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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津市河东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天津市河东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一天津市河东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顺利完成2020年7月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津政发(2018)11号)要求,2018年5月,我区制定并印发了河东区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河东政发(2018)5号),在我区进行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标准时点是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区行政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
2、体经营户。按照天津市经济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经过全区各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区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方案设计、单位清查、现场登记、事后质量抽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一、组织领导有力河东区建立由区委副书记、区长田金萍任组长,分管区长任副组长,27个职能部门和13个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组成的天津市河东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东区统计局,由区统计局主要领导任办公室主任。13个街道办事处也成立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领导机构。全区形成了总体统筹、上下联动、各方参与、层层推
3、进的工作合力,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区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精心组织四经普工作,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积极主动履职,充分发挥各自职能,提供多方保障,确保了普查的顺利实施。二、全面摸清家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2019年1月1日至4月30日,全区千余名基层普查人员克服重重困难,对我区域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抽取的个体经营户逐一入户完成数据采集。通过这次普查,既摸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
4、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我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区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了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了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三、采用科学方法河东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国家统一标准,积极落实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天津实施方案、天津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数据审核验收工作要求等方案制度要求,结合本区实际制定了天津市河东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施方案等实施办法,为经济普查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了制度性保障。在方法运用上,第四次全国
5、经济普查采取“地毯式”清查的方法,对辖区内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个体经营户进行全面清查。全面清查后,对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建筑业法人单位在其注册地进行全面普查登记,对数量众多的个体经营户采用抽样调查方法在其主要经营活动所在地进行样本登记。普查主要内容包括单位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财务状况、能源生产与消费情况、生产能力、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活动、信息化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根据不同普查对象,分别设置了一套表单位普查表、非一套表单位普查表、个体经营户普查表和部门普查表。四、创
6、新普查方式为减轻调查对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这次普查积极应用“多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门参与程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积极利用部门行政记录和业务资料,收集、整理了44个部门的单位名录信息,通过比对、合并生成底册信息2.5万余条。全面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扩大联网直报单位范围,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五、强化执法监督区、街级普查机构和广大普查人员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通过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
7、溯和问责机制,加强学习培训,强化各级普查机构和人员依法普查意识,加大对普查违纪违法行为的防控监督力度,确保依法依规依照方案普查。区普查办利用多种方式、从多个角度对不同阶段的普查工作进行宣传和解读,提高全社会对经济普查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六、确保数据质量全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将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贯彻始终。全区各级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充分利用一套表平台制作审核模板,提升表内逻辑审核、表间关联审核的效率和质量;积极应用大数据,分析普查数据协调性和匹配性,充分利用天津统计新体系数据资料进行比对,核实企业上报数据差异,据实及时更正;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坚持联动审核
8、,随报随审,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组织普查事中质量抽查和统计执法检查的创新性自选动作,完成国家和全市规定的事后质量抽查工作。积极接受全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事后质量抽查,普查数据质量符合控制标准。总体来看,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全面摸清了我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家底,能够真实反映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9705个,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2.9%;从业人员239023人,增长15.2%;产业活动单位11423个,增长4.1%;个体经营户15
9、437个。天津市河东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二号)单位基本情况天津市河东区统计局天津市河东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7月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天津市河东区单位的基本情况、从业人员、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公布如下:一、单位基本情况2018年末,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9705个,比2013年末(2013年是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年份,下同)增加277个,增长2.9%;产业活动单位11423个,增加449个,增长4.1%;个体经营户15437个(详见表2-1)。表27单位数与个体经营户数单位数(个)比重()一、法人单位9705100.0企业法人884
10、691.1机关、事业法人3964.1社会团体931.0其他法人3703.8二、产业活动单位11423100.0第二产业10529.2第三产业1037190.8三、个体经营户15437100.0第二产业2631.7第三产业1517498.32018年末,在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2657个,占27.4%;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732个,占17.8%;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925个,占9.5%。在个体经营户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7256个,占47.0%;住宿和餐饮业2859个,占18.5%;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2339个,占15.2%(详见表22)。
11、表2-2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法人单位个体经营户数量(个)比重(%)数量(个)比重(%)合计9705100.015437100.0制造业3373.51791.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80.300建筑业6456.6840.5批发和零售业265727.4725647.0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303.4233915.2住宿和餐饮业2883.0285918.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865.0230.1金融业560.600房地产业4694.81000.6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73217.81290.8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9259.5370.2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6
