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广核天门渔薪80MW风电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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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名称:中广核天门渔薪80MW风电项目建设单位(盖章):中广核新能源湖北有限公司编制单位:湖北同和兴创环境技术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21年12月修改清单序号专家意见修改说明1进一步细化噪声源强参考来源,类比噪声源应来源于合法的类比监测报告或风机厂家技术协议以参考同类型风电机组噪声源强分析报告核实声源强度大小,见P66。2危险固废的产生量不合理,应进一步核实已重新核实危险废物产生量,见P75。3报告表提出风电场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但并没有说明哪里厂界,不符合导则相关规定,建议对相关评价内容进行调整。已补充说明导则相关规定,
2、见P41。4建议报告详细附具每一基风机和升压站声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声环境敏感点分布图,最好用卫星照片,避免遗漏声环境敏感目标。已补充每一基风机和升压站声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声环境敏感点分布图,详图见附图4-项目外环境关系及噪声监测布点图。序号专家意见修改说明1逐点说明各发电机组、升压站临时、永久占地面积、占地类型。已完善风电机组、升压站临时、永久占地面积、占地类型,见P22、p46o2补充各点位周边敏感点分布情况一览表已补充每一基风机和升压站声环境影响范围内的声环境敏感点分布图,详图见附图4-项目外环境关系及噪声监测布点图。3补充各点位施工方式、土方平衡、弃方去向已完善施工工艺,见pl8-20已完善
3、土方平衡,见p64o4细化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已在相关章节内具体细化。5细化各点位生态保护与生态恢复措施已在相关章节内具体细化,见p88-920序号专家意见修改说明1补充环评单位及编制人员相关信息;已补充环评单位及编制人员情况表。2补充中广核天门渔薪99MW变更为80MW的相关证明文件;根据湖北省能源局湖北省能源局关于公布2021年平价新能源项目的通知给予该项目的指标为80MWo3补充施工计划、施工人员、施工设备、主要材料等信息,据此完善施工期工程分析、污染源强核算、减缓措施和影响分析;已完善施工工艺,见pl4-220已完善施工人员,见p20。已完善施工设备,见p6061.并在相关章节完善工
4、程分析、污染源强核算、减缓措施和影响分析。4补充运营期维护人员数量、维护作业活动等,完善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已补充运营期维护人员数量,见p20。并在相关章节完善维护作业活动、运营期生态环境影响分析。5细化环保投资一览表,完善施工期环境监理和环境监测计划;已细化环保投资一览表,见pllO。已完善施工期环境监理和环境监测计划,Mpl05-108o6补充公众参与内容。已补充公众参与内容,见附图公众参与内容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1二、建设内容11三、生态环境现状、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36四、生态环境影响分析47五、主要生态环境保护措施84六、生态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113七、结论124一、建设项目
5、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中广核天门渔薪80MW风电项目项目代码/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湖北省天门市佛子山镇、蒋湖农场、拖市镇、渔薪镇境内地理坐标介于东经11243,24-112056,53“,北纬303914304838之间建设项目行业类别4415陆上风力发电用地(用海)面积(m2)/长度(km)总用地面积49.05hm2,永久用地面积15.45h?,临时用地面积33.6hm2建设性质回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因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
6、(万元)69752环保投资(万元)1200环保投资占比()1.72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也否口是: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本工程风电场选址已于2021年5月13日取得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原则同意(见附件3),与当地规划相符。其他符合性分析1、与“三线一单”的符合性分析1.1生态保护红线符合性分析根据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2018年7月),生态保护红线是指在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是保障和维护国家生态安全的底线和生命线。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包括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极重要区、生态敏感区和脆弱区、
7、禁止开发区等。生态保护红线原则上按禁止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后,只能增加、不能减少,因国家和省重大基础设施、重大民生保障项目建设等需要调整的,由省人民政府组织论证,提出调整方案,经环境保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审核意见后,报国务院批准。因国家重大战略资源勘查需要,在不影响主体功能定位的前提下,经依法批准后予以安排勘查项目。根据天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中广核风电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申请核实中广核天门渔薪99MW风力发电项目用地限制因素的复函以及本项目与天门市生态红线位置关系图(附图6)核
8、实,本工程不涉及湖北省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因此,本项目与生态保护红线是相协调的。1.2环境质量底线符合性分析依据区域环境质量现状调查和监测可知:(1)环境空气质量现状根据2020年天门市环境质量公报(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本项目风电场场址位于村庄环境,周边无大型在建项目,主要交通网络为乡道及县道,周边环境开阔,环境空气质量状况良好。(2)地表水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本项目场址周边分布的地表保护水体主要为渡桥湖,纳污水体主要为天门河的支流干渠。根据2020年天门市环境质量公报(同时,在采取本环评报告中提出的施工期废污水防治措施后,拟建风电场施工期及运行期废、污水均可得到合理处置,对周边地表水环
9、境基本无影响。(3)声环境质量现状根据现场踏勘情况,本项目场址周边多为村庄环境,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同时,本次环评环境现状监测结果表明,项目所在区域位于农村区域各测点昼间噪声监测值为(35.2-52.4)dB(八),夜间噪声监测值为(30.442.3)dB(八),均能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4)生态环境质量现状拟建项目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特殊生态敏感区,也不涉及重要生态敏感区。拟建项目场地项目区植物区系属东亚植物区一中国.日本森林植物亚区一华中地区一川、鄂、湘亚地区。项目区内未发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及古树名木分布;未发现国家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10、分布。综上所述,本项目建设满足环境质量底线的控制要求。1.3资源利用上线符合性分析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升压站内设置的化粪池及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回用于升压站站区绿化,最大程度利用了水资源。同时,风力发电是风能利用的重要形式,本项目风电场场址处风功率密度等级为1级,风电场具有一定的开发价值,本项目的建设有效的利用了当地风能资源。综上所述,本项目的建设满足资源利用上线的控制要求。1.4.负面清单符合性分析根据天门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项目所在的拖市镇属于湖北省天门市重点管控单元,佛子山镇、渔薪镇、蒋湖农场属于湖北省天门市一般管控单元,具体管控要求见下表。表14项目所在地生态
