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电化电子(珠海)有限公司注塑固化成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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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6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57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66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IOl六、结论103附表104附图1项目地理位置图107附图2项目四至图108附图3项目四至现状图109附图4项目总平面图110附图5项目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分布图113附图6珠海市陆域环境管控单元图114附图7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115附图8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图116附图9声环境功能区划图117附图10地表水功能区划图118附图11珠海市城市总体规划图.119附图12珠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120附图13金湾区红旗镇大林山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2、12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东电化电子(珠海)有限公司注塑固化成型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双林东路9号地理坐标(东经113度17分49.712秒,北纬22度5分30.88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989其他电子元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六、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9,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200
3、0环保投资(万元)4环保投资占比()0.2施工工期18是否开工建设。否口是:用地面积(m2)75741.26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金湾区红旗镇大林山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文号:珠府批(2020)105号审查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1、与金湾区红旗镇大林山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珠府批(2020)105号)相符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双林东路9号,根据金湾区红旗镇大林山周边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珠府批(2020)105号)中,本项目所在地规划的管理编号为D-JW3-03b,用地性质规划为Ml一类工业用地。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
4、B50137-2011)中对工业用地及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与指标划分,一类工业用地水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大气低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扩建项目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的生产制造,设备冷却水可作为清净下水,直接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纳入平沙水质净化厂,平沙水质净化厂尾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
5、的较严值低于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一级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为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中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及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及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管理要求、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及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新扩改建二级标准;噪声根据表4-20项目厂界噪声预测结果可
6、知,厂界贡献值昼间54-58dB(八)、夜间46-49dB(八),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加强维护和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处理措施及控制经营时间,加强管理,降低噪声低于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声环境功能区标准(昼间55dB(八),夜间45dB(八)。故与规划的要求相符。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扩建项目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的生产制造,项目行业类别为“C3989其他电子元件制造”,产品主要为绕线电感、电源滤波器。扩建项目所使用的原材料、生产设备及生产工艺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及2021年修改单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产品及设备;不属于市场准入负
7、面清单(2022版)中禁止准入类和限制准入类;不属于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年本)中限制发展类和禁止发展类;根据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21其他符合性分析年版),扩建项目不属于负面清单内容;根据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0年版),扩建项目属于鼓励外商投资产业中无机非金属新材料及制品生产。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产业政策要求。2、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双林东路9号,依托现有工程厂房进行生产建设,项目用地地块及厂房权属珠海市红旗控股投资有限公司所有。项目所在地地块已于2018年7月10日取得珠海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颁发的建设用地
8、规划许可证(地字第(金湾)2018-067号),详细见附件2,用地性质为一类工业用地,不涉及占用宅基地、基本农田、饮用水源、自然保护区等保护区,因此本项目用地符合要求。3、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号)相符性分析“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以及环境准入负面清单。项目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双林东路9号,环境管控单元为金湾区红旗镇重点管控单元(单元编码为ZH44040420019),属于重点管控单7U项目与“三线一单”文件相符性分析具体见下表,广东省环境管控单元图见附图7:表I/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文件相符性分析内容管控要求
9、本项目情况相符性生态保护红线全省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36194.35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20.13%;一般生态空间面积27741.66平方公里,占全省陆域国土面积的15.44%。全省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16490.59平方公里,占全省管辖海域面积的25.49%o本扩建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饮用水源保护区、基本农田保护区等生态红线区,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全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国考断面优良水质比例稳步提升,全面消除劣V类。大气环境质量继续领跑先行,PMi5年均浓度力争率先达到世界卫生组织过渡期二阶段目标值(25微克/立方米),臭氧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土
10、壤环境稳中向好,受污染耕地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不低于90%o本扩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鸡啼门水道各监测项目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OO2)In类水质标准;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在运营期内有废气、噪声及固废等污染物排放,通过采取有效的符仆保护措施控制,确保废气、噪声及固废等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对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造成恶化。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消耗达到国家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本扩建项目用水
11、供应来自供水部门,用电用市政电网供给,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当地规划要求,符合资源利用上线要求。符合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值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订版)、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年本)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限制或禁止类别。符合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逐步推动富污染燃料禁燃区全覆盖;禁止新
