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奇润电子有限公司重大变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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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项目名称:珠海市奇润电N仃限公重大变动项目建设单位(盖章):珠海市血润七三有限公司编制日期:二O二四年一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打印编号:1705993972000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项目编号7ez6m6建设项目名称珠海市奇润电子有限公司重大变动项目建设项目类别26053塑料制品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报告表一、建设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逢海市古: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PMU4005779167775法定代表人(签章)吉茂良土At%主要负责人(签字)吉茂良4K我一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签字)吉茂良立乜儿二、编制单位情况单位名称(盖章)珠海抵达环保工
2、程有少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44040007155394v三、编制人员情况1.编制主持人姓名职业资格证书管理号信用编号签字孟凡胜10352243506220084BH025555.工彳人2主要编制人员姓名主要编写内容信用编号签字周旭聪全部内容BH008336孟凡胜审核BH025555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没项目工程分析9三、区域环境质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18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23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40六、结论42附表43附图1、地理位置图44附图2、平面布置图45附图3、项目四至情况分布图47附图4、声环境目标保护分布图48附图5、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49
3、附图6、大气环境功能区划图50附图7、声环境功能区划图51附图8、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图52附图9、珠海市环境管控单元图53附图10、广东省“三线一单”平台截图54附图11、声环境现状监测布点图55附件1、广东省投资项目代码56附件2、营业执照57附件3、房产证58附件4、租赁合同61附件5、排水证68附件6、原有项目批复69附件7、环评公示72附件8、MSDS73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珠海市奇润电子有限公司重大变动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珠海市前山界涌山星一路28号117栋一层E部分及126栋1层A厂房地理坐标东经11328,58.672,北纬2218,17.
4、98,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2927日用塑料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29-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建设性质0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O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15环保投资占比(%)7.5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口否口是:己建设,在验收过程中发现项目发生重大变动建筑面积(m2)1945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珠海市香洲区三溪科创小镇
5、区域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珠海市香洲区三溪科创小镇区域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三溪科创小镇区域总规划面积812.3公顷,禁止建设用地总面积为63.15公顷;限制建设用地总面积为308.35公顷;适宜建设用地总面积为202.22公顷;已建区总面积为238.58公顷o规划区内的禁建区包括25米等高线以上的区域、城市绿地、道路红线内区域和河涌等,限建区主要包括城市公园以及道路红线和河涌水系两侧的绿化隔离带等,适建区指已经划定为城市建设发展用地的范围,该区域需要合理确定开发模式和开发强度。本项目位于珠海市前山界涌山星一路28号117栋一层E部分及126栋1层A厂房,属于规划中的
6、适建区,严格按照相关管理法规、规定的要求进行管理和建设,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珠海市香洲区三溪科创小镇区域环境影响评估报告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一、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主要生产餐盒及电视支架,属于塑料制品业,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珠海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20年本)中的限制发展类和禁止发展类,也不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中的负面清单内容,因此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因此,本项目的建设是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二、选址可行性分析本项目位于珠海市前山界涌山星一路28号117栋一层E部分及126栋1层A厂房,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房
7、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2478332号,项目厂房用途为非住宅。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珠海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选址合理。三、与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环(2021)10号),珠三角地区禁止新建、扩建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水泥、平板玻璃、化学制浆、生皮制革以及国家规划外的钢铁、原油加工等项目。珠三角禁止新建、扩建燃煤燃油火电机组和企业燃煤燃油自备电站,原则上不再新建燃煤锅炉,逐步淘汰生物质锅炉、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区域内的分散供热锅炉。本项目用电来源于市政供电