12、10.660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4174.3201013.0教育3273.4990.6卫生和社会工作1471.5640.4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773.92521.6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4224.300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和兼营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农、林、牧、渔业法人单位1个。2018年末,全区共有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企业法人单位8846个,比2013年末增加297个,增长3.5%。其中,内资企业占99.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3%,外商投资企业占0.3%。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法人单位的1.2%,私营企业占79.6%(详见表2-3)。表
13、2-3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企业法人单位单位数(个)比重(%)合计8846100.0内资企业879199.4国有企业1071.2集体企业971.1股份合作企业180.2联营企业70.1有限责任公司140315.9股份有限公司1141.3私营企业704479.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80.3外商投资企业270.3二、从业人员2018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3.90万人,比2013年末增加3.16万人,增长15.2%,其中女性从业人员6.80万人。第二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2.14万人,增加4.89万人,增长67.4%;第三产业的从业人员为11.76万人,减少1.73万人,降低12
14、.8%。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3.27万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1.66万人。在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建筑业11.50万人,占48.1%;批发和零售业2.04万人,占8.5%;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89万人,占7.9%。在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中,位居前三位的行业是:批发和零售业1.25万人,占38.2%;住宿和餐饮业0.84万人,占25.7%;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0.55万人,占16.7%(详见表2-4)。表2-4按行业门类分组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法人单位从业个体经营户人员(人)其中:女性从业人员(人)其中:女性合计239023680393270316575制造业4127
15、153835820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266826OO建筑业114984868720355批发和零售业2040110866124797602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44616293614827住宿和餐饮业5455287684114165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10512435125金融业47912593OO房地产业15031547717870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89066951315145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770530889944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31719796920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3547194954522556教育108187974448352卫
16、生和社会工作97096789426233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842849600277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97103719OO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法人单位与个体经营户从业人员9人,其中女性6人。三、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2018年末,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367.78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13.2%,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占比为86.8%。法人单位负债合计2835.24亿元。其中,第二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15.7%,第三产业法人单位负债合计占比为84.3%。2018年,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企业法人单位实现营业
17、收入1787.43亿元。其中,第二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22.0%,第三产业营业收入占比为78.0%(详见表2-5)。表2-5按行业门类分组的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营业收入法人单位资产总计(亿元)法人单位负债合计(亿元)企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亿元)合计4367.782835.241787.43制造业48.1626.8019.34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7.9074.4927.69建筑业411.12344.46345.81批发和零售业933.72731.591031.0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31.8016.3441.44住宿和餐饮业43.9039.659.2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18、27.119.0412.93金融业房地产业1133.86806.07229.83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228.12594.8432.36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215.15126.0318.05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4.065.153.54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5.924.163.17教育28.313.671.56卫生和社会工作43.9919.099.26文化、体育和娱乐业6.504.412.16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48.1529.46注:表中合计数含从事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的单位资产总计0.01亿元。表中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
19、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金融业为部门统计数据,不涵盖在区级公报内。注释:口三次产业的划分:第一产业是指农、林、牧、渔业(不含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第二产业是指采矿业(不含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不含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第三产业即服务业,是指除第一产业、第二产业以外的其他行业。第三产业包括: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
20、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国际组织,以及农、林、牧、渔业中的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采矿业中的开采专业及辅助性活动,制造业中的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单位的划分:法人单位是指有权拥有资产、承担负债,并独立从事社会经济活动(或与其他单位进行交易)的组织。法人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依法成立,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能够独立承担负债和其他民事责任;-U-(2)独立拥有和使用(或受权使用)资产,有权与其他单位签订合同;(3)会计上独立核算,能够编制资产负债表等会计报表
21、。法人单位包括企业法人、事业单位法人、机关法人、社会团体法人、其他法人等。产业活动单位是指位于一个地点,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的组织或组织的一部分。产业活动单位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在一个场所从事一种或主要从事一种社会经济活动;(2)相对独立地组织生产活动或经营活动;(3)能提供收入或者支出等相关资料。3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4按统计法相关要求,为了对企业数据进行保密,表中的合计数不等于分项数据之和属于人工删除部分分项数据造成。天津市河东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三号)第二产业基本情况天津市河东区统计局天津市河东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
