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用直升机场助航灯具技术要求和检测规范.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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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咨询通告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编号:AC-137-CA-2017-01下发日期:2017年2月24日民用直升机场助航灯具技术要求和检测规范前言I(一)民用直升机场助航灯具技术要求11总则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24分类35技术要求46标记和说明书197检验规则208包装运输及贮存22(二)民用直升机场助航灯具检测规范231总则232引用标准233检测条件244检测前的准备265检测项目及方法28附录A设备变更后检测方案的确定42附录B关键零部件清单43附录C检测报告样式44编制说明52,ljl,x-刖S本咨询通告依据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CCAR-137CA-R3)、国际民用航空公约
2、附件14第11卷直升机场第四版(2013年7月)和民用直升机场飞行场地技术标准(MH5013-2014)的要求编制。本咨询通告分为技术要求和检测规范两部分。技术要求包括总则、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分类、技术要求、标记和说明书、检验规则、包装运输及贮存,共八章。检测规范包括总则、引用标准、检测条件、检测前的准备、检测项目及方法和附录,共六章。本咨询通告由中国民用航空局机场司负责管理和解释。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函告本咨询通告日常管理组(联系人:徐迅;地址:武汉市东湖高新技术开发区汽车电子产业园茅店山路;联系电话:027-81925141;传真:027-81925125;邮编:4302
3、23;电子邮箱:xuxun_whu)。本咨询通告起草单位: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国家光电子信息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国家灯具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本咨询通告主要起草人:刘玉红、徐迅、王晔、陈建强、王立。本咨询通告主要审核人:张云青、黄世明、赵家麟、应晓平、杨定国、虞再道、乐宁宁。(一)民用直升机场助航灯具技术要求1总则为进一步明确民用直升机场灯具有关技术要求,根据民用机场专用设备管理规定制定本技术要求。本技术要求适用于表面直升机场、高架直升机场、直升机水上平台和船上直升机场;不适用于水上直升机场。直升机场助航灯具应当符合本技术要求。使用LED光源的直升机场助航灯具还应当满足民用机场LED助航灯具
4、通用技术要求(AC-137-CA-2015-01)。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技术要求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要求。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技术要求。GB7000.1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7256民用机场灯具一般要求GB/T14436工业产品保证文件总则附件14第11卷直升机场第四版(2013年7月)MH5001-2013民用机场飞行区技术标准3术语和定义3.1 直升机场heliport全部或部分供直升机起飞、着陆和表面活动使用的场地或构筑物上的特定区域。3.2 最终进近和起飞区finalapp