8、,不新建燃煤燃油自备电站,不新建燃煤锅炉。大力推进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源头替代,严格落实国家和地方产品VOCS含量限值质量标准,禁止建设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项目。本项目不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的溶剂型涂料、油墨、胶粘剂等。因此,符合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环(2021)10号)的要求。四、与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相符性分析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实施低挥发性有机物(YOCS)含量产品原辅材料替代,严格执行国家产品VOCS含量限值和有害物质限量标准,原则上禁止新建生产和使用
9、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本项目使用不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珠海市生态环境保护暨生态文明建设“十四五”规划。四、与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符合性分析表1-1与鸟府(2020)71号符合性分析序号类别要求项目情况是否相符一、全省总体管控要求1域局控求区布管要环境质量不达标区域,新建项目需符合环境质量改善要求。加快推进天然气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全面实施燃煤锅炉、工业炉窑清洁能源改造和工业园区集中供热,积极促进用热企业向园区集聚。珠海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05月24日发布的2022年珠海市环境质量状况可
10、知,项目所在区域属于达标区域,本项目不设燃煤锅炉、工业炉窑。因此,符合区域布局管控要求符合2源源用求能资利要强化自然岸线保护,优化岸线开发利用格局,建立岸线分类管控和长效管护机制,规范岸线开发秩序;除国家重大项目外,全面禁止围填海。落实单位土地面积投资强度、土地利用强度等建设用地控制性指标要求,提高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所用的资源主要为水、电等能源,不属于高消耗能源项目;危险废物交由具有危险废物处置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因此,本项目符合能源符合土地利用效率。推动绿色矿山建设,提高矿产资源产出率。积极发展农业资源利用节约化、生产过程清洁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等生态循环农业模式。资源
11、利用要求3染排管要求污物放控宓管控要求优化调整供排水格局,禁止在地表水I、11类水域新建排污口,已建排污口不得增加污染物排放量。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至市政污水管网,符合相关要求。符合4境险控求环风防要加强东江、西江、北江和韩江等供水通道干流沿岸以及饮用水水源地、备用水源环境风险防控,强化地表水、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风险协同防控,建立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体系。本项目不涉及东江、西江、北江和韩江等供水通道干流沿岸以及饮用水水源地,无生产废水产生。因此,符合环境风险防控要求。符合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中的(二)“一核一带一区”区域管控要求一拶角核心区5域局控求区布管要推广应用低挥发性
12、有机物原辅材料,严格限制新建生产和使用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鼓励建设挥发性有机物共性工厂。本项目不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符合6源源用求能资利要推进工业节水减排,重点在高耗水行业开展节水改造,提高工业用水效率。本项目无工业废水排放,冷却水循环使用。符合7染排管要及污物放控求以臭氧生成潜势较大的行业企业为重点,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源头替代,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控制,深入实施精细化治理。本项目不生产和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符合8境险控求环风防要提升危险废物监管能力,利用信息化手段,推进全过程跟踪管理;健全危险废物收集体系,推进危险
13、废物利用处置能力结构优化。本项目危险废物统一收集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符合因此,本项目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劳环境分区管控方案的通知(粤府(2020)71号)要五、与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1根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三目方案的通知(珠府202138号),项目位于珠海市一117栋一层E部分及126栋1层A厂房,环境管控单方于香洲区中心城区重点管控单元。区域布局管控团表卜2香洲区中心城区重点管:它广东省“三线一单”生态:求。中控方案相符性分析目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前山界涌山星一路28号匕编码为ZH44040220014,属息求及相符性分析如下:助单元类别文件要求相符性分析相符性
14、区域布局管控1T【产业/鼓励引导类】鼓励发展休闲旅游、科技信息等现代服务业。1-2.【生态/禁止类】单元内生态保护红线按照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严格管控,自然保护地核心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幼,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8类有限人为活动。1-3.【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可开展生态保护红线内允许的活动;在不影响主导生态功能的前提下,还可开展国家和省规定不纳入环评管理的项目建设,以及生态旅游、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建设等人为活动。1-4.【生态/综合类】一般生态空间内的人工商品林
