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度中国民用航空政策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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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民用航空局2009年度2010 年 5 月 14中国民用航空政策报告民航年度政策白皮书第一部分改革与开放1一、深化体制改革1二、继续加快开放步伐3第二部分法制建设和科教工作3一、法制建设3二、科教工作6第三部分安全监管7二、飞行标准管理10三、适航管理13四、机场安全管理14五、空中交通管理15六、空防安全17第四部分经济管理19一、航空运输管理19二、通用航空发展21三、财经政策22四、行业固定资产投资管理23五、价格管理24六、节能减排25七、应急救援体系建设26第五部分应对金融危机26附录:民航地区性政策文件概述30一、依法行政30二、安全监管30三、经济管理31第一部分改革与开放一
2、、深化体制改革2009年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完成职责调整L保留原民航总局规范管理航空运输业、实施航空安全和空中交通管理、组织协调重大紧急航空运输任务等职责,进一步加强航空安全监管、规范航空运输业、通用航空管理的职责,保障民航安全,促进民航行业协调发展。民航局机关三定工作顺利完成,33个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正式更名为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局。民航局的主要职责确定为:(一)提出民航行业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与综合运输体系相关的专项规划建议,按规定拟订民航有关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起草相关法律法规草案、规章草案、政策和标准,推进民航行业体制改革工作。(二)承担民航飞行安全和地面
3、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民用航空器运营人、航空人员训练机构、民用航空产品及维修单位的审定和监督检查,负责危险品航空运输监管、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和运行评审工作,负责机场飞行程序和运行最低标准监督管理工作,承担民用航空人员资格和民用航空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三)负责民航空中交通管理工作。编制民航空域规划,负责民航航路的建设和管理,负责民航通信导航监视、航行情报、航空气象的监督管理。(四) 承担民航空防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民航安全保卫的监督管理,承担处置劫机、炸机及其他非法干扰民航事件相关工作,负责民航安全检查、机场公安及消防救援的监督管理。(五) 拟订民用航空器事故及事故征候标准,按规定调查处理民用航空器事
4、故。组织协调民航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组织协调重大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任务,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六)负责民航机场建设和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负责民用机场的场址、总体规划、工程设计审批和使用许可管理工作,承担民用机场的环境保护、土地使用、净空保护有关管理工作,负责民航专业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七)承担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市场监管责任。监督检查民航运输服务标准及质量,维护航空消费者权益,负责航空运输和通用航空活动有关许可管理工作。(八)拟订民航行业价格、收费政策并监督实施,提出民航行业财税等政策建议。按规定权限负责民航建设项目的投资和管理,审核(审批)购租民用航空器的申请。监测民航行业经济效益和运行情况
5、,负责民航行业统计工作。(九)组织民航重大科技项目开发与应用,推进信息化建设。指导民航行业人力资源开发、科技、教育培训和节能减排工作。(十)负责民航国际合作与外事工作,维护国家航空权益,开展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十一)管理民航地区行政机构、直属公安机构和空中警察队伍。二、继续加快开放步伐2009年中国与克罗地亚、智利和苏丹正式签署了双边航空运输协定。截止到2009年12月17日中国共与112个国家签署了航空运输协定,其中与13个国家草签了航空运输协定。2009年增辟两条海峡两岸空中双向直达航路,两岸定期客货运输航班正式开通。为促进内地与香港、澳门地区建立更加紧密的经贸关系,便利香港及澳门服务