5、roachandtake-offarea(FATO)用于完成进近动作的最后阶段到悬停或着陆,一级开始起飞动作的特定区域(供1级性能运行的直升机使用的最终进近和起飞区还包括可用中断起飞区)。3.3 接地和离地区touchdownandlift-ofFarea(TLOF)供直升机接地或离地的一块承载区。直升机场灯具分类如表1所示。表1直升机场灯具分类序号名称方向及颜色闪光频率光强分布要求1直升机场灯标全向/白色30次/分AC-137-CA-2015-11的图22进近灯光恒定光强灯全向/白色图1顺序闪光灯全向/白色60次/分图23飞行航径对正引导灯全向/白色-图34PAPI单向/白色、红色-MH50
6、015APAPl单向/白色、红色-MH50016HAPI单向/红色、绿色“高于进近坡“闪形Sfe低于a近坡闪光闪光频率2Hz-3Hz图67表面直升机场FATO边界灯全向/白色-图78瞄准点灯全向/白色-图89TLoF边灯全向/绿色-图910滑行道中线灯单向、双向/绿色-MH500111滑行道边灯全向/蓝色-MH50015技术要求本技术要求521.3、521.5、521.6、5.2.1.7条的规定旨在提供基于夜间条件的有效灯光系统。当灯光拟用于非夜间(即日间或曙、暮光)条件时,必要时应当使用适宜的亮度控制器或调光器,增加灯光强度,以保持目视信号的有效性。5.1环境要求灯具应当能够在下列环境条件下
7、正常工作:a)工作温度:40C55C;b)温度冲击:能承受温度骤变;C)盐雾:耐腐蚀性盐雾;d)耐风力:立式灯具应当能承受240kmh的风速;e)降水:能暴露于雨、雪、冰以及积水下工作,立式灯具外壳防护等级至少为IPX4;。太阳辐射:能暴露在55C环境温度的太阳辐射下工作;g)相对湿度:不大于95%;h)海拔高度:不大于2500m。注:使用环境超出上述要求的,可由使用单位与制造商另行约定。5.2光度及色度要求5.2.1 光输出及分布5.2.1.1 直升机场灯标应符合机场和直升机场灯标技术要求(AC-137-CA-2015-11)的要求。5.2.1.2 进近灯光系统1)恒定光强灯应当是全方位的白
8、色灯。2)恒定光强灯光强分布如下图1所示。对于非精密FATO,光强应增加3倍。VMM.0H0图1恒定发光进近灯的光强分布(白光)3)恒定光强灯宜可调节,光强采用100%、30%和10%三级。4)顺序闪光灯应是全方位的白色灯,光强分布如图2所示,闪光频率60次/分。5)灯具闪光间隔为0.14s。*P图2闪光进近灯的光强分布(白光)6)闪光顺序应当从最外面的灯开始,向横排灯行进。7)闪光灯宜可调,光强采用100%、10%和3%三级。灯。5.2.1.3飞行航径对正引导灯光系统1)飞行航径对正引导灯应当是恒定光强的全方向嵌入式白色2)光强分布如下图3所示。ilStS20*StsSe方仲图3飞行航径对正
9、引导灯光的光强分布(白光)注:在仰角小于2。,并需要用灯光来识别装辂的情况下,就需要另外一些数据。5.2.1.4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PAPlH绛灯电道入口图4PAPI图解(3。为例)注:“在坡上”扇形从20,加大到45,这样,3。下滑坡的调路角度将为2ol7.52o37.S,3o22S3o42.sr1)标准的目视进近坡度指示系统符合MH5001或附件14第I卷535.23至535.40规定要求的PAPI和APAPI系统,但该系统的“在坡度上”扇形面应增大到45,如图4所示;或符合附件14第11卷5.366至5.3621直升机进近航道指示(HAPD系统规定要求。2)所用灯具应易折的,且安装得尽可
10、能低。3)采用HAPl信号形式时,该系统应当符合下列规定的要求:HAPl的信号形式应当包括四个独立的信号扇形面,提供“高于进近坡”(闪光绿色)、“在进近坡上”(绿色)、“略低于进近坡”(红色)和“低于进近坡”(闪光红色)信号如图5所示。图5HAPI信号形式HAPI闪光扇形面的信号频率2Hz3HzHAPl脉冲信号的“开-关”比率宜为1:1,调制度不宜低于80%。HAPI在进近坡上”扇形面的角度应当为45,HAPl“略低于进近坡”扇形面的角度应当为15,如图5所示。HAPl的红色和绿色光强分布如图6所示。9000cd6375Cd679l2ol5a/仰地 r10In3750Cd绿色力色1875Cd3
