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2000万件马达改扩建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年产2000万件马达改扩建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年产2000万件马达改扩建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128页珍藏版)》请在课桌文档上搜索。
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年产2000万件马达改扩建项目项目代码2304-320214-89-05-291840建设单位联系人黄*华联系方式138*0327建设地点无锡市新吴区新畅南路29号地理坐标(120度27分14.126秒,31度31分58.888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三、汽车制造业36一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367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EJ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臼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2、选填)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锡新行审投备(2023)917号总投资(万元)4000环保投资(万元)40环保投资占比(%)1%施工工期2024年3月2027年2月是否开工建设EI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IlOO表1”专项设置情况专项评价的类别设置原则本项目情况是否设置专项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啸英、苯并花、氟化物、氯气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本项目的废气中不含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等,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无环境空气保护目标。否地表水新增工业废水直排建设项目(槽罐车外送污水处理厂的除外);新增废水直排的污水集中处理厂本项目
3、新增水污染物接管进入污水处理厂。否环境风险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超过临界量的建设项目本项目危险物质的存储量未超过临界量。否生态取水口下游500米范圉内有重要水生生物的自然产卵场、索饵场、越冬场和涧游通道的新增河道取水的污染类建设项11本项目使用自来水,不在河道内取水。否海洋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本项目不屈下海洋工程项目,且不向海洋排污。否注:1、废气中有毒有害污染物指纳入有毒有害大气污染物名录的污染物(不包括无排放标准的污染物)-2、环境空气保护目标指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居住区、文化区和农村地区中人群较集中的区域。3、临界量及其计算方法可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
4、术导则HJ169附录B、附录C。规划情况 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根据上表分析,本项目无需进行专项评价。规划文件名称?无锡薪区总体发展规戈(2005-2020)5审批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锡政发(2006)294号规划环评文件名: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局;规划环评审查意见文号:关于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审2009513号规划文件名称: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批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审批文件名称及文号:关于无锡
5、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环办环评函(2017)1122号)1、与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B区。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光机电、生物工程及医疗、精细化工、新材料等高新技术产业;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禁止引进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两高一资”)项目、禁止引进纯电镀加工类项目、限制高毒农药项目、禁止建设新增铅、汞、铭、伸、镉、银、铜重金属污染排放总量的项目、禁止新增化工项目。本项目主要产品为马达,属于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故符合高新区
6、B区的产业定位。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新畅南路29号,根据土地利用规划图(见附图4)以及建设单位的不动产权证(附件3),项目所在地地类用途为工业用地,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土地利用规划。2、与规划环评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高新区B区,根据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以及关于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工作意见的函(环办环评函(2017)1122号),本项目与审查意见相符性见下表:表12本项目与园区跟踪评价审查意见相符性一览表序号内容建设项目情况相符性1结合无锡市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对高新区发展的要求,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着力发展绿色、循环、低碳经济
7、。持续改善和提升区域环境质量。本项目为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符合高新区发展定位。符合2进一步优化高新区产业定位和结构。根据报告书的意见,逐步弱化精细化工产业定位,加快发展高新技术、现代服务、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区A区禁止新增硫酸雾、盐酸雾排放的项目,改扩建项目必须大幅度削减硫酸雾、盐酸雾的排放。对硫酸雾排放量较大的西门凯电子等企业进行整改,避免对周边区域环境造成不良影响。对涉重企业进行特征污染物减排专项整治,确定企业减排目标及园区年度环境质量改善年度任务,在完成专项整治及环境质量改善年度任务前,禁止建设增加高新区铜、银排放总量的项目。制定皮革化工项目的关闭计划。本项目位于高新区B区,不产生硫酸
8、雾、盐酸雾、重金属污染物等。符合3积极推进现有产业的技术进步和高新区的循环化改造,提升产业绿色发展水平。加强对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目标的保护,划定环境管控区,加强环境准入管理。落实规划环评提出的各项要求,做好新洲生态园、旺庄社区的规划控制和保护,对周边企业进行整改。本项目不属于园区负面清单,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距离新洲生态园、旺庄社区约6.1km,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符合4以持续改善和提升区域环境质量为目标,组织开展环境综合整治,强化落实高新区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报告书中的加强污水收集与处理,加快现有污水管网建设和改造、规范污泥处置系统建设;持续实施节能降耗、颗粒物减排,加大工业废气治理力度;
