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卫生院门诊住院楼工程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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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名称:永川区来苏镇卫生院门诊住院楼招标编号:LSGZ-12-076招标文件招标人:永川区来苏镇卫生院(盖章)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相关项目管理管控有限公司(盖章)二。一二年十月目录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提交第四章开标、评标、定标第五章合同合约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投标保证金退还要求及表格附:资格后审文件一、总则二、投标申请人须知三、投标申请人利益冲突四、联合体要求五、资格后审合格条件六、资格后审评审标准七、资格后审程序八、最终投标人确定九、资格后审评审过程的保密十、监督管理管控十一、资格后审申请文件十二、附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
2、知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条约号内容说明与要求11.1工程名称永川区来苏镇卫生院门诊住院楼21.1工程地点永川区来苏镇东坡大道北侧31.1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6135.43平方米41.1投资性质重庆市级标准化建设资金及区级配套51.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61.2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71.6工期要求12个月8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涉及的土石方、基础、主体、初装修、消防、给排水所有图纸合适的内容和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93投标人资质等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拟派本单位的相关项目经理具有二级及以上建筑工
3、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一级)证。104.1购买招标文件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在开标时缴纳资料费用:500元/本,售后不退113.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121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壹拾捌万元(180000.00元)现金开标前1个半小时内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在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指定窗口POS机上刷银联卡缴纳134.2招标文件确认书的回复开标前1个半小时内在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向招标代理人递交招标文件确认书146踏勘现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1513.8投标货币人民币1626.2最高限价9152200元1726.2低价判定标准值具体详26.21814投标有效
4、期为6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日起算)194.4/17技术答疑递交质疑截止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0(含)前投标人在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指定位置匿名提出质疑,过期不再受理质疑。领取答疑资料截止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含)前投标人在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区公开答疑,投标人自行下载2012投标文件组成商务部分: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和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表书面文本。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电子光盘(含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承诺书和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表)。施工合适的方案电子光盘技术部分:施工合适的方案书面文本。投标函部分: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承诺书、法定代表人书面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5、资格审查部分:资格后审申请材料及原件214.5/21投标截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2年11月6日14:30时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接标人:吴波联系电话:023-61896692224.6/23开标会开标时间:2012年11月6B14:30时正开标地点: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2326详细评审详“开标、评标和定标”第26款规定2437履约保证金中标价的10%(现金)25外地入渝企业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参加本相关项目投标的,应取得重庆市市外施工企业入渝资格审查备案书和重庆市建委入渝登记备案证。26本工程拟派相关项目经理应无在建工程相关项目,否则不具备投标条件27
6、本工程的招投标活动所需要所有的身份证必须全是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否则视为无效身份证28招标代理服务费1.本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各投标申请人应将本工程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充分考虑进入投标报价中,招标人不另行支付本工程的招标服务费。2.本工程招标代理费金额为30000元。29时间本文件的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二、投标人须知1 .工程概况1.1 工程名称、地点、规模、招标方式、投资性质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质量要求:(1)质量标准:合格。(2)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管控条例规定,严格履行承包人的质量责任和义务。(3)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有关条约条款,确保建设工程施工质量。1.