11、环境分区管控要求一览表管控类型管控要求相符性天门市拖市镇空间布局约束1 .单元内林地执行湖北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自然生态空间、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间准入要求O2 .单元内属于汉江流域15公里范围内的区域执行湖北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沿江15公里范围内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3 .单元内的农用地执行湖北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耕地空间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4 .单元内农业种植禁止使用剧毒、高毒和高残留农药和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土壤改良剂或者添加物。5 .畜禽禁养区内不得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效场。1 .本工程占地范围内不涉及林地。2 .本工程施工及运行期均不对外排放废、污水,符合湖北
12、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沿江15公里范围内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3 .本工程不涉及基本农田的占用,且本工程不属于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及重金属污染项目,符合湖北省总体准入中关于耕地空间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4 .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属于农业种植,不使用农药等。5 .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属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排放管控1 .上年度天门河拖市断面超标,则下年度新增水污染物排放的项目实施限批或超标因子2倍削减替代。2 .单元内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03 .上一年度PM2.5年平均浓度超标,单元内建设项目排放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挥发性有机物四项
13、污染物实施区域2倍削减替代。4 .单元内现有畜禽养殖场进行限期治埋,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1 .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项目施工及运行期均不对外排放废、污水。2 .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项目施工及运行期均不对外排放废、污水。3 .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项目主要空气污染为施工期扬尘,会采取洒水等措施削减达标4 .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属于畜禽养殖项目。环境风险防控1 .严格管控类农用地,不得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重度污染林地、园地等种植粮油、果蔬等食用类农(林)产品及饲料原料类植物。2 .拟开发为农用地的,要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符合耕地标准的纳入耕地红线管理,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开发为农用
14、地。L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属于农业种植。2.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会开发为农用地。资源开发效率要求苗峰水电站生态流量为091ms,拖市水电站生态流量为0.96ms/天门市佛子山镇空间布局约束L单元内鲁家湖、林地执行湖北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自然生态空间、湖泊、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间准入要求。2 .单元内的农用地执行湖北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耕地空间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3 .单元内农业种植禁止使用剧毒、高毒和高残留农药和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1 .本工程占地范围内不涉及鲁家湖、林地。2 .本工程不涉及基本农田的占用,且本工程不属于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及重金属污染项目,符合湖北省总
15、体准入中关于耕地空间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物质超标的肥料、土壤改良剂或者添加物。4 .畜禽禁养区内不得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5 .新建项目不得违规占用水域。水产养殖禁止养殖珍珠,禁止在江河、输水渠等水体进行围栏围网养殖、投肥(粪)养殖。3 .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属于农业种植,不使用农药等。4 .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属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5 .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属于水产养殖范畴。污染物排放管控1 .单元内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02 .单元内现有畜禽养殖场进行限期治理,粪肥综合利用率达标。新、改、扩建番禽养殖场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总1
16、:控制要求。3 .加强农用地、耕地土壤污染防治。1 .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均不对外排放废、污水,符合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 .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属于现有或新建、改扩建畜禽养殖项目。3 .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会对土壤产生污染。环境风险防控1 .严格管控类农用地,不得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重度污染林地、园地等种植粮油、果蔬等食用类农(林)产品及饲料原料类植物。2 .拟开发为农用地的,要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符合耕地标准的纳入耕地红线管理,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开发为农用地。L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属于农业种植。2.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会开发为农用地资源开发效率