6、提供者在内地设立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民航局与香港、澳门特区政府主管部门分别于2009年11月23日、2009年10月26日签署了港澳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有关经济担保的规定2。允许香港及澳门服务提供者在内地设立独资、合资或者合作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时,出具内地法人银行或者中国航空运输协会推荐的担保公司提供的经济担保;也可由当地银行(香港、澳门银行)作担保,但在申请获得内地批准后,须在2个月内补回内地担保。由香港或者澳门银行提供担保,有关担保事宜使用内地法律规定,在担保期限内由香港银行、澳门银行按担保协议承担先行赔付责任。第二部分法制建设和科教工作一、法制建设2009年4月1
7、3日,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民用机场管理条例3,条例自2009年7月1日起施行。作为关于民用机场管理的行政法规,条例的出台在极大程度上完善了机场安全管理法律制度,进一步健全了我国的民航法规体系。条例内容总共六章八十七条,主要从七个方面规定了民用机场的管理制度。一是运输机场建设管理制度。条例对运输机场建设中的选址、总体规划、民航专业工程的设计、工程质量等专业性较强的环节设定了较为严格的管理制度,并规定由民航管理部门实施监管。二是运输机场使用许可管理制度。条例对民用航空法规定的使用许可制度进行了细化规定,明确了机场使用许可证的申请条件和审批程序,并对机场关闭、更名、废弃或改作他用以及国际机场
8、设立和开放程序做了要求。三是运输机场安全运营管理制度。条例用专章对运输机场的安全运营做了要求,从管理职责、设施、设备、生产程序以及应急救援等方面做了规定。四是通用机场管理制度。考虑到通用机场有其独特性,而且其发展滞后于运输机场,因此,条例对通用机场仅作原则性规定,为未来扶持通用航空发展留出余地。五是民用机场净空保护制度。条例对机场净空保护进行了细化规定,规定了净空保护区域的划定以及区域内必须禁止的活动,并明确了地方政府和民航管理部门在机场净空保护中所承担的责任。六是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制度。条例规范了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区域内使用无线电频率和设置无线电台(站)的活动,明确了民用机场电磁环境保护
9、区域内的禁止性活动。七是民用机场环境保护制度。条例规定航空器噪声和排放物必须符合相应的适航标准方可使用民用机场,重点明确了有关各方在控制航空器噪声影响方面的义务和责任。2009年民航局发布规章一部,以加强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范民用航空器事故、民用航空器事故征候以及其他与民用航空器运行有关的不安全事件信息的报告、收集、分析和应用,实现安全信息共享,控制风险,消除隐患,预防民用航空事故。该规章是对原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43号)和中国民用航空总局关于修订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国民用航空总局令第180号)的修订,143号令和180号令也随着新规章的颁布而废止
10、。新的民用航空安全信息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信息管理中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局的作用;对信息管理人员的资格提出要求;增加了航空不安全事件证据保护和调查资料保存方面的内容;删除了不安全事件报告表格;对企事业单位的信息管理工作提出明确要求;完善了信息报告的各种情况。与规章相适应,2009年民航局对民航不安全事件初始报告表和最终报告表的填报进行了规范二移动设备国际利益公约和关于航空器设备特定问题的议定书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2009年6月1日在中国正式实施。民航局航空器权利登记部门作为中国航空器国际利益登记的国家指定接入点。为此,民航局制定发布了航空器国际利益登记相关管理办法6,确定指定接入点类型为授权接
11、入点,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航空器机身和直升机为标的物进行国际利益登记时,必须首先从民航局取得授权代码。同时,根据公约和议定书相关要求,便利作为国际利益标的物的航空器的实体转移,民航局还制定发布了相关航空器国籍注销登记管理办法,规范航空器债权人向民航局申请注销民用航空器国籍登记的管理程序7。二、科教工作为适应民航行业快速发展对科教工作的新要求,2009年,民航局明确提出必须把科教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实施“科教兴业”和“人才强业”战略。以飞行、机务、空管和机场管理专业建设为重点,加强民航院校建设,培养行业需要的高素质人才;通过加强在职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科学预测人才需求,培养国际化