12、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推广应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IL本扩建项目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的生产制造。不属于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自备电站;不属于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项目生产过程皆使用电能,所用清洗剂(Wl-125)、清洗剂(S-530E)高挥发性有机物仅用于超声波清洗,暂无替代产品,经喷淋吸收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CO)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符合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
13、367-2022)的相关要求。符合能源科学实施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新建高扩建项目能源消耗主要为电能,用水一符合一资源利用要求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实现煤炭消费总量负增长。率先探索建立二氧化碳总量管理制度,加快实现碳排放达峰。推进工业节水减排,重点在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改造,提高工业用水效率。加强江河湖库水量调度,保隙生态流量。盘活存量建设用地,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供应来自供水部门,用电用市政电网供给,不属于高能耗项目;不属于高耗水行业。项目生产过程皆使用电能。在原有厂房上新增产线,不新增建设用地。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
14、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实行水污染物排放的行业标杆管理,严格执行茅洲河、淡水河、石马河、汾江河等重点流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重点水污染物未达到环境质量改善目标的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实施减量替代。电镀专业园区、电镀企业严格执行广东省电镀水污染物排放限值。探索设立区域性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推动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提质增效。率先消除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大力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化、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稳步推进“无废城市”试点建设。本扩建项目不涉及氮氧化物的排放。不属于电镀企业。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平沙水质净
15、化厂处理,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收运处理,一般工业固废交由回收公司回收处理。复核环境风险防控要求逐步构建城市多水源联网供水格局,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加强惠州大亚湾石化区、广州石化、珠海高栏港、珠西新材料集聚区等石化、化工重点园区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完善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开展有毒有害气体监测,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全过程跟踪管理;健全危险本扩建项目废气建立污染源在线监控系统。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建立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危险废物按要求进行申报转移。强化危险废物的运输、储存、使用过程的监管。符合废物收集体系,推进危险废
16、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优化.I故本扩建项目与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粤府(2020)71号)的要求相符。4、与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珠府202138号)相符性分析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珠府202138号),项目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双林东路9号,环境管控单元为金湾区红旗镇重点管控单元(单元编码为ZH44040420019),属于重点管控单元。对比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符合性分析见下表。表12项目与珠海市“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表类别文件要求项目与
17、“三线一单”文件相符性分析相符性态护线关保红全市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02.59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11.66%;一般生态空间面积131.57平方公里,占全市陆域国土面积的7.57%o全市海域生态保护红线3281.06平方公里。经查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珠海市生态控制线划定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府办函(2015)204号,本项目不属于划定的生态控制线管制范围内,符合生态保护红线要求。符合环境质量底线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地表水国考、省考断面水质达到国家和省下达的水质目标要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HI类水体比例为100%;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全面消除。近岸海域水环境质量逐步改
18、善。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各项考核指标达到省下达的目标要求。土壤环境风险得到管控,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和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省下达指标。本扩建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及修改单中二级标准;鸡啼门水道各监测项目指标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n类水质标准;声环境质量能够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要求。本项目在运营期内有废气、噪声及固废等污染物排放,通过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控制,确保废气、噪声及符合固废等污染物达标排放不会对项目所在地的环境质量造成恶化。本扩资源利用上线强化节约集约利用,持续提升资源能源利用效
19、率,水资源、土地资源、岸线资源、能源消耗等达到或优于省下达的总量和强度控制目标。元器件的生疑胪jf目水电均由市政提供,不涉及高耗能情况,符合能源资源利用的要求。符合生态环境准入清单1-1.【产业/鼓励引导类】重点发展集生产示范、科技推广、培训教育、观光旅游等功能于一体的都市农业。1-2.【生态/禁止类】单元内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8类有限人为活动。1-3.【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
20、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生态/综合类】一般生冬空间内的人工商品林,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动。1-5.【大气/限制类】大气受体敏感区内严格限制新建钢铁、燃燥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鼓励现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1-1.本扩建项目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的生产制造,虽然非产业鼓三三1三1-2、1-3、14本
21、扩建项目位于珠海市金湾区红旗镇双林东路9号,不属于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也不属于一般生态空间内。1-5.本扩建项目主要从事电子元器件的生产制造,不属于新建钢铁、燃媒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项目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和rw三r三(WI-125)、清洗剂(S-530E)高挥发性有机物仅用于超声波清洗,暂无替代产品,经喷淋吸收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Co)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符合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的相关要求。符合能源资源2-1【能源/综合类】新建高能耗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达到国际国内先进水平。2-2.【水资源/限制类】强化
22、2-1.本扩建项目不属于高能耗项目。22本扩建项目用水供应来自供水部门,符告利用要求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刚性约束。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当地规划要求,符合资源利用上限要求。污染物排放管控3-1.【水/限制类】实施重点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氮氧化物及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32.【其它/综合类】到2030年,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置率达到100%。3-3.【水/综合类】新建住宅项目、城中旧村改造、旧工业厂房改造项目要实现管网雨污分流,着力完善配套污水管网建设。34【大气/禁止类】严格落实国家产品VOCS含
23、量限值标准要求,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3-1.本扩建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标后排入平沙水质净化厂集中处理;设备冷却水可作为清净下水,直接排放至市政污水管网;无生产废水外排。3-2.本扩建项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3-3.本扩建项目园区管网采用雨污分流制。34本扩建项目所用清洗剂(Wl125)、清洗剂(S-530E)高挥发性有机物仅用于超声波清洗,暂无替代产品经喷淋吸收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CO)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排放,符合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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