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董镇屠宰场搬迁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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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钦州市小董镇屠宰场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公示版)建设单位:钦州市国裕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单位:广西钦州市荔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二。二三年七月1、项目由来我国人均肉食消费水平在不断增长,为了满足人们对肉食的需求,保障人们的日常生活需求,屠宰和肉类加工业正在快速发展。市政府和商务部门对生猪屠宰管理工作的认识不断提高,力度不断加大。把扩大生猪定点屠宰场规模、提升档次、推进“放心肉”工程,作为保障食品安全、促进钦州市产业转型建设的重要工作来抓。正在组织引入企业和资金,建设改造一批大中型生猪屠宰加工项目,发挥大中型生猪屠宰加工企业的配送功能,压缩兼并小型落后的屠宰网点,优化屠宰行业结构。本项目建设利用搬
2、迁安置的契机,大力改善原有屠宰场条件,为广大居民提供放心肉,从根本上治理环境污染,防止私屠乱宰,瘟、病、变质和注水猪肉上市,是十分必要的。钦州市国裕食品有限责任公司抓住商机在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污水处理厂附近地块拟投资962.97万元建设钦州市小董镇屠宰场搬迁项目。项目代码为:2018-450703-13-03-042519o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2016年修订)和国务院令第682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及环保管理部门的意见,该项目需进行环境影响评价,钦州市国裕食品有限责任公司委托我公司开展钦州市小董镇屠宰场搬迁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我公司技
3、术人员在对该项目进行实地踏勘、监测和资料收集等的基础上,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及其它有关文件,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论证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指出存在的环境问题,并提出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为项目的决策、设计及管理提供科学依据,报请环保主管部门审查、审批,以期为项目实施和管理提供参考依据。2、项目特点1、项目为迁建项目。项目已获得钦州市钦北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钦州市食品总公司小董屠宰场搬迁项目用地说明,用地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等相关规划。项目占用部分林地,已取得广西壮族自治区林业局同意使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书。2、项目生产规模设备符合产业政策要求,生产工艺成。3、运营期废水预处理工艺
4、可靠,污水由城市污水处理厂最终处理后达标排放。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无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及有组织排放的恶臭气体及非甲烷总烧,经工程措施和管理措施后可有效控制,卫生防护距离满足要求。项目机械设备噪声经厂区建筑隔音及控制措施后对环境影响较小。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有依托单位合理处置。项目主要污染防治技术均为屠宰及肉类加工业污染防治可行技术指南(HJ1285-2023)认可的污染防治可行技术。3、评价工作程序评价工作分三个阶段:1、前期准备、调研和工作方案阶段接受委托后,收集及研究相关工程相关资料,进行初步工程分析,开展环境状况调查,进行环境影响因素识别、评价因子筛选和环境保护目标,确定工作等级、评
5、价范围及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2、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阶段对项目进行工程分析,并同时对评价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监测和评价,各环境要素进行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编制阶段根据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和范围,提出切实可行的环保措施,并进行技术经济论证,给出建设项目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和环境可行性的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评价工作程序框图见图Io第二阶段 笫:一阶段建设项UI.程分析依据相关镇定确定环境影晌评价文件类型I各环境要卷环境影网便测与邯价 2各专电环境该明分析与评价1根出环境保护措俺.进行技术必济论H2给出加染物持放清单3给出建设项UM境影响评价绪论以制环垃影响
6、报告书图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4、分析判定相关情况(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项目:本项目评价内容仅为年屠宰生猪35万头,属于农副食品加工业(C135屠宰及肉类加工)。产品不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19年第29号令)第二类“限制类”第十二条“轻工”第三十二小款“年屠宰生猪15万头及以下、肉牛1万头及以下、肉羊15万只及以下、活禽IooO万只及以下的屠宰建设项目(少数民族地区除外)”之列,亦不在淘汰类之列,属允许类。设备:本项目生产过程中使用的设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的桥式劈半锯、敞式生猪烫毛机等设备。工艺:本项目屠宰工艺为全自动机械式屠宰
7、工艺,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淘汰类的手工屠宰工艺。对照广西工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1年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改造类、限制类及淘汰类,为允许类。同时不属于钦北防一体化产业协同发展限制布局清单(工业类2021年版)限制内容。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2)行业政策符合性分析1)项目与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的符合性分析项目与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见表1-1。表Ll与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符合性分析表生猪屠宰管理条列的要求本项目结论(一)有与屠宰规模相适应、水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水源条件;项目生产用水来源于自来水,水质安全可靠,符合饮用水标准;符合(二)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
