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顺义区北石槽镇国土空间规划(2020年—2035年).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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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北京市顺义区北石槽镇国土空间规划(2020年一2035年)公开版总则1第一章明确功能定位,落实规模管控要求2第一节明确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2第二节严格落实分区规划管控目标3第二章严守生态底线,实现山水共生、林田辉映5第一节构建“蓝绿交织”的乡镇生态空间格局5第二节生态要素规划引导与管控7第三章加强全域空间管控,优化城镇空间结构10第一节强化刚性约束,落实两线三区全域空间管制10第二节优化完善全域空间结构,明确国土空间分区管控11第四章统筹自然资源要素,加强土地用途管制14第一节非建设用地用途分类及管制14第二节建设用地规划用途及管制17第五章完善产业体系构建,引导产业空间布局20第一节产业发展定
2、位及体系构建20第二节引导产业空间布局,保障产业用地供给21第六章统筹城乡均衡发展,建设美好人居环境23第一节村庄布局与分类引导23第二节打造美丽乡村建设24第七章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塑造特色风貌小镇25第一节传承保护历史文化资源25第二节特色风貌塑造与设计管控26第八章围绕“七有”“五性”,提升基础服务设施保障能力31第一节城乡统筹的民生服务体系31第二节坚韧稳固的公共安全体系35第三节绿色高效的综合交通系统37第四节绿色低碳的市政基础设施体系40第九章规划管控与引导44第一节划定用途管理复区44第二节科学划分功能片区46第十章规划实施保障48第一节开展全域全要素土地综合整治48第二节提出生态
3、保护与生态修复措施53第三节有序推动建设用地减量提质55第四节建立实施保障与体检评估机制55附图58第1条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会议精神及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北京重要讲话精神。切实发挥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对于推进国土空间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性作用。第2条规划范围北石槽镇位于顺义区西北部,北邻怀柔区桥梓镇,西接昌平浅山区,距北京市中心约40公里,距顺义新城约15公里。本次规划以顺义区北石槽镇行政辖区为规划范围,总面积约3244平方公里。第一章明确功能定位,落实规模管控要求紧密围绕顺义区建设港城融合的国
4、际航空中心核心区、创新引领的区域经济提升发展先行区、城乡协调的首都和谐宜居示范区的功能定位,建设以文化创意、田园体验为引领的休闲度假区,以产城融合为核心的宜居特色小城镇。第一节明确功能定位与发展目标第3条功能定位深化落实顺义分区规划对北石槽镇的功能定位,以生态环境建设为核心,以文旅产业发展为引领,以城乡和谐宜居为目标,将北石槽镇建设成为“浅山水脉共生镇、文旅休闲共融镇、活力宜居共享镇”。1.浅山水脉共生镇:北依浅山生态屏障,中部京密引水渠蜿蜒而过,蓝绿交汇、增绿护蓝,坚持生态底线思维,保障首都生态和水源安全,打造首都东北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样板。2 .文旅休闲共融镇:结合现代农业发展基础,积极
5、培育田园休闲产业,营造京承高速公路沿线的休闲度假节点和大都市周边田园慢生活的体验地,成为北京乡村振兴,绿色发展的示范。3 .活力宜居共享镇:高质量推进镇中心区和美丽乡村建设,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镇中心区综合服务功能,一体化推进新型城镇化、新型农村社区化进程,建设活力宜居的特色小城镇。第4条发展目标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四个中心功能建设,提升“四个服务”水平,落实“平原新城看顺义”的目标要求,立足生态环境、交通区位优势,厚植绿色宜居的生态底色,将北石槽镇打造成为绿色创新发展、田园休闲、特色鲜明的生态宜居小城镇。第二节严格落实分区规划管控目标第5条加强规划人口规模管控,稳步推进本地城镇化严格
6、落实分区规划确定的人口规模调控目标,结合北石槽现状人口情况及发展趋势,综合研究确定北石槽镇域常住人口规模控制在2.10万人。第6条严控城乡建设用地规模,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严格落实分区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有序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减量提质,促进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到2035年,全镇域规划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5.20平方公里。第7条留足远期发展用地,保障小城镇发展空间为承接中心城区及顺义新城适宜功能预留用地空间,合理调控建设时序和供地结构,规划落实0.60平方公里的战略留白用地。第8条加强建筑规模总量管控,预留弹性建筑规模指标严格落实分区规划确定的总建筑规模,加强全镇建筑规模指标统筹利用,到2035
