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政策与法规》教案第8课旅行社经营与管理法律制度(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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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课题旅行社经营与管理法律制度(上)课时2课时(90min)教学目标知识目标:掌握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制度、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制度、旅游服务质量赔偿标准和旅行社监督检查制度素质目标:了解诚信对于旅行社经营的重要性,培养诚信守法的契约精神教学重睢点教学重点: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制度、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制度、旅游服务质量赔偿标准和旅行社监督检查制度教学难点:旅行社经营许可证制度、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制度教学方法讲授法、问答法、讨论法、案例分析法教学用具电脑、投影仪、多媒体课件、教材教学过程主要教学内容及步骤考勤【教师】使用APP进行签到【学生】按照老师要求签到案例导入【教师】讲述“案例导入”中的相关内容(详见
2、教材),并让学生思考以下问题:对于J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拒不改正的行为,北京文旅局可对其做出怎样的处罚?处罚的依据是什么?【学生】聆听、思考传授新知【教师】讲解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制度、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制度、旅游服务质量赔偿标准和旅行社监督检查制度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制度【师生互动】【教师】随机邀请学生回答以下问题: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几年?【学生】聆听、思考、回答【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旅行社应当在许可证到期前3个月内,持该许可证到原颁证单位换发。许可证及副本毁损或遗失的,旅行社应当向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申请换发或补办。(一)旅行社持证经营
3、规定实施细则第26条规定,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应当将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或者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与营业执照一起,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要位置。实施细则第57条规定,擅自引进外商投资、设立服务网点未在规定期限内备案,或者旅行社及其分社、服务网点未悬挂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备案登记证明的,由县级以上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万元以下的罚款。实施细则第28条规定,旅行社设立的办事处、代表处或者联络处等办事机构,不得从事旅行社业务经营活动。实施细则第29条规定,旅行社以互联网形式经营旅行社业务的,除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外,其网站首页应当载明旅行社的名称、法定代表人
4、、许可证编号和业务经营范围,以及原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投诉电话。【提示】【教师】组织学生阅读相关材料,了解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属于在线旅游的范畴。为规范、发展在线旅游,旅游法第48条规定,通过网络经营旅行社业务的,应当依法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并在其网站主页的显著位置标明其业务经营许可证信息。发布旅游经营信息的网站,应当保证其信息真实、准确。【学生】阅读、学习、理解(二)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的菅理I,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旅游业务旅游法和条例都对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而从事旅游业务的处罚做了具体规定。其中旅游法第95条第1款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未
5、经许可经营旅行社业务的,由旅游主管部门或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万元以上IO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IO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I倍以上5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师生互动】【教师】组织学生扫码观看”被注销的旅行社能否继续经营”视频(详见教材),并随机邀请学生回答以下问题:被注销的旅行社继续经营,会受到哪些处罚?【学生】观看、思考、回答【教师】总结学生的回答2.不得非法转让、出租、出借经营许可证旅游法第30条规定,旅行社不得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形期F摊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旅游法第95条第2款规定,旅行社违反本法规
6、定,出租、出借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者以其他方式法转让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条例第47条对此也做了相应规定。旅游法第103条规定,旅行社违反本法规定受到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处罚的旅行社的有关管理人员,自处罚之日起未逾3年的,不得重新从事旅行社业务。3.未经许可不能经营出境旅游业务、边境旅游业务旅游法第29条规定,旅行社可以经营的业务包括境内旅游、出境旅游、边境旅游、入境旅游及其他旅游业务。但旅行社经营出境旅游、边境旅游业务,应当取得相应的业务经营许可,具体条件
7、由国务院规定。旅游法第95条第2款规定,旅行社未经许可经营出境旅游、边境旅游业务,除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外,并责令停业整顿;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条例第46条对此也做了相应规定。条例第23条规定,外商投资旅行社不得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的业务,但是国务院决定或者我国签署的自由贸易协定和内地与香港、澳门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另有规定的除外。条例第51条规定,外商投资旅行社经营中国内地居民出国旅游业务,以及赴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旅游业务的,由旅游行政
8、管理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IO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IO万元或者没有连法所得的,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课堂互动】【教师】将学生分组,以小组为单位讨论以下问题:某旅行社未取得出境旅游业务经营许可,擅自组织16团次共119人出境旅游,获利35万元。请同学们讨论该旅行社违反了哪些规定?应受到怎样的处罚?【学生】聆听、思考、讨论、派小组代表发言【教师】总结各组的发言二、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制度【师生互动】【教师】随机邀请学生回答以下问题:什么是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学生】聆听、思考、回答【教师】
9、总结学生的回答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以下简称质量保证金)是由旅行社按照规定交纳的,用于旅游者权益损害赔偿和垫付旅游者人身安全遇有危险时紧急救助的费用。为了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条例实施细则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存取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都对质量保证金进行了明确规定。(一)质量保证金的交纳期限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旅行社应当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在国务院旅游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银行开设专门的质量保证金账户,存入质量保证金,或者向作出许可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提交依法取得的担保额度不低于相应质量保证金数额的银行担保。(二)质量保证金的交纳标准经营境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
10、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20万元;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增存质量保证金120万元;经营境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和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应当存入质量保证金140万元。旅行社每设立一个经营境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5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0万元;每设立一个经营境内旅游业务、入境旅游业务和出境旅游业务的分社,应当向其质量保证金账户增存35万元。(三)质量保证金的管理质量保证金为旅行社所有(包括利息在内)质量保证金属于交纳的旅行社所有,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规定比例从其利息中提取管理费。也就是说,质量保证金的所有权归旅行社
11、,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行使代管职责,提取利息也必须按规定。提取的利息作为质量保证金管理费用,用于处理旅游投诉和照尝过程中的相关支出,其余利息一次性退还给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管理权属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质量保证金的管理实行统TIJ度、统一标准、分级管理”的原则,国家文化和旅游部统一制定质量保证金的制度、标准和具体办法;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规定的权限实施管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作出支付质量保证金赔偿的决定。质量保证金应设立独立账户。根据实施细则第14条的规定,旅行社在银行存入质量保证金的,应当设立独立账户,存期由旅行社确定,但不得少于1年。账户存期届满I个月前,旅行社应当办理续存手续或
12、者提交银行担保。质量保证金必须满额。条例第18条规定,旅行社在旅游行政管理部门使用质量保证金赔偿旅游者的损失,或者依法减少质量保证金后,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应当在收到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补交质量保证金的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补足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交纳标准的解既条例第17条规定,旅行社自交纳或者补足质量保证金之日起3年内未因侵害旅游者合法权益受到行政机关罚款以上处罚的,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的交存数额降低50%,并向社会公告。旅行社可凭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凭证减少其质量保证金。【提示】【教师】组织学生阅读相关材料,了解质量保证金的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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