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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PA经济法】第7章证券法律制度知识点总结第七章证券法律制度【知识点1信息披露、投资者保护制度与证券欺诈1.信息披露Q)首次信息披露:招股说明书(有效期6个月)、债券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等(2)持续信息披露定期报告年度结束4月内年报;半年结束2月内半年报。临时报告重大事件第一类:股票重大事件,对上市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投资者尚未得知时,上市公司应立即向证监会和交易所报送临时报告。重大事件总结(控股不控股都算):A.含有重大两字(含经营方针和范围重大变化、重大投资、重要合同、重大债务、重大亏损及损失、对外重大担保、外部环境重大变化、重大诉讼及仲裁等);B.董事、1/3以上
2、监事、总经理变动;C.5%以上股东(不计优先股)或实际控制人变化;D.分配股利计划、增资计划,公司股权结构的重要变化、减资、合分解破;E.董事会决议被撤销;F.涉嫌违法违规被调查等。第二类:债券重大事件,相比较股票重大事件,主要不同是债券重大事件包括信用评级变化、新增借款或对外担保上年末净资产的20%、放弃债权上年末净资产的10%等,但不包括增资、董监变动、决议被宣告无效、经营方针和范围重大变化、重大投资等。披露时间:(重大事件决议形成、重大协议签置、知悉重大事项发生)孰早+2交易日内。但是:难保密、已泄密、现传闻、交易异常,应及时披露。2 .虚假陈述(1)情形:虚假陈述包括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3、述、重大遗漏以及不正当披露。(2)相关人员民事责任民事责任承担主体:信息披露义务人;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及其直接责任人员;证券服务机构。客观的侵权行为要件:提起虚假陈述民事诉讼的原告应当承担证明被告存在侵权行为的举证责任。主体的主观归责原则:控股股东、实控人、董监高及保荐人、承销的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与发行人、上市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3)因果关系推定:在虚假陈述实施日至揭露日或更正日之间实施了相应交易行为,即诱多型虚假陈述中买入了相关证券,或在诱空型虚假陈述中卖出了相关证券。3 .内幕交易(1)内
4、幕交易认定内幕信息知情人发行人的萤监高;持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董监高;发行人控股或实际控制的子公司及子公司董监高;因职务或业务能获取内部信息的人员;上市公司收购人或重大资产交易方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证监会、保荐人、承销公司、证券公司等机构的有关人员;可以获取内幕信息的主管部门、监管机构工作人员。行为表现自己买卖、建议买卖、泄露内幕信息(包括得到内幕信息后再次传递)。推定为内幕交下列之一,且被处罚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证明其未从事内幕交易,则推定为内幕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因展行工作知悉内幕信息的人、易非法获取的人,进行了与内幕信息相关的证券交易;内幕信息知情人父母、配偶、子女及其他有
5、密切关系的人,证券交易与内幕基本吻合;内幕信息公开前,与知情人联络、接触,其交易活动与内幕高度吻合。不认定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持5%股东收购上市公司;执行事为内幕先订立的合同;依据被他人泄露的信息交易;交易具有其他正当交易理由或者正当信息来源的。(2)短线交易上市公司董监高、5%以上股东(大股东):6个月内卖出复买入或买入复卖出,收益归公司,董事会负责收回(例:卖出10万股,其中3万股6月内刚买入的,则这3万股的收益收归公司,其他7万股不收归公司)(证券公司因包销持有,不受6月限制)。董事会不尽责:其他股东要求30日内执行,期限内未执行,股东以自己名义诉讼(股东代位诉讼权),有责任董事承
6、担连带责任。4 .投资者保护制度(1)对普通投资者特殊保护: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发生纠纷的,证券公司应当证明其行为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误导、欺诈等情形。不能证明的,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诉讼纠纷、非诉讼纠纷均适用。(2)投资者保护机构:代理权征集: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1%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和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作为征集人。纠纷调解:普通投资者与证券公司发生证券业务纠纷,普通投资者提出调解请求,证券公司不得拒绝。(3)先行赔付:发行人因因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相关的证券公司可以先行赔付。先行赔付后,可以依法向发行人以及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7、知识点2】非上市公众公司(2023调整)1.非上市公众公司概念(满足下列之一,且股票未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向特定对象发行或者转让导致股东累计超过200人;股票公开转让。2.非上市公众公司定向发行Q)发行对象:股东;董监高、核心员工;符合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规定的自然人投资者/法人投资者(人数35人)。(2)发行期限:3m50%+12mo3m50%+12m含义:自核准日起3个月内首期发行,首期发行数量不少于总发行数量的50%,剩余的在12个月内发行完毕。【知识点3首发并上市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条件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具有持续经营能力;最近3年财务会计报告被出具无保留意见