22、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7月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天津市河东区工业和建筑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工业(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2018年末,全区共有工业企业法人单位364个,从业人员6393人。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354个,占97.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5个,占1.4%;外商投资企业5个,占1.4%。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19个,占全部企业的5.2%;集体企业30个,占8.2%;私营企业250个,占68.7%。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75.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6.1%,外商投资企业占18.5%。内资企业中,国有企业占全部企业的12.4%,集体
23、企业占2.7%,私营企业占32.2%(详见表3-1)。表37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企业法人单位(个)从业人员(人)合计3646393内资企业3544820国有企业19794集体企业30175股份合作企业340联营企业315有限责任公司421392股份有限公司7345私营企业2502059港、澳、台商投资企业5389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5389外商投资企业51184外资企业351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制造业337个,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7个,分别占92.6%和7.4%。在工业行业大类中,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企业法人单位数
24、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3.5%、12.4%和10.2%。在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制造业占64.6%,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占35.4%。在工业行业大类中,水的生产和供应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从业人员数位居前三位,分别占18.5%、16.8%和14.4%(详见表3-2)。表3-2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企业法人单位(个)从业人员(人)合计3646393制造业3374127农副食品加工业29食品制造业331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256纺织业621纺织服装、服饰业15177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85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415
25、家具制造业36造纸和纸制品业264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21105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87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16544橡胶和塑料制品业1349非金属矿物制品业492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23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7金属制品业2092通用设备制造业49919专用设备制造业45288汽车制造业412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22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24152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17356仪器仪表制造业19791其他制造业42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312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37220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72266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
26、业231076注:表中数据为河东区工业主要行业大类数据。(二)主要经济指标2018年末,工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66.06亿元,负债合计101.2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7.04亿元(详见表33)。表3-3按行业大类分组的工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资产总计(亿元)负债合计(亿元)营业收入(亿元)合计166.06101.2947.04制造业48.1626.8019.34农副食品加工业0.040.050.03食品制造业0.470.100.09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0.330.120.28纺织业0.540.420.14纺织服装、服饰业1.021.060.85皮革、毛皮、羽毛及其制品和制鞋业1.
27、521.190.00木材加工和木、竹、藤、棕、草制品业0.180.160.13家具制造业0.100.030.00造纸和纸制品业0.180.050.12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0.270.190.21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1.141.270.1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3.110.612.09橡胶和塑料制品业0.420.240.16非金属矿物制品业1.921.111.63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0.280.240.01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0.290.211.06金属制品业1.510.990.33通用设备制造业15.386.542.00专用设备制造业2.191.551.40汽车制造业0.
28、160.100.03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0.300.350.01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0.960.550.43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1.400.642.42仪器仪表制造业13.998.655.17其他制造业0.030.020.0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0.060.070.03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0.370.290.52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17.9074.4927.69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55.9835.8111.22注:表中数据为河东区工业主要行业大类数据。(三)主要产品产量主要工业产品产量(详见表3-4)。表3-4主要工业产品产量产品名称单位产量
29、工业自动调节仪表与控制系统台(套)217自来水生产量万立方米23293铜材吨2724金属切削机床台123其中:数控金属切削机床台99齿轮吨1011合成洗涤剂吨3456牙膏(折65克标准支)万支8938注:表中数据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据。二、建筑业(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2018年末,全区共有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645个,从业人员114984人,分别比2013年末增长38.4%和90.9%。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645个,占100.0%。其中,国有企业占内资企业的0.5%,集体企业占1.1%,私营企业占80.9%。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100.0%。其中,国有企业占
30、内资企业的0.4%,集体企业占0.04%,私营企业占49.0%(详见表35)。表3-5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企业法人单位(个)从业人员(人)合计645114984内资企业645114984国有企业3465集体企业745有限责任公司10558016股份有限公司756私营企业52256398港、澳、台商投资企业00外商投资企业00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房屋建筑业占10.2%,土木工程建筑业占14.1%,建筑安装业占26.0%,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49.6%。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房屋建筑业占23.8%,土木工程建筑业占23.5%,建筑安装业占23.3%,建
31、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占29.4%(详见表3-6)。表3-6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企业法人单位(个)从业人员(人)合计645114984房屋建筑业6627377土木工程建筑业9127018建筑安装业16826821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32033768(二)主要经济指标2018年末,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08.86亿元,负债合计342.51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345.81亿元(详见表37)。表3-7按行业分组的建筑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资产总计(亿元)负债合计(亿元)营业收入(亿元)合计408.86342.51345.81房屋建筑业160.73136.981
32、32.20土木工程建筑业131.53105.29130.57建筑安装业41.3429.4644.38建筑装饰、装修和其他建筑业75.2570.7838.66注释:1本公报中的企业法人单位,包括机构类型为企业的法人单位,以及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法人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单位和基金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除宗教活动场所以外的机构类型为其他组织机构的法人单位。2表中的合计数和部分计算数据因小数取舍而产生的误差,均未作机械调整。3按统计法相关要求,为了对企业数据进行保密,表中的合计数不等于分项数据之和属于人工删除部分分项数据造成。天津市河东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四号)第三产业基本情