8、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以及生猪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待宰间、屠宰间、急宰间以及生猪屠宰设备和运载工具;符合(三)有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的屠宰技术人员;屠宰技术人员依法取得健康证明;符合(四)有经考核合格的肉品品质检验人员;全部肉品品质检验人员持证上岗;符合(五)有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检验设备、消毒设施以及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污染防治设施;有动物防疫检测设备、消毒设备;污水处理经污水站处理达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表3中规定的三级标准后进入小董镇污水处理厂处理;符合(六)有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厂内建设病害生猪及生猪产品运至无害化处理车间进行统一处理符合(七)依法取得动
9、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出具了关于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的证明;符合通过比对,本项目符合生猪屠宰管理条例中相关要求。2)项目与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50317-2009)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与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中选址要求符合性分析见表l-2o表1-2与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选址要求符合性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要求本项目结论猪屠宰车间所在厂址应远离供水水源地和自来水取水口,其附近应有城市污水排放管网或允许排入的最终受纳水体。厂区应位于城市居住区夏季风向最大频率的下风侧,并应满足有关卫生防护距离要求。本项目最近的村级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为西北面3km处的逍遥饮用水源保护区取水口,距离本项目最
10、近的市级饮用水源保护区为西北面3.6km的那蒙镇茅岭江那蒙江段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距离较远,不涉及饮用水源保护区,废水经厂内预处理后送小董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后排入茅岭江。符合厂址周围应有良好的环境卫生条件。厂区应远离受污染的水体,并应避开产生有害气体、烟雾、粉尘等污染源的工业企业或其他产生污染源的地区或场所。项目所在地位农村,项目周边无工业企业存在。根据本项目现状监测,项目区域地表水、地下水环境现状质量均达标,因此,本项目周边环境卫生条件良好,无受污染的水体。符合屠宰与分割车间所在的厂址必须具备符合要求的水源和电源,其位置应选择在交通项目水电供应有保证,交通运输方便,符合地区生猪定点屠宰场设置
11、规划。符合运输方便、货源流向合理的地方,根据节约用地和不占农田的原则,结合加工工艺要求因地制宜地确定,并应符合规划的要求。厂区周围不宜有虫害大量孳生的潜在场所,难以避开时应设计必要的防范措施。项目周边无潜在孳生大量虫害场所。符合屠宰与分割车间的布置应考虑与其他建筑物的联系,并使厂内的非清洁区与清洁区明显分开,防止后者受到污染。屠宰间、待宰间及出肉广场均采用墙体分隔,平常封闭,防止互相受到污染符合由表1-2可知,项目选址符合猪屠宰与分割车间设计规范(GB503172009)选址要求。3)项目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GB12694-2016)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选址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12、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GB12694-2016)中选址要求符合性分析见表l-3o表1.3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符合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要求本项目结论厂区主要道路应硬化,路面平整、易冲洗,不积水;厂区设有废弃物、垃圾暂存或处理设施;厂区内禁止饲养于屠宰加工无关的动物。厂区道路硬化,路面平整、易冲洗,不积水;厂区设有废弃物、垃圾暂存或处理设施;厂区内禁止饲养于屠宰加工无关的动物。符合厂区划分生产区和非生产区。活畜禽、废弃物运送与成品出厂不得公用个大门,场内不得公用一个通道。项目北地块为生活办公区;中间地块为生产加工区;产品出入口设于厂区西北面;活猪、废弃物出入口设
13、于厂区西北角面,不公用一个通道。符合屠宰企业应设有待宰圈(区)、隔离间、急宰间、实验(化验)室、官方兽医室、化学品存放间和无害化处理间。屠宰企业的厂区应设有畜禽和产品运输车辆和工具清洗、消毒的专门区域。本项目按照求在屠宰车间内设置待宰圈(区)、卫生检疫区;东面设置畜禽和产品运输车辆和工具清洗、消毒的专门区域。符合由表13可知,项目选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畜禽屠宰加工卫生规范(GB12694-2016)的要求。4)项目选址与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GBT172372008)相符性分析项目选址对照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GB/T17237-2008)相关要求见表1-4,项目选址与畜类屠宰加工通
14、用技术条件要求相符。表1.4项目与畜类屠宰加工通用技术条件相符性分析表序号规范相关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序号规范相关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1畜类屠宰加工厂(场)选址应选在当地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远离水源保护区和饮用水取水口,避开居民住宅区、公共场所以及畜禽饲养场。本项目选址处于城市居住区的下风向,距离小董镇居住区约05km,逍遥饮用水源保护区取水口与本项目最近距离为3km,那蒙镇茅岭江那蒙江段饮用水源地保护区与本项目最近的距离为3.6km,项目选址避开居民住宅区、公共场所以及畜禽饲养场。相符2畜类屠宰加工厂(场)应设在交通运输方便,电源稳定,水源充足,环境卫生条件良好,无有害气体、粉尘、
15、浑浊水及其他污染源的地区。项目厂区出入口接项目北侧江边道路,所在位置交通便利。水源、电源均由市政供给,电源稳定,水源充足。厂区避开居民住宅区、公共场所以及畜禽饲养场,无有害气体、粉尘、浑浊水及其他污染源的地区。相符5)项目与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相符性分析项目对照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相关要求见表1-5,项目与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要求相符。表1.5项目与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相符性分析表序号规范相关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1各场所之间,各场所与动物诊疗场所、居民生活区、生活饮用水水源地、学校、医院等公共场所之间保持必要的距离项目距离最近的居民区210m,周边无学校、医院及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相符2场区周
