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市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环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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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稿)项目名称:东方市妇幼呆健院改扩建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东方市妇幼保健院编制日期:2021年5月中华人民共和国较环境部制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东方市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1建设地点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人民路(南)西侧地理坐标(E:108.640596o,N:19.0974920)国民经济行业类别Q8350妇幼保健院建设项目行业类别39-111医院、专科防治院(所、站)、社区医疗、卫生院(所、站)、血站、急救中心、疗养院等其他卫生机构。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区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区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
2、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东发政投2020255号总投资(万元)22018.94环保投资(万元)110.5环保投资占比(%)0.5%施工工期30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区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20(X)0.1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需设置专项评价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第一类“鼓励类”中第三十七“卫生健康”中第5条“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2、
3、选址与规划合理性分析(1)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1)项目选址合理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人民路(南)西侧,南侧紧挨东风路,东侧紧挨人民路,项目性质为非盈利性医疗机构,周边以商业、居住混合区为主,功能分区合理,环境良好,所在地区交通运输条件良好,供电、供水、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条件良好,且用地范围内无自然保护区、文物景观、水源地等环境敏感点,地理环境优越。项目西侧距离东方市八所中学253m,西侧距离东方市第三小学326m,西南侧距离新安家园保障房项目377m,东侧距离东园阳光水岸277m,项目东侧、西侧、北侧、南侧为商铺及居民楼,与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保持一定距离,项目选址与规划布局可参照
4、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表本项目选址合理性一览表序号参照综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GB51039-2014)选址要求本项目选址情况符合性1交通方便,宜面临2条城市道路;医院主出入口位于项目用地南侧,南侧紧临东风路,东侧紧临人民路,交通快捷,进出医院流畅便利。符合2宜便于利用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所在区域功能分区合理,环境良好,所在地区交通运输条件良好,供电、供水、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条件良好。符合3环境宜安静,应远离污染源;本项目所在区域人口分布密度相对较低,可为患者提供安静舒适的就医环境,且周边无工业、垃圾填埋场、污水处理厂等污染源分布,远离污染源。符合4地形宜力求规整,适宜医
5、院功能布局;项目严格按照地形高程进行总平面布置,医院综合楼、门诊部、住院部分布在项目用地中心东侧、南侧,医院功能布局合理。符合5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区,并应远离高压线路及其设施;项目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储存区,且远离高压线路及其设施;符合6不应临近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项目不设传染性病区,项目西侧距离东方市八所中学253m,西侧距离东方市第三小学326m,与少年儿童活动密集场所均保持一定距离。符合7不应污染、影响城市的其他区域。项目产生的污染物采取环保措施后可得到有效处置,达标排放,对城市的其他区域影响较小。符合表12本项目选址合理性一览表序号海南省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本项目选
6、址情况符合性管理规定(试行)选址要求1医疗废物间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出入,因条件限制选址靠近生活垃圾存放场所、人员活动区和医疗区的,应当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设有各自的通道;项目医疗废物间远离医疗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出入,设有各自的通道。符合2医疗废物间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应当上锁,墙面、地面平整,不应存在洞穴或缝隙,可开启的窗应安装铁栅栏和纱窗,出入门安装自动关闭纱门;项目医疗废物间暂时贮存设施、设备已上锁,墙面、地面平整,不应存在洞穴或缝隙,可开启的窗应安装铁栅栏和纱窗,出入
7、门安装自动关闭纱门。符合3医疗废物间有防鼠、防蚊蝇、防螳螂的安全措施;项目医疗废物间已落实防鼠、防蚊蝇、防婶螂的安全措施。符合4医疗废物间应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项目医疗废物间已落实防渗措施,可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符合5医疗废物间应易于清洁和消毒;项目医疗废物间易于清洁和消毒;符合6医疗废物间应避免阳光直射;项目医疗废物间采用全封闭式,避免阳光直射。符合7医疗废物间应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项目医疗废物间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符合项目营运期产生的污染物采取环保措施后可得到有效处置,达标排放,加之项目所在区域环境质量现状总体较好
