适用于企业和项目智能建造发展的评价指标。(省住建厅牵头负责,省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厅、水利厅配合)(二)发展关键环节和重点产业3 .支持“BIM技术应用开发。统筹建筑结构、机电设备、部品部件、装配施工、装饰装修,推进一体化集成设计。开展二维、三维协同设计,推动人工智能技术在设计中的应用,提升设计效率及质量,推动BlM成果交付。鼓励研发和应用自主可控的BlM
5、技术软件,建设数字设计基础平台和集成系统,实现设计、生产、施工协同。支持龙头企业、行业协会及上下游企业,搭建BlM综合服务平台,赋能中小设计企业,降低共性技术、共性软件等使用成本。加快推进BlM技术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寿命期的一体化集成应用,提高建筑行业全产业链资源配置效率。(省住建厅牵头负责,省工信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配合)4 .支持建筑机器人研发应用。支持自动抹灰机器人、钢筋绑扎机器人、安全巡检机器人、智能喷涂机器人、焊接机器人、运输机器人、测量机器人、清扫机器人、建筑物检测机器人等为代表的新型建筑机器人的研发应用。引导重点地区、重点项目,推广建筑机器人在深基坑、高空作业、有限空间作业、地
6、下管网修复、测量测绘、物料运输等“危大工程多场景的机器代人施工与辅助施工,替代“危、繁、脏、重人工作业,提高工程建设机械化、智能化水平。鼓励和支持骨干企业、示范项目开展建筑机器人研发和应用,减少现场劳务用工,提升施工效率。(省住建厅牵头负责,省科技厅、工信厅、教育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配合)5 .支持建筑产业平台建设。抢抓建筑行业数字经济、平台经济发展机遇,开展建筑产业平台建设。支持行业、企业共同搭建“互联网+建筑工业化+供应链金融平台,推动各方跨行业、跨领域协作。鼓励大型企业建设企业级、项目级、集中采购、BlM协同和电子商务平台等,打通ERP系统与上下游企业及资源数据连接,提高供应链协同水平
7、,实现全过程数字化交付和全生命周期信息共享。(省住建厅牵头负责,省工信厅、商务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配合)(三)提升行业监管能力和信息化管理水平6 .推进智慧化施工管理。围绕工程施工过程管理,建立工程施工智慧管理解决方案,利用互联网、移动通信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搭建数字工地监测服务平台,实现工程实体质量、安全、进度、成本和参建各方行为信息全面采集,展示不同维度数据,提供不同类型功能,全方位、多角度进行工程项目管理。充分整合建设行业、企业施工现场管理信息化平台、技术力量、设施设备、基础网络、视频监控、塔吊可视化监控系统、深基坑和高边坡稳定性在线监测系统等资源,构建覆盖主管部门、企业、工程现场多方联
8、动的可视化“数字工地。(省住建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牵头负责)7 .推进信息技术融合。加快推进大数据技术应用,发挥数据信息对数字工地和项目管理辅助作用,提高建筑行业公共服务和监管能力。推广传感器网络、低功耗广域网、5G、边缘计算、射频识别(RFID)及二维码识别等物联网技术在数字工地和构件、部品部件工厂的集成应用,实现预制构件全过程质量责任可追溯。推进BIM、互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政府投资的大中型工程、社会投资的大型公共建筑、装配式建筑工程、智慧冰雪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和EPC总承包等项目中应用,逐步实现工程项目全过程、全要素、全参与方的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
9、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的融通联动,逐步完善大数据辅助决策,提高信息化监管能力。(省住建厅牵头负责,省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工信厅配合)(四)培育产业集群和领军企业8 .打造智能建造产业生态。优化重点地区智能建造相关产业布局,推动建筑产业基地、勘察设计、部品部件生产、工程总承包、信息技术等建筑业上下游企业聚集,打造智能建造产业集群,带动产业链各方主体协同发展。加快培育具有智能建造系统解决方案能力的工程总承包企业,统筹建造活动全产业链,构建以工程总承包企业为核心、相关领先企业深度参与的开放型产业体系。鼓励企业建立多方协同的智能建造工作平台,促进产业链协调联动,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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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黑龙江省 住房 城乡 建设厅 部门 关于 推动 智能 建造 新型 建筑工业化 协同 发展 实施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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