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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93.160p55T/GZWEA团体标准T/GZWEAAXX-2022贵州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导则(征求意见稿)GuidelinesforenvironmentprotectiondesignofwaterconservancyprojectsduringconstructioninGuizhouprovince2022-XX-XX发布2022-XX-XX实施贵州省水利工程协会发布贵州省水利建设项目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导则1 总则1.1 为加强贵州省水利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规范施工期环境保护设计和实施内容,保障环境保护措施(设施)的质量和效果,制定本导则。1.2 本导则适用于
2、贵州省中型水利工程施工期的环境保护设计和实施,小型水利工程、防洪除涝和河湖整治工程可参照执行,小型水利工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简化。1.3 环境保护设计和实施应以批准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初步设计报告及其批复为依据,并与主体工程施工图设计深度一致。1.4 环境保护措施(设施)实施应遵循技术可行、经济合理、便于实施、有效保护和改善环境的原则。15根据水利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对照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文件,水利工程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五个因素中的一项或一项以上发生重大变动,且可能导致环境影响显著变化(特别是不利环境影响加重)的,界定为重大变动。属于重大变动的应当重
3、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1.6 水利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后且主体工程开工前,开展施工期环境保护设计,编制水利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实施方案,由建设单位组织有关单位和环保专家评审后实施,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1.6.1 环境保护设计依据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专题专项报告,1.6.2 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水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大气环境保护、声环境保护、固体废物处置、环境敏感区保护、生态监测方案、环境保护投资概算等。1.7 本标准主要引用以下文件、标准:国家和国务院生态环境、水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生态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
4、规章、标准和贵州省有关规定。1.7.1 国家标准化文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危险废物储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
5、001)1.7.2 行业标准化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水利水电工程(HJ/T88-200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水利水电(HJ464-2009)、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表水环境(HJ2.3-2018);水利水电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SL492-2011)、水电工程生态流量计算规范(NB/T35091-2016)、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站设计规范(NB/T35037-2014).水电工程珍稀濒危植物及古树名木保护设计规范(NB/T10487-2021)1.7.3 地方标准化文件。贵州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贵州省水利水电工程环境监理规程(DB52T118
6、4-2017)1.8 水利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设计除应符合本标准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语和定义2.1 环境保护实施方案schemesofenvironmentalprotection依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报告及其批复文件,编制的水利工程施工期环境保护工作指导性文件。2.2生态流量ecologicalflows是指维系河流、湖泊等水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需要保留在河湖内符合水质要求的流量(水量、水位)及其过程。2.3重点保护野生动物Keyprotectedwildanimals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和贵州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野生动物。2