8、,各环节要素均满足功能区划要求,尚有较大的环境容量空间。项目建成投产后,污染物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质量影响较小,区域环境仍可保持现有功能水平。因此,项目外环境不存在明显环境制约因素,选址较为合理。(2)项目规划合理性分析D与东方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相符性分析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000().Im?,根据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东方市总体规划(空间类2015-2030)局部图可知,项目用地属于城镇建设用地,因此,项目用地与东方市总体规划相符合。2)与东方市利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相符性分析根据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申请东方市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用地规划意见的复函
9、以及东方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审议通过东方市利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该宗地用地面积为34450.8m2,包括二类居住用地(R2)、医院用地(A51)及道路用地,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0000.Im?,项目位于东方市利民片区B-08地块内(地块代码为A51),属于该宗地用地面积内一部分,规划用地性质为医院用地,地块控制指标为容积率W2.0、建筑密度W30%、绿地率235%、建筑限高050米。因此,项目建设与东方市利民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2018版)是相符的。综上所述,项目选址用地符合土地相关政策,与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基本一致,建设指标和控制性规划相符,项目所处区域没有制约项目建设的特别环境
10、要素,项目对周边的环境敏感点影响较小,项目选址环境可行。因此,项目选址较为合理。项目与所在地“三线一单”(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分析本项目选址位于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人民路(南)西侧,根据海南省省级生态保护红线发布系统发布的红线图,项目选址不在I类和H类生态红线范围内,符合海南省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规定。2、环境质量底线分析(1)环境空气质量本项目采用东方市环境保护监测站统计的2018年环境质量报告中的数据,进行环境空气质量评价:“东方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7.9%以上,东方市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
11、粒物(PMio)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均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臭氧(QO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浓度和一氧化碳(Co)24小时平均第95百分位数浓度同时也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及修改单,项目所在区域环境空气质量良好。其他符合性分析(2)地表水环境质量项目所在区域评价范围内不存在明显的江河、湖泊、运河、渠道、水库等具有使用功能的地表水水域,因此不再对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评价。(3)声环境质量项目位于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人民路(南)西侧,项目位于东方新东实业有限公司厂区,为了解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
12、,建设单位委托海南三艾尔环境监测技术有限公司2020年12月12日对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进行了监测,采用监测数据进行评价,项目东侧距离人民路9m(城市主干路),东侧范围区域声环境质量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4a类标准,其余区域达到2类标准,项目所在区域声环境质量良好。本评价按照环境质量不断优化的原则,充分衔接环境质量目标,合理确定分区域、分阶段的环境质量底线目标,项目通过测算污染物允许排放量和控制情景,明确大气、水环境质量底线与允许排放量,基于大气、水环境系统的功能、结构、承载等空间差异化特征,衔接整合区域管理要求,明确各类分区管控要求,构建环境分区管控体系。项目产生
13、的废气、废水、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关环境保护措施后不会降低环境质量。3、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析(1)资源利用上线分析本评价充分衔接水资源、土地资源、能源等重点资源开发利用总量与效率管理要求,重点加强对关键性、制约性资源的开发利用管控。对水资源,在确定其利用上线;对土地资源,在确定其利用上线的基础上,将生态保护红线集中、重度污染农用地或污染地块集中的区域划为土地资源重点管控区。本项目水源选用市政供水干管分别引入医院蓄水池和消防水池,为满足医院医疗的用水量、水压,以及医院日常生活和消防用水的需要;项目供电来源于市政电网;厂区用地类型主要为城镇建设用地,项目用于建设东方市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
14、,项目周边以商业、居住混合区为主,功能分区合理,环境良好,所在地区交通运输条件良好,供电、供水、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条件良好,通过合理规划,以全面提升东方市妇幼保健院院整体功能,更好服务全市妇女、儿童的保健需求。(2)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分析为全面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V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海南)实施方案的通知(厅字(2019)29号),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于2019年9月16日印发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的通知,目录中的管理措施分为禁止类和限制类两类。其中,禁止类是指不允许新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列明时间的现有产能要按期限退出;禁止类包括6大门类、18个大类
