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养老服务专项规划(2021年—203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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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养老服务专项规划(2021年-2035年)2021年9月目录序言1总则2第一章规划背景8第一节发展趋势8第二节发展思路9第二章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H第一节创建国际一流老年宜居环境11第二节强化老有可依的权益保障落实14第三节健全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16第四节改善适应老龄化形势的劳动力供给17第五节丰富老有所乐的精神文化生活19第六节倡导多元主体共同参与21第三章完善就近精准养老服务体系23第一节明确四方责任23第二节明确四级功能25第三节明确就近原则29第四节提高医养结合能力30第五节完善老残儿一体化体系31第四章创新养老服务体系结构33第一节优化养老服务供给33第二节创新养老服务
2、联合体35第五章织密养老服务供给网络38第一节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基本原则38第二节明确设施缺口计算方法39第三节分区引导空间布局40第三节规范设施配置47第四节养老服务设施补短板行动计划50第六章培育发展养老服务产业53第一节全面开放养老服务市场53第二节推动智慧养老发展54第三节推广老年人康养产业56第四节培育养老消费市场促进养老产品升级58第七章规划实施60第一节加强综合保障60第二节强化监督管理63第三节加强统筹协调65名词概念定义及指标计算依据67序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北京发展的重要指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
3、,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等相关文件精神,贯彻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以下简称总体规划),及时科学综合应对人口老龄化,加快构建独具北京特色的大城市养老服务体系,开展市级养老服务发展中长期专项规划,北京市民政局会同北京市规划自然资源委员会组织编制了北京市养老服务专项规划(2021年-2035年)(下称规划)。中民养老规划院与北京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为编制本规划技术单位。本规划是北京市养老服务发展指引与设施空间布局有机融合的专项规划,是指导各区编制
4、养老服务专项规划和制定养老事业产业发展规划及计划的重要依据。第1条指导思想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动“十四五”时期高质量发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及“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要求,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七有“要求,满足市民“五性”需求,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从北京市养老服务现状出发,保基本、促普惠、强精准,统筹全市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与规划
5、。坚持“放管服”改革,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养老服务消费,充分调动全社会各方面力量为老年人提供弹性多样的养老服务。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完善适应全面覆盖、城乡统筹且独具北京特色的大城市养老服务体系,在坚持064”原则的基础上,重点让失能失智老年人可就地获得基本养老服务,让中老年人安心可预期,让全社会放心有准备。坚持老残儿一体的福利体系设计,开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创新试点,形成包容共济的慈善公益文化,确保老有所养、残弱有所扶。序号国家政策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年修正)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015年修正)3养老机构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6号)4关于建
6、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2019)18号)5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35号)6关于促进健康服务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40号)7关于加快发展康复辅助器具产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60号)8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9)5号)9关于进一步扩大养老服务供给促进养老服务消费的实施意见(民发(2019)88号)10关于加强规划和用地保障支持养老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自然资规(2019)3号)规范标准11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12老年养护院建设标准(建标144-2010)13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7、(GB50180-2018)14城镇老年人设施规划规范(GB50437-2007)(2018修订)15城市公共设施规划规范(GB50442-2008)16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2017年)17社区养老服务设施设计标准(DBl1/1309-2015)18北京市养老服务设施规划设计技术要点(试行)的通知(市规发(2014)1946号)北京市政策法规19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2015年)20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实施意见(京政发(2015)7号)21关于加快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实施方案(京政办发(2020)17号)22关于加强老年人照顾服务