7、.4重点保护野生植物Keyprotectedwildplants列入贵州省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野生植物。2.5古树名木大树Oldandnotabletrees,bigtrees根据贵州省古树名木大树保护条例,古树是指树龄100年以上的树木,名木是指依法认定的稀有、珍贵树木和具有历史、文化价值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的树木,大树是指古树名木之外、胸径100厘米以上的树木。2.6重点水生生物keyhydrobiological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和关于“重要水生生物”该如何界定的回复(生态环境部,2021年8月8日),重点水生生物包括: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生物;列入国际、国家、地
8、方物种红色名录的水生生物;区域流域特有水生生物;重要经济水生生物;具有典型涧游或迁移习性的水生生物。1.1 7水生生物栖息地Aquatichabitat水生生物个体或群体生存的空间及其生物、非生物因子,包括水生生物栖息的水域,以及满足水生生物生长、繁殖、涧游等全部生命史活动所需的生境要素。2.8 外来入侵物种invasivealienspecies列入中国外来入侵物种名单的物种,包括但不限于2003年、2010年、2014年、2016年发布的4批共71个物种。2.9 生态敏感区ecologicalsensitiveregion指依法设立的各级各类保护区域和对建设项目产生的环境影响特别敏感的区域
9、,主要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保护红线、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森林公园、地质公园和湿地公园等。3水环境保护3.1 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工程区环境特点,确定水环境保护目标,包括但不限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库区和坝址下游的取水设施、评价河段水功能、保障生态流量的坝下河段等,明确水利工程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与环境保护目标区位关系。3.2执行标准地表水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n类标准,地下水执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In类标准;废污水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
10、、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或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等。3.3废污水处理3.3.1施工废污水处理主要包括砂石料加工废水、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施工机械修理系统废水、基坑水、隧洞排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等,根据施工标段、施工内容特点和废污水种类分别采取处理措施。3.3.2砂石料加工废水处理设施纳入砂石加工系统标段,与砂石料加工系统同时建设和同时投运,配套废水综合利用设施;复核砂石料加工废水产生量和特征污染物浓度,悬浮物粒径在0.5-160m之间、浓度在3000-30000mgL之间,结合地形条件和场地规模选择平流式自然沉淀池、辐流凝聚沉淀池、成
11、套设备等处理工艺与聚丙烯酰胺等絮凝剂,以及污泥的脱水干化、机械脱水等污泥处理工艺,设计废水主要建(构)筑物和设施仪器的规格、参数与工程量等;制定运行管理制度,定期开展维护管理。3.3.3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处理设施纳入混凝土拌和系统标段,与混凝土拌和系统同时建设和同时投运,配套废水综合利用设施;亚核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产生量和特征污染物浓度,PH=Il12、悬浮物2000mgL左右,明确混凝土拌和系统废水处理工艺与中和剂稀硫酸、聚合氯化铝及高分子凝聚剂等,设计废水主要建(构)筑物和设施仪器的规格、参数与工程量等,沉淀泥砂运输至弃渣场处理。3.3.4施工机械修理系统废水处理设施纳入施工机械修理厂标段
12、,与施工机械修理厂同时建设和同时投运,配套废水综合利用设施;复核施工机械修理系统废水产生量和特征污染物浓度,悬浮物500-4000mgL.石油类10-30mgL,明确含油废水处理工艺与药剂材料,设计成套设施或隔油沉淀池规格与工程量等,废油、油泥、浮渣和污泥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3.3.5基坑水(包括初期基坑水和经常性基坑水)处理设施纳入大坝标段,初期基坑水充分利用上、下游围堰的拦挡作用,投加絮凝剂后沉淀2h,优先综合利用、沉淀淤泥运输至弃渣场处理;经常性基坑水包括基坑渗水、钻探灌浆废水和混凝土养护废水等,特征污染物PH=Il12、悬浮物2000mgL左右,在基坑围堰的下游侧建设沉淀池,当pH8