7、年,本镇规划建筑规模总量为240.0()万平方米。第9条严格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有量指标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大规划计划管控力度,落实分区规划确定的永久基本农田和耕地保有量规模指标。强化永久基本农田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严格控制非农建设占用,加强对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的划定和管理,促进耕地集中连片保护。到2035年耕地保有量不低于5.41平方公里(约0.81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4.81平方公里(约0.7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约0.60平方公里(约0.09万亩)。第二章严守生态底线,实现山水共生、林田辉映紧密围绕顺义区打造蓝绿交融的全域绿色空间体系
8、,构建“一带三廊”全域绿色空间结构,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彰显区域生态文明的目标,将加强“山、水、林、田”生态要素的系统治理与管控,保障首都生态安全、强化生态屏障功能。第一节构建“蓝绿交织”的乡镇生态空间格局第10条深化落实全区“一带三廊”的绿色空间体系北石槽镇地处顺义区“一带三廊”全域绿色空间体系的北部生态走廊,是顺义区北部生态绿廊的重要节点,是打造区域大型生态廊道、生态要素与城镇空间相互交融的总体环境格局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强化平原生态景观,发挥屏障功能,防止城镇连片发展、无序蔓延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落实分区规划,突出北部生态走廊森林景观和大地景观营造,保障镇域森林覆盖率,提升整体景观风貌
9、。保障镇域森林面积,打造集中连片的大型森林斑块,重点营建临水生态绿廊,建设高品质田园绿色空间。第11条严格保护生态用地,明确生态重点管控区以山、水、林、田等各要素为基础,以保护生态环境和保障水源安全为前提,综合考虑雨洪管理、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因素,划定生态控制区。其中重点管控区包含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永久基本农田及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重点生态公益林地及河流水域;一般管控区包含林草保护区、水域保护区。第12条确定生态空间格局,划定生态功能分区构建镇域生态安全格局。统筹水、林、田各类资源要素,着力建设蓝绿交织、绿廊贯穿的绿色生态空间,构建以河流水系、道路绿带、城镇绿道等为连接骨架的“一带、三区、四廊、
10、多园”的镇域生态格局。1 .一带:京密引水渠生态绿带京密引水渠生态绿带串联重点生态公益林地、河流、田园绿地等重要生态斑块,形成沿渠两侧的生态田园绿带,发挥延续顺义区绿色空间体系北部生态走廊的生态屏障功能。2 .三区:休闲游憩区、生态保护区、农业生产区(1)休闲游憩区:是自然及人文资源较为丰富的区域。通过保护修复提升景观风貌,传承历史文脉,与生产休闲旅游功能有机结合,实现一三产融合发展。(2)生态保护区:以镇域东北部重点生态公益林地为基础构建生态保护片区,主要包括重点保护林地和水域。通过景观风貌的保护修复,田、路、林、村等要素的综合整治,生态工程、生态修复项目的顺利实施,实现生态价值能力的提升。
11、(3)农业生产区:为大面积农田耕地。通过优化耕地布局,积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探索农用地多功能复合利用,实现农业产业链扩大;同时,保护修复提升景观风貌,注重乡村物质空间环境特征的保存与延续,营造有别于城市的乡村风貌。以现代农业为导向,发展近郊都市农业及品牌化特色农业,大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打造农业绿色产业,提升农产品品质。以绿色增产增效为目标,推进传统农业与精深加工、文旅、康养等产业结合,形成“农业+”多业态发展态势。3 .四廊:小沙河生态廊道、白浪河生态廊道、牧牛河生态廊道、小中河生态廊道以贯穿镇域南北的河流水系为骨架,构建镇域蓝绿空间格局,形成蓝绿交汇的生态带。开展四条生态廊道
12、的修复与治理,通过河道生态修复与水体污染治理、绿地斑块整合、河湖水源涵养等构建生态滨岸体系,实现生物多样性,从而提升生态服务功能。4 .多园:农业园区及绿色开放空间以现状园区为基础,通过产业转型升级,促进一二三产融合,依托现状保留绿地斑块,形成功能复合多元的绿色开放空间。第二节生态要素规划引导与管控第13条加强山体保护,尊重山水格局与自然风貌北石槽镇位于浅山交界地带,是生态保育和生态建设的重要地区。规划应加强对自然山体的保护和生态修复,重点加强对山脚线的保护,避免村镇建设造成开山毁林,新建项目严格避让山脚线保护范围。第14条加强水体保护,强化水生态空间管控明确镇域水域管理线,划定镇域内河、渠管
