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度中国民用航空政策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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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国民用航空总局2003年度中国民用航空政策报告民航年度政策白皮书2004年5月17日增强民航政策的透明度,是民航总局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措施,是提高政策制定的民主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也是履行我国入世承诺的需要。现发表2003年度中国民用航空政策报告白皮书,对20012003年民航总局出台的重大政策进行介绍和说明,以有助于有关部门、民航企事业单位、消费者和广大公众了解民航政策的现状与趋势。第一部分民航改革开放与发展政策一、全面推进民航体制改革(一)深化民航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二)民航深化改革的主要内容(三)民航改革的实施二、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一)我国入世承诺中关于民航的内容(二)外商投资
2、民用航空业规定(三)逐步扩大航空运输市场的开放三、加强民航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建设(一)加强民航法制建设(二)提高民航科研水平(三)加强民航干部教育培训和人力资源开发.第二部分航空安全监管政策一、飞行标准管理(一)修订航空器机场运行最低标准规定(二)修订有关专业人员资格管理规定(三)修订民用航空器维修许可审定规定(四)调整飞行标准管理方式二、航空器适航管理(一)修订航空器及其发动机适航标准(二)制定航空器噪声和航空发动机排出物规定三、空中交通管理(一)修订空中交通管理规则(二)制定通信导航监视设备使用许可管理办法(三)完善民用航空航行情报员管理(四)制定极地航路飞行管理办法(25)(五)其他有关空
3、管规定(26)四、空防安全管理(27)(一)应对*.11”事件,加强空防安全工作(27)(二)加强旅客随身携带液态物品管理(27)(三)明确空防安全管理职责分工(27)五、飞行事故调查(28)六、机场安全管理(28)七、运输安全管理(30)第三部分民航经济管理政策(31)一、加强宏观调控和航线结构调整(31)(一)控制总量,优化航线航班布局(31)(二)加大控制运力的力度(32)二、整顿和规范航空市场秩序(33)(一)整顿航空运输市场秩序,规范市场销售行为(33)(二)整顿和规范民航建设市场秩序(34)三、民航财经政策的调整(35)(一)国家为民航飞机战争责任险提供政府担保(35)(二)安排航
4、空安全保障专项资金(36)(三)调整机场收费标准(36)(四)取消航线联营(37)(五)其他民航财务政策的调整(38)第四部分应对“非典”冲击的政策措施(39尾注(42)2003年度中国民用航空政策报告第一部分民航改革开放与发展政策一、全面推进民航体制改革我国实行改革开放政策以来,民航不断进行改革。但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和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国际航空业激烈竞争的加剧,进一步深化民航体制改革已经成为一项紧迫任务。2002年3月3日,国务院批准了民航体制改革方案。中国民航一次全面、深刻的改革进入了实施阶段。(一)深化民航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民航改革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江
5、泽民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部署,从我国民航的实际出发,坚持市场取向的改革,实现政企分开,打破行政垄断,克服过度分散,规范市场竞争,发挥市场对民航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民航体制,保证飞行安全和运输生产正常进行,更好地促进民航事业的健康发展,为现代化建设和社会公众服务。民航改革的主要目标是,政企分开,转变职能;资产重组,优化配置;打破垄断,适度竞争;加强监管,保证安全;机场下放,属地管理;提高效益,改善服务。(二)民航深化改革的主要内容联合重组航空运输企业。对总局直属的
6、9家航空公司进行联合重组,实行政企分开,形成3个大型航空集团。以中国国际航空公司为主体,联合中国航空总公司和中国西南航空公司,组建中国航空集团公司,保留中国国际航空公司名称,继续使用中国国际航空公司的标识;以中国东方航空公司为主体,兼并中国西北航空公司,联合中国云南航空公司,组建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保留中国东方航空股份公司名称,继续使用中国东方航空集团公司的标识;以中国南方航空集团为主体,联合北方航空公司和新疆航空公司,组建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保留中国南方航空股份公司的名称,继续使用中国南方航空集团公司的标识。三大航空集团组建后,即与民航总局脱钩。政府鼓励其他航空公司在自愿的基础上,根据现