13、.5时、投加硫酸亚铁和聚丙烯酰胺,当pH8.5时、投加硫酸铝和聚丙烯酰胺,配套废水综合利用设施,沉淀淤泥及时清理并运输至弃渣场处理。3.3.6隧洞排水处理设施纳入隧洞标段,废水采用清污分流措施,根据施工工艺和地层岩性复核废水量和特征污染物,悬浮物500-150Omg/L、化学需氧量20-20Onlg/L、石油类10-30mgL(灌浆作业和采用普通炸药,特征污染物增加pH、三硝基甲苯TNT),明确废水处理工艺,设计废水调节、隔油和沉淀设施规格,配套废水综合利用设施,浮油按照危险废物进行处置,淤泥根据检验性质确定处置措施。3.3.7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根据水利工程分标、施工营地布置纳入相应标段,配套污
14、水综合利用设施;根据各施工营地的食堂、卫浴和施工高峰期施工人员数量复核生活污水产生量和特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250mgL.氮氮40mgL、总磷3mgL,枢纽区施工营地规模较大,生活污水推荐采用成套处理设备,其他小型施工营地生活污水推荐采用三格化粪池、人工湿地处理设施,明确每个施工营地生活污水处理工艺与药剂材料,设计污水主要建(构)筑物和设施仪器的规格、参数与工程量等,沉淀泥砂运输至弃渣场处理,污泥处理的设施及处置措施。3.3.8运行期管理人员生活污水设施纳入管理营地标段,与管理营地同时建设和同时投运,配套污水综合利用设施,确定污水综合利用去向和论证其可行性与可靠性,原则上不新建排污口,新建排污
15、口应申请排污许可和入河排污口论证;根据运行期管理人员数量复核生活污水产生量和化学需氧量、氮氮浓度,推荐采用三格化粪池+人工湿地或成套处理设备,明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构筑物及相关设备、规模及效果。3.3.9废水经处理并达到相关要求后,可用于砂石料冲洗、混凝土拌和与养护、杂用等,具体执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SL303-2017)、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2006)和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SL677-2014)等标准。3.4水质保护3.4.1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水污染防治规划和流域环境保护规划,结合水利工程汇水区和坝址下游的现场调查,复核点源和面源情况。3.4.2点源治理措施应明确需
16、治理的建筑、企业、入河排污口,危险和有害有毒污染源、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源等;提出清拆、关闭、整治措施的对象、方式、数量等。3.4.3面源治理可采取农田径流污染控制、生物系统拦截净化及耕作管理等措施。农田径流污染控制应明确农田径流产生区位,提出农田径流污染控制工程措施布局;生物系统拦截净化措施应明确生物拦截系统区位布置、生物配置方案;耕作管理应提出种植结构、化肥农药施用水平、灌溉方式等要求。3.4.4根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HJ338-2018)提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取水口位置、一级和二级保护区范围,并且列出一级、二级保护区的管控要求。3.4.5按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技术要求(HJ/
17、T433-2008)提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标志、规范建设与监督管理内容。3.4.6复核库区施工布置内容和水库淹没范围,禁止在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布置炸药库、油料库和机械修配厂等设施,提出水库库底清理的环保要求。3.4.7水利工程施工作业或影响区分布有取水口,设置物理阻隔措施,明确设立隔栏或隔网的位置、型式、规模和工程量等,取水口上游100O米和下游100米范围内禁止设置排污口,提出水源替代措施和制定应急预案。3.5生态流量保障设施3.5.1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结合水利工程坝址下游的现场调查,复核生态流量需求,确定下泄生态流量。3.5.2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结合水利工程枢纽区和引水工程布置
18、,确定生态流量下泄设施纳入相应标段,复核生态流量下泄位置和方式,以及下泄能力和可靠性论证,设计单位提供生态流量下泄设施设计图。3.5.3通过工程的发电、供水、泄洪等泄流设施下泄生态流量时,应明确下泄方式、下泄口位置等;专用生态流量下泄设施包括泄流洞、泄流管和泄流道等,泄流设施的设计应明确泄流建筑物的型式、位置、规模、布置等。3.5.4按照三同时原则建设生态流量监测系统,明确生态流量监测系统的布置位置、流量监测、数据传输、数据储存、数据处理和数据预警等。3.5.5根据水利工程任务、规模和运行调度,提出水利工程优化调蓄和生态调度要求,明确下泄生态流量的时期及相应流量等,当来水量小于生态流量时,生态
19、流量不应低于来水量。3.6水库低温水减缓措施3.6.1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结合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和坝址下游水生态要求,亚核水库低温减缓措施,优先推荐分层取水方案。3.6.2水库低温水减缓措施纳入挡水建筑物或取水口建设标段,灌区范围的增温设施纳入输水工程标段,由设计单位开展施工图设计,施工单位负责建设、监理单位负责监理,业主单位负责运行和维护。3.6.3分层取水工程措施应明确不同时期的取水口位置,分层取水建筑物的型式、规模等,并结合水库调度方案提出不同时期分层取水设施的操作运行方案。3.6.4下泄水温增温措施包括延长输水渠道、增建调蓄水池等,应明确渠道布置、渠道断面、调蓄水池位置及容量等,业