11、75cd375Cd1875Cd3750Cd6375Cd9000Cd图6HAPI的红色和绿色光强分布在距离不小于30Om处观察时,HAPl在垂直面上的颜色过渡应当在不超过3,的垂直角内完成。红色或绿色滤色镜的透射系数在最大光强时不得小于15%。在全光强时,HAPl红色的y坐标不得超过0.320。HAPl系统应当能在水平线上1。至12。之间任何需要的角度调至其仰角,准确度为5二灯具断电前应当有一个10s-30s之间的延迟。当灯具垂直偏离超过0.5。时,该系统能自动关闭;如果闪光机制失效,在失效的闪光扇形面内没有灯光发出,且整套系统关闭。设貉在浮式直升机水上平台的HAPI系统,在直升机水上平台前后、
12、左右3。的颠簸中保持光束稳定性的精确度宜为155.2.1.5 表面直升机场FATO边界灯DFATO边界灯应为恒定发白光的全向灯。灯的光强需要调节时,应发出可变白光。2)光强分布如图7所示。图7FATo边界灯的光强分布3)灯具的高度应不超过25cm,当高出表面的灯会危及直升机运行时,应采用嵌入式灯具。5.2.1.6 瞄准点灯仰京IOcdMc4Mrwoy10*18P0,ioyP图8瞄准点灯的光强分布1)瞄准点灯应当采用全白色灯。当高出表面的灯会危及直升机运行时,应采用嵌入式灯具。2)光强分布如下图8所示。5.2.1.7 TLoF灯光系统I)TLOF灯光系统由边灯、泛光照明和采用间隔的点光源照明系列
13、或发光板照明组成。2)TLoF边灯应当是发绿色光的固定式全向灯,高度应当不超过25cm。3)TLe)F边灯的光强分布如下图9所示。图9TLoF边灯的光强分布4)TLOF泛光灯的高度不得超过25cmo从TLOF表面上测得的泛光照明的平均水平照度不宜小于10Ix,均匀性比率(平均值与最小值之比)不宜大于8:1。5)在表面直升机场,用以显示TLOF边界的间隔的点光源陈列或发光板应当发出绿色光。发光板的宽度不得小于6cmo发光板盒壳的颜色与发光板所指示的标志颜色相同。发光板不得高于表面2.5cm。6)发光板的亮度要求如图10所示。-io-何京4Sc4mt20Wm.MO-图10TLoF发光板的亮度1.1
14、.1.8 滑行道中线灯或边灯应符合MH5001-2013中对滑行道中线灯或边灯的要求。1.1.1.9 障碍物照明应符合MH5001-2013中对障碍灯照明的要求。1.2 .2平均光强差异性同型号灯具之间的平均光强之比宜不大于L5:1。5.23 灯光颜色灯光颜色应符合MH50012013附录I的要求,色品坐标应当在图11和表2规定的界限之内。图11航空地面灯的颜色表2灯光颜色的界限方程灯光颜色界限公式红光紫色y=0.980-x黄色y=0.335绿光黄色x=0.360-0.080y白色x=0.650y蓝色y=0.390-0.171x紫色x=0.600y+0.133白光白炽灯黄色x=0.500蓝色y
15、=0.285绿色y=0.440和y=0.150+0.640x紫色y=O.O5O+O.75Oxffy=O.382发光二极管黄色x=0.440蓝色x=0.320绿色y=0.150+0.643x紫色y=0.050+0.757x可变白色黄色x=0.255+0.75Oy和x=1.185-1.500y蓝色x=0.285绿色y=0.440和y=0.150+0.640x紫色y=0.050+0.750xffy=0.3825.3 尺寸要求5.3.1 嵌入式灯具531.1灯具的直径应当符合表3的规定表3嵌入式灯具的直径单位:毫米(mm)直径样式1样式2公差外径20330405螺栓分度圆1842860.2间隙配合直径