16、围建有围墙等隔离设施;场区出入口处设置运输车辆消毒通道或者消毒池,并单独设置人员消毒通道;生产经营区与生活办公区分开,并有隔离设施:生产经营区入口处设置人员更衣消毒室厂区建设围墙,出入口设置运输车辆消毒通道且设置人员消毒通道;生产区与生活区分开;生产区入口处设置有人员更衣消毒室相符4配备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污水、污物处理设施,清洗消毒设施设备,以及必要的防鼠、防鸟、防虫设施设备;项目设有一间处理规模为700m3d的污水处理站相符5入场动物卸载区域有固定的车辆消毒场地,并配备车辆清洗消毒设备已配备车辆消毒池并配备车辆清洗消毒设备相符6有与其屠宰规模相适应的独立检疫室和休息室;有待宰圈、急宰间
17、,加工原毛、生皮、绒、骨、角的,还应当设置封闭式熏蒸消毒间设有独立检疫室、休息室、待宰圈和急宰间相符6有符合国家规定的病死动物和病害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设施设备或者冷藏冷冻等暂存设施设备项目设置有无害化处理间处理病死动物相符根据上表15可知,本项目符合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相关要求。6)项目与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3号)相符性分析项目对照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见表1-6,项目与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要求相符。表16项目与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相符性分析表序号规范相关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1病
18、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集中暂存点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独立封闭的贮存区域,并且防渗、防漏、防鼠、防盗,易于清洗消毒;(二)有冷藏冷冻、清洗消毒等设施设备项目在无害化车间设置冷库贮存未能处理的病死生猪。冷库设置好相关防漏防鼠防盗措施。相符根据上表1-6可知,本项目符合病死畜禽和病害畜禽产品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相关要求。7)项目与畜禽屠宰”严规范促提升保安全”三年行动方案(农牧发(2023)17号)相符性分析项目对照畜禽屠宰”严规范促提升保安全”三年行动方案相关要求见表1-7,项目与畜禽屠宰”严规范促提升保安全”三年行动方案要求相符。表1-7项目与畜禽屠宰严规范促提升保安全”三年行动方案相符性分析
19、表序号方案相关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1畜禽屠宰企业的设立应当符合本省份畜禽屠宰行业发展规划和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具备法定设立条件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屠宰行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发展规划要求符合2加快淘汰桥式劈半锯、敞式生猪烫毛机以及手工屠宰等落后生产工艺)本项目采用半自动化生产,已淘汰落后工艺符合根据上表1-7可知,本项目符合畜禽屠宰”严规范促提升保安全”三年行动方案相关要求。8)项目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屠宰行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相符性分析项目对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屠宰行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相关要求见表1-8,项目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屠宰行业发展“
20、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要求相符。表1.8项目与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屠宰行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相符性分析表序号方案相关内容本项目情况相符性分析11.总体要求。畜禽屠宰企业由设区市人民政府统一规划设置,按照“科学布局、集中屠宰、有利流通、方便群众”的原则,依据国土空间规划,综合畜禽养殖、交通运输条件及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等多种因素合理布局。寄禽屠宰企业要符合国家和自治区规定的设置条件,不得设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19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限制类、禁止类和淘汰类建设项目,不得批准新建(改、扩建)设计年屠宰量少于15万头的生猪定点屠宰企业。小董镇屠宰场搬迁
21、项目为政府认可项目,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类、禁止类和淘汰类建设项目,项目年屠宰量为生猪35万头符合22.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置。生猪定点屠宰企业设置实行“减控总量,建新撤旧,建大减小”原则,以标准化、机械化、智能化、现代化的屠宰企业替代小型、布局不合理、建设不规范、生产热鲜肉为主的屠宰企业。小董镇屠宰场搬迁项目建成后原厂将拆除,无新增屠宰企业,同时建新撤旧,屠宰规模增大。符合根据上表1-8可知,本项目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畜禽屠宰行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征求意见稿)相关要求。(3)选址符合性分析项目建于钦州市钦北区小董镇污水处理厂附近,已获得钦州市钦北区自然资源局关于钦州市食
22、品总公司小董屠宰场搬迁项目用地说明,项目用地为工业用地。根据小董镇总体规划(20122030年)总体规划图(见附图8),钦州市小董镇屠宰场搬迁项目不在小董镇总体规划范围内,用地性质符合土地利用规划;综上,项目选址基本合理。(4)总平面布置合理性分析项目出口布设于西南角,紧邻进厂道路,交通便利;厂区南北分为两个功能区,南侧为生活办公区,北侧为屠宰生产区,东侧为环保处理措施。生活区西侧为二期项目用地。各功能区划比较明确,生产区、生活区分开设置。项目总平面布置基本合理。(5)“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根据钦州市人民政府发布的钦州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意见(钦政发2021)13号),钦州市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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