20、主单位组织开展水温监测和效果评估。3.7地下水影响减缓措施3.7.1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区域水文地质图,结合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和地下水补径排关系,复核水利工程涉及区域的岩溶洼地、地下径流通道和地下水影响减缓措施。3.7.2根据水利工程对地下水的补给位置和规模,复核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水库水质预测结果,保证水库水质满足水功能,避免水利工程补给对地下水的影响。3.7.3核水利工程的施工基坑、隧洞及地下厂房与地下水保护目标关系,采取灌浆防渗、原水源地改造、寻找替代水源等措施或采取其他供水方式。3.7.4灌浆防渗措施应根据基坑、隧洞特点,明确防渗工程规模。3.7.5原水源地改造措施应明确改造方式
21、和工程量,替代水源措施应明确替代水源方式、水源选址和工程量等。3. 7.6水利工程灌溉功能对地下水影响减缓措施,应提出灌溉水质监测、节水灌溉、合理选择农药和施肥等耕作措施。4生态环境保护4.1 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工程区环境特点,确定生态环境保护目标,包括但不限于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其生长繁殖地、古树名木大树、重要水生生物及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洞游通道,明确水利工程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与环境保护目标区位关系。4. 2陆生植物保护4. 2.1陆生植物保护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古树名木大树和代表性自然植被等,采取避让、就地保护或迁地保护等措施,
22、研究引种繁殖和种子储存。4. 2.2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结合水利工程平面布置和植物保护对象关系,友核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和占树名木大树及其生长繁殖地保护措施。4. 2.3水利工程的枢纽选址、水库淹没区、移民安置区等应尽量避让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古树名木大树,施工辅助和临时设施禁止直接占用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古树名木大树及其生境。4. 2.4水利工程的环境影响范围内且直接占地范围之外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古树名木大树,应采取就地保护措施;根据植物大小和环境特点,设置植物种类、保护级别、树龄和保护要求等宣传牌,采取木栅、铁丝网和水泥桩等围栏保护措施,明确围栏位置、长度、型式、规模、工程量等,施工期由建
23、设单位或委托相应标段施工单位负责监督管理。4. 2.5水利工程的枢纽区和水库淹没区范围内不可避让的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和古树名木大树,应采取迁地保护措施,优先考虑移栽至水利工程运行期管理营地或县级及以上植物园;植物移栽应充分论证生态学特性和立地条件(包括局地小气候、水分、地貌和土壤等),确定移栽种类、数量、时间、位置、工程量及栽培管理,同时采取购苗补栽措施,明确购苗种类、规格、补栽位置、数量及栽培管理。4. 2.6古大树移栽时间优先选择休眠期(例如每年3月下旬至4月中上旬),准备必要的挖掘、吊装和运输机械设施,带土坨移栽和设置蒲包片支架,制定浇水施肥、喷雾降温、保温防寒和预防病虫害等措施,设置围栏
24、、警示和标识牌。4. 2.7水利工程的枢纽区和水库淹没区应尽可能避让原生性的天然林植被,施工辅助和临时设施应尽可能避让森林植被系统分布区,按照植被演替规律加强消落带植被恢复,规划水库水源涵养林建设。4. 2.8根据水利工程评价区气象条件和占地区植被类型,剥离和储存表层土,施工区、石料场和弃渣场等临时占地区采用当地先锋植物建设乔、灌、草、藤等植被群系,进行施工区迹地生态修复。4. 3陆生动物保护4. 3.1陆生动物保护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贵州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栖息地等,主要是哺乳类、爬行类和两栖类(例如水獭、大鲸和蛙类等),采取避让、就地保护或迁地保护等措施,研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生活
25、、繁殖和栖息习性。4. 3.2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结合水利工程平面布置和保护对象关系,复核陆生动物及其栖息地保护措施。4. 3.3水利工程的枢纽布置、水库淹没区、移民安置区等应尽量避让重点保护动物栖息地,输水工程全部采用地埋式、恢复生境连通性;石料场、砂石加工系统和施工营地等高噪声源、施工人员活动频繁区应与重点保护动物栖息地设置500m以上的防护距离。4. 3.4落实施工期重点保护动物的宣传教育,制定重点保护动植物彩图和保护宣传资料,通过发放宣传资料和集中培训方式向全部施工人员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采用广播、墙报、标语、宣传单等向周围居民宣传野生动植物保护知识,严禁捕杀野生动物。4.
