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防汛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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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西区防汛应急预案1总则1.1 编制目的建立科学规范、协调有序、高效处置的防汛应急救援指挥体系,指导应对可能发生的水涝灾害,提高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置能力,保证防汛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全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1.2 编制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天津市防洪抗旱条例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机构改革实施方案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河西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1.3 适用范围
2、本预案是本区组织应对水涝灾害的专项预案,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突发性水涝灾害的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1.4 工作原则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完善党委领导下的防汛行政首长负责制。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坚持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坚持依法管理、社会参与。1.5预案体系河西区防汛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河西区防汛应急预案、河西区防汛抢险保障方案、防汛物资保障方案、防汛通信保障方案、防汛交通保障方案、防汛电力保障方案、区防指各成员单位防汛保障方案。1.6 河西区区情河西区是天津市中心城区之一,四至范围:东临海河,与河东区、东丽区相望,西迄卫津南路、
3、卫津河,与南开区、西青区交界,南沿双林引水河与津南区毗邻,北抵徐州道、马场道、津河,与和平区接壤,下辖14个街道办事处149个社区。区划面积48.17平方公里。河西区河道沟渠纵横,有6条城市二级河道(复兴河、卫津河、津河、长泰河、四化河、先锋河)和1条一级河道(海河);区内另有10个湖(滨湖公园湖、天塔湖、人民公园湖、迎宾馆湖、水晶湖、燕园湖、太湖路公园湖、卫津河公园湖、银河广场中心湖、大岛湖)。2组织指挥体系2.1 指挥机构2.1.1 设立河西区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区防指),总指挥由区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常务副区长、武装部长、分管城管工作的副区长担任。区防指日常工作由常务副区长负责。2.1.2
4、 区防指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防汛抗旱总指挥部、海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天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决定;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全区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发布防汛救灾动员令,动员辖区内各类抢险救援力量参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安排部署防汛救灾工作;研究部署防汛应急救援队伍、物资的建设管理工作;启动、终止河西区一、二级防汛应急响应;下达重要防汛指示、命令;组织做好防汛宣传工作。2.2 办事机构区防指下设河西区防汛指挥部办公室(以下简称区防办)。区防办设在区应急局。区防办主任由区应急局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分管防汛工作的区应急局副局长、区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副主任、市排水五所所长、市排水九所所长担任。区防办
5、的主要职责是:承担区防指日常工作,起草区防指有关文件,组织落实区防指各项工作部署;协调区防指成员单位、各街道分指挥部及各工作组,检查指导各街道开展防汛准备和应急处置工作;开展河西区防汛应急预案及保障方案编修;负责防汛抢险救灾处置情况的收集、上报工作;启动、终止河西区三、四级防汛应急响应;承办区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2.3 成员单位职责按照区防指部署,区防指各成员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防汛工作并协调督促本行业其他部门共同做好防汛工作。各成员单位职责发生冲突或出现缺位时,由区防指根据实际情况协调解决。区委宣传部:正确把握防汛宣传工作导向,协调新闻媒体对全区水涝灾害应对处置工作的相关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协调