15、,允许依法进行抚育采伐、择伐和树种更新等经营活动。1-5.【生态/综合类】珠海香洲板障山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珠海香洲拱北将军山地方级森林自然公园,按照自然保护地相关管理要求进行管控。1-6.【水/禁止类】强化前山河流域的工业企业监管,不得新建专业电镀、化学制浆、纺织印染、制革、冶炼、发酵等重污染项目企业,对无环评手续的企业依法取缔。1-7.【大气/限制类】大气环境受体敏感重本项目位于珠海市前山界涌山星一路28号117栋一层E部分及126栋1层人厂房,不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项目不属于专业电镀、化学制浆、纺织印染、制革、冶炼、发酵等重污染项目O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
16、不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不生产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符合点管控区内严格限制新建钢铁、燃煤燃油火电、石化、储油库等项目,产生和排放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项目,以及使用溶剂型油墨、涂料、清洗剂、胶黏剂等高挥发性有机物原辅材料的项目(除现阶段确无法实施替代的工序外);鼓励现有该类项目逐步搬迁退出。1-8.【其他/禁止类】禁止在单元区域内建设畜离养殖场、养殖小区。一源源用一能资利2T.【水资源/限制类】强化水资源开发利用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刚性约束。项目主要为市政管网供水,不属于高能耗行业。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3T.【水/鼓励引导类
17、】新建住宅项目、城中旧村改造、旧工业厂房改造项目要实现管网雨污分流,着力完善配套污水管网建设。3-2.【大气/限制类】在可核查、可监管的基础上,新建项目原则上实施氮氧化物等量替代,挥发性有机物两倍削减量替代。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雨水经过雨水管道接入市政雨水管网。符合境险控环风防4T.【水/综合类】香洲水质净化厂、吉大水质净化厂、前山水质净化厂、前山水质净化厂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废水直接排入水体。本项目严格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从人员培训、意外事故紧急应变组织、意外事故紧急救援程序、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在风险、事故状态下,生产装置内人员得到安全、妥善的处置。符合因
18、此,本项目符合珠海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要求。六、广东省2021年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相符性分析广东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根据广东省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8、实施低VOCS含量产品源头替代工程;9、全面深化涉VOCs排放企业深度治理,研究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无组织排放要求作为强制性标准实施,指导企业使用适宜高效的治理技术,涉VoCS重点行业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不推荐使用光氧化、光催化、低温等离子治理设施。指导采用一次性活性炭吸附治理技术的企业,明确活性炭装载量和更换频次,记录更换时间和使用量。本项目不生产和
19、使用高VOCS含量原辅材料项目产生的有机废气经集气罩收集通过二级活性炭处理。广东省2021年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一、珠海市2021水污染防治工作任务目标为:地表水国考断面5个,其中优良目标断面数量4个,省级攻坚断面数量1个;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9个,水质达标率100%;2021年拟下达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民生实施任务(自然村个数)50个。本项目附近水域不属于2021年10个重点攻坚类劣V类一级支流及20个重点攻坚国考断面汇水范围,不涉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本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会对水环境造成污染影响。广东省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
20、案广东省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一、主要目标:按照“保护优先、预防为主、风险管控”的原则,持续推进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严格农用地安全利用和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探索推进土壤污染防治相关试点。(一)全面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二)启动典型行业用地及周边耕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不属于重点行业企业(73类)用地污染调查范围。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广东省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要求。七、广东省臭氧污染防治(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实施方案(20232025年)(鸟环函(2023)45号)相符性分析该工作方案提出:10.其他涉VOCS排放行业控
21、制工作目标:以工业涂装、橡胶塑料制品等行业为重点,开展涉VOCS企业达标治理,强化源头、无组织、末端全流程治理。工作要求:加快推进工程机械、钢结构、船舶制造等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材料替代,引导生产和使用企业供应和使用符合国家质量标准产品;企业无组织排放控制措施及相关限值应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综合标准(DB44/2367)和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实施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通告(粤环发(2021)4号)要求,无法实现低VOCS原辅材料替代的工序宜在密闭设备、密闭空间作业或安装二次密闭设施;新、改、扩建项目限制使用光催化、光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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