13、理和保护范围线。主要包括京密引水渠、轮牛河、白浪河、小中河、小沙河、七干渠、三号线、东水西调。加强河、渠水域生态空间管控,对河、渠管理范围内用地实施严格的空间用途管制,开展国土空间综合整治。第15条加强林地保育,提升生态价值效益按照林地成网、经济林成片、重点生态公益林地与生态敏感区相结合的原则,保留现状林地,划定重点生态公益林。林地植物的选择应考虑海绵城镇建设目标要求,在满足林业发展相关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多的筛选出抗污染能力强、适应恶劣生存环境的乡土树种,充分发挥植物的净化能力,减少地表径流对土壤的污染程度。第16条优化农田空间布局,实现耕地功能复合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守耕地规模底线
14、,稳定基本菜田和口粮田面积,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确保基本农田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优先在永久基本农田上开展高标准农田建设,强化耕地生态功能。不断优化结构布局,在保证永久基本农田总量不变的原则下,优先置换碎片化林地,保障农田及园地集中连片布置。同时,在周边规划一般农田,在空间上科学引导农业聚集,提高生产效率。第17条加强各类生态要素统一保护和综合整治针对不明确其未来生态用途的其他农林混合用地,原则上规划期内根据“宜林则林,宜农则农”原则进行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第三章加强全域空间管控,优化城镇空间结构落实顺义分区规划确定的“两线三区”,衔接落实全市“三区三线”划定成
15、果,对镇域空间结构进行优化,以资源环境承载力为约束,确保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的刚性传导和落地,生态控制区面积适当提高,进一步巩固了区域生态格局。第一节强化刚性约束,落实两线三区全域空间管制第18条坚持生态优先,提高全域生态空间品质深化落实分区规划确定的生态控制区,北石槽镇生态控制区占全镇总面积约59.42%,包括生态保护红线范围、永久基本农田及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重点生态公益林地及河流水域。第19条严守生态底线,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全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占全镇总面积约6.54%,主要包括京密引水渠及其两侧100米保护范围。生态保护红线内不得新增城乡建设用地,严禁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各
16、类开发活动,严禁任意改变用途,确保按照生态保护红线管理要求保障生态用途。第20条保障粮食安全,落实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落实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划定任务,划定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约4.81平方公里(约0.7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面积约0.60平方公里(约().09万亩)。第21条明确限制建设区,分类施策管控与治理深化落实分区规划确定的限制建设区,北石槽镇划定限制建设区占全镇总面积约33.46%,合理预留一定规模的有条件建设地区,逐步落实限制建设区内建设用地腾退和绿化措施,引导集体建设用地腾退减量后的集中集约利用和村庄布局优化。逐步推进限制建设区向生态控制区和集中建设区转变。第22条
17、落实城镇开发边界,有序引导城镇建设深化落实分区规划确定的集中建设区,结合规划道路,对城镇开发边界进行局部优化,划定集中建设区占全镇总面积约7.12%,包括镇中心区和李家史山产业组团及战略留白用地。各类城镇开发建设项目原则上应在集中建设区内进行布局和建设,积极推进集建区内存量建设用地更新改造、升级利用,提高城镇空间环境品质。第二节优化完善全域空间结构,明确国土空间分区管控第23条明确全域空间结构综合北石槽镇的区位条件、功能定位、自然资源禀赋,在镇域范围构建“一带、一轴、两心、多点”的空间结构,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1.一带:以京密引水渠为主要的“生态保护带”,在京密引水渠生态防护要求下,统筹镇域
