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心得体会(共10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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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心得体会(共10篇)目录篇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心得体会2篇二、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心得体会4篇三、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心得体会6篇四、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心得体会10篇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14篇六、学习领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心得体会16篇七、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心得体会18篇八、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23篇九、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25篇十、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28篇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心
2、得体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实施条例”)近日公布,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作为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配套法规,实施条例的出台,相当于给该法打了一个“更新补丁”,顺应了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顺应了消费场景、消费方式、侵权问题、维权需求等的新变化,有助于优化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效果,也有助于激发消费活力。安全是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也是实施条例补强的重点。消费者享有人身、财产安全权,这一权利既包括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的安全,也包括在消费过程中经营场所和设施的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经营场所安全作了列举式规定一一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
3、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该规定的列举范围多指向公共场所,且赋予经营者的安全保障责任是一种原则性责任。实施条例则明确:经营者应当保证其经营场所及设施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消费者在经营场所遇到危险或者受到侵害时,经营者应当给予及时、必要的救助。这一新规由列举式变为囊括式,将安全保障责任主体明确扩大到所有经营者,消除了安全保障责任的模糊地带、空白地带,同时,新规的要求更细,更到位,更具可操作性,对经营者形成了更强的约束,有助于经营者安全保障责任的落地,能更好地保障消费者的安全权。电商、旅游平台价格歧视、大数据杀熟等问题让消费者很
4、受伤,很无奈。实施条例对此明确说“不”一一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这一规定为价格岐视画像,明确了价格岐视的违法属性,为反价格歧视、反大数据杀熟提供了法律抓手,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新的法律武器。APP,平台等网络服务自动续费问题是消费者投诉举报的重点,令很多消费者深恶痛绝。实施条例要求,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对此,实施条例还规定了罚则,经营者的显著提示义务便具有了更强的强制性和约束力。这一要求有助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
5、封堵经营者自动续费、偷偷续费、强制续费的漏洞。预付式消费领域也是侵权重灾区,退款难以及经营者收费前后“判若两人”、卷款跑路等问题是很多消费者的痛点。实施条例规定: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给预付式消费加一层书面合同保障,能够明确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利义务,提升预付式消费的规范性,从源头预防和减少消费纠纷。同时,实施条例明确,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不得任意加价;如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应停止收取预付款;如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继续履行义务,或退回预付费余额。这些规定在多个环节给经营者套上了“法
6、律笼头”,强化了经营者的责任,有助于全链条遏制预付式消费侵权行为。实施条例的出台是消保领域的一件大事,必将助推消费维权再上一个新台阶,能为消费者营造更好的消费环境,也能促进经营行为的规范和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篇二、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心得体会国务院总理李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作为消保法的配套法规,实施条例的出台,顺应了近年来经济社会发展的新趋势,顺应了消费场景、消费方式、侵权问题、维权需求等的新变化,进一步织密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法网。实施条例瞄准消费领域新发、易发、多发的问题,瞄准消费者维权的难点、
7、堵点、痛点和消费者日益增长的维权诉求,在很多方面对消保法进行了细化和补充,给出了机制性回应,呈现出诸多亮点。安全是消费者最关心的问题,也是实施条例补强的重点。消保法对经营场所安全作了列举式规定一一宾馆、商场、餐馆、银行、机场、车站、港口、影剧院等经营场所的经营者,应当对消费者尽到安全保障义务。该规定的列举范围多指向公共场所,且脓予经营者的安全保障责任是一种原则性责任。实施条例则明确:经营者应当保证其经营场所及设施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设置相应的警示标识。消费者在经营场所遇到危险或者受到侵害时,经营者应当给予及时、必要的救助。新规由列举式变为囊括式,将安全保障责
8、任主体明确扩大到所有经营者,消除了安全保障责任的模糊地带、空白地带,对经营者形成了更强的约束。电商、旅游平台价格岐视、大数据杀熟等问题让消费者很受伤,很无奈。实施条例对此明确说“不”一一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这一规定明确了价格歧视的违法属性,为反价格歧视、反大数据杀熟提供了法律抓手,为消费者维权提供了新的法律武器。APP.平台等网络服务自动续费问题是消费者投诉举报的重点。实施条例要求,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对此,实施条例
9、还规定了罚则,经营者的显著提示义务便具有了更强的强制性和约束力。这一要求有助于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封堵经营者自动续费、偷偷续费、强制续费的漏洞。预付式消费领域也是侵权重灾区,退款难以及经营者收费前后“判若两人”、卷款跑路等问题是很多消费者的痛点。实施条例规定: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给预付式消费加一层书面合同保障,能够明确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权利义务,提升预付式消费的规范性,从源头颈防和减少消费纠纷。同时,实施条例明确,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不得任意加价;如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应停止收取预付款;如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