7、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联合重组为新的航空集团公司,或进入三大航空集团,也可以独立自主发展。改组民航服务保障企业。以民航计算机信息中心为主体,将中国航空结算中心整体并入民航计算机信息中心,组成民航信息集团公司。中国航空油料总公司改组为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主营业务及相关资产重组为集团公司控股、三大航空集团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吸取国内石油石化企业参股。逐步放开航油市场,引入竞争机制。民航总局负责制定航油企业市场准入规则和供油设施建设规范。改革航油价格形成机制,由政府定价逐步过渡到由市场形成价格。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总公司改组为中国航空器材进出口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对主辅业分离,主营业务及相关资产重组为集
8、团公司控股,三大航空集团公司和其他航空公司参股的有限责任公司,实现航材进口企业与用户的利益共享、风险共担。改革民航机场管理体制,实行属地管理。按照政企分开、属地管理的原则,对现有129个民用机场管理体制进行改革。民航总局直接管理的机场下放所在省(区、市)管理,相关资产、负债和人员一并划转;民航总局与地方政府联合管理的民用机场和军民合用机场,属民航总局管理的资产、负债及相关人员,一并划转所在省(区、市)管理。机场下放后,原则上以省(区、市)为单位组建机场管理公司,实行企业化经营。各省(区、市)不再设立民航管理机构。鉴于首都机场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仍由民航总局管理,但也要实行政企分开,企业化经营。西
9、藏自治区内的民用机场也由民航总局管理。改革民航行政管理体制。根据航空运输跨省、地区运作的特点,将民航三级行政管理,改为民航总局一地区管理局两级管理。民航总局是国务院进行民用航空行业管理的机构,不再代行国有资产所有者职能。保留民航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东北和新疆7个地区管理局。撤销24个省(区、市)局,改设精干的民用航空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作为地区管理局的派驻机构。改革空中交通管理体制。按照集中统一的原则,改革民航空中交通管理体制,建立由民航总局空管局一地区空管局一机场空管中心(站)为一体的空中交通管理体系。空管系统按事业单位性质管理。民航总局空管局对全国民航空中交通管制实行统一指挥,对
10、空管建设规划、标准、设备选型和人员培训等实行统一管理。地区空管局负责对本地区分管空域的飞行活动实施指挥和管理。各空管中心(站)对本中心(站)分管空域的飞行活动实施指挥和管理。不承担区域管制任务的支线机场的塔台管制由所在机场负责,业务上接受民航空管部门的统一指挥和行业管理。改革机场公安管理体制2。根据机场公安机构随机场下放的原则,除首都机场集团公司所属机场(含首都国际机场、天津滨海国际机场)、西藏自治区内机场及中国民航飞行学院所属机场的公安机构外,原由民航总局、民航地区管理局、民航省(区、市)局管理的机场公安机构和民航省(区、市)局公安处随同机场下放,一并移交地方人民政府管理,列入地方公安机关建
11、制序列,由地方公安机关直接领导,同时接受民航总局和民航地区管理局公安局的指导、检查、监督。移交地方人民政府管理的机场公安机构的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空防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政府机构及上级民航公安机关的指示、要求;负责对飞行机组、空中警察、安检部门移交的案件进行查处;负责安检现场执勤,维护安检现场秩序;负责空防安全信息和工作情况的收集、统计和上报;处置非法干扰航空安全事件;负责机场范围内治安管理和道路交通管理(不含飞行区);负责危害民用航空安全犯罪和机场范围内其他刑事犯罪案件的侦破工作;负责民用机场消防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所在机场专机地面安全警卫工作。组建空中警察队伍。为加强反劫机工
12、作,国务院决定组建空中警察队伍,由民航总局公安局派驻航空公司,实行民航总局公安局和航空公司双重管理。(三)民航改革的实施20022003年民航全行业认真贯彻落实民航体制改革方案,大力推进各项改革,新的行业架构和行业管理体制基本建立。2001年基本完成空管体制改革。2002年10月11日,民航六个运输和服务保障集团公司正式挂牌成立,并与民航总局脱钩。民航总局机关完成机构和职能调整3,12个司局承担的141项职责改为11个司局137项职责。至2003年底,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完成了地区管理局机构改革*。除甘肃省外,其他25个省(区、市)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已挂牌
