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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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施方案的通知(厦府办(2024)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厦门市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1月8日厦门市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实施方案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坚持预防为主,加强重大慢性病健康管理,提高基层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发展壮大医疗卫生队伍,把工作重点放在农村和社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是维护群众健康的重要屏障,发挥着健康守门人的作用。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2、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意见精神,进一步提升我市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促进基层医疗卫生体系高质量发展,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建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一)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立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保基本”功能,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加大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力度。在城市新建和改建居民区,将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设施与居民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投入使用,逐步完善城市社区15分钟医疗健康服务圈。落实区级政府选址建设属地责任,加强人口快速增长区域、城中村、农村等资源薄弱地区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布点,对常住人口超服务能力的镇街,应
3、根据规划要求及时增设社区卫生服务分中心、乡镇卫生院分院或增加建设规模。整合公房、村部集体房等公有资源,允许工业控制线外工业仓储用地、工业厂房等变更规划为医疗用途。(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卫健委、资源规划局)(二)稳步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建设。因地制宜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单体规模、建设标准和服务辐射能力,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建筑面积、床位设置可参照二级医院标准进行建设,重点发展门诊、住院、居家相结合的社区康复护理服务,促进社区住院与家庭病床服务有序衔接。推动医疗资源均衡布局,社区康复护理或医疗资源供给不足区域,新规划建设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力争建筑面积达到1万平方米。
4、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改建、扩建,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推行“一人一诊室”,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基本服务功能。(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卫健委、资源规划局)(三)推动多层次医联体建设。以国家城市医联体建设试点为契机,推动综合性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共同打造专科型或业务联系型的多层次医疗联合体,将落实情况纳入综合性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考核指标体系。医联体综合性医院通过驻点巡诊、专家派驻和远程会诊等方式,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疾病的识别、诊断和处置能力。鼓励综合性医院提供技术支持,可探索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共享病房,双方医护人员共同参与巡诊、护理、教学等相关活动。(责任单位:各区人
5、民政府,市卫健委)(四)因地制宜加强专业科室建设。鼓励支持重点和特色专科建设,支持现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综合性医院对接,通过联办科室等方式,分别打造12个优势专科,实现综合能力提升和特色专科建设协调发展。有条件的区可探索实行“双主任”制,聘请市级知名专家为特聘主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选聘本院骨干为执行主任,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科室优质发展。以社区需求为导向,增强康复医学、老年医学、骨科、中医科、儿科等特色专科服务能力。鼓励开展清创缝合、切开引流等适宜外科手术。在严守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静脉输液、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及医疗安全风险的前提下,根据上级医院指导或授权,逐步恢复肿瘤病人营养支持等确有需要
6、的静脉输液业务。(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卫健委)(五)落实落细公共卫生与疫情防控工作。健全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共卫生科室标准化建设。加强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分级、分层、分流的重大疫情防控救治机制,提高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早期监测预警能力。完善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分级分类组建公共卫生应急队伍。建立中医药参与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协调机制和重大传染病防治中西医协同机制。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网格化管理,加强重点人群监测,协同提升社区救治能力。加强重点人群尤其是老年人疫苗接种,进一步降低老年人群体疫苗针对疾病的感染率及重
7、症率。(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卫健委、财政局)二、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健全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中医专科医院、高校合作交流,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创建中医特色科室及中医馆,改善基层中医药服务条件。积极争取在全市医疗机构建立共享中药房,实现中药材的同质同价。对中医医师需求量大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增加师带徒名额,提高中医师的水平。组织中医专家对基层医务人员进行中医适宜技术培训。(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卫健委)(七)加强防治结合、医防协同。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协作协同,市、区疾控中心定期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流行病学调查、传
8、染病防控和疫情应急处置等专业技术培训。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应定期接受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诊断报告、应急处置相关知识培训,提升专业技术人员发现、诊断、报告传染病和疫情现场处置能力,真正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传染病监测中的“岗哨”作用。结合心理疏导、场景营造等,逐步发展高质量的家庭健康管理、营养指导和心理服务,提高健康管理的科学化水平。加强慢性病早期筛查,提高慢性病体检筛查率,促进慢性病“早发现、早干预、早诊断、早治疗”。提升慢性病患者的建档、评估、干预、随访、监测等全程健康管理服务质量。发挥公共卫生科的作用,督促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等疾病防控责任,提升医疗机构传染病应急管
9、理能力水平。(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卫健委)(Zk)强化医疗卫生设施设备配置。加强基层医疗设备和医疗设施建设投入,加强妇幼保健规范化门诊、康复训练室等建设。加快完善除颤仪、简易肺功能仪、供氧、中医诊疗等必备医疗设备配置,有条件的社区可配置无创呼吸机、ct、急救车等设备,逐步扩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康复、护理床位。(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卫健委)(九)优化药品配备供应。加强与综合性医院用药目录衔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村卫生室可以按规定配备使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外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的药品,实现区域内医疗机构常见病用药目录一致。根据村卫生室常见病、多发病、慢性病等用
10、药的实际需求,由镇卫生院统筹调配,保障村卫生室用药需求。在确保信息真实和用药安全的前提下,对高龄、卧床等行动不便的慢性病签约患者,经患者本人授权后可由家属代开药。(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卫健委、医保局)(十)提升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效。探索开展“全专结合”,有针对性地邀请医联体综合性医院的专科医生加入签约服务团队。强化家庭医生和签约居民的联系,通过电话、微信、短信或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信息平台,加强沟通联系,扎实开展健康咨询、首诊转诊、预约服务等。对签约的慢病患者等重点人群按照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和签约包服务内容开展相应频次的随访、履约服务。(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卫健委)(+-)拓展基层医
11、疗卫生服务内容。合理利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现有资源,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独立体检中心,规范体检中心管理,完善体检设备配置,提升体检服务水平。加强家庭病床建设,在依托基层医疗卫生团队开展家庭病床服务基础上,充分利用医联体专家优势,开展全专结合的家庭病床巡诊会诊。完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机构业务协作机制,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老年人医疗照护、居家护理等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卫生院)应适当延长门诊服务时间,方便社区居民在家门口就近获得基本医疗、慢病配药、家医签约、健康咨询等服务。(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卫健委)三、医保协同支持促进基层发展(十二)合理引导参保患者就医下沉。通过医保
12、的差异化待遇杠杆,引导患者首先在基层就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门诊报销比例设定高于二、三级医疗机构。一级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设定低于二、三级医疗机构。推行基层基药优惠政策,参保人员在基层公立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使用已纳入国家医保药品目录的国家基本药物发生的医疗费用,不设起付标准,由统筹基金按门诊规定比例支付。(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十三)医保支付政策向基层倾斜。健全多层次的医疗保障体系,针对长期慢性病医疗服务、基层门诊服务等不同医疗服务特点,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并做好各类政策协同,医保总额预算分配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倾斜。在按村居实行总额指标调剂使用基础上,适当提高村卫生室按人头门诊结算控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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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厦门市 人民政府 办公厅 关于 印发 进一步 提升 基层 医疗卫生 服务 能力 实施方案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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