10、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继续履行义务,或退回预付费余额。这些规定在多个环节给经营者套上了“法律笼头”,强化了经营者的责任,有助于全鞋条遏制预付式消费侵权行为。实施条例的出台是消保领域的一件大事,必将助推消费维权再上一个新台阶,能为消费者营造更好的消费环境,也能促进经营行为的规范和相关行业的健康发展。篇三、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心得体会日前,国务院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贽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R,条例共7章53条,包含“完善网络消费相关规定”“强化预付式消费经营者义务”等内容。条例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细化和补充经营者义务相关规定消费者在购买商品、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
11、依法享有人身和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认为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可能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可以向经营者或者有关行政部门反映情况或者提出建议。经营者以商业宣传、产品推荐、实物展示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质量、价格、售后服务、资任承担等作出承诺的,应当向购买商品或先接受服务的消费者履行其所承诺的内容。经营者不得通过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虚构或者夸大商品或者服务的治疗、保健、养生等功效,诱导老年人等消费行购买明显不符合其实际需求的商品或者服务。经营者不得利用格式条款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竞任、加重消费者的责任或者限制消费者依法变
12、更或者解除合同、选择诉讼或者仲裁解决消费争议、选择其他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等权利。经营者在提供商品或者服分时,不得过度收集消费者个人信息,不得采用一次概括授权、默认授权等方式,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同意收臾、使用与经营活动无直接关系的个人信息。完善网络消费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网络游戏服务的,应当符合国家关于网络游戏服务相关时段、时长、功能和内容等方面的规定和标准,针对未成年人设置相应的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在注册、登录等环节严格进行用户核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经营者应当采用通俗易懂的方式,真实、全面地向消仍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相关信息,不得在消物各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
13、衣服芬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者收费标准。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显著方式标明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或者服务的项目、内容,价格和计价方法等信息.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在消费者接受服务前和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日期前,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不注意。直播营销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明确消费争议解决机制。强化预付式消费经营者义务经营者收取预付款后,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不得任意加价。经营者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还预付款。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有可能影响经营
14、者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交易习惯正常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经营者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消费者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合同约定,有权要求经营并继续履行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义务,或者要求退还未消费的预付款余额。规范消费索赔行为投诉、举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益,侵击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商品或行服务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宣传材料等存在不影响商品或者服务质而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不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定。通过夹带、掉包、造假、篡改商品生产日期、捏造事实等方式骗取经营方的赔偿或者对经营者进行敲诈勒索的,依照中华人民
15、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明确政府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谢、督促有关行政部门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职成。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争议,有关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附者。对不符合规定的投诉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消费者不予受理的理由和其他解决争议的途径。有关行政部门应当畅通和规范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完善投诉、举报处理流程,依法及时受理和处理投诉、举报,加强对投诉、举报信息的分析应用,开展消费预警和风险提不O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加弼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协同配合和信息共
16、享,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费范困内,对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实施抽查检验等监管措施,及时查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篇四学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心得体会2024年3月19日,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公布,条例共7章53条,自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保障消费3人身财产安全、缺陷产品处理、禁止虚假宣传、明码标价、使用格式条款、履行质量担保五任、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义务作了细化规定。消费不权益保护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衣食住行和切身利益。随着近年来平台经济等新业态、新模式不断发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出现一些新情况、新问翘。在传