6、区委网信办做好通信保障工作。区武装部:协调驻区部队并组织民兵、预备役抢险队伍参加防汛抢险救灾活动;负责做好部队增援本区防汛救灾的有关协调工作。区政府办:负责按照区领导和区防汛指挥部要求,对区防汛成员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区发改委:对区级应急储备粮进行监督检查,在汛期紧急情况时负责组织各部门开展应急储备粮调运供给;做好其他职责范围内与防汛相关的工作。区城管委:做好职责范围内城区排水工作,在市城管委指导下开展区域内绿化园林设施排水、雨后区容区貌和环境卫生恢复工作,组织因水涝灾害造成园林绿地破坏后的恢复重建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区属城市道路桥梁安全运行管理,城市道路管线井的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防汛专业队伍,做好区级防汛专储物资的储备与管理及其他防汛相关工作。区住建委:负责组织区域监管范围内市政基础设施在施工程做好安全度汛工作;组织指导危陋房屋安全度汛工作。区卫健委: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医疗救治、转运、院内救治和灾区卫生防疫等工作;及时向区防指报告伤员数量及医疗救治情况。区国资委:配合行业主管部门组织本系统各国有企业做好防汛抢险救灾物资的调度工作;组织所监管企业做好防汛自保工作。区人防办:负责公用人防工程的防汛自保安全,负责检查和督促各责任主体单位做好结建人防工程防汛抢险工作。区应急局:协助区委、区政府组织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统一协调指挥区级防汛应急救援队伍和物资的调拨;指导
8、协调水涝灾害防治工作;组织协调水涝灾害救助工作。区商务局:负责防汛抢险救灾生活必需品等物资调拨、供应和储备管理;组织做好本系统防汛自保等工作。区科技局:督促指导相关企业做好防汛自保工作。区教育局:组织做好区属教育系统校舍、人员安全等防汛工作;指导有安置任务的学校做好转移安置协助工作;做好教育系统防汛宣传教育等工作。区生态环境局:负责做好与防汛相关的水污染防治工作;指导并组织实施水质监测,调查处理水污染事故和纠纷。区财政局:负责区级防汛救灾资金保障,保证防汛专项资金的及时拨付。区民政局:负责做好本行业内的预警提示工作;负责组织养老机构的防汛抢险工作。区文旅局:协助区人民政府做好旅游景区游客的疏散
9、、转移、避险、应急救援等工作;负责组织所属单位做好防汛自保工作。公安河西分局:负责维持防汛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协助组织群众转移,并为相关工作提供通信保障;打击破坏防汛工作的犯罪活动;紧急情况下,做好落实区防指命令的保障工作。河西交警支队:保证防汛抢险救灾交通畅通;协助受灾群众安全转移;做好道路巡视巡查工作,适时采取限行等交通管制措施。消防救援河西支队:负责组织消防救援队伍配合应急、城管部门做好水涝灾害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必要时,承担紧急情况下下低洼路段、低洼易积水居民区的先期排水和应急救援任务。区市场监管局:与各街道办事处紧密联系,强化对各类市场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居民生活秩序
10、良好。市规划资源局河西分局:负责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区信访办:负责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汛期群众涉及防汛排涝问题的信访接待工作。区司法局:负责对发生的各种涉及防汛工作提供法律支持。区人社局:负责对防汛抢险中发生的各类人身伤害情况进行工伤认定。文化中心区域办:负责做好文化中心区域内各项防汛工作,向区防指做好汇报。区融媒体中心:负责做好预警信息转发和防汛工作信息报道。天津电力公司城南供电:负责区所属电力设施的运行安全,保障电力供应。联通河西分公司:组织做好公共电信基础设施的防汛安全、防汛工作现场应急通信保障。自来水集团第五营销分公司:负责汛期自来水等公用设施的
11、检查、维护及应急抢险工作。市排水五所、市排水九所:负责对各自的闸涵、泵站、管道、检查井、雨水井等排水设施进行全面检查和维修,合力搞好疏通掏挖工作,做到管通井净,确保各类排水设施启闭灵活、运转正常;做好重点区域及海河沿线下沉路的排水预案,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排沥降水。2.4 工作组根据职责分工,区防指成立以下工作组,分别开展有关工作:(1)调度组。由区应急局牵头,会同区城管委组建。负责掌握本区调度方案,根据雨水情发展变化,提请召开防汛调度会商会议,提出调度参谋意见,负责拟定、发布防汛调度指令,督促相关单位和街道办事处执行;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2)抢险组。区应急局牵头,会同区城管委、河西交
12、警支队、区武装部、消防救援河西支队和各街道办事处组建。负责掌握本区及与本区相关的流域防汛工程工情、雨水情、险情等基本情况,掌握我区河道的工情与险情;制定抢险方案,提请召开抢险救灾会商会议,提出队伍、物资需求;组织区级防汛应急救援队伍实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督促各街道办事处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3)转移安置组。由区应急局牵头,会同区教育局、公安河西分局、区城管委、区商务局、区卫生健康委、各街道办事处组建。负责监督指导各街道办事处组织受水涝灾害威胁的人员转移;指导做好受灾人员生活救助保障;指导做好受灾人员卫生医疗和防疫工作;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4)物资组。由区应急