18、生态空间格局和总体景观结构。2 .一轴:依托天北路交通线打造穿越镇区、连通南北的绿色发展轴,实现镇域综合配套服务的功能,展现镇区形象。3 .两心:依托镇中心区形成镇域综合服务核心;依托李家史山产业组团形成绿色创新发展引领下的产业提升拓展核心。4 .多点:集中建设区外围精心打造的多个美丽乡村节点,及以文旅休闲、田园观光、体育运动为主的一三产融合的产业节点。第24条加强建设空间规划布局优化与功能引导1.统筹安排城乡建设用地全镇城乡建设空间约5.08平方公里,其中集中建设区内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约2.14平方公里,集中建设区外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约2.94平方公里。为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规划预留城乡
19、建设用地指标,结合农村地区农业设施、乡村设施等建设需求逐步落实具体用地布局。2.保障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全镇划定交通、水利及其他建设用地约2.81平方公里。第25条优化非建设用地用途分区全镇共划定非建设空间约24.56平方公里,包括水域保护区、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林草保护区、生态混合区、有条件建设区五类非建设用地用途分区。水域保护区以水资源生态保护为主导用途,主要包含京密引水渠、轮牛河、白浪河、小中河、小沙河等。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主要对永久基本农田和永久基本农田储备区地块进行特殊管理和保护,并对其他土地实施特殊管制。林草保护区以生态林保育和林业生产为主,包括生态公益林、生产林以及直接为林生
20、产和生态建设服务的设施用地。生态混合区以农业活动、生态保育为主,鼓励农用地复合利用。有条件建设区在不突破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控制指标的前提下,可以用于规划城乡建设用地的布局调整或机动指标落地。第四章统筹自然资源要素,加强土地用途管制落实完善区域生态空间格局,严格保护生态用地和重要生态空间,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及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河流、湿地、山区生态保育,大力开展非建设空间生态修复,全面提升生态服务功能。第一节非建设用地用途分类及管制第26条加强非建设用地用途管制1.永久基本农田规划期末,全镇永久基本农田面积约4.81平方公里(约0.72万亩)。永久基本农田一经划定,不得随意调整。除法律规定的
21、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的除外,其他任何建设都不得占用;从严管控非农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坚决防止永久基本农田“非农化”,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倾向,牢牢守住国家粮食安全的生命线,出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巩固划定成果,规划期间永久基本农田实施正面清单,进行严格保护。2 .永久基本农田储备用地规划期末,全镇永久基本农田储备用地约0.60平方公里(约0.09万亩)。规划期间,优先启动永久基本农田储备用地的土地整治项目,经验收合格的新增耕地可以调整补充为永久基本农田。按照“先补后占、量质并重”原则,补划后的管控标准与永久基本农田一致。3 .一般农田规划期末,全镇一般
22、农田面积约2.55平方公里(约0.38万亩),规划期间,结合村庄水网路网分布情况,集中连片合理布局农田,适当考虑景观异质性,发挥农田粮食蔬菜生产、调节局部小气候、防风固沙等多重功能。4 .重点生态公益林地规划期末,北石槽镇重点生态公益林地面积约10.86平方公里。规划重点生态公益林地内的现状建设用地原则上应逐步调整退出并按其适宜性调整为林地或其他类型的营林设施用地;未经批准禁止占用重点生态公益林地进行非农业建设,禁止进行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活动;各类森林公园等必要的配套设施建设,以及道路交通、基础设施和特殊用地建设必须占用的,需做好选址论证,并满足林地占补平衡相关要求。5 .一般林地规
23、划期末,北石槽镇一般林地面积约2.94平方公里。规划期间,一般林地需满足林业等相关部门规定后方可进行转用,规划期间实施负面清单制度。除必要的配套基础设施和管理设施外,其他建设行为应尽可能避让。在一般林地范围内进行的资源开发应采取安全的环境保护措施,工程建设项目则必须在可行性研究时,同步进行环境影响评价。6 .园地规划期末,北石槽镇园地面积约0.80平方公里。规划期间,根据建设与农业结构调整的需要,允许园地与其他地类进行转用。7 .牧草地规划期末,北石槽镇牧草地面积约()19平方公里。应当不占或者少占草原;确需征收、征用或者使用草原的,必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草原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依照有关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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