8、;无刑事犯罪。无刑事犯罪指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2)在主板上市公司的首次公开发行条件主体资格(2023调整)项目具体要求时间股份公司想上市,存续三年方可行。(有限责任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存续时间从有限责任成立时起算)注册资本注册资本已足额缴纳。(注册资本已缴足,资产出资手续办理,资产无重大权属纠纷)合法性合法经营很重要。(生产经营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稳定实主董高三不变。(实控人、主营、董事、高管近三年没有变动,监事变动不影响)股权股权无纠纷、清晰。规范运行项目具体要求
9、机构完备建立健全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并依法履职。发行人不得有:36个月擅自公开发行证券的情形,或虽违法行为发生在36个月前,但目前仍在持续。本次申请文件有虚假、误导和遗漏等情况,涉嫌犯罪被侦查等。财务会计项目具体要求报告内控报告、财务报告均为无保留意见;关联交易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利润三年利累正三干。(近3年净利润均0,且累计3000万,净利润二扣非前后孰低)经营三年现金五千万,营收三亿也成全。(5000万和3亿均指近3年累计数)股本股本三千发行前。(发行前股本总额不少于3000万)资产无形资产小两成。(无形资产:不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水面养殖权价值精确)亏损
10、最近期末无亏损。(最近一期期末不存在未弥补亏损)持续盈利不得有:产品行业重大变,最近一年依关联;一年盈利靠投资;知识产权不利变。(发行人经营模式、产品、经营环境不能发生重大变化并构成不利影响;最近1年营业收入或净利润不得对关联方或存在重大不确定因素的客户存在依赖;商标专利等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3)科创板、创业板首发条件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3年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组织机构健全且运行良好;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内控制度健全有效(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无保留结论内控鉴定报告);业务完整,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最近两年主营业务、董高、核心技术人员无重大不利变动,实控人未变更;最近3年,发行人及
11、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欺诈发行等情况等)【知识点4】上市公司发行股份1 .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的一般条件Q)上市公司的组织机构健全、运行良好。(董监高36个月内未被证监会处罚、12个月内违背交易所谴责:12个月内不存在违规对外担保等)。(2)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高管、核心技术人员12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限近24个月内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50%以上的情形)。(3)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年及一期财务报表未被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若被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审
12、计报告的,所涉及的事项对发行人无重大不利影响或在发行前重大不利影响已经消除2三年分配的现金利润/平均可分配利润30%等)。(4)财务会计文件无虚假记载,且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5)募集资金的数额和使用应当符合相关规定。(6)上市公司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公开发行证券:本次发行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等;擅自改变前次公开发行证券募集资金的用途而未作纠正;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12月内存在未履行公开承诺的情形;上市公司或其董、高因涉嫌犯罪被立案侦查或调查:严重损害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其他情形。2 .上市公司配股和增发的条件(满足一
13、般条件的基础上,满足下列特殊条件)配股6+3增发6+3(狭义)最多10配3(即:不超过配股前股本总额的30%);代销发行(包销不可配);扣除非经常损益前后孰低,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平均收益率6%;除金融企业,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控股股东在股东大会前公开承诺认购。控股股东不履行认购承诺,或代销期满,原股东认购股票的数量未达到拟配售数量70%的,发行人应当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经认购的股东。较大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及理财;发行价格min招股意向书前20日均价,前1日均价。3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具体要求对象不超过35人。受共同管理的2基金认购视同一个,信托公司认购只能用自有资金