13、局牵头,会同区城管委、区发改委、区商务局组建。负责防汛物资的储备与管理工作;负责对区级防汛代储物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做好防汛物资调运工作;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5)保卫组。由公安河西分局牵头,会同河西交警支队组建。负责维护防汛抢险救灾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协助组织群众转移,并为相关工作提供通信保障;打击破坏防汛工作的犯罪活动;保证防汛抢险救灾交通畅通;紧急情况下,做好落实区防指命令的保障工作;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6)通讯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区应急局、区武装部、公安河西分局、区城管委、区人防办和相关通信公司组建。负责组织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做好防汛通信保障工作;负责组织基础电信
14、运营企业做好防汛指挥现场应急通信保障工作;指导基础电信运营企业抢修因灾受损的公共电信基础设施;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7)交通运输组。由区应急局牵头,会同区城管委、区住建委、消防河西支队、河西交警支队、区发改委组建。负责组织协调调运物资、输送抢险人员和群众转移所需交通工具;紧急情况下,按照区防指部署要求,组织协调交通等有关单位组织运力,做好防汛抢险救灾运输工作;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8)生活保障组。由区商务局牵头,会同区发改委组建。负责做好区级防汛应急救援队伍、部队、民兵、预备役等基本生活物资保障工作;指导各街道办事处做好转移安置群众的基本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负责区级基本生活保障物资的
15、调拨、供应;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9)财务组。由区财政局牵头,会同区城管委、区应急局、区住建委组建。负责抢险、救灾、水毁工程修复、灾后重建等资金核定、筹措和拨付;负责申请市级防汛款项工作;负责防汛抢险救灾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做好防汛项目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10)信息宣传组。由区委宣传部牵头,会同区应急局、区城管委组建。负责防汛信息报送工作;组织做好防汛宣传报道工作;负责重要文件起草、简报编写等工作;完成区防指交办的其他工作。2.5 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工作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统一组织指挥现场处置工作。启动四级防汛应急响应时区防办副主任任现场总指挥;启
16、动三级防汛应急响应时区防办主任任现场总指挥;启动二级防汛应急响应时区防指副总指挥任现场总指挥;启动一级防汛应急响应时区防指总指挥任现场总指挥。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是:对水涝灾害进行综合分析、快速研判,确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及时向区防指报告事件有关信息;适时调动队伍和物资装备,开展应急处置;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处置能力时,立即报请区防指协调处置;根据防汛响应级别,按照区防指要求,负责区内现场总指挥。2.6 街道防汛分指挥部2.6.1 各街道设立防汛分指挥部,建立水涝灾害应对工作体制机制。主要职责是:负责贯彻执行区防指的决定;按照部署要求,统一指挥辖区内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动
17、员辖区内各类抢险救援力量参与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组织做好防汛宣传工作等。各街道分指挥部要对各自所负责的河道进行安全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临时措施并上报。各段河道具体分工如下:1 .海河大营门街分指挥部,负责徐州道至绍兴道段;下瓦房街分指挥部,负责绍兴道至围堤道段;挂甲寺街分指挥部,负责围堤道至古海道段;陈塘庄街分指挥部,负责古海道至水产路段;柳林街分指挥部,负责清湾路至吉兆桥段。2 .津河马场街分指挥部,负责南岸八里台桥至丁家桥段;越秀路街分指挥部,负责南岸丁家桥至隆昌路;挂甲寺街分指挥部,负责南岸隆昌路至解放南路方涵段;桃园街分指挥部,负责北岸马场道佟楼桥至隆昌路段;下瓦房街分指挥部,负责
