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宝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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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污染影响类)(公示本)项目名称:山西宝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建设单位(盖章):山西宝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编制日期:20制年06月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制山西宝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大门山西宝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现有厂区本项目拟建厂址现状本项目拟建厂址现状本项目现场照片目录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3二、建设项目工程分析21三、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55四、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61五、环境保护措施监督检查清单77六、结论96附表: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量汇总表97附图:附图1:本项目地理位置图附图2:本项目在山西省主体功能
2、区划分总图上的位置附图3:本项目在太谷县生态功能区划图上的位置附图4:本项目在太谷县生态经济区划图上的位置附图5:本项目在太谷县县城总体规划总图上的位置附图6:本项目在晋中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布图上的位置附图7:本项目在厂区平面布置图中的位置附图8:车间设施设备布置图附图9:本项目分区防渗图附件:附件1:本项目委托书附件2:建设单位营业执照附件3:本项目备案文件附件4:山西宝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附件5:关于对山西省太谷县宝光碳素有限公司新建20000ta直径600毫米以上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附件6:山西省太谷县宝光碳素有限公司新建20000ta直径60
3、0毫米以上超高功率石墨电极生产线项目(阶段性)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附件7:山西宝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附件8:山西宝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企业自行监测(2022年第二季度)附件9:山西宝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附件10:晋中市太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山西宝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锂离子负极材料项目区域污染物削减方案附件11:太谷县腾飞炭素有限公司取水许可证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山西宝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项目代码2109-140726-89-01-970427建设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建设地点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区
4、小白乡上庄村东南820m地理坐标(112度42分09.252秒,37度27分39.630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91石墨及碳素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27_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其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0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总投资(万元)20000环保投资(万元)945.0环保投资占比()4.73施工工期12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19500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5、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相关要求,本项目环评专题设置情况如下:表1-1本项目专题评价设置原则专项评价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专题设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I、二嗯英、苯并花、氟化物、氯气;主要废气污染物为颗*立物、So2、NOx苯并花等不设置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2的建设项目本项目所在厂址厂界500米范围内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等环境空气保护目林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废水不涉及直排不设置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
6、3的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不设置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围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目本项目不涉及河道取水不设置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不设置注:“1”表示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表示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I69)附录B、附录C。规划
7、情况无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无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2021年修改)中第一类“鼓励类”中“十六、汽车”中“3、电池负极材料(比容量250OmAhg,循环寿命2000次不低于初始放电容量的80%)”及“十九、轻工”中“14、锂离子电池用负极材料”,即本项目生产的负极材料属于鼓励类。第三类“淘汰类”中“一、落后生产工艺装备”中“(五)钢铁”中“23、蒸汽加热混捏、倒焰式焙烧炉、艾奇逊交流石墨化炉、100Oo千伏安及以下三相桥式整流艾奇逊直流石墨化炉及其并联机组”。本项目配套建设两座