26、3.5根据水利工程保护对象特性和栖息地特点,划定栖息地保护范围和设置围栏设施,禁止或限制施工人员进入,根据实际情况采取避让栖息地、活动通道和建立动物救护站等措施。4. 3.6水利工程蓄水前的库底清理,邀请生态专家或林业主管部门参与,制定水库库区环保清理和动物驱赶措施,依托县林业局或周围自然保护区救护站,对受伤的动物进行救护,待恢复健康后再放归自然。4. 3.7根据水利工程保护对象的生态学特性,恢复临时占地区的生态植被和栖息环境,因地制宜设置警示牌,以及观测、瞭望和监控等措施。4. 4水生生物保护4. 4.1水生生物保护对象是国家重点保护鱼类、珍稀濒危鱼类、流域或地方特有鱼类、具有重要经济或科学
27、研究价值的野生水生动植物及其栖息地,鱼类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以及涧游性水生生物及其涧游通道等。4. 4.2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文件,结合水利工程平面布置和保护对象关系,复核水生生物保护对象及其栖息生境的保护措施。4. 4.3根据水利工程施工导流方式和鱼类区系,挡水建筑物上、下游围堰之间滞留鱼类,应采取救护措施并放回河道。4. 4.4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规划环评及审查意见,第核鱼类生境保护措施情况,明确保护河段的起终断面、警示标牌、生境改造和环境管理等。4. 4.5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文件,复核水利工程采取的鱼道、鱼闸、升鱼机、集运鱼船和捕捞过坝等过鱼方式,参照
28、水电工程过鱼设施设计规范(NB/T35054-2015)开展专项设计,履行报审程序和有序实施;捕捞过坝措施应明确具体实施时间、方式、规模和记录内容。4. 4.6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文件,究核水利工程采取的建设鱼类增殖放流站、依托流域鱼类增殖放流站或直接采购商品鱼苗等,参照水电工程鱼类增殖放流站设计规范(NB/T35037-2014)开展专项设计,履行报审程序和有序实施;推荐外购鱼类放流方案,明确具体实施时间、种类、规模和记录内容。4. 4.7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文件,复核水利工程取水口拦鱼、鱼巢设置情况,网拦防鱼设施应明确网具、网目、网线、网片、网索的规格及用量等,鱼巢
29、设置应明确时间、类型(种植水草、铺设砂砾、卵石等)、范围、材料和工程量等。4. 4.8水利工程挡水建筑物等涉水爆破、开挖和基坑作业,采取鱼类保护宣传、驱鱼、鱼类救护及放生等措施。4. 5土壤环境保护4. 5.1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批复文件,复核污水处理设施、垃圾处理设施和施工机械修理厂等防渗措施,以及工程临时占地造成的土壤质量下降,应提出土壤污染防治和合理利用措施。4. 5.2土壤潜育化和沼泽化防治措施应包括工程、生物和管理措施。工程措施应明确防渗、排水工程的位置、布局、规模、工程量等;生物措施应提出调整土地利用方式、改变作物种植结构与耕作方式等;管理措施应明确灌溉方式、灌溉定额、整地
30、方式等。4. 5.3土壤盐碱化防治措施应包括工程、生物和管理措施。工程措施包括防渗、截渗、排水等措施,防渗措施应明确工程型式、规模和工程量等,截渗、排水措施应明确采用明沟、暗管、机井等工程型式,提出工程布局、规模和工程量等;生物措施宜提出适宜盐碱地种植的树种或草种、整地方式、幼林抚育等;管理措施应明确控制地下水位、合理灌溉等管理方式。4. 5.4采用节水防盐灌溉技术和经济的灌水定额,优化农业种植结构,合理施肥和农药,配套灌区的排水设施,掌握地下水位及其动态变化。5大气环境保护5.1 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工程区环境特点,确定大气环境保护目标,包括但不限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
31、095-2012)规定划分为一类区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其他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二类区中的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明确水利工程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与环境保护目标区位关系。5. 2执行标准环境空气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一级和/或二级标准;大气污染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I4554-93)和贵州省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其他污染物空气质量浓度参考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2.2-2018)附录D。5. 3粉尘污染防治5. 3.1砂石加工系统优先采用全封闭形式和湿法生产工艺,配套安装喷淋装置等