18、北岸隆昌桥至解放南路段。3 .四化河天塔街分指挥部,负责津盐公路至卫津河段。4 .复兴河友谊路街分指挥部,负责北岸卫津河向东至尖山路延长线段;尖山街分指挥部,负责北岸尖山路延长线至洪泽路延长线段和五号堤路向东至洪泽路延长线段;陈塘庄街分指挥部,负责北岸洪泽路延长线至海河段和南岸洪泽路延长线至复兴门桥段;柳林街分指挥部,负责复兴门桥至海河段。5 .卫津河天塔街分指挥部,负责西岸聂公桥至陈塘庄铁路支线段;马场街分指挥部,负责东岸聂公桥至宾水桥段;友谊路街分指挥部,负责东岸宾水桥至排管处宿舍段;梅江街分指挥部,负责纪庄子桥至聂公桥至潭江道段;太湖路街分指挥部,负责解放南路至外环线段。6 .长泰河陈塘
19、庄街分指挥部,负责郁江道至珠江道段;东海街分指挥部,负责珠江道至双林涪水道段;太湖路街分指挥部,负责涪水道桥至外环线段。7 .先锋河柳林街分指挥部,负责海河至泗水道段。8 预防和预警3.1 风险防控坚持“隐患就是事故,事故就要处理”,各单位每年汛前采用单位自查、行业检查、综合检查等方式,开展隐患排查,以防汛工作中责任制落实、体制机制建立、工程设施建设和管理、预案编制与演练、物资保障、队伍建设、值班值守、人员转移避险等方面为重点,排查梳理安全隐患和薄弱环节,落实整改措施、责任、时限,对短期内能完成整改的要立即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对重大隐患,要立即依法整顿或关闭
20、;同时加强防汛工作宣传教育和培训演练,增强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和应急避险意识。3.2 预警区防办与市防办、市水务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加强沟通,及时了解掌握降雨量级、降雨范围和预警信息并向各成员单位、社会转发。3.3 预警行动接到有关单位预警后,区防办根据预警种类和预警级别组织有关部门加强值班值守,密切关注雨水情发展,会商研判水涝灾害形势,做好启动应急响应准备。区防指各成员单位、各分指挥部对本行业、本区域开展预警宣传、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视情况提前做好工程调度、水量调配、救援力量预置、转移避险、巡堤查险、物资调拨等工作。3.4 预警调整与解除区防办与市防办、市水务局、市气象局等部门加强沟通,及时
21、了解掌握调整预警级别或解除预警信息并向各成员单位、社会转发。4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4.1 信息报告发生水涝灾害时,区应急局应立即向区人民政府、市应急局、市防办报告事件或隐患信息和先期处置情况。区人民政府要按照接报即报、随时续报的原则,在接报后30分钟内电话、1小时内书面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灾害基本情况。对正在进行处置的水涝灾害,区应急局要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报告抢险救灾进展情况。信息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姓名、信息来源、时间、地点、事件性质、人员伤亡和失联情况、影响范围和危害程度、已采取的措施、可能发展的趋势、现场指挥部及联系人、请求支援情况等。暂时无法判明事件严重程度时,应根据灾害达到
22、的影响程度,及时续报事件发展情况。4.2 先期处置水涝灾害发生后,事发地所在街道分指挥部组织对事态发展进行科学研判,根据危害程度启动相关应急预案,组织防汛抗涝应急救援队伍和社会应急力量开展抢险救灾,紧急疏散周边人员,对现场进行警戒,采取有效处置措施,全力控制事态发展,避免发生次生、衍生灾害,努力将水涝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区人民政府、区防指报告。5应急响应5.1 响应分级及启动程序根据市防指和市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息,我区启动相应等级的防汛应急响应,从高到低划分为一级防汛应急响应、二级防汛应急响应、三级防汛应急响应和四级防汛应急响应。区防办负责启动三、四级防汛应急响应,区防指
23、负责启动一、二级防汛应急响应。四级防汛应急响应的启动由区防办副主任批准,三级防汛应急响应的启动由区防办主任批准,二级防汛应急响应的启动由区防指副总指挥批准,一级防汛应急响应的启动由区防指总指挥批准。紧急情况下,各单位自动启动防汛有关应急机制,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5.2 响应措施5.2.1 四级防汛应急响应(1)区防办副主任、调度组、抢险组、通讯组、物资组、信息宣传组、交通运输组及公安河西分局、区住建委、区城管委、区文旅局等区防指成员单位组织本组、本部门相关人员在本单位、本部门上岗到位。(2)区防办副主任主持召开会商会议,组织协调应急处置工作。(3)处置工作区防办:督促检查各有关单位、各街道分
24、指挥部预警、响应工作开展情况;及时收集整理全区防汛工作情况,上报各级领导,并通报有关单位;适时提出建议并组织防汛会商会议;起草下发防汛会商会议纪要,并抓好落实;做好灾情统计上报;通知抢险组集结区级防汛应急救援队伍,落实抢险设备,做好防汛准备。调度组:及时掌握本区雨水情、工情,分析提出调度建议,视雨水情提请召开防汛调度会商会议,发布防汛调度指令;监督相关街道和单位落实防汛调度指令。抢险组:及时掌握本区雨水情、工情,分析提出调度建议,掌握行洪河道的工情,汇总全区险情、灾情及抢险救灾情况,随时做好防汛抢险救灾技术指导准备,组织各防汛应急救援队伍待命。物资组:整理防汛物资及设备,做好调拨准备。信息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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