9、加快完善水环境综合整治、大气环境综合提升、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绿化工程建设等相关措施建议。本项目采取有效的污染防治措施,废气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污水全部接管排入梅村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固废经合理处置后不排放。符合5建议健全长期稳定的高新区环境监测体系。根据高新区规划功能分区、产业布局、重点企业分布、特征污染物的排放种类和状况、环境敏感目标的分布等,建立和完善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河湖底泥等环境要素的监控体系,包括监测点位、因子、频率以及监测结果分析等,明确环保投资、实施时限、责任主体等。本项目制定详细的环境管理以及环境监测计划。符合6建立健全高新区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
10、落实江苏省对圣立气体、松下冷机、海力士半导体等存在风险隐患企业的整改要求。本项目落实环境管理能力建设。符合1、与“三线一单”相符性与生态红线规划相符性:根据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苏政发(2018)74号)、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1号)、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及“无锡市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录”,本项目距离最近的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一一无锡梁鸿国家湿地公园约6.9公里,情况如下:生态空间保 护区域名称导态能 主生功范围面积(平方公里)国家级生态保护红 线范围生态空间 管控区域 范围国家级 生态保 护红线 面积生态空间 管控区
11、域 面积总面 积无锡梁鸿国 家湿地公园湿地 生态 系统 保护无锡梁鸿国家湿地 公园总体规划中确 定的范围(包括湿地 保育区和恢复重建 区等)梁鸿湿地、湖荡所在的湿地区 域0.470.410.88因此,本项目选址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江苏省生 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要求。其他符合性分析表13无锡市重要生态功能区一览表与环境质量底线相符性:根据2022年度无锡市环境状况公报,本项目所在地声环境质量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的3类区标准。根据环境质量公报全市环境空气中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PMio)二氧化氮(NO2)年均浓度分别为28微克/立方米、49
12、微克/立方米和26微克/立方米,同比分别下降3.4%、9.3%和23.5%;一氧化碳CO)年平均浓度为1.1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臭氧九十百分浓度和二氧化硫(SO2)年均浓度为179微克/立方米和8微克/立方米,同比上升2.3%和14.3%,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进行年度评价,所辖“二市六区”臭氧浓度均未达标,其余指标均已达标。根据无锡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82025年),通过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加快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深化火电行业超低排放和工业锅炉整治成果,推进热点整合,提高扬尘管理水平,推进区域联防联控,使无锡市环境空气
13、质量在2025年实现全面达标;非甲烷总煌能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的标准要求;地表水监测中,梅花港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准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环境质量底线的要求。与资源利用上线相符性:本项目所使用的能源主要为水、电能,物耗及能耗水平均较低;本项目选用了高效、先进的设备,自动化程度较高,提高了生产效率,减少了产品的损耗率,减少了原料的用量和废料的产生量,减少了物流运输次数和运输量,节省了能源。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资源利用上线的要求。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根据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高新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内容如
14、下表所示:表14高新区环境准入负面清单一览表准入指标相符性分析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及(2013年修正)、江苏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中淘汰类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5年)中禁止、限制投资项目本项目产品为马达,属于C3670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经查实,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高新区A区禁止新建排放硫酸雾、盐酸雾的项目本项目位于高新区B区,且不产生硫酸雾、盐酸雾。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
15、物的项目。禁止引进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两高一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两高一资”)项目。禁止引进纯电镀加工类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电镀项目。限制高毒农药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农药项目。禁止建设新增铅、汞、辂、神、镉、银、铜重金属污染排放总量的项目本项目不排放铅、汞、铭、神、镉、银、铜重金属污染。禁止新增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不符合所在工业园区产业定位的工业项目本项目位于高新区B区,产品为马达,属于汽车零部件,故符合高新区的产业定位。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未落实的项目本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环境影响较小,新增排放总量在厂内平衡。综上所述,本项目