8、完善养老体系的实施意见(京政办发(2018)41号)23北京市街道(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建设资助和运营管理办法(京民福发(2017)162号)24关于开展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的意见(京老龄委发(2016)8号)25建设项目规划使用性质正面和负面清单(市规划国土发(2018)88号)第3条规划对象本规划人群覆盖全市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常住老年人、60周岁以下残疾人和18周岁以下困境儿童以及其他有照护需求的特殊群体。根据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保障能力,针对本市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常住老年人,划分以下三类人群为基本养老服务对象:一是城乡特困老年人等托底保障群体L二是低保或低收入家庭失能、失
9、智、高龄老年人等困境保障群体。三是失能、失智、重度残疾、计托底保障群体指具有本市户籍的城市特困人员(原城市“三无”人员)和农村特困人员(原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等城乡特困老年人。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等重点保障群体。第4条规划范围规划空间范围是北京市行政辖区,总面积为16410平方公里。第5条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21年至2035年。其中:中期至2025年,长期至2035年。第6条规划原则政府负责,合力发展。明确养老服务业的特殊公益属性,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坚持企业、社会、家庭和公民参与相结合的原则。以人为本,共享发展。以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为目标,以养老服务需求为核心,统筹考虑健康人群和失能失智
10、老年人、残疾人、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以及其他相关困境人群。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坚持首善标准,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推动探索市场化、专业化、标准化的养老服务运营模式,持续完善北京特色养老服务体系。功能复合,协调发展。坚持从首都市情、社情、民情出发,提高居家、社区和机构养老服务的衔接性,提升养老服务产业、事业和慈善的协调性以及城区、郊区和农村养老服务的均衡性。区域合作,开放发展。鼓励北京与津冀区域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充分利用北京与国内对口合作城市的资源优势,打造一流的养老服务示范基地和养老服务协同发展区域。第7条规划目标围绕国际一流的和谐宜居之都及老年友好型城市的建设目标,坚持老残儿一体发
11、展原则,全面建成全面覆盖、城乡统筹、独具北京特色的“三边四级”精准居家社区养老服务体系。到2025年,全市千人养老床位数达到7张,建立起与北京市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当、城乡一体的精准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养老服务设施均衡布局,实现街乡镇养老照料中心和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全覆盖,街乡镇养老服务联合体和市区养老服务联动支援机制不断推进,京津冀区域养老服务协同发展深化拓展。到2035年,全市千人养老床位数达到9.5张,全面建立街乡镇养老服务联合体和市区养老服务联动支援机制,失能失智老年人90%以上可获得优质高效的长期照护服务,老年人可享受便捷可及、品质较高的养老服务。表1北京养老服务发展(2021年-2035
12、年)指标序号指标2025年2035年1每千人拥有养老床位数(张)79.52养老床位总数(万张)15.321.63建成并运营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农村幸福晚年驿站1200个1600个4建成并运营养老照料中心280个380个5千人养老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平方米)3524456养老机构医养结合覆盖率100%100%7护理型床位比重60%80%8万名老年人拥有护理员50150第一章规划背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应对北京人口老龄化对首都社会经济协调发展提出的新要求,以建设北京特色的养老服务体系,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大国首都建设的重要举措。第一节发展趋势第8条挑战与机遇并存未来老年人口不断
13、增加,老龄化水平逐年升高,将给经济运行、社会保障、社会建设等多方面带来巨大压力。抚养比增长将影响居民财富的积累,使政府用于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投入大幅增加。北京市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中的老龄化不乏带来挑战,但也因此迎来了巨大的发展机遇。第9条促进经济新增长点养老产品和消费需求的快速增加,将成为北京市经济发展的新动能,也为养老服务产业的蓬勃发展提供了新的机遇。养老保险基金以及丰富多样的金融产品和工具的使用,不断发展壮大了资本市场,给其带来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养老产业。第10条促进就业规模扩大老年人口结构决定养老人才需求,从2022年我国将进入养老人才需求急速增长期,需要养老服务
14、的老年人也将快速增加,对高素质、高技能养老人员的需求日益增加,将为社会提供大量的就业机会,从而优化劳动力结构,持续扩大就业规模,就业质量达到较高水平。第二节发展思路紧紧抓住首都城市功能和空间布局重组的契机,从老龄人口比重、代际消费能力和养老观念变化出发,兼顾近、远期需求,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第11条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进一步完善*064”养老服务体系。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培育养老新业态,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落实总体规划中减量发展的要求,以“一核一主一副、两轴多点一区”的城市空间结构为基础和依据,分区域统筹服务资源,优化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做实社区
15、养老和机构养老,同时发挥市场作用,鼓励养老产业向外布局。进一步做好基本养老服务。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统筹解决床位不足与闲置并存的结构性问题,发展多层次、个性化、品质化、精准化的养老保障体系和服务供给模式。中心城区以“保基本”为主,指标不做硬性考核,特别是核心区要内外联动,规模以上机构养老设施要向外疏解。进一步加强政策引导。研究制定有利于居家养老、引导养老产业培育和向外布局的相关政策,研究完善异地养老、养老产业用地等政策,形成更加健全和完善的养老服务制度体系,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积极开发老龄人力资源,发展银发经济。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养老事业,大力发展养老