32、;干法生产工艺的砂石破碎、制砂、筛分和皮带输送等采用全封闭形式,配套安装空气雾炮,有效控制粉尘对大气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5.3.2 混凝土拌和系统的拌和楼、水泥煤灰罐采用全封闭形式,堆料场采用半封闭钢化棚或防尘抑尘网覆盖,进出口和场地地面进行硬化,配备洒水抑尘设施,将搅拌站主机和输送皮带、砂石骨料仓等形成封闭车间,确保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927-1996)标准。5.3.3 按照规定设置施工围挡,施工道路采用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硬化路面,加强施工道路维护和按时洒水降尘,施工现场渣土车出入口设置冲洗设施及废水沉淀池;开挖作业区域实施持续性洒水降尘,停工时对裸露土体、易扬尘物料等进行
33、覆盖,按照贵州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做好错峰作业响应措施。5.3.4爆破钻孔采用低尘施工工艺,钻孔设备配套除尘器,爆破前实施洒水湿润表面和布置水袋、草袋覆盖等,控制和降低爆破粉尘;地下洞(井)爆破开挖配备压入式通风设施,并且做好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5.3.5施工作业面采取定时洒水抑尘,水泥、灰土和砂石料等原辅材料堆场采取围栏围挡与绿色密目网遮盖,散装物料、建筑垃圾和土石弃渣采取封闭清运。5.3.6 水利工程主体工程、辅助工程或交通道路分布有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时,设置警示标志和环保标牌,控制车辆速度20kmh和禁止车辆鸣笛。5.3.7 水利工程枢纽区布置大气在线监测系统,监测因子
34、包括但不限于颗料物和氮氧化物,实时显示大气污染物浓度。5.4废气污染防治1.1.1 4.1施工车辆排放废气应满足汽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制及测量方法(GBI8285-2018)和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I7691-2018)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1.1.2 施工机械应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GB20891-2014).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18285-2018)和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污染物排放控制技术要求(HJ10142020)。1.1.3 施工车辆和施工机械应配备尾气处理设施,例如选择性催化还原装置(SCR),颗粒捕集器(DPF)
35、.柴油氧化催化器(DOC)和废气再循环(EGR)等。1.1.4 施工车辆和机械设施燃油应满足车用汽油(GB17930-2016)和车用柴油(GB19147-2016)要求。1.1.5 施工车辆和机械设施应严格执行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5.4.6落实施工车辆和机械的维修保养制度,维持正常的运行工况,满足废气排放标准。5.4.7选择符合环保标准的爆破炸药。5.4.8施工生活营地燃料宜采用清洁能源,燃煤宜采用低硫优质煤。5.5恶臭污染防治5.5.1 合理确定垃圾箱选址,生活垃圾定期清运,定时喷洒除臭药剂。5.5.2 5.2合理确定河湖底泥清理时间,优先选择冬季和枯水季,避让
36、易产生恶臭的夏季和洪水季节。5.5.3 合理选择河湖底泥清运工艺,优先选择干法清理和封闭罐车运输。5. 5.4合理选择底泥脱水和堆存场地,根据臭气成份和级别采取相应的除臭措施,例如喷洒除臭剂或设置围屏阻隔恶臭传播,堆存场地应远离环境保护目标,采取覆盖或填埋处理措施,臭气污染治理效果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有关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的要求。6. 5.5臭气污染防治措施设计应明确散发臭气底泥的数量、处理方法、实施时间、工程量及管理要求等。7. 声环境保护7.1 环境保护目标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工程区环境特点,确定声环境保护目标,包括但不限于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