8、8炉直流艾奇逊石墨化炉进行生产,艾奇逊石墨化炉生产的负极材料能够较好地满足市场上对产品质量的严格要求。本项目石墨炉配套建设18000KAV特变,型号为ZHSFPT-18000/35,故本项目石墨化炉不属于淘汰其他符合性分析类。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现行产业政策。2、本项目与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转发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两高”项目环评受理审查要点及审批原则的通知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2021年11月23日,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了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转发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两高”项目环评受理审查要点及审批原则的通知的通知,本项目与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转发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西
9、省“两高”项目环评受理审查要点及审批原则的通知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详见表l-2o表1-2本项目与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转发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山西省“两高”项目环评受理审查要点及审批原则的通知的通知的符合性分析5文件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J5节付合1一、“两高”项目范围为:1、石油、燥炭及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符合其他燃料加工业(25);2、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26);3、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4、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1):5、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32);6、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44)等行业中年综合能源消费5万吨标准煤及以上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为重点。主要包括:煤电(4411、
10、4412)、焦化(2521)、钢铁(炼铁3110、炼钢3120)、铁合金(3140)、铝冶炼(3216)、镁冶炼(3217)、石灰(3012)建筑陶瓷(3071).水泥(熟料)(3011)平板玻璃(3041)碳素(3091)、煤化工(25222523;包括但不限于煤制油、煤制天然气、煤制烯烬、煤制甲醇、煤制乙二醇、煤制合成氨、煤制对二甲苯)、尿素(2621)、烧碱(2612)、电石(2613)等行业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两高”项目暂按以上行业范围为准,并根据国家和省规定动态调整)。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2021年版),本项目行业类别为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一其
11、他;目前山西宝光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项目节能报告尚未取得能评批复,根据报告内容可知,本项目建成后年综合能源消费当量值为30104.74吨标准煤a,小于5万吨标准煤/a;综上可知,本项目不属于“两高”项目。3、本项目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符合性分析2019年7月1日,生态环境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环大气201956号)。2019年10月8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西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山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晋环
12、大气2019164号)。本项目与工业炉窑治理方案的符合性分析见表1-3、表l-4o表L3本项目与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的符合性分析序号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环大气2()1956号)相应内容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三、重点任务1(一)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重点区域严格控制涉工业炉窑建设项目,严禁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原则上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园区现有企业统一建设的清洁煤制气中心除外)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工程配套的
13、工业窑炉,均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项目不属于严禁新增产能行业,不涉及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符合2加大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淘汰力度。分行业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工业炉窑。天津、河北、山西、江苏、山东等地要按时完成各地已出台的钢铁、焦化、化工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任务。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备简易落后、自动化程度低,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依法责令停本项目配置的工艺装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中需符合业关闭。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3力施染度理(.实污深治
14、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已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相关规定,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已制定更严格地方排放标准的,按地方标准执行。重点区域钢铁、水泥、焦化、石化、化工、有色等行业,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制。已核发排污许可证的,应严格执行许可要求。本项目工业炉窑排放的废气采取了配套污染防治措施,均满足相关排放标准相关规定。并严格执行排污许可要求。符合4全面加强无组织排放管理。严格控制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有效
15、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罩等措施。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等粉状物料应密闭或封闭储存,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罐车、气力输送等方式输送。粒状、块状物料应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网等方式进行除尘,粒状物料采用密闭、封闭等方式输送。物料输送过程中产尘点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本项目厂区内物料的输送、投料及转运等过程采用气力输送,各产尘点设置了集气除尘装置,物料输送过程中产尘点采取了有效抑尘措施。符合表1-4与山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符合性分析序,;山西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综