17、要求/天门市渔薪镇空间布局约束L单元内泉汉湖、林地执行湖北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自然生态空间、湖泊、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间准入要求。2 .单元内位于汉江流域15公里范围内的区域执行湖北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沿江15公里范围内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3 .单元内的农用地执行湖北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耕地空间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4 .单元内农业种植禁止使用剧毒、高毒和高残留农药和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土壤改良剂或者添加物。5 .畜禽禁养区内不得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L本工程占地范围内不涉及泉汉湖、林地。2 .本工程施工及运行期均不对外排放废、污水,符合湖北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沿江
18、15公里范围内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3 .本工程不涉及基本农田的占用,且本工程不属于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及重金属污染项目,符合湖北省总体准入中关于耕地空间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4 .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属于农业种植,不使用农药等。5 .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属于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排放管控L单元内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单元内现有畜禽养殖场进行限期治理,粪肥综合利用率达标。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1 .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均不对外排放废、污水,符合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02 .本工程为
19、风力发电项目,不属于现有或新建、改扩建畜禽养殖项目。环境风险防控1 .严格管控类农用地,不得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重度污染林地、园地等种植粮油、果蔬等食用类农(林)产品及饲料原料类植物。2 .拟开发为农用地的,要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符合耕地标准的纳入耕地红线管理,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开发为农用地。1 .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属于农业种植。2 .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会开发为农用地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天门市蒋湖农场空间布局约束1 .单元内林地执行湖北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自然生态空间、天然林、公益林等的空间准入要求。2 .单元内位于汉江流域15公里范围内的区域执行湖北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
20、沿江15公里范困内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1 .本工程占地范围内不涉及林地。2 .本工程施工及运行期均不对外排放废、污水,符合湖北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沿江15公里范围内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3 .本工程不涉及基本农田的占用,且3 .单元内的农用地执行湖北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耕地空间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4 .单元内农业种植禁止使用剧毒、高毒和高残留农药和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土壤改良剂或者添加物。5 .畜禽禁养区内不得新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6 .单元内岸线执行湖北省总体准入要求中关于岸线空间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不得建设影响种质资源保护目标的项目。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内的岸线保
21、护区禁止围垦和建设排污口本工程不属于土壤污染高风险行业企业及重金属污染项目,符合湖北省总体准入中关于耕地空间布局约束的准入要求。4 .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属于农业种植,不使用农药等。5 .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属于规模化畜肉养殖场。6 .本工程占地范围内不涉及岸线。污染物排放管控L单元内排放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严格执行湖北省汉江中下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单元内现有畜禽养殖场进行限期治理,粪肥综合利用率达标。新、改、扩建畜禽养殖场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1 .本项目施工期及运行期均不对外排放废、污水,符合湖北省汉江中卜游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2 .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
22、,不属于现有或新建、改扩建畜禽养殖项目。环境风险防控L严格管控类农用地,不得在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重度污染林地、园地等种植粮油、果蔬等食用类农(林)产品及饲料原料类植物。2.拟开发为农用地的,要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评估。符合耕地标准的纳入耕地红线管理,不符合相应标准的,不得开发为农用地.L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属于农业种植。2.本工程为风力发电项目,不会开发为农用地资源开发效率要求/同时,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0年版)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0)1880号),本项目属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中规定的许可准入类项目。因此,本工程符合相关产业政策。2、与产业政策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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