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西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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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西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1 .总则1.1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为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新征程提供安全保障。1.2 编制目的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的总要求,建成与有效应对公共安全风险挑战相匹配、覆盖突发事件应对全过程,社会广泛参与的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实现应急管理基础能力持续优化,应急救援能力显著
2、增强,应急保障能力不断完善,社会协同应对能力明显改善,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1.3 制定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天津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天津市河西区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等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及本区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1.4 工作原则坚持党对应急工作的领导。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完善党委领导下的应急管理行政领导负责制。各行业部门依法分类管理,应急议事协调机构发挥协调联动作用,拧紧“防”和“救”无缝对接的责任链条,建立统一领导、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管理体制。坚持人民至上、
3、生命至上。把保护人民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强化底线思维,把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全面提高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坚持防灾减灾救灾相结合。不断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强化源头治理、前端处理,坚决遏制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发生。做好常态下的风险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工作,优化非常态下信息报告、决策指挥、抢险救援等机制,全面提升风险防范应对能力。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加强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做好常态下的风险防控、隐患排查、监测预警、力量建设等工作,优化非常态下信息报告、决策指挥、抢险救援、支援保障等机制,提高防灾、减灾、抗灾、救灾能力。
4、严格落实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坚决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坚持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健全应急管理法规规章的配套制度,推动全社会各领域、各单位切实履行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及时应对各类事故灾害的职责。加强应急救灾物资储备能力建设,建立各类应急救援力量联动机制,构建专兼结合的应急救援体系。完善政府统筹管理下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加强公共安全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促进应急产业高质量发展,提高突发事件应对社会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1.5 适用范围本预案是河西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总体制度安排,用于指导由本区负责或参与的突发事件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应急处置以及事后恢
5、复重建等工作。1.6 突发事件分类分级1.6.1 河西区突发事件分类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事故灾难。主要包括工矿商贸等企业和建设工程的各类安全事故,交通运输事故,公共设施和设备事故,核与辐射事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件,网络与信息安全事件等。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和药品安全事件,急性中毒(食物、职业等中毒)事件,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社会安全事
6、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群体性事件,经济安全事件,涉外突发事件,油气供应中断突发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民族宗教事件,舆情突发事件、刑事案件等。上述各类突发事件往往相互交叉和相互关联,或同时发生,或引发次生、衍生事件,应具体分析,统筹应对。河西区突发事件以频发的非自然因素为主,具有灾害种类多、损失重、影响大、连发性强、处置难度大等特点。1.6.2 突发事件分级各类突发事件按照其性质、造成损失、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从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一般四个等级,具体分级标准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执行。1.6.3 其中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由区应急局负责协调处置,公共卫生事件由区卫生健康委负责协调处
7、置,社会安全事件由区委政法委负责协调处置。1.7 应急响应分级1.7.1 分级响应初判发生较大、一般突发事件,由区委、区政府负责应对,成立“天津市河西区*事件现场指挥部”,组织辖区专业处置队伍开展现场应急处置。初判发生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以及跨区的突发事件,由市级层面负责应对,市委、市政府负责同志到达现场组建现场指挥部后,河西区现场指挥部统一并入上级政府现场指挥部,接受现场统一指挥。如果事件本身较为敏感,或发生在重点地区或重大活动举办、重要会议召开等时期,适当提高响应级别,并视发展态势及时调整响应级别,避免响应不足或响应过度。1.7.2 本区应急响应由高到低分为四级:一级、二级、三级、四级
8、。发生特别重大突发事件时,启动一级应急响应;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根据事态严重程度,启动一级或二级应急响应;发生较大突发事件时,启动三级应急响应。发生一般突发事件时,启动四级应急响应。2 .组织体系2.1 河西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2.1.1 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成立河西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区应急委),统一领导全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区应急委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承接上级应急指挥部工作部署,研究制定落实措施;分析本区应急管理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应急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研究拟定本区应急管理工作规划、计划、方案和应急预案,总结应急管理