33、况之一天津市河东区统计局天津市河东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2020年7月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现将天津市河东区第三产业中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住宿和餐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批发和零售业(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2018年末,全区共有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2657个,从业人员20401人。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批发业占59.7%,零售业占40.3%o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批发业占45.2%,零售业占54.8%(详见表41)。表4-1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
34、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企业法人单位(个)从业人员(人)合计265720401批发业15879213农、林、牧、渔产品批发23151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2291554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233916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95309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971276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3282232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4232366贸易经纪与代理54155其他批发业105254零售业107011188综合零售651918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1961108纺织、服装及Fl用品专门零售114716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106588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871369汽
35、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753406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147725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1751088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105270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9.6%,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2%。在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9.4%,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0.4%(详见表42)。表4-2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企业法人单位(个)从业人员(人)合计265720401内资企业264920277国有企业22411集体企业2774股份合作企业62
36、8联营企业37有限责任公司3886792股份有限公司312354私营企业217210611港、澳、台商投资企业435外商投资企业489(二)主要经济指标2018年末,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933.72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47.1%。其中,批发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789.36亿元,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144.36亿元。负债合计731.5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1031.06亿元(详见表4-3)。表4-3按行业中类分组的批发和零售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资产总计(亿元)负债合计(亿元)营业收入(亿元)合计933.72731.591031.06批发业789.36622.898
37、61.63农、林、牧、渔产品批发54.6342.6920.27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20.0315.0836.46纺织、服装及家庭用品批发12.909.6615.11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2.251.263.38医药及医疗器材批发16.989.2919.83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636.96510.01725.91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批发41.0131.4734.86贸易经纪与代理1.491.003.48其他批发业3.102.422.33零售业144.36108.70169.43综合零售19.1022.1111.41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6.024.367.25纺织、服装
38、及日用品专门零售2.351.612.89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4.552.761.93医药及医疗器材专门零售3.262.284.89汽车、摩托车、零配件和燃料及其他动力销售45.5524.69100.92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专门零售14.7112.5219.14五金、家具及室内装饰材料专门零售44.0033.6919.04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4.834.681.97二、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2018年末,全区共有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325个,从业人员3344人,分别比2013年末减少2.7%和47.4%(详见表44)。表4-4按行业大类分组的
3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企业法人单位(个)从业人员(人)合计3253344道路运输业77769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2081728装卸搬运和仓储业16171邮政业18646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6%,外商投资企业占1.2%。在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2.5%,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0.2%,外商投资企业占7.3%(详见表4-5)。表4-5按登记注册类型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企业法人单位(个)从业人员(人)合计3253344内资企业3193092国有企
40、业6561集体企业221有限责任公司51561股份有限公司47私营企业2561942港、澳、台商投资企业27外商投资企业4245(二)主要经济指标2018年末,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29.70亿元,比2013年末下降25.4%。负债合计16.09亿元。全年实现营业收入41.44亿元(详见表4-6)。表4-6按行业大类分组的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企业法人单位主要经济指标资产总计(亿元)负债合计(亿元)营业收入(亿元)合计29.7016.0941.44道路运输业9.416.485.96多式联运和运输代理业11.226.0632.26装卸搬运和仓储业7.803.161.61邮政业
41、0.160.161.30三、住宿和餐饮业(一)企业法人单位数和从业人员2018年末,全区共有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288个,比2013年末增长94.6%。从业人员5455人。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住宿业占22.6%,餐饮业占77.4%o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住宿业占49.3%,餐饮业占50.7%(详见表4-7)。表4-7按行业中类分组的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和从业人员企业法人单位(个)从业人员(人)合计2885455住宿业652688旅游饭店181709一般旅馆37830民宿服务332其他住宿业7117餐饮业2232767正餐服务1752170快餐服务18312饮料及冷饮服务428餐饮配送及外卖送餐服务1068其他餐饮业IgJ189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中,内资企业占98.3%,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0%,外商投资企业占0.7%。在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中,内资企业占94.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5.9%,外商投资企业占0.1%(二)主要经济指标2018年末,住宿和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43.90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223.3%。其中,住宿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9.97亿元,比2013年末增长327.9%;餐饮业企业法人单位资产总计3.94亿元。负债合计39.65亿元。全年实现年营业收入9.23亿元(详见表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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