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区新建商品房推行绿色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奖励实施细则(试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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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台州市区新建商品房推行绿色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奖励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台建(2024)4号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局),台州湾新区建设局,台州湾新区(高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分局,局直属有关单位:现将台州市区新建商品房推行绿色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奖励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本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1月8日台州市区新建商品房推行绿色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奖励实施细则(试行)为积极推行绿色建造和新型建筑工业化,推进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高装配率装配式建筑、装配化装修
2、、超低(近零、零)能耗建筑,促进我市建筑业转型升级,根据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广进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23)37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实施细则。一、目标任务为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超低(近零、零)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积极推进钢结构装配式建筑,开展住宅项目钢结构装配式建筑试点工作和装配化装修试点工作。自2023年11月1日起,全市新出让住宅项目不小于总亩数的10%应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高装配率装配式建筑、装配化装修,优先安排中心城区地块,且逐年保持递增。二、奖励内容对采用钢结构装配式或超低(近零、零)能耗或装配化装修的商品房项目可进行容积率奖励。采用钢结构装配式的商品房
3、项目,不超过规划地上钢结构装配式建筑面积的4%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采用装配化装修的商品房项目,不超过规划地上采用装配化装修建筑面积的1%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采用超低(近零、零)能耗的商品房项目,分别不超过建设超低、近零(零)能耗的地上建筑面积的3.5%、4%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对高装配率的商品房项目可进行容积率奖励,按装配式建筑评价标准等相关要求评价,达到A级、AA级、AAA级装配式建筑标准的,分别不超过规划各单体计容建筑面积的2%、3%、4%可不计入成交地块的容积率核算。规划各单体不计入容积率核算的建筑面积不得超过其计容建筑面积的5%o台州市区范围内自2023年
4、11月1日起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新出让商品房项目,采用钢结构装配式或超低(近零、零)能耗或装配化装修或高装配率的商品房项目,按照本实施细则要求进行评价并组织实施的,可享受以上容积率奖励内容。三、实施程序(一)出让条件设置新出让商品房项目时,在出让条件中载明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筑或超低(近零、零)能耗或装配化装修或高装配率的商品房项目可按台州市人民政府办公至关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实施意见(台政办发(2023)37号)文件进行容积率奖励。(二)建筑方案审查采用钢结构装配式或超低(近零、零)能耗或装配化装修或高装配率的商品房项目,可申请容积率奖励。建设单位在建筑方案设计阶段向自然资源
5、规划部门书面提交申请*项目容积率奖励承诺书,明确申请容积率奖励的建筑面积比例和数量,承诺实施内容以及履约责任。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凭建设单位的承诺书予以方案审查,并在方案设计意见告知单中载明“总建设面积*平方米,含根据奖励政策不计入容积率建筑面积*平方米,具体面积以建设部门出具的认定书为准。(三)容积率奖励核定建设部门组织对申请容积率奖励的建设项目进行技术核定,明确最终的核定结果和奖励面积,出具*项目容积率奖励技术核定结论意见书并函告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四)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单位依据建设部门的*项目容积率奖励技术核定结论意见书,向自然资源规划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在申请表中载明容积率
6、奖励部分的建筑面积比例和数量,同时在建设项目总平面图中标示。自然资源规划部门依法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并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中载明“总建设面积*平方米,含根据奖励政策不计入容积率的建筑面积*平方米。(五)实施监管建设部门对申请容积率奖励政策的项目建立动态监管制度,实施施工过程全过程监管,确保工程建设项目按照施工图设计相应技术措施有效落实,严禁擅自变更设计内容,降低建设标准。(六)竣工规划核实和建设用地复核验收建设单位在钢结构装配式或超低(近零、零)能耗或装配化装修或高装配率建筑内容施工完成和竣工阶段评价通过后,由建设部门负责进行技术认定和评价验收,并出具*项目容积率奖励技术实施确认书并函告自
7、然资源规划部门。自然资源规划部门凭建设部门提供的*项目容积率奖励技术实施确认书组织建设工程竣工规划核实和建设用地复核验收,对尚未提供*项目容积率奖励技术实施确认书的建设项目不予规划核实和土地复核验收通过。四、工程建设实施流程工程建设实施流程分为评价程序、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施工及监管、项目验收等环节。装配式建筑应满足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实施流程,具体详见附件1。超低(近零、零)能耗建筑应满足超低(近零、零)能耗建筑工程建设实施流程,具体详见附件2。五、违法责任采用钢结构装配式或超低(近零、零)能耗或装配化装修或高装配率的商品房项目,已享受容积率奖励相关优惠政策但未达到相关标准的,或未按建设工程
8、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应取消政策优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浙江省城乡规划条例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予以处理。附件1:装配式建筑工程建设实施流程一、评价程序申请容积率奖励政策的装配式商品房项目,应按照台州市装配式建筑评价管理办法(台建(2023)15号)(以下简称评价管理办法)文件要求,还应满足以下装配式建筑评价评价程序与要求,具体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设计阶段预评价,第二阶段为建造阶段评价,第三阶段为竣工阶段评价。(一)设计阶段预评价。设计阶段预评价时,应编制容积率奖励专篇,并根据项目装配式建筑等级标
9、准及装配化装修实施情况进行计容面积折算,分楼栋计算不计入容积率核算的建筑面积和比例。(二)建造阶段评价。1 .建造阶段评价应安排在主体结构验收阶段或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前进行,评审程序同设计阶段。2 .对不符合建造阶段装配式建筑评价要求的项目,退还申报材料,整改达到要求后重新申报评价。3 .建设单位应提交建造阶段装配式建筑评价相关材料至台州市建筑工业化专家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后存档备查。台州市装配式建筑评价表(建造阶段评价)报送至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上传建筑工业化管理系统。(三)竣工阶段评价。1 .竣工阶段评价应安排在项目竣工验收前进行,评审程序同设计阶段。2 .申请容积率奖励的装配式建筑项目,竣
10、工阶段评价时应提供面积测绘报告,分楼栋计算不计入容积率核算的建筑面积和比例。3 .对不符合竣工阶段装配式建筑评价要求的项目,退还申报材料,整改达到要求后重新申报评价。4、建设单位应提交竣工阶段装配式建筑评价相关材料至台州市建筑工业化专家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后存档备查。台州市装配式建筑评价表(竣工阶段评价)报送至项目所在地建设主管部门,上传建筑工业化管理系统。(四)建筑信息模型(BIM)要求。BIM模型应符合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lM)应用统一标准(DB33/T1154)的模型细度要求,BlM模型由台州市BlM中心查验后存档。(五)装配化装修要求。商品房项目采用装配化装修并申请相关容积率奖励时,台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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