7、3 工程技术要求本工程技术要求详见设计图纸和设计说明书。依据设计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的要求,本工程相关项目的材料、设备、施工必须达到现行规范及标准规定的要求。1.4工程施工图名:永川区来苏镇卫生院门诊住院楼。1.5 工程标准图集清单:现行相关技术规范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由各投标人自购。1.6 工期要求:12个月。1 .7最高限价计价原则:(1)本工程最高限价由永川区政府投资评审中心提供。(2)编制最高限价的施工图由业主提供。(3)执行清单和定额:(2009)重庆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2008)重庆市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08)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及相关配套文件;(4)安全文明
8、施工专项费按重庆市建设委员会文件渝建发(2010)158号文件合格标准计算;(5)材料价格:参照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12年第8期信息价并结合永川地区市场价格进行计算;(6)人工价格:按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12年第二期公布的永川区人工价格执行;(7)其他说明:挖孔桩桩长按地勘资料计算,土石比按地勘资料考虑;2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涉及的土石方、基础、主体、初装修、消防、给排水所有图纸合适的内容和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3 .投标人的资格确定3.1 在经过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3.2 投标申请人必须书面认可本招标文书并按规定缴纳相关费用;3.3 符合以上两款
9、即为投标人,可参与本工程招标活动。4 .日程安排4.1 在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O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等。在开标时缴纳招标文件资料费用:500元/本,售后不退。4.2 投标人开标前1个半小时内在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人递交招标文件确认书,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4.3 招标人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投标人自行踏勘。4.4 递交质疑截止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日(含)前投标人在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指定位置匿名提出质疑,过期不再受理质疑。领取答疑资料截止时间: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含)前招标人在永川区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区公开答疑,投标人自行下载
10、,投标人未按时上网或下载相关资料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重庆市永川区来苏镇卫生院联系人:刘院长联系电话:023-49663639招标代理机构:重庆联盛建设相关项目管理管控有限公司联系人:吴波联系电话:023-618966924.5 5投标人将密封的投标文件于2012年11月6日14:30时前送达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交招标代理机构收存,过期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4.6 本工程开标会于2012年11月6日14:30时整在监督机构的监督下,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在永川区公共资源招投标交易中心(重庆市永川区汇龙大道230号二楼)组织公开开标。5 .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
11、标人承担其参加本次投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6 .踏勘现场6.1 投标人应按招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前附表)第14项和第4.3款的规定踏勘现场,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合约所需的所有资料。无论投标人是否踏勘过现场,均被认为在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已经踏勘现场,对本合同合约相关项目的风险和义务已经十分了解,并在其投标文件中已充分考虑了现场和环境条件。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6.3 投标人及其人员经过招标人的允许,可因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工程现场,但投标人及其人员不得
12、因此使招标人及其人员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对由此次踏勘现场而造成的死亡、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损害以及任何其它损失、损害和引起的费用和开支承担责任。6.4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尽可能予以支持,但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第二章招标文件7 ,招标文件的组成7.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合适的内容:第一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第二章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提交第四章开标、评标、定标第五章合同合约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七章投标保证金退还要求及表格附:资格后审文件招标文件除上述合适的内容外,招标人按相关规定所发出的有效答疑纪要、补充通知或修订函件等,均是招标文件的
13、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8 .招标文件的澄清8 .1投标人在下载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合适的内容,如有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合适的内容等,应按照第4.4款中关于提交质疑所规定的截止时间,及时向招标人提出质疑。不论是招标人根据需要主动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是根据投标人的质疑对招标文件做出澄清,招标人都将按第4.4款所明确的时间和方式予以答复。招标人有关澄清招标文件的任何形式的文件都将作为招标文件的合法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9 .2无论投标人对所有招标文件(含第7款所述全部合适的内容)是否认真阅读,
14、招标人均认为投标人对所有招标文件已不存在疑义并已充分理解,其投标文件已充分考虑到本招标工程所存在的各种风险。9 .招标文件的修改9.1 招标文件发出后,在投标截止日15天前,无论出于何种原因,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9.2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网上公布的形式递交给所有投标人,招标文件一经招标人修改,将以修改后的招标文件为准,对所有投标人均产生约束力。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相关项目经理在收到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和网上公开答疑后应向招标人办理有关签收记录(在参加开标会验证身份时以确认书方式确认收到修改后的招标文件和公开答疑),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9.3