9、年度工作;调集本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共同开展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审议河西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发生特别重大及重大突发事件时,服从市应急委或市级专项应急组织机构的统一指挥;组织本区较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指导本区相关部门组织开展一般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协调区武装部、驻区部队、武警及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等。2.1.2 区应急委主任由区长担任,常务副主任由区委常委、副区长担任,副主任由区委政法委书记、区委宣传部部长、区武装部长、各副区长担任,委员由各街道、委、力、局主要领导组成。2.2 区应急委办公室、区应急指挥中心2.2.1 区应急委办公室区应急委下设区应急委办公室
10、,设在区应急局,承担本区应急委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应急局局长担任。区应急委办公室的主要职责:综合协调本区应急管理工作,履行值守应急、信息汇总和综合协调职责,发挥运转枢纽作用;承办区政府应急管理专题会议和区应急委工作会议,督促落实区政府有关决定事项和区政府领导批示、指示精神;协助区政府领导做好突发事件预防预警、应急处置、调查评估及善后工作;指导全区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对全区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组织河西区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修订工作,指导街道应急预案和各专项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督促检查预案演练工作;组织应急专家为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决策咨询;组织开展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及应
11、急业务交流工作等。2.2.2 区应急指挥中心。区应急局负责区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建立突发事件应急指挥平台,具备相应的应急指挥、信息传输、辅助决策等功能。区政府原应急指挥中心为区备份应急指挥中心。2.3 区专项指挥机构2.3.1 区政府设立有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在区应急委的领导下,组织开展有关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主要包括:防汛抗旱、抗震救灾、房屋抢修、安全生产、建筑工程事故、城区公共设施事故、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公共卫生事件、维稳联合、反恐和刑事案件、人民防空、金融安全及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指挥部。各专项应急指挥部指挥长一般由分管区领导担任,副指挥长一般由行业主管部门(或主责部门)主要负责同志担任。专项应
12、急指挥部主要职责是:研究落实应对相关突发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组织编制、修订本区专项应急预案,完善应急保障预案;负责所属应急救援队伍、所需应急物资装备的建设管理工作;制定专项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专业应急训练、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发生一般事件时,牵头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善后处置、调查评估等工作,并负责对接市级相关专项指挥部,研究确定有关事项;发生较大及以上级别突发事件时,服从区应急委或市级应急组织机构统一指挥,按要求落实相关工作。2.3.2 各专项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牵头组建部门,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办公室作为专项应急指挥部办事机构,负责督促、检查专项应急指挥部
13、决策的落实情况,协调、指导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应急保障与应急处置工作。2.4 部门应急机构区有关部门按照区应急委和专项指挥机构要求,建立健全本部门的应急管理机构,根据职责分工负责相关类别突发事件应对工作,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参与相关类别突发事件专项预案起草工作,开展本部门应急预案的编制与实施工作,组织协调风险防控、应急准备、监测预警、恢复与重建工作,为应对突发事件提供资源支持。2.5 现场指挥机构2.5.1 突发事件发生后,根据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工作需要,由突发事件处置行业主管部门(或主责部门)牵头,依托区专项应急指挥部,成立“天津市河西区*事件现场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各工作组
14、组长组成,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根据实际需要,在现场指挥部下设置专项工作组,各专项工作组组长由区相关部门、属地街道及事发单位等主要负责同志担任。2.5.2 现场指挥部工作职责是:全力组织伤员救治、人员疏散转移和群众安置工作,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对突发事件进行综合分析、快速研判,确定现场应急处置方案;统一组织街道办事处、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调动应急救援队伍,调集应急救援物资装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随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事件处置进展,一旦发现事态有进一步扩大趋势,有可能超出自身处置能力时,应立即报请区委、区政府协调处置。2.5.3 现场指挥部工作实行现场总指挥负责制。发生
15、一般突发事件,一般由区人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任现场总指挥;较大突发事件,一般由区人民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现场总指挥;事件超出本区处置能力的重大以上突发事件,由区级层面进行先期处置,并立即报请市人民政府协调处置。2.6基层应急机构1.1.1 街道办事处要健全应急管理机构,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本街道办事处预案编制、应急值守、基层应急队伍管理工作,按照有关部门的要求建立完善监测网格、疏通预警发布渠道,协助有关部门开展灾害防御知识宣传、应急联络、信息传递、灾情报告和灾情调查等工作;具体组织实施本街道各类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发生突发事件时,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先期处置
16、,在上级应急指挥人员或专业应急人员到达后,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应急管理工作副职领导作为突发事件第一联系人,并安排人员负责日常工作。1.1.2 各居民委员会应明确应急管理工作责任人,协助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工作。1.7 专家咨询机构区应急局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家信息库,根据需要抽调有关专家组成专家组,为突发事件风险排查、应急处置和救援、调查评估等工作提供技术支持。1.8 企业(事业)单位应急机构本区所有企业(事业)单位要落实应急管理责任人,负责本单位突发事件的监测、预警和处置,组建救援队伍、落实应急物资器材、组织应急训练演练。业务上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领导,同时