13、成立。省(区、市)民航机场管理体制、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场公安体制改革也全面同步开展,除甘肃省外,其余各省机场移交工作已经完成。按空中警察组建方案5,由现有安全员和其他公安机关选调构成的空中警察队伍初步组建。二、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中国于2001年12月11日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成为WTo成员。20012003年,民航在更多的领域和更多的层次上进一步对外开放。(一)我国入世承诺中关于民航的内容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法律文件中关于航空运输服务的承诺6是:在航空器维修方面,允许我国航空器送国外修理;允许设立合资、合作航空器维修企业,中方应控股或处于支配地位,中外合资航空器维修企业有承揽国际
14、市场业务的义务。在计算机订座系统方面,允许国外计算机订座系统通过与我计算机订座系统联网,为我国的航空公司及其代理人提供服务,不允许外方在国内投资经营计算机订座系统服务。对航空运输销售和营销服务不作承诺。我国政府入世承诺中与民用航空行业有关的内容?还有:1.价格问题。运输服务价格不能对外国个人、企业和外商投资企业实行岐视;航油、航空货运实行政府指导价;对价格调整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2.航油问题。成品油(包括航油)实行政府指导价,进口主要实行国营贸易,非国营贸易量允许年增长15%,2004年1月1日取消进口许可证和配额。中国入世后3年内允许外商从事成品油的零售业务,入世后5年内允许从事成品油的批发
15、业务。3.民用航空器贸易。中国现阶段不准备承诺加入民用航空器贸易协定,但承诺中国在购买民用航空器时,将不实施任何补偿规定或其他形式的产业补偿,对民用航空器贸易协定所涵盖的产品不实行许可证、配额和招标要求。4.其他内容。(1)允许外国租赁公司以跨境交付和境外消费方式提供航空器干租服务。允许外商在中国境内设立合资企业从事航空器干租服务。不迟于中国加入后1年,允许外资拥有多数股权。不迟于加入后3年,允许设立外资独资公司。租赁服务提供者的全球资产应达到500万美元。(2)允许继续给予航空服务的国内提供者的所有现有补贴,但需向WTO通报。(3)允许外国保险公司以跨境交付方式提供国际空运保险服务。对于大型
16、国际空运保险和再保险经纪:自加入时起,允许设立外资股比不超过50%的合资企业;不迟于加入后3年,允许外资股比增至51%,不迟于加入后5年,允许设立外资独资公司。(二)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为了适应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和民航深化体制改革的新形势进一步扩大民航的对外开放,经国务院批准,民航总局、外经贸部、国家计委于2002年6月21日联合发布外商投资民用航空业规定8,从2002年8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规定与原有政策相比,具有以下主要特点:一是扩大了外商投资范围。对于公共航空运输企业,取消试点的数量限制,允许外商投资现有的任一家公共航空运输企业。放宽了外商投资通用航空领域,除涉及国家机密的项目外,其它通
17、用航空领域外商均可投资。二是增加了外商投资方式。除合资、合作方式投资民用航空业外,民航企业在境外发行股票和在境内发行外资股,外商可通过购买股票参与投资。同时还包括“其他经批准的投资方式”,为民航企业,尤其是民用机场今后探索各种新的投资方式留有余地。三是放宽了外商投资比例。外商投资民用机场,由原来的中方控股改为由中方相对控股。外商投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由原来的外资股比例不得超过35%,有表决权比例不超过25%,改为由中方控股,同时一家外商(包括其关联企业)不得超过25%。四是加大了外商管理权限。取消了外商投资的民航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均由中方担任的限制,可按公司法和外商投资企业法等法律法规办理。2
18、001年审批了7个中外合资合作项目,投资总额1.25亿美元。民航企业在香港、新加坡上市募集资金12.7亿港元和7800万元新币。2002年审批审核外商投资民航项目8个,合同利用外资8000多万美元。2003年审核批准外商投资企业6个,协议利用外资1.1亿美元。(三)逐步扩大航空运输市场的开放在2003年3月召开的国际民航组织第五次全球航空运输大会上,中国首次表明积极、渐进、有序、有保障地推进国际航空运输自由化进程的立场。适应国际航空运输全球化、自由化发展的趋势,中国民航逐步推动双边和区域国际航空运输市场的开放与合作。民航双边关系不断发展,到2003年底,我国已与90个国家签署了民用航空协定。2