14、。锁定期18个月禁止转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其余6个月禁止转让。价格定价基准日前20日均价的80%法定障碍董高36月内被证监会处罚或12月内被交易所公开谴责;本次申请文件有虚假记载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侵害上市公司的权益且未消除;上市公司及附属公司违规担保未消除;现任董高涉嫌犯罪被立案;近1年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无法表示意见的报告,相关事项消除或本次涉及重组除外。4 .科创板上市公司发行证券的条件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同时满足)不得向不特定对象发股票(满足之一)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董监高具备任职要求。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基本同前述“上市公司公开
15、发行证券的一般条件“中,不得公开发行证券的6种情形,都是明显不合法行为。最近3年财报审计无保留意见。最近一期末不存在金额较大的财务性投资(金融企业除外)。5 .优先股的发行(1)上市公司:公开+非公开发行优先股;非上市公众公司只能非公开发行优先股。其他公司不可发行优先股。(2)优先股发行一般条件(掌握下面三条即可)优先股50%普通股数;优先股筹资4发行前净资产5O%;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最近3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应当不少于优先股1年的股息。上市公司财务报表要求:公开发行,最近3年财务报表为标准审计报告或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非公开发行,最近1年财务报表为非标准审计报告的
16、,涉及事项无重大不利影响或已消除。(3)公开发行优先股的特别规定(掌握下面三条即可)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应当满足其中之一:上证50成分股乍为支付手段收购或吸收合并其他上市公司;以减少注册资本为目的回购普通股。最近3个会计年度应当连续盈利。(扣非前后孰底)上市公司公开发行优先股必须为固定股息率,有可分配利润必须分配,未分配累计下年,不分享剩余利润。【知识点5股票上市与退市1.股票在主板上市条件Q)股票经证监会核准已公开发行;(2)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3)具有持续经营能力;(4)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5)公开发行股份25%公司总股本,股本总额4亿元时(不含4亿),
17、25%变为10%;(6)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最近3年不存在贪污、贿赂等刑事犯罪;(7)最近3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均被出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8)上交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股票发行与上市:发行指股票从公司一股东的过程(一级市场);上市指股票从股东T股东的过程(二级市场)。2.股票终止上市主动退市主动申请退市或者转市:股东大会决议+出席会议2/3以上表决权通过+出席会议除萱监高及持5%以上股份之外的甚他股东2/3以上表决权通过。通过要约收购实施的退市和通过合并、解散实施的退市。主动退市不进入退市整理期;不一定进入全国股转系统交易。强制退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市因不能满足交易所规定的交易指标、财
18、务指标等强制退市。【知识点6】上市公司收购1 .上市公司收购概述Q)拥有上市公司控制权的情形(取得控制权才算收购):持股50%;可支配表决权30%(不含30%,股份分布较散时适用);决定董事会人数半数以上;对股东大会重大影响。(2)上市公司收购人一致行动人:无相反证据,直接认定为一直行动人。解读:AB是甲的股东,A想收购甲,判断AB是否为一致行动人,主要看AB之间的关系,与AB各自持有甲多少股份无关系,而一旦判定为一致行动人,计算合并股份时,才考虑对甲的股份。不得成为收购人收购人为法人收购人为自然人大额债务到期未清偿,处于持续状态;最近三年重大违法或涉嫌重大违法;最近三年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不
19、得担任董监高的情形。聘请财务顾问:进行上市公司的收购,应聘请专业机构担任财务顾问,否则不得收购上市公司。收购完成后18个月内不得转让(同一控制人控制的主体间转让除外)。2 .持股权益披露(2023调整)(1)场内交易项目持股达到5%时持股达到5%后披露要求3日内,向证监会、交易所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每5%:报告、通知、公告同上。每1%:次日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限制在报告、通知、公告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至公告后3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违规处罚在买入后的36个月内,对该超过规定比例部分的股份不得行使表决权。(2)协议收购协议收购可