15、、19条管理措施。限制类主要包括区域限制、规模限制和产业环节、工艺及产品限制,包括两大门类、5个大类、5条管理措施。本项目为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根据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禁止类和限制类,不在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内,不属于高能耗、高污染、高排放产业和低端制造业发展,本项目属于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建设,与海南省产业准入禁止限制目录(2019年版是相符的。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一、工程内容及规模:1.项目由来东方市妇幼保健院建设于1988年,原有用地位于海南省东方市农科路与东海路交叉路口,不设病房,只进行健康体检,由于历史原因,目前尚未履行过环评手续,东方市妇幼保健
16、院考虑到东方市妇幼保健院原有用地范围受限,已不适合就地改造或扩建。为了提高基层医疗服务卫生水平,解决妇幼保健院院缺位的相关设施问题,提供良好的医疗卫生服务环境及技术设施水平,为妇女、儿童提供更加优质的医疗卫生服务,在此背景下,提出建设东方市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本项目位于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人民路(南)西侧,原址为东方市人民医院,由于东方市人民医院另迁新址,政府把该宗地划拨给东方市妇幼保健院,该宗地面积为34399.51m2(详见报告附图八:建设单位宗地图),由东方市妇幼保健院加以改扩建,东方市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建设用地面积为20000.Im?,项目完成改扩建后,达到二级妇幼保健院标准,以全面
17、提升东方市妇幼保健院院整体功能,东方市妇幼保健院原有老院将由东方市政府另行安排用途,不再由东方市妇幼保健院管理。东方市妇幼保健院是东方市卫健委直属公共卫生性质的非营利性市级医疗保健机构,负责东方市妇幼保健技术培训和基层妇幼工作业务指导,是公共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保健院承担着全市妇建设女、儿童的保健任务,是东方市市妇幼保健工作的技术指导中心和培训中心。项目建设为东方市基层内容医疗卫生体系的医疗技术现代化、标准化水平打下坚实的基础。综上,本项目的建设是在贯彻落实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建设的各项规划、方针政策、战略和我省出台的海南省卫生计生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与海南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行
18、动计划目标;东方市妇幼保健院现实需求的背景下提出来的。本项目是利用原东方市人民医院现有医疗条件进行改扩建建设,原东方市人民医院成立于1958年,至今已有近60多年的历史,原东方市人民医院现状占地面积为13330m2,总建筑面积为30000m2,设置住院床位350张,建成综合大楼,门诊部、内二科楼、外科产科楼、内科楼、医技楼等医院建筑,与本项目用地有关的环保手续如下所示:1、东方市人民医院综合大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2011年9月,江苏久力环境工程有限公司);2、2013年1月6日,项目一期取得原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出具的关于批复东方市人民医院综合大楼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函(批复文号:东土环资函
19、(2013)19号);3、东方市人民医院综合大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2014年1月):4、2014年3月,东方市人民医院取得原东方市国土环境资源局出具的关于东方市人民医院综合大楼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复函;5、东方市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站升级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五环测验字(2015)第14号)(五指山市环境资源监测站,2015年3月16日);6、原东方市人民医院于2020年6月20日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申报排污许可证,并通过审批(排污许可证主码:12468877428931009YOOlQ,排污许可证副码:8411);7、东方市人民医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20
20、19年5月,海南绿屿环境科技有限公司);8、东方市水务局关于同意东方市人民医院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申请的复函(东水函2017180号)O2020年8月19日,建设单位取得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方市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东发政投2020249号),2020年8月21日,建设单位取得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东方市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发政投2020255号),东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建设东方市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为提高东方市妇幼保健服务质量和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能力建设,建设单位拟投资22018.94万元于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人民路(南)西侧,建设东方市妇幼
21、保健院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通过利用原东方市人民医院进行改扩建建设,项目建成后,东方市人民医院将全部搬迁至东方市人民政府指定位置,关于项目的建设主要情况如下:(1)项目用地现状为原东方市人民医院,现状占地面积为13330m2,总建筑面积为30000m2,设置住院床位350张,日门诊量为885人次d,建成综合大楼,门诊部、内二科楼、外科产科楼、内科楼、医技楼等医院建筑;(2)本项目为东方市妇幼保健院改扩建项目,在进行改扩建后,本项目总用地面积为20000.Im?,总建筑面积为35372.45m2,建设内容主要为新建一栋11层妇幼保健综合大楼、一栋7层全自动立体停车楼、一栋1层配电房以及新
22、建2处入口门岗,装修改造3栋建筑楼(其中装修改造楼栋包括:6号楼(原外产科大楼)、8号楼(原综合大楼)、9号楼(原内二科大楼),拟拆除原东方市人民医院楼房7栋(其中拟拆除楼栋包括:1号楼(放射科大楼)、2号楼(内一科大楼+办公楼)、3号楼(门诊科大楼)、4号楼(医技楼)、5号楼(办公楼)、7号楼(供应楼)、10号楼(发热门诊、肠道门诊楼),同时生活区拆除生活房屋建筑。项目设置住院床位200张,日门诊量为350人次d,设置检验科、放射科、内科、急诊科、保健科、功能检查科、产科、儿童保健科、儿科、新生儿科、儿童康复科、儿童五官保健科、孕产保健科、乳腺保健科、妇女保健科、妇科等。建设单位将以优质的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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