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2024年云南省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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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云南省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质监督抽查实施细则1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的2024年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工作,抽查产品涉及类型为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本次抽查对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在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均进行抽样和检验,本细则内容包括适用范围、产品分类、检验依据、抽样与检验、检验要求、判定原则、检验结果的处理、异议处理及复检、附则等。2产品分类贮热水箱容积在06以下的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3检验依据GB/T19141-2011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技术条件GB26969-2011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能源效率标识管理办法、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能
2、源效率标识实施规则2024年云南省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4抽样与检验4.1 抽样对象贮热水箱容积在06n?以下的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4.2 抽样方法从受检单位的成品库、仓库或店铺等堆货区域中随机抽取近一年内生产、进货或销售的且已自检合格的产品(包括生产企业产品和OEM产品)。一般采用随机抽样方法。当样本量远大于抽样基数时,先将其大致等分为若干份,通过抽签确定出小样本,再把小样本中的每台样机编号,通过再次抽签决定受检样品;当样本量不大时,可以通过一次抽签决定受检样品。对受检单位抽样时,抽样基数不少于5台,当抽样基数少于规定台数时并且在抽样组确认待抽样品不是受检单位有意准备时(
3、查看生产计划、进货数量等相关记录),也可进行抽样。在同一次监督抽查中,对每家受检单位抽样数量要求为同一种型号规格的整机抽取2套,每套包括水箱、集热器(真空管或平板)和支架三个部件。(一套检样、一套备样,备样封存于抽样地点)。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一般由集热部件、保温水箱和支架组成,应分别对三大部件按上述方法抽样,其中对于集热部件的抽样,应根据具体配置确定抽样数量。如20管真空管系统,在对真空管进行抽样时,若外包装为12支装时,则一套系统应抽取2箱,若外包装为10支或8支装时,则一套系统应抽取3箱。对于水箱内胆材质及厚度检验,为保证检验结果的客观公正性,将被抽查水箱剖开,从非边缘部分进行内胆材质及厚
4、度检验。4.3 抽样及检验单位由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安排,云南师范大学下属单位国家太阳能热水器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昆明)及云南省太阳能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组织人员分别进行抽样和检验,严格实行抽检分离制度。抽样人员至少2名及以上,不得与检验人员重复。4.4 抽样地点及数量本次抽样检验工作在全云南省范围内开展,对不同受检单位可根据实际所生产产品类型抽取13种类型的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根据相关要求,计划在生产领域、流通领域共计抽检25个批次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产品。4.5 抽样及检验时间计划于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7月15日进行抽样及检验工作,于2024年8月1日前完成所有监督抽查任务,
5、抽样工作及检验工作同时进行。4.6 抽样单及其他事项抽样前由受检单位向抽样人员提供受检单位及生产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及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受检单位与生产单位为一体的,仅提供1份资料;如受检单位被抽查产品是由其他生产单位生产提供的,希留存被抽查产品的进货合同或进货单等有效凭证(受检单位需盖章确认)。按有关规定填写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样单和现场检查文书等,记录被抽查产品及受检、生产单位相关信息。受检单位还需认真配合填写监督抽查样品信息表。抽样单编号规则为2024YNO*1XT,以具体抽取样品种类数量展开,只抽取1种类型样品,可省略大括号。注意不同抽样小组需协调好编号顺序。受检单位
6、营业执照地址与实际地址不一致的,需在抽样单中备注。所有填好的文书应当由受检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签字,并加盖公章确认。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在抽样单上盖公章的,应在抽样单上注明,并签字按手印确认。所有抽样产品检样买样费原则上由抽样单位负贡处理。购买检验样品的价格以出厂或销售产品的标价为准;没有标价的,以同类产品的市场价格为准。备用样品由受检单位先行无偿提供。如样品由受检单位无偿提供,则需在抽样单中备注并由受检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签字确认;监督抽查工作完成后可由承检机构通知退还。4.7 样品处置4.7.1 样品的交接和传递应当对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检验样品和备用样品分别签封,为防拆封,可采用包装材料
7、包裹,并使用多张封条,采用透明胶带缠裹。封样单由抽样人员、受检单位有关人员签字、盖章确认,在封样单上标注“检样”和“备样”,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样品不被调换。检验样品的检样由受检单位负责在规定的时间内送至指定检验地点,并负责安装和确认。在流通领域经销商处抽样的样品尽量由抽样单位自行带回。备样封存于受检单位,受检单位有妥善保存的义务,若有备样损坏遗失或封条破损等造成不能进行复检的情况,视同受检单位放弃复检的权利。由于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是易碎制品,因此受检单位在样品的运输过程中应对这些部件作必要的特殊防护措施,以免造成样品的损坏。当检验样品在运输、安装中发生非检测性损坏时,由受检单位负责将备用样品运
8、至指定检验地点。样品在送到承检机构时,由样品管理负责人进行现场样品确认,对检验物品的形态和检验物品附件及资料进行详细的登记和记录,并留下相应的影像资料。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样品的安装由受检单位工作人员自行安装,在安装完毕后,须在样品登记表上签字确认,以证明安装到位,能正常工作运行;因场地、天气及疫情等原因,样品的具体安装时间由承检机构安排,通知到的受检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到场安装调试完成。检验工作及报告出具完成后,样品由检验单位根据相关规定处置。4.7.2 样品的检验(1)检验负责人向样品管理负责人处领取全部待检物品、检验物品附件和检验物品的技术资料,并开展检验工作。(2)检验过程中的样品应由检验
9、负责人负责保管,并在检验各个阶段填写检验物品流转单。4.7.3检验物品的保管和检后处置(1)样品管理负责人对检验物品在本实验室期间(除检验阶段外)的保存、安全、保密、完好负责,并对在检期间的检验物品管理实施监督。(2)检验后的检验物品应由检验负责人如数退回到检验样品管理负责人,样品管理负责人应根据检验物品入库的记录核对退库检验物品的数量、附件和技术资料。清点核准后由样品管理负责人签字接收。(3)监督抽检工作结束后,及时通知受检单位是否需要领回或物流发回检样及其附件和技术资料,并告知是否可以解封备样封条。抽检检验结果为合格的备用样品及封条应当保留到检验结果异议期满,检验结果为不合格的备用样品及封
10、条应当保留到异议期满3个月后。4.7.4检验物品的保密(1)检验物品的管理应遵循保密的规定。检验物品流转过程中,各阶段负责人应对样品的保密承担货任。(2)检验物品在受检中不允许无关人员参观。样品的技术资料不允许无关人员阅览和带离检验场所。5检验要求5.1 检验项目及方法按照本细则“3检验依据”的要求,此次抽样检验对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的检验项目及方法归纳如表1、所示:表1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抽查检验项目及方法序号检验项目依据法律法规或标准强制性;推荐性检测方法1外观GBGl9141-2011第7.1条推荐性GB/T19141-2011第8.1条2贮热水箱GBfrI91412011第7.2条推荐性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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