20、能一次性就会超过5%,达到或超过5%以及后续土1%、土5%的披露参照场内交易。3 .要约收购概述:不通过交易所收购,也不与某股东私下协议收购,而是站出来同所有股东吆喝,要收购他们的部分或全部股份。只要采用要约收购,则预定收购数量5%已发行股份。要约收购的初衷在于让所有股东拥有出售股份的机会,减少对中小股东的压迫。4 .要约收购程序:(1)提示性公告: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通知被收购公司,对报告书摘要公告(无需核准)。(2)要约公告和竞争要约撤销要约承诺期内,收购人不得撤销(如果要约收购报告书未公告可取消)。自公告取消收购之日起12个月内,不得再对同一上市公司进行收购。变更承诺期内变更需及时公告并
21、通知被收购公司;要约期届满前15日内不得变更收购要约,但出现竞争要约除外。不得变更的事项:降低收购价格;减少预定收购股份数额;缩短收购期限。竞争要的竞争要约不得晚于初始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15日,发出提示性公告,初始要约需延长,延长不少于15日,不得晚于最后一个竞争要约到期,并按规定比例追加履约保证金。(3)邀约对象和条件最低限价提示性公告前6月内,收购人取得该股票的最高价。条件一致性收购条件适用于所有股东,但可以对不同种类股份的股东提出不同收购条件。要约时间要约期30-60天,出现竞争要约可延长。(4)禁止收购人通过其他方式获得股票:要约期内,收购人不得卖出该公司股票,也不得以要约外方式和超出
22、邀约的条件购入或求购。(5)被收购公司董事会义务:要约期内,被收购公司董事(不包括监、高)不得辞职。(6)预受要约和邀约期满预受要约预受要约撒回:要约期满3个交易日之前,不想卖了或有人出高价(竞争要约),可撒回预受,这是股东的权利。股东在要约收购期限届满前3个交易日内不可撤回预受要约。要约期满要约期满,收购人应收购预受股份。但预受要约超过预定,按比例收购;以终止上市为目的的,收购预受的全部股份(属于全面要约:别人卖多少,收多少);触及强制要约义务而未获得豁免的,收购全部预受股份。5 .强制邀约制度Q)强制邀约的触发(通过交易所或协议)持股比例达到30%想继续增持:需发出全面邀约或部分邀约(通过
23、协议)持股比例30%想继续收购:需发出全面邀约(符合豁免的除外)(2)要约收购义务豁免免于以要约方式增持股份收购人自证实际控制人未变;财务困难,收购人提出重组方案,且方案经股东大会批准,且承诺3年不转让。免于发出要约政府等批准无偿划转等致使持股达30%;按股东大会确定的价格向特定股东回购,导致持股超过30%;经股东大会非关联股东批准发行新股导致持有超30%,承诺3年不转让本次发行的新股,且股东大会同意免于要约;达30%1年后,每12月增持不超2%的(增持的不超过2%的股份锁定期为增持行为完成之日起6个月);已达50%,增持不影响上市条件的(即:股权结构中公众持股符合25%或10%的规定);银行
24、、证券公司因贷款、承销导致持有超30%,无意图控制该公司,且有在合理期限内转让给非关联方的方案;继承达30%(不得已发生的事);因履行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协议导致超30%,且能证明标的股份表决权在协议期间未转移;持有优先股表决权恢复导致超30%o6 .协议收购:收购人和被收购公司的控股股东之间通过协议转让股权Q)过渡期(签约-办完手续)三不得:不改选董事会(特殊情况改选董事不超过1/3)+不得为收购人及关联方担保+被收购方不得公开发股集资、购买/出售重大资产、关联交易等(为挽救上市公司除外)。(2)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的义务:对收购人的主体资格、诚信情况及收购意图进行调查,并在其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披露
25、;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应当对前述情形及时予以披露,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公司利益。【知识点7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1.重大资产重组:符合其中之一,则为重大资产重组。条购买、出售资产总额之最近一年经审计合并报表(下同)期末资产总额的件150%;条购买、出售资产产生的营业收入之上年同期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件2营业收入50%;条购买、出售资产净额最近一年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件3额50%,且超过5000万。2 .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要求:合法合规、不会导致不符合上市条件、重组资产定价公允、资产权属清晰、利于持续经营、业务财务
26、人员等独立、健全法人治理。3 .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Q)要求: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盈利、独立性等。最近一年及最近一期财务报告无保留意见,或CPA专项核查表明保留、否定、无法表示意见事项已消除或通过本次发行消除。上市公司现任董高无涉嫌违法调查,或违规行为已终止满3年、通过交易消除不利影响、且不影响对相关行为人追究责任除外。所购买资产为权属清晰的经营性资产,约定期内办理完毕权属转移手续(2)定价参考价90%.(参考价为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20、60、120交易日均价之一,说明选择依据)4 .特殊重大资产重组一借壳上市Q)界定:满足之一,则为借壳上市,自控制权发生变更之日起,36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