17、统消费领域,虚假宣传、不公平格式条款、预付式消费侵权等问题突出,在平台经济领域,经营者滥用技术手段、平台规则、优势地位等侵害消费者权益情形多发,有必要聚焦突出问题,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制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进一步完善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制度体系,加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力度。条例的公布有很大的现实意义,通过具体条文的设定,将有力打击侵杏消费者权益的不法行为,也有助于维护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对于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有促进作用。消费对于中国经济而言,或要性毋怖置疑。特别是在2023年,最终消我支出对经济增长责献率为82.5%,是促进经济循环的重要动力。保护消贽者的合法权益,才能增强消费者的
18、信心,促进消费各领域健康发展.一、细化补充经营者义务相关规定,补充老年人、未成年人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规定条例的亮点之一就是细化和补充/经营者的义务,例如对保障消贽者人身财产安全、缺陷产品处理、禁止虚假宣传、明码标价、使用格式条款、随行质量担保费任、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等义务作了细化规定。条例对于消费者的安全权进行了不断的强化,比如特别强调了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包括以奖励、赠送、试用等形式向消费者免况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保证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同时条例也要求相关的经营者采取必要的安全保护措施,比如说设巴警示标识等等。从这点上来说,体现了我们从立法层面对于普通消
19、费者最重要的安全权的全面呵护和保障.此外,条例补充了经营者关于老年人、未成年人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义务规定。明确经营拧不得通过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虚构或者有大商品或者服务的治疗、保健、养生等功效,诱导老年人等消费者购买明显不符合其实际需求的商品或者服务:明确经营者提供网络游戏服务,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刘春生表示:“这些问题都是针对当下消费领域出现的一些粕点,做了有针对性的规范和更强化的监管,我觉得这是一件非常有意义的事情J二、规范消费索赔行为,事取赔偿或者敲诈勒索经营者的依法予以处理条例规定,投诉、举报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不得利用投诉、举报牟取不正当利
20、益,侵害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商品或者服务的标签标识、说明书、宣传材料等存在不影响商品或者服务质量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不适用惩罚性赔偿规定。对于通过夹带、掉包、造假、翼改商品生产日期、捏造事实等方式蝙取赔偿或者敲诈勒索经营者的,依法予以处理。现在有一些不法的“职业打假人”在打假过程中,可能采取一些不当的甚至是非法的行为,骗取经营者的赔偿或者对经营者进行敲诈.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于“职业打假人”这一特殊的群体或者行业能鲂起到更好的规范和制约的作用,使我们普通的消费者正常、合法地寻求法律保护的诉求能够得到更好的落实和贯彻。条例在消费索赔方面强调投诉举报的合法合规性、防止恶意索
21、赔,能够确保正当维权不被滥用,这对丁一网络消费环境的净化、消费索赔的流畅有巨大的作用。三、完善网络消费相关规定,自动续费应以显着方式提示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利用技术手段,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经营者不得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下,对同一商品或者服务在同等交易条件下设置不同的价格或拧收费标准。经营者采取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等方式提供服务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直插首铸平台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消我者权益保护制度。目前一些新消费模式和商业模式,存在一些消费者权益保护不到位、不及时的问题。“很多的商业模式都是新的商业模式,其中对消费群体的保护可能是滞后于商业实践的。这一次条例的
22、公布,对相关问题做了细致的回应。网络交易中消费者处于信息不对称的劣势地位,所以还是要强化对网络消费监管,才能够有效遏制箱王条款、欺诈销传、侵犯个人信息等问题。条例对于不法的价格岐视问题进行了有效的打击。此外,对自动续费这些业务,特别强调了经营者的显著提示义务,也就是说,在实践中,这种提示方式可能首先是,你的字体要足够显著、颜色要足够鲜明,甚至可以考虐采取单独弹窗这种更能引起消费者注意的方式来提醒消费者。这样的话,自动展期、自动续费的收费模式才能够更好地规范。条例对于直播营销平台也作出了相应的规定,进一步夯实了平台的主体责任。平台能力越大,责任也就越大。四、强化预付式消费经营者义务,未按照约定提
23、供服务的应履行约定或退还预付款条例规定,经营者应当按照与消费者的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不得降低商品或者服务,不得任意加价。未按照约定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还预付款,经营者出现重大经营风险,应当停止收取预付款;决定停业或者迁移服务场所的,应当提前告知消费者,维续履行义务或者退还未消费的预付款余额。条例对于预付式消费经营者责任进行了清晰的界定,能够很好的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预付式箱售模式存在已久,1993年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就对此进行规定。此次夕条例。对其进行细化和完善,事实上是充分考虑到了我们生产经营消费环境的重大的变化,尤其是借鉴了相关的地方性立法的成功经验和
24、实践作出的最新规定,压实了相关经营者的主体责任。持续营造放心消费的环境,最终目的都是使我们的消费者不断提升消费信心,获得更好的消费体验,共同促进经济的平稳有序、可持续的发展。篇五、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习心得体会20X年新修订的消保法针对近年来消费领域的热点问题作出了相应规定,加强了对消费者权益的保护。但是,法律的全面贯彻实施仍然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一)法律规定的一些内容还没有真正落地,比如消保法规定了消保法规定了耐用商品和装饰装修服务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的制度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范围太窄、举证责任时限短等问题。(二)一些新的消费领域缺乏有效规制,网络消费、服务领域和预付卡消费成为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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