37、、自然保护区等对噪声敏感的建筑物或区域,明确水利工程主体工程、辅助工程与环境保护目标区位关系。6.2执行标准声环境质量执行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噪声排放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振动参照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标准(GB10070-88)o6.3点噪声源控制6.3.1根据水利工程区域地形地貌进一步优化施工布置,充分利用现有的自然阻隔屏障,合理调整高噪声源的传播方向,将高噪声源(例如砂石料加工系统、混凝土拌和系统、石料场等)远离声环境保护目标。6.3.2砂石加工系统噪声源强在90-115dB,高噪声设施主要包括振动筛、螺旋分级机和进料胶带机等,振动
38、筛以聚胺酯筛网代替金属筛网,安装隔声罩、减振底座、减振器和消声器,必要情况下在设备周围挖减振沟。6.3.3混凝土拌和楼噪声源强在90-115dB,高噪声设施主要包括混凝土拌和楼、筛分系统、空压机和制冷系统等,优先选择具有全封闭运行和降噪功能设备;高噪声设备应安装隔声罩、减振底座和消声器等,空压站设置隔声玻璃窗、吸声材料和消声器,冷却塔顶部安装消声器、底部安装消声垫,拌和楼设置隔声玻璃窗、消声器和隔声廊道等。6.3.4钻孔开挖噪声强度在100-120dB,主要设备有挖掘机、推土机、装载机和潜空钻等,严格控制施工时间,控制同时工作机械数量,避免夜间施工,保障施工区及其周围人员有良好的生活和工作环境
39、。6.3.5高噪声设施四周影响范围内分布医院、学校或居民建筑物密集,高噪声设施采取全封闭措施,或者高噪声设施征地红线范围内设置隔声屏障,确定声屏障的类型、长度、高度、材质、结构和工程量等。6.3.6高噪声设施四周影响范围内分布医院、学校或居民建筑物零散,在征求保护目标同意条件下,可以采取临时搬迁、功能置换或经济补偿。6.3.7施工人员在强噪声环境作业时,例如:凿岩、钻孔、开挖、机械检修等,应配戴个人防噪声用具(棉花、耳塞、耳罩、防声头盔等)。6.3.8运行噪声超标的泵站、电站等,建筑物应采用隔音设计或设置服务年限长、材质好、降低噪声效果好的隔声屏。6.4交通噪声控制6.4.1做好施工区道路和交
40、通运输线路规划,对于主要施工道路或通过噪声敏感区的道路,应采用混凝土或沥青混凝土硬化路面。6.4.2选择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标准的运输车辆,其噪声应符合汽车定置噪声限值(GB16170-1996)和汽车加速行驶车外噪声限值及测量方法(GB1495-2002)的规定。6.4.3交通运输车辆主要有IOts15t和20t等规格,Im处噪声源强90-100dB,加强运输车辆的维护与保养,维持良好的运行工况,有效控制噪声源强。6.4.4环境敏感路段设置警示牌和交通标志,运行速度控制在20kmh,标识限行时间和禁止鸣高音喇叭。6.4.5永久道路两侧影响范围内分布医院、学校或居民建筑物密集,在征求保护目标同意条
41、件下开展声屏障和隔声窗的方案比选,进行隔声措施设计,确定声屏障的类型、长度、高度、材质、结构和工程量等,或者隔声窗规格、材质、结构、数量和工程量等;临时道路采用可拆卸式、移动式声屏障或经济补偿措施。6.4.6永久道路两侧影响范围内分布医院、学校或居民建筑物零散,在征求保护目标同意条件下,可以采取临时搬迁、功能置换或经济补偿。6.4.7永久道路两侧有较宽管理范围时,宜种植绿化林带降噪,应明确绿化带的宽度、长度和树种配置。6.5爆破噪声控制6.5.1爆破噪声属于瞬时噪声,噪声强度100-130dB,爆破噪声出现的同时也有振动出现,尤其是噪声级超过12OdB时更为显著。6.5.2采用先进的爆破技术,
42、选用延时爆破、微差松动爆破等低噪声爆破技术,可以降低噪声3T0dB.6.5.3合理控制一次起爆的总导爆索量、总炸药量和起爆方式,以降低噪声和振动,控制爆破抛头方向,避免正面爆破噪声指向敏感点。6.5.4严格控制爆破时间,避开深夜爆破,优先选择早上7:00-8:00和下午17;00-18:00,降低噪声影响历时;爆破前15min应鸣警笛,提示警戒。6.6振动控制6.6.1应采用具有减振功能的设备,振动的机械与地表之间设置减振台等措施。6.6.2复核挡水建筑物、地下厂房、石料场和输水隧道等居民功能区关系,提出居民搬迁、功能调整和经济补偿措施。6.6.3在振动工程场界与敏感目标之间开挖减振沟或建设减
43、振墙等措施,设计应明确减振沟、减振墙位置、宽度、长度、工程量等。6 .6.4当工程措施不能满足要求时,可搬迁受噪声或振动影响的敏感目标,设计应确定敏感目标搬迁的位置、搬迁数量。7 固体废物处置7.1 一般规定7.1.1 固体废物处理应遵循资源化、减量化与无害化的处理原则,并对固体废物按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和危险废物分别储存和处置。7.1.2 固体废物处置标准和方式应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行业标准的相关规定,优先依托当地的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和危险废物处置单位。7.1.3 河湖底泥应判断固体废物类别和性质,或者委托具有资质单位开展现状监测并确定。7.2生活垃圾处置7.2.1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施工高