16、产业,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同发展。进一步保障老年人权益。强化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法治环境,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做好失能、失智等特殊老年群体的托养服务工作。完善养老机构建筑设计规范,养老设施建设要符合传染病防控要求,加强无障碍设计与改造。进一步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充分考虑老年群体的特性和需求,建设安全、便利、舒适的适老居住、出行、就医、养老等物质环境。不断消除老年人融入社会、参与社会的障碍,逐渐形成老年人信息交流、尊重包容、自我价值实现的有利环境。第二章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创建国际一流老年宜居环境,践行尊严养老、品质养老,全面提升城市适老化水平,建设适合全生命周期的老年宜居城市。倡导积极的养老理
17、念和养老方式,充分发挥老年人的积极作用,提高老年人社会参与度,引导老年人树立社会化养老服务的消费观念,深度开发活力老年人人力资源,尤其是管理型、科技型、医护型、教育型、文化型老年人力资源的开发和利用,支持活力老年人创业,开展老年管理志愿者和科技志愿者等公益活动,不断提升老年人获得感、认同感和幸福感。第一节创建国际一流老年宜居环境第12条保障老年居家安全优化适老居住环境。新建住宅应兼顾老年人的居住需求,遵循和参照相关标准建设和管理,满足老年人对居所的安全、卫生、便利和舒适等基本要求。鼓励开发建设适应老年人生活特点、满足老年人与各年龄人群共同居住需求的老年人住宅和多代际住宅。推进老年人住宅适老化改
18、造,完善老年人住宅防火和紧急救援救助功能,鼓励发展老年人紧急呼叫产品与服务,鼓励安装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等设施设备。逐步实施针对特殊老年人的既有住房适老化改造,以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变化导致的不适应,增强老年人居家生活的安全性、便利性和科学性。第13条普及公共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优化户外环境设施。加强对住宅公共设施、商场、公园、景区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设施的无障碍设计与改造,重点对坡道、楼梯、电梯、扶手等进行改造,保障老年人出行安全。加强社区道路设施、休憩设施、信息化设施、服务设施等与老年人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设施和场所的无障碍建设。新建城乡社区提倡人车分流模式,加强步行系统安全设
19、计和空间节点标志性设计。加强公共绿地建设和管理,增加老年人交流、锻炼和娱乐的户外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公共绿地应设置适宜的健身器材,方便老年人进行身体锻炼。第14条提升交通适老化功能优化适老交通出行。要为老年人提供运行安全、便利快捷、环境适宜、服务周到、信息详明的公共交通和出行服务。城市交通信息发布应方便老年人通过公共信息服务平台的热线电话、广播、互联网等多种手段,查询了解所要出行的信息。对超市、公园、医院、活动中心等老年人常去地点的交通线路设计要充分考虑老年人交通出行的方便。人行横道信号灯绿灯总时长应保证安全过街时间,方便老年人安全步行通过。人行道、过街天桥、地道和大型公共建筑的出入口均宜设置有
20、供轮椅通行的平缓坡道。无法设置轮椅坡道处则应配有无障碍电梯或升降平台。第15条提高为老服务的科技化水平提高社区为老服务信息化水平。利用社区综合服务平台,有效对接服务供给与需求信息,加强健康养老终端设备的适老化设计与开发,为老年人提供方便的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依托智慧网络平台和相关智能设备,为老年人居家照护、医疗诊断、健康管理等提供远程服务及辅助技术服务。开展“智慧助老”行动,依托社区加大对老年人智能技术使用的宣教和培训,并在老年人高频活动场所保留必要的传统服务方式。至U2025年底,“智慧养老社区”覆盖80%以上的城镇社区。2035年底,“智慧养老社区”实现全市城乡社区全覆盖。消除老年人“数字鸿
21、沟,持续推动充分兼顾老年人需要的智慧社会建设,坚持传统服务方式与智能化服务创新并行。适应统筹推进常态化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求,聚焦老年人日常生活涉及的高频事项,加强技术创新,提供更多智能化适老产品和服务,使智能化管理适应老年人,并不断改进传统服务方式,完善服务保障措施,建立长效机制。有效解决老年人面临的“数字鸿沟”问题,让老年人在信息化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第16条提升城市老年宜居水平推进老年宜居城市建设。健全社区生活服务网络,利用物流、家政等服务业,提供老年人适用的用品,完善老年人社区学习网络。构建适老信息交流环境,消除老年人通过网络等信息渠道获取资讯的障碍。完善养老服务设
22、施的设置内容、优化服务设施的配置层级、提升养老服务设施空间设计水平,推进居家生活及照顾场所的辅具应用。推进老年友好健康环境建设,加强老年病医院、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和综合医院老年科建设,为老年人提供便利的就医环境和社区健康支持环境。第二节强化老有可依的权益保障落实第17条加强老年人法律服务健全老年人维权网络和工作机制。广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北京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和相关法律和政策,开展社会普法教育,增强社会守法和老年群体维权意识。健全并完善老年维权网络,通过社会化运营方式为老年人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专业的维权服务,方便老年人就近获得及时的法律服务。广泛开展老年人法律援助志愿服务,
23、组织法官、律师等专业人员到社区养老服务驿站等老年人比较集中的场所开展法律服务。第18条提升老年人社会优待水平拓展老年人优待服务。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情况,分年龄、分层次确定老年人社会优待范围、优待对象和优待标准,逐步建立起与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老年人社会优待机制。增强弱势老年群体的社会保护力度,提供生活保障、高龄照顾、医疗保健、法律援助等多方面、多层次的普惠性社会优待政策,切实提高广大老年人的生活质量。拓展老年人优待服务,提供公共服务、公共产品的政府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针对老年人提供优先办理等便利服务,对特殊困难老年人上门服务。第19条加强老年人社会保障聚焦基本养老保障。以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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