12、人才,建设高层次专家队伍,做好人才储备;加快民航科技平台建设,筹建中国民航科学研究院,加强行业重点实验室建设,实施10项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加快民航信息化,重点建设政务、商务、物流、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信息化项目,提高行业核心竞争力8。2009年,民航局制定了民航院校飞行、机务、空管专业建设规划,进一步规范普通高校飞行技术专业招收飞行学生工作,要求体检合格的学生需进行民用航空背景调查进一步加强民航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先后制定发布了民航主体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民航工程技术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民航工程技术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巳民航通用航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民用航空医学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等任职资格评审办法,进
13、一步规范评审组织、统一评审程序、保证评审质量。建立民航局特聘专家和中青年技术带头人工作机制,明确选聘范围、条件及程序,提供专项经费支持,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在民航行业持续安全和科学发展中的促进作用。第三部分安全监管2009年是中国民航安全发展面临重大挑战的一年,也是全行业砥砺奋进、经受考验的一年。全行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全面践行持续安全理念,认真落实安全工作部署,政府部门加强安全监管,航空运输保持平稳态势,安全运行品质稳步提升,重大运输保障任务圆满完成,有力促进了民航科学发展。2009年,全行业实现运输飞行442.4万小时、214.9万架次,分别比上年增长12.4%和15%,没有发生运输飞
14、行事故和空防事故。截至2009年底,航空运输已连续安全飞行61个月零10天、1825万小时。全行业以“零征候、零差错、零投诉”的成绩,出色完成国庆60周年航空运输安全保障任务,并圆满完成博鳌亚洲论坛保障、紧急救灾物资运送、接返滞留旅客等重大航空运输任务。中国民航荣获飞行安全基金会颁发的2009年度“杰出贡献奖”。一、全面加强安全监管制定中国民航国家航空安全纲要(SSP)O建设和实施SSP的目的,旨在建立一套局方的航空安全管理全局性体系框架,逐步完善和健全局方对行业的安全管理工作,使民航各级管理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逐步实现规范化和系统化,加强对行业的安全监督和管理,推进民航各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体
15、系(SMS)建设,努力实现安全管理由规章符合性管理向绩效管理转变。依据ICAe)要求以及我国民航的实际情况,中国民航的SSP包括四个部分:(一)安全政策和目标,主要规定局方要建立安全法规体系,确定不同部门关于SSP的要求、职责和责任,以及定义SSP应达到的可接受安全水平(ALOS)等;(二)安全风险管理,主要规定局方如何识别危险源,并评估其在航空运行中所引发的安全风险,包括制定各企事业单位建立和实施SMS的要求,以及对各企事业单位SMS安全绩效的认可;(三)安全保证,主要规定局方如何通过安全监管、信息收集分析等手段确保局方的安全管理活动和各企事业单位的SMS遵循既定要求,并评估SSP和各企事业
16、单位的安全绩效;(四)安全促进,主要规定局方如何在局方内部以及各企事业单位间开展安全培训、安全信息交流等工作,以在行业内营造良好的安全文化。发布民航安全监管政策指引Z以现行法律法规和规章标准为依据,对民航安全监管中的一些重点问题和工作进行了规定、明确和进一步细化,旨在指导、规范和统一民航行政机关的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工作的水平和绩效。该政策意见主要包括监管绩效、信息管理、事件调查、责任追究、典型事件处理、附则等六部分内容。加强对民航安全监督管理局安全监管绩效考核。为了加强行业安全监管工作,建立地区管理局安全监管绩效评估制度,定期对监管办的组织建设、履责情况和监管效能进行评估,民航局实
17、施对安全监督管理局的安全监管绩效考核上从监管计划、行政执法、信息管理、日常监管、监管工作的效果和安委会综合评定等六个方面,对地区管理局考核辖区监管局的安全监管绩效做出具体规定。该办法的实施有利于加强民航安全监管工作,有利于发挥民航行政机关安全监管职能作用,有利于实现由规章符合性检查向安全绩效监管转变,确保民航持续安全。一中新签署关于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的合作谅解备忘录。为加强航空安全工作,2008年3月14日中国民用航空局航空安全办公室与新加坡航空事故调查局签署关于航空器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的合作谅解备忘录。双方在谅解备忘录中再次重申遵从国际民用航空公约附件13,致力于提高双方航空器事故调查