27、关联人购买资产,导致上市公司发生以下根本变化情形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应当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条件1购买资产总额控制权变更前一个年度经审计(下同)的期末资产总额的100%;条件2购买资产产生的营业收入2控制权变更前一个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营业收入100%;条件3购买资产净额控制权变更前一个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告期末净资产额100%;条件4为购买资产发行的股份占上市公司首次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的董事会决议前一个交易日的股份的比例达到100%以上;条件5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可能导致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生根本变化。(2)借壳上市的要求:除应满足重大资产重组的一般要求和发行股份购买资
28、产的规定之外,还应符合:股票首发上市条件等其他要求。(3)借壳上市取得股份的禁售期:原控股股东、原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关联人,以及在交易过程中从该等主体直接或间接受让该上市公司股份的特定对象应公开承诺,在本次交易完成后36个月内不转让其在该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除收购人及其关联人以外的特定对象应当公开承诺,其以资产认购而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自股份发行结束之日起24个月内不得转让。5 .表决:股东大会,出席的2/3通过,关联回避。除董监高、5%以上股东外的其他股东投票单独统计并披露。【知识点8债券的发行1.债券发行决策:股东(大)会决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2 .债券的
29、公开发行发行条件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向专业投资者和普通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人具备健全且运行良好的组织机构;最近3个会计年度年均可分配利润(求和+3)2公最近3个会计年度年均可分配利润(求和3)公司债券1年利息的1.5倍;发行人最近3年无债务违约或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司债券1年利息;规定的其他条件。最近一期末净资产规模不少于250亿元;最近36个月内累计公开发行债券不少于3期,发行规模不少于100亿元;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不得再次公开发行:A对己发行的公司债券等有违约或者迟延支付本息的事实,仍处于继续状态;B改变募集资金的用途,3 .债券的非公开发行发行方式不得采用广告、公开劝透和变相公开方
30、式,每次发行对象200人。发行对象专业投资者。【知识点9债券持有人权益保护信用评级+债券受托管理+债券持有人会议+债券保障(如担保)1 .信用评级:公开发行每年至少一次定期跟踪评级报告。2 .债券受托管理:本次发行承销机构担任,本次发行的担保机构不得担任受托管理人。3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会议的情形如下:拟改变募集说明书;拟修改持有人会议规则;拟改变受托管理内容;发行人不能支付本息;发行人减、合、分、解、破;保证人、担保物重大变化;发行人、单独或合计持10%持券人召集;发行人管理层不正常履职;发行人提出债务重组。【知识点10】可转换债券(一般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一般)1 .主板
31、上市公司发行条件类型一般可转换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债券一般条件6个:公开发行证券的一般条件特殊条件近3年年均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平均6%(扣除非经常性损益与扣除前孰低)(同狭义增发)。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公司债券1年的利息(同一般公开债券)。本次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近3年平均经营活动现金流净额1年利息,近3年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6%除外(比可转债多了一个替代条件);近3年平均可分配利润债券1年利息(同一般债券);本次发行后,累计债券余额最近一期末净资产额的40%(教材未收录);最近一期末经审计净资产15亿。不得公开发行同前述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证券的一般条件不得公开发行的6中情形。科创板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条件涉及财务指标的只有上述。2 .可转换债券期限:1-6年。面值=100元/张。3 .担保:一般可转换债券必须担保,最近一期末净资产15亿,免担保。(故分离交易可转换债券不存在担保问题)担保范围本息、违约、赔偿、实现债权的费用全额担保。方式以保证方式提供担保的,应当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人除上市公司、证券公司,但上市商业银行除外。4,转股价格max募集说明书公告且或认购邀请书发出前20个交易日均价,前1个交易日均价),此处为熟高,而不同于狭义增发的熟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以募集说明书公告日为起点,向特定对象发行以认购邀请书发出为起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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