19、003年,与澳大利亚、法国、日本等12个国家签署新的航权安排协议,扩大了航权安排。推动建立中国东盟航空运输合作机制,与东盟发展更紧密的民用航空合作关系。2002年9月举行的中国-东盟交通部长会议通过的中国-东盟交通合作职责范围要求。,在中国和东盟各国双边航空运输协定框架内,提供和扩大中国与东盟之间的航空联系。在部长会议上,中国代表团宣布了中国发展与东盟国家航空运输合作的政策,即:目前中国与东盟各国已实现首都和主要城市之间的通航,下一步的目标应争取在更多的二类城市之间建立航空联系。此外,还应积极推动航空货运的发展。在双边航空运输安排扩大到一定程度的基础上,各方应加快商讨中国与东盟达成多边航空运输
20、安排的可能性。2003年3月,民航总局同意将海南省作为开放第三、四、五种业务权的试点地区10,并组成了由民航总局和海南省政府有关领导参加的联合领导小组,推动航权开放试点工作,探索以航权开放促进民航发展的有效方式。三、加强民航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建设依法治国和科教兴国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的基本方略。民航实施依法治理民航战略和科教兴业战略,促进民航持续快速健康发展。(一)加强民航法制建设民航总局积极推进依法行政,转变政府职能,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要求,努力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2002年11月民航总局转发”了国务院关于取消第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2,其中涉及民航总局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共64项。取消的审批项目如
21、下:隔离区内商业网点的设置;民用机场进口消防车选型;增加航班地面滑行时间;民航企业发行股票(不含在境外、国外发行股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含)机场航站楼改造建设项目,机场航站区给排水建设项目,机场航站区货运建设项目,机场外场指挥中心建设项目,机场航站区有线通讯建设项目,机场场内、场外供电建设项目,机场计算机系统建设项目,机场雨水、污水、污物处理建设项目,机场供冷、供热、供气建设项目,机场航站区道路与停车场建设项目,机场场务用房建设项目,机场绿化建设项目,机场航空食品配餐建设项目,机场总图建设项目,机场联检办公用房建设项目,机场旅客过夜用房建设项目,机场行政办公用房建设项目,机场单身宿舍、
22、职工食堂建设项目,机场使用油库、中转油库、航空加油站建设项目,机场航油管线、站坪管线建设项目,民航企业行政办公用房建设项目,飞机维修基地与设施的建设项目,航空公司货运设施的建设项目,航空公司地面服务设施的建设项目,航空公司旅客过夜用房的建设项目,航空公司特种车辆与车库项目,航空公司行政办公用房建设项目,航空公司培训设施建设项目,航空公司生活福利设施建设项目,航空公司信息化建设项目;民航运输企业通过合资、联营、兼并等形式获得资金;民航运输企业申请建立股份有限公司;民航运输企业对外筹集资金,控制外债规模事项;民航运输企业折旧年限在区间内的选定;到期国际运输原始凭证的销毁;民航运输企业财务计划的调整
23、;民航企业财务计划;民航企业对外投资规模;购、租送修飞机、发动机手续费;飞机所用发动机维修价格;航空快递服务收费标准;民航营业大厦收费标准;出口代理手续费标准;包机收费标准;我航空企业加入境外定座销售系统;中国航空运输企业公务包机飞行;民航快递企业的设立;航空运输企业营业部的设立;飞行人员出国训练计划;航空公司接送飞机进厂翻修事项;一次性卫生用品民航准用证;领导干部转升机型训练计划;民航建设工程领导小组人员组成;民航建设工程指挥部机构及人员组成;民用机场专业工程设计资格许可;民用机场专业工程施工许可;民用机场专业工程建设监理资质;民用机场停车场设计方案;航空企业订购航行资料的资格;代理飞行签派
24、收费标准。2003年初,民航总局又对1990年至2002年发布的116部规章,1980年至2002年发布的108件规章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依据适应民航管理体制改革要求、适应行业发展需要、有利于民航法制建设,有利于推进依法行政的原则,明令废止了规章5件、规章性文件34件、其他政策性文件51件;重新公布已经废止过的规章14件、规章性文件25件I3。2003年6月1日,修订后的中国民用航空行政处罚实施办法I4正式施行,这个办法与过去的办法相比,对监察员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特别是规定了行政处罚工作的新程序,即由监察员检查后对违法者提出处罚建议,提供违法者违法证据,由地区管理局、监管办法规部门进行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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