16、165252.20.25.3.1.2灯具的安装孔径应当适合MlO螺栓或螺柱。螺栓在其分度圆上的位珞如图12所示。A-B机械安装轴线图12螺栓在其分度圆上的位貉注:规格1使用2个螺钉和2个销的固定方法,螺钉使用左上角和右下角的位辂。5.3.2 立式灯具立式灯具的高度应当不大于25cm。船上直升机场接地和离地区ID小于16m时灯具高度宜不超过5厘米,ID大于16m时灯具高度宜不超过15Cmo5.4 灯具结构要求5.4.1 嵌入式灯具5.4.1.1 振动嵌入式灯具应当能承受任一轴线的振动,当振动频率为20Hz2000Hz时,灯具应当能耐受15g的惯性负载;灯泡在受到20HZ200OHZ的振动时应当能
17、耐受3g的加速度。5.4.1.2 静态载荷灯具在正常工作状态时应当能承受平均分布于灯具上表面的31.7kgcm2的静态载荷。在极限静态载荷导致灯具损坏时,灯具应当不发生碎裂。5.4.1.3 液力冲击嵌入式灯具应当能承受138OkPa的瞬时液力冲击。5.4.1.4 防泄漏嵌入式灯具中含有光学部件的组件,包括灯泡,应当能防止水的渗透。光学组件应当能承受138kPa的内部压力。5.4.2 立式灯具立式灯具安装系统应当符合542.15.423的要求。5.4.2.1 易折装貉立式灯具应当在靠近灯具与底座或安装装貉相连的位格有一个易折点。易折点高出道面应当不大于38mm(立式直接安装的灯具易折点高出道面应
18、当不大于50mm),且能承受204Nm的弯矩不损坏,同时在灯具的任何部分破坏前折断;易折点应当在弯矩达到680Nm前折断。在特定的风压下光源中心的垂直摆动幅度不得大于25mm。若易折装谿有螺纹,则其在易折点以下的外形应当为多面体(如六面体),以便于拆卸。易折装常在损坏后应当便于更换。非金属的易折装谿应当在整个温度范围内保持其规定的性能。5.4.2.2 底座安装若立式灯具安装在底座上,应当与一个法兰盘配合使用。法兰盘与底座之间应当使用密封圈进行防水密封。法兰盘与底座螺栓连接时,应当能承受平均分布的1134kg静态压力载荷,与底座连接时应当能承受3389Nm的弯矩,其他应用时应当能承受949Nm的
19、弯矩,且不能损坏或永久变形。5.4.23直接安装应当在法兰盘和灯体支撑体之间装易折装络。5.5 防潮防水5.5.1 立式灯具立式灯具具的部件之间应当有密封。灯具的外壳和灯体之间应当使用密封垫圈。灯具结构应当确保内部产生的水能通过易折点排出。A型跑道警戒灯可使用排水孔而不是安装脚排水。灯具的设计应当使易折点周围不形成积水。5.5.2 嵌入式灯具灯具上方不应当有水进入底座。灯具应当在安装法兰中使用O形密封圈,在接口处不应当使用平垫圈。5.6 电气要求5.6.1 爬电距离和电气间隙应符合GB/T7256第7章的要求。5.6.2 防触电保护应符合GB7000.1第8章的要求。5.6.3 绝缘电阻和电气
20、强度5.6.3.1 绝缘电阻应符合GB/T7256第9章的要求。5.6.3.2 电气强度应当符合GB7000.1第10.2.2章的要求。5.7 维护要求a)灯具的所有内部部件应当便于拆卸;b)光源应当精确、稳固地安装在光学系统的焦点处;c)所有内部的透镜和滤光片均应当安装牢固;d)灯具在重新装配后,应当能恢复原始的防水性能以及规定的光度性能;e)使用通用工具即可对灯具进行维护;D灯具上应当永久性标注制造商名称以及灯具型号;g)除A型跑道警戒灯以外的立式灯具在所有的方向上均应当有至少4o的调节方位,以便安装后进行水平校准;h)嵌入式灯具和底座安装的立式灯具应当有插撬槽、螺孔或其他结构以便于灯具的
21、拆除。5.8 材料和处理所有部件均应当满足既定的使用要求,且应当抗腐蚀。5.8.1 嵌入式灯具5.8.1.1 硬件a)所有螺栓、螺钉、螺帽以及类似固定物均应当为OCrI8Ni9、12Crl3YICrl3不锈钢材料,或性能更好的材料。所有材料均应当经过钝化处理,且不应当褪色;b)用12CrI3或YICrl3不锈钢制造的螺栓或螺钉应当进行黑色氧化处理。5.8.1.2 表面处理所有顶部部件的表面均应当平滑,没有毛刺或锐边。超出道面的所有边缘均应当为半径不小于L5mm的圆角。灯具与底座边缘接合的部位应当经过平滑处理以提供良好的密封性。5.8.2 立式灯具5.8.2.1 金属防护灯具外表面的金属部件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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