17、按照突发事件属地管理原则接受区政府的指挥。1.9 应急志愿者区红十字会建立健全应急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管理及调用机制,鼓励应急志愿服务行为,引导应急志愿服务行动,发挥应急志愿服务作用,保障应急志愿者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的合法权益。3 .预案管理4 .1应急预案体系本区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由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基层应急预案、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以及大型活动应急预案六类应急预案组成。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根据实际,组织编制重要基础设施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和跨区域应急预案。(1)总体应急预案。即河西区总体应急预案,是本区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主要规定突发事件应对的基本原则、组织体系、
18、运行机制,以及应急保障的总体安排,明确相关各方的职责和任务,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重要依据。(2)专项应急预案。是为应对某一类型或某几种类型突发事件,或者针对重要目标物保护、重大活动保障、应急资源保障等重要专项工作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单位)职责的工作方案,由有关部门牵头制定。相关部门应制定应急保障预案,与专项应急预案配套实施。(3)部门应急预案。是政府有关部门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职责,为应对本部门(行业、领域)某一类型突发事件,或针对应急资源保障等涉及部门工作而预先制定的工作方案。(4)基层组织应急预案。是街道办事处、居委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为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而预先
19、制定的工作方案,侧重明确突发事件的预警信息传播、组织先期处置和自救互救、信息收集报告、人员临时安置等内容,重点规范街道、社区层面应对行动,体现先期处置特点。(5)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由企业和事业单位根据国家、本区及行业有关法律法规,为应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制定的行动计划,侧重明确应急响应责任人、风险隐患监测、信息报告、预警响应、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可调用或可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情况及如何实施等,体现自救互救、信息报告和先期处置特点。(6)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由举办大型会展和文化体育等重大活动的主办单位针对有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制定的行动计划。针对大型活动保障而制定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侧重
20、明确活动安全风险隐患及防范措施、监测预警、信息报告、应急处置、人员疏散撤离组织和路线等内容。3.2 预案编制与衔接3.2.1 区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单位针对区域内突发事件发生情况和风险排查情况,组织制定本级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3.2.2 政府及其部门应急预案编制工作应立足现有资源,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等基础上进行,以确保应急预案的可操作性。在编制过程中应广泛听取有关部门、单位和专家意见,并书面征求涉及职责的相关单位意见。3.2.3 基层组织和企事业单位应根据总体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结合本部门、本单位应急工作职责,在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等基础上研究制定本部门
21、、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在编制过程中应征求相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意见。负有行业监管职责的各部门负责指导、督促有关企业编制、修订企业应急预案。3.2.4 各级各类应急预案衔接遵循“下级服从上级,专项、部门服从总体,预案之间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区应急管理部门推动指导本级应急预案体系建设,综合协调本级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研究提出相关应急预案衔接审核意见。3.3 预案审批与备案331总体应急预案由区应急管理部门起草,按程序经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后,以区政府名义印发实施。专项应急预案由区有关牵头处置部门负责起草或承担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职责的部门(单位)起草,上报区政府批准,以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实施。
22、部门应急预案经部门有关会议审议,以部门名义印发,报送区政府备案,抄送区应急管理部门和相关专项应急指挥机构办公室。基层组织和单位应急预案经主要负责人审定、签发,以基层组织或单位名义印发,并按照有关法规要求报送备案。河西区主办的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应急预案由区主办部门制订,报请区分管领导审批后,印发相关单位,并报区公安、应急管理部门备案。应急预案支撑性文件的审批程序由制订单位确定。3.3.2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印发后1个月内,依照下列规定向有关单位备案:(1)区总体应急预案报送市人民政府备案,抄送市应急局。(2)区专项应急预案报送市相关部门和市应急局备案。(3)区部门应急预案报送区委、区
23、政府备案,抄送区应急局。(4)街道应急预案报送区委、区政府备案,抄送区应急局;居委会应急预案报送所在街道办事处备案。(5)本区区属企、事业单位应急预案报区应急局备案;其他企业单位应急预案向区行业主管部门和属地街道办事处备案。(6)大型活动应急预案由承办单位以大型活动组委会名义报送区政府备案,抄送区应急管理和公安部门。3.4 预案演练与修订3.4.1 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完善应急预案演练制度,加强统筹协调,结合本地区风险情况,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专项应急预案、部门应急预案每2年至少进行1次应急演练;上年度发生较大以上级别突发事件的,本年度至少进行1次同类型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基层组织
24、和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经常性地开展或者会同相邻的单位、社会组织等开展针对性强的应急演练。3.4.2 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单位)建立评估制度,分析评价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实现应急预案的动态优化和科学规范管理。3.4.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2)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3)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4)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5)应急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6)在应急处置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7)应急预案编制部门(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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