15、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的合适的内容,均以网上公布的合适的内容和书面形式相同后明确的合适的内容为准。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澄清、修改合适的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通知(或纪要)或修改文件为准;电话或口头咨询和答复的意思解释均不具有法律约束力。9.4 招标人保证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网上公布形式发给所有投标人。为了使投标人在编写投标文件时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以视其修改的工作量,酌情考虑是否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并将修改后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网络形式通知投标人。10 .投标保证金:壹拾捌万元(180000.OO元)现金投标人按前
16、附表12项的规定将投标保证金提交到指定帐户,未按规定要求或超过规定时限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都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而予以拒绝。第三章投标文件的编制与提交11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11.1 投标人与招标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使用中文。使用其他语种的资料应附有经权威翻译机构核准的中文译文。对资料的理解将以中文译文为准。IL2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本工程使用的币种均为人民币。12 .投标文件的组成12. 1投标文件由技术部分、商务部分、投标函部分和资格审查部分组成。13. 2技术部分包括的合适
17、的内容:投标人按本工程招标文件要求编写施工合适的方案的书面文本。14. 3商务部分包括的合适的内容:(1)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表书面文本;(2)工程量清单报价书(含综合单价分析表)书面文本;(3)工程量清单报价书电子光盘(含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承诺书和主要分部分项工程报价表)。(4)施工合适的方案电子光盘。12 .4投标函部分包括的合适的内容:重庆市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承诺书、法定代表人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13 .5资格审查部分的合适的内容:资格后审申请材料及原件。13.工程报价、计价、结算13.1 报价范围:本次招标涉及的土石方、基础、主体、初装修、消防、给排水所有图纸合适的内容和招标
18、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13.2 招标范围内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相关项目费、其他相关项目费用、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及规费和税金。招标人除此以外不支付其它费用,除非合同合约中另有规定。13.3 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I)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严格按照重庆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及使用管理管控规定“渝建发2010158号”文件的合格标准规定执行。本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由招标人根据“渝建发2010158号”按合格标准计算,暂定金额87550.04元,结算时再按照“渝建发2010158号”文件予以调整。投标文件中的所有安全文明施工专
19、项费用必须按暂定金额填报,不得浮动,否则投标承诺书无效。安全文明施工专项费用由各投标人按照渝建发2010158号文之规定在费用总价表前单列并收取税金。(2)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要求与合适的内容、提取支付方法以及违反约定造成损失的赔偿等条约条款,按照现行规范性要求执行,做到专款专用。13.4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承包价格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13.5 5材料采购(1)本工程材料原则上由中标人采购(招标人和中标人另有约定的除外);(2)投标报价范围外且重庆工程造价信息没有公布的材料,采购
20、时须由招标人、监理人和中标人认质认价;(3)30万元以上未计价材料采购,按照永川府办发201290号文件执行。13.6 工程价款调整(1)材料价差调整原则:钢材、有色金属制品、水泥、预拌舲、砂石材料参照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进行调整并进入结算,调整金额为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信息价的算术平均值与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12年第8期公布的永川区材料价格相对照:如差额的波动在土5%以内不作调整;如差额的波动超过5%,才能进行调整,且只调整超过土5%的部分。调整的主要建筑安装材料价差不作为计取各项费用的基础。全费用综合单价中的材料价格不调整。(2)人工价差调整原则:人工
21、费按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永川地区人工价格的算术平均值进行价差调整,调整金额为施工期间重庆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永川地区人工价格的算术平均值与重庆工程造价信息2012年第7期公布的人工价格的差额。调整的人工价差不作为计取各项费用的基础。全费用综合单价中的人工价格不调整。(3)工程计量时,若发现工程量清单中出现漏项、工程量计算偏差,以及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量的增减,应按承包人在履行合同合约义务过程中完成的工程量计算。对因承包人自身原因超出设计图纸(含设计变更)范围和返工的工程量,发包人不予计量。(4)当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相关项目特征及主要工程合适的内容描述不符的,发、承
22、包人应按新的相关项目特征及主要工程合适的内容确定相应工程量清单的综合单价。(5)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漏项或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造成增加新的工程量清单相关项目,其对应的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合同合约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合约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合同合约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1.1 合同合约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6)招标范围内的措施相关项目费包干。因非承包人原因的工程变更,引起措施相关项目发生变化,造成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合适的方案变更,原措施费中已有的措施相关项目,按原有措施费的组价方法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
23、相关项目,由承包人根据措施相关项目变更情况,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经发包人确认后调整。(7)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人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相应费用并调整工程价款。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现场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承包人承担;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分别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分别承担相应费用;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的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停工期间,承包人应发包人要求留在施工现场的必要的管理管控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发包人承担。13.7 工程竣工结算工程竣工结算按第13.8款执行,相关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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