18、员的能力和专业水平,分享与航空事故调查相关的专业技术和经验,认同双方在航空事故调查领域内建立持久合作框架方面存在共同利益,并就事故和事故征候调查、调查培训、共享信息和专业技术等领域开展合作达成共识。中国民用航空局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民航局签署关于航空器事故与事故征候调查的合作安排。为加强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在航空器事故与事故征候调查方面的交流与合作,中国民用航空局与澳门特别行政区民航局于2009年6月4日在澳门正式签署关于航空器事故与事故征候调查的合作安排。为内地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之间的航空安全技术合作注入了新的实质性议题,内容涵盖航空器事故与事故征候调查、安全调查人员培训、安全信息及专业知识共享等
19、。二、飞行标准管理加强对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的持续监督管理。2009年,民航局针对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CCARI21部)相关条款,发布了一系列管理细则,加强持续监管。一是针对CCARl21部第469条“机长的特殊区域、航路和机场合格要求”中涉及的特殊机场做了进一步明确,为航空承运人确定特殊机场名单及在特殊机场运行提供指导,为民航局对航空承运人确定的特殊机场进行审批和监察提供依据九二是发布飞行签派员值勤时间指南,明确了航空承运人的签派员排班和配置所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考虑因素,对CCARI21部中有关签派员执勤时间限制做了进一步的明确,为衡量签派人力资源提供评估方法如
20、。同时,飞行签派员考试并入飞行员考试系统,规范飞行签派员执照理论考试2二进一步加强对签派资源管理(DRM)训练项目的开发、实施、强化和评估的指导22。三是制定客舱安全相关管理政策。针对近些年因飞行中颠簸造成人员伤害的情况频繁发生,指导航空公司建立和改进颠簸管理操作程序23,防止和减少空中颠簸造成的人员伤害,最大限度地将空中颠簸产生的风险降到最低。为加强客舱乘务员训练,制定客舱训练设备和设施标准24,保障客舱乘务员使用的训练设备和设施能够满足训练大纲的要求,确保受训人员能够达到并保持规章要求的训练标准和质量。四是细化航空公司选送飞行学生赴境外学校进行飞行训练的相关规定25,加强和规范对中国航空公
21、司和飞行学院选送飞行学生前往境外飞机驾驶学校进行多发飞机商用驾驶员执照、仪表等级和高性能飞机训练的管理;加强对境外学校的审定和监督检查,规定从事为中国外送单位训练飞行人员的境外学校的标准和条件,明确了训练和换发执照、航线运输驾驶员执照理论培训和考试的要求。五是对CCAR-121部中有关湿滑跑道等运行要求进行进一步的细化和解释,为航空公司在湿跑道和污染跑道上的运行及实施安全管理提供指导26。建立维修单位的安全管理体系。一直以来,航空器维修质量管理在保证民用航空飞行安全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各国民航当局都将航空器维修质量作为关注的管理重点,并在规章要求中予以明确。为更好地实施风险管理、保障安全、界定
22、安全责任、有效地配备资源,2009年民航局从安全管理体系(SMS)的本质构成、维修单位的生产运行、防护及与安全监督管理的关系出发,将安全管理体系的要素融入到维修单位的质量管理体系中,制定了维修单位安全管理体系要求,指导维修单位建立符合要求的安全管理体系(SMS)27o加强对专业人员的管理。2009年制定发布的民航空勤人员管理政策包括:民航飞行技术特级飞行员任职资格评审条件28,民航招收空勤人员尿液毒品检测管理规定29及招收空勤人员艾滋病病毒抗体筛查管理规定3等。制定电子飞行包(EFB)的适航和运行批准指南。指南规定了批准电子飞行包(EFB)存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方法,提出了EFB分类、功能和责
23、任分工的判定标准,提供了降低EFB风险的策略和措施,列举了EFB设计过程中应考虑的因素,同时还规定了EFB运行批准程序和评估内容匕提供在海洋和偏远地区空域实施RNP4的运行指南。RNP4是ICAOPBN导航技术应用的一种,一般用于海洋和偏远地区空域运行,其运行以GNSS作为导航源,不需要任何地基助航设施。为充分利用现代航空器机载设备和导航系统,提供全球一致的适航要求和运行标准,2009年民航局制定了RNP4运行指南,为航空运营人在海洋和偏远地区空域实施RNP4运行提供了背景、航空器资格、批准准则等方面的指导也除该指南规定的方法外,航空运营人也可采用民航局认可的其他方法。一一全面开展国产和进口航
24、空器评审工作。为配合和促进国产民用航空器的发展,使之能够顺利投入运行,制定了航空器评审方面的管理文件和指导文件,籍此为航空器评审工作建立了统一完善的工作标准,同时也为航空器制造厂家提供了足够的指导33。制定进口航空器的运行评审要求34,对引进的新型号航空器进行评审,确保新引进航空器对我国运行规章的符合性,确保运行航空器所需有关文件的合理性与完整性,并为实施上述航空器监管工作的监察员提供足够的运行相关资料。一加强对航空器飞行模拟训练设备管理。针对目前国际上航空器设计生产和投入运行的时间间隔普遍缩短,出现航空器尚未通过型号合格审定就需要使用模拟设备进行驾驶员训练的情况,民航局制定相关规定对新型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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