16、合治理实施方案(晋环大气2019】64号)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是否符合二、重点任务1格设目境入严建项环准新建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原则上要入园区,并符合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要求,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设施。落实国家和我省相关产业政策及产能置换办法。重点区域严格控制涉工业炉窑建设项目,严禁新增钢铁、焦化、铸造、水泥、平板玻璃等产能。全省禁止新建燃料类煤气发生炉(园区现有企业统建设的清洁燥制气中心除外)本项目建设性质为扩建,涉及石墨炉等工业炉窑的建设,项目选址位于晋中市太谷区小白乡上庄村东南约820m处,本项目碳化工序外委加工,利用厂址附近的碳素企业的炉窑进行碳化处理,本项目在充分利用附近炭素行业企业
17、的资源优势、综合考虑区域产业协调发展等因素的基础上建设,符合产业空间布局,各产污设备均配套建设高效环保治理措施。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焦化、铸造、水泥、平板玻璃等行业,本项目不涉及煤气发生炉建设。符合2大剩能不标业加过产和达.L全面清理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淘汰类工业炉窑,加快推进限制类工业炉窑升级改造。落实山西省焦化行业压减过剩产能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行动方案,加快炭化室高度4.3米及以Ea运行寿命超过10年的焦炉淘汰步伐。对热效率低下、敞开未封闭,装本项目配置的工艺装备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和产品指导目录符合窑汰度炉淘力备简易落后、自动化程度低
18、,无组织排放突出,以及无治理设施或治理设施工艺落后等严重污染环境的工业炉窑,依法责令停业关闭。(2010年本)中需淘汰的落后工艺装备。3施染度理实污深治推进工业炉窑全面达标排放。加大工业炉窑治理力度,配套建设高效脱硫脱硝除生设施。已有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严格执行行业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制及相关规定。暂未制定行业排放标准的工业炉窑,按照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限值分别不高于30、200、300亳克/立方米考核评价,其中,日用玻璃、玻璃棉氮氧化物排放限值不高于400亳克/立方米。各地有更严格管控要求的从严执行。以上工业炉容治理任务2019年完成改造。1、本项目石墨化炉采用石灰-石膏法脱硫+
19、湿式电除尘防治措施2、经采取以上措施,石墨化炉运行时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均满足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及其修改单中排放限值要求。符合4全面加强颗粒物无组织排放管理。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工业炉窑生产工艺过程及相关物料储存、输送等无组织排放环节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生产工艺产尘点(装置)应采取密闭、封闭或设置集气草等措施。煤粉、粉煤灰、石灰、除尘灰、脱硫灰等粉状物料应密闭或封闭储存,采用密闭皮带、封闭通廊、管状带式输送机或密闭车厢、真空管车、气力输送等方式输送。粒状、块状物料应采用入棚入仓或建设防风抑尘
20、网等方式进行储存,粒状物料采用密闭、封闭等方式输送。物料输送过程中产尘点应采取有效抑尘措施。本项目原料以吨袋包装形式在全封闭车间临时堆放后直接入炉使用,辅料存放于料仓中,生产加工工序均在全封闭车间内进行,各产尘点均设集气罩,设备之间通过密闭溜槽链接符合5加强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全面落实相关行业标准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加强焦炉、煤气发生炉VOCS治理力度。其中,炼焦煤气净化系统冷鼓各级贮槽(罐)及其他区域焦油、苯等贮器有机废气接入压力平衡系统或收集净化处理,酚氟废水预处理设施(调节池、气浮池、隔油池)加盖并配备废气收集处理设施,开展设备和管线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工作。煤气发
21、生炉酚水系统应封闭,产生的废气应收集处理,鼓励送至煤气发生炉鼓风机入口进行再利用:酚水应送至煤气发生炉处置,或进煤气冷却由直接水洗改为间接冷却。吹风气、驰放气应全部收集利用。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要求,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环节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设备,加强生产管理,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排放。符合9立全测控系建健监监体排气口高度超过45米的高架源,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陶瓷、氮肥、有色金属冶炼、再生有色金属等行业,严格按照排污许可管理规定安装和运行自动监控设施。加快其他行业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冲天炉、玻璃熔窑、以煤和煤砰石为燃料的砖瓦
22、烧结窑、耐火材料焙烧窑(电窑除外)、碳素焙(锻)烧炉(窑)、石灰窑、格盐焙烧窑、磷化工焙烧窑、铁合金矿热炉和精炼炉等,应纳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安装自动监控设施。具备条件的企业,应通过分布式控制系统(DCS)等,自动连续记录工业炉窑环保设施运行及相关生产过程主要参数。重点行业厂区布设空气质量监测微项目将严格按照污许可管理规定安装和运行自动监控设施,并与主管部门联网,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0%:厂内设空气质量监测微站、安装高清视屏监控设施。符合站、安装高清视屏监控设施。重点运输单位建设门禁系统和视屏监控系,监控运输车辆近处情况,门禁系统、CEMS、DCS等数据保存一年以上,视屏监控数据保存三个月以上
23、。强化监测数据质量控制,自动架空设施应与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联网,数据传输有效率达到90%。4、本项目与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的符合性分析本项目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2021年第37号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符合性分析见表l-5o表15与锂离子电池行业规范条件(2021年本)的符合性分析序号文件相关要求本项目情况-否合、业局项设工一产布和目立(一)锂离子电池企业及项目应符合国家资源开发利用、生态环境保护、节能管理、安全生产等法律法规要求,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相关产业规划及布局要求,符合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和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规划等要求,符合“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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