44、峰期每个施工营地(包括业主营地)的施工人数,按照每天每人1千克生活垃圾产生量进行复核。7.2.2每个施工营地配置相应数量的生活垃圾筒和垃圾箱,每天定时将生活垃圾集中至垃圾箱,生活垃圾箱容量满足2天生活垃圾的产生和储存量。7.2.3每个水利工程至少设置1处垃圾池,左、右岸交通不便或施工布置分散的,应因地制宜的增加垃圾池数量,垃圾池容量满足3天生活垃圾的储存量。7.2.4垃圾池选址应避让环境敏感区和尽量远离河道,采取防雨遮盖和密闭化、容器化,定时喷洒消毒及灭蚊蝇药物。7.2.5建设单位应与当地环卫部门签订生活垃圾外运合同,确定清运时间和处理去向,明确生活垃圾外运过程的防护措施和环保责任。7.2.6
45、建设单位应制定施工期生活垃圾管理和处罚制度,明确每个标段环境卫生职责。7.3建筑垃圾处置7.3.1建筑垃圾的处置对象主要包括工程区建(构)筑物、道路和桥梁铺设或拆除等产生的混凝土、石专瓦块、渣土、弃料等废物。7.3.2建筑垃圾应优先进行资源化利用,不能利用的废物宜按照渣土、废砖瓦、废混凝土、废木材、废钢筋等分类处置、填埋。7. 3.3建筑垃圾填埋场设计应符合相关规定,明确处理方式、位置、处理量等。7.4底泥污染防治7. 4.1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复核底泥的性质、数量、污染途径等,复核底泥检测和危害特性,确定底泥的处置方式。8. 4.2底泥后期用作农地和林地的应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农用地土壤污染
46、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156182018)的规定,清淤底泥用于农田应符合农用污泥污染物控制标准(GB4284-2018)的规定。9. 4.3底泥处置采取覆土措施时应明确覆土位置,清洁土质量、来源、厚度、数量。10. 4.4底泥处置采取防渗措施时应确定防渗范围、深度、工程量等。11. 5危险废物处置12. 5.1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复核危险废物种类、特性和数量。13. 5.2每个水利工程施工期至少设置1处危险废物暂存间,优先布置于业主管理营地或枢纽标段管理营地。14. 5.3危险废物暂存间面积不低于6平方米,采取防风、防雨和防渗措施。15. 5.4危险废物暂存间防渗措施推荐混凝土基础层+
47、2mmHDPE+混凝土保护层+环氧防腐涂料。16. 5.5危险废物暂存间内部采取分区存放,每个分区应有防漏裙脚或储漏盘。17. 5.6危险废物暂存间内部和外部应张贴危险废物警示牌、标识签,储存的危险废物应加上标签。18. 5.7建设单位应制定施工期危险废物管理和处罚规定,与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置的资质单位签订处置合同,建立健全危险废物台账和联单制度。19. 环境敏感区保护8. 1一般规定8.1.1 根据关于建立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的指导意见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规定,环境敏感区包括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自然公园(森林公园、地质公园、湿地公园)和生态保护红线等;根据国家政策和水利工程与环境敏感区特点,本导则提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其他环境敏感区参照执行。8.1.2 水利工程涉及环境敏感区,笈核专题报告编制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情况,在征得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8.1.3 根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专题报告,复核水利工程与环境敏感区关系,从环境敏感区保护角度进一步优化水利工程主体工程和辅助工程设计,坝轴线调整导致新增重大生态保护目标,或者施工方案发生变化直接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集中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环境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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