16、符合“三线一单”相关要求。2、与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根据关于印发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的通知(锡环委办(2020)40号),本项目与无锡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包含无锡高新区综合保税区)的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如下:表15与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序号具体要求相符性分析1.空间布局约束(1)高新区A区禁止新建排放硫酸雾、盐酸雾的项目。本项目位于高新区B区,不产生硫酸雾、盐酸雾2.(2)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
17、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本项目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3.(3)禁止引进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两高一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两高一资”项目4.(4)禁止引进纯电镀加工类项目;禁止建设新增铅、汞、辂、硼、镉、银、铜重金属污染排放总量的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电镀项目,不排放重金属污染物5.(5)禁止新增化工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6.(6)限制高毒农药项目。本项目不属于农药项目7.(7)禁止引进不符合所在工业园区产业定位的工业项目。本项目符合高新区B区的产业定位8.(8)禁止建设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排放总
18、量指标未落实的项目。本项目产生的各类污染物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新增排放总量在厂内平衡。9.污染物排放管控(1)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本项目废气、废水经处理后达标排放,按要求落实排放总量10.(2)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环评报告及批复的总量。本项目所在园区未突破环评报告及批复的污染物排放总量11.环境风险防控建立健全高新区环境风险管控体系,加强环境管理能力建设。建设单位已根据环保部门的要求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加强环境管理能力12.资源开发效率要求(1)用水总量不高于5144万吨/年。工业用水量不
19、高于3322万吨/年。扩建后全厂用水量增加600ta,全厂用水量为60514tao13.(2)土地资源总量不高于55.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总量不高于50.67平方公里。工业用地总量不高于26.57平方公里。本项目不新增用地14.(3)单位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0.376吨标煤/万元。本项目工业增加值综合能耗0.008吨标煤/万元15.(4)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H类”(较严),具体包括:1、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本项目不销售使用“II类”燃料综上,本项目符合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3、与关于印发长
20、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长江办(2022)7号)的通知的相符性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中的项目。具体管控要求对照详见下表:表16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序号内容相符性分析1禁止建设不符合全国和省级港口布局规划以及港口总体规划的码头项目,禁止建设不符合长江干线过江通道布局规划的过长江通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码头、过江通道建设项目。2禁止在自然保护区核心区、缓冲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旅游和生产经营项目。禁止在风景名胜区核心景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投资建设与风景名胜资源保护无关的项目。本项目建设位置不涉及自然
21、保护区、风景名胜区。3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项目,以及网箱养殖、畜禽养殖、旅游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的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排放污染物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位置不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二级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4禁止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新建围湖造田、围海造地或围填海等投资建设项目。禁止在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挖沙、采矿,以及任何不符合主体功能定位的投资建设项目。本项目建设位置不在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国家湿地公园的岸线和河段范围内,且不涉及围湖造田、围海
22、造地或围填海、挖沙、采矿。5禁止违法利用、占用长江流域河湖岸线。禁止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投资建设除事关公共安全及公众利益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供水、生态环境保护、航道治理、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以外的项目。禁止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投资建设不利于水资源及自然生态保护的项目。本项目建设位置不在长江岸线保护和开发利用总体规划划定的岸线保护区和保留区内,也不在全国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划划定的河段及湖泊保护区、保留区内。6禁止未经许可在长江干支流及湖泊新设、改设或扩大排污口。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接管污水处理厂,无向长江
23、干支流及湖泊排污的排污口。7禁止在“一江一口两湖七河”和322个水生生物保护区开展生产性捕捞。本项目不涉及生产性捕捞。8禁止在长江干支流、重要湖泊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本项目不属于化工项目,不涉及建设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冶炼渣库和磷石膏库,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改建除外。9禁止在合规园区外新建、扩建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本项目不属于钢铁、石化、化工、焦化、建材、有色、制浆造纸等高污染项目。10禁止新建、扩建不符合国家石化、现代煤化工等产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年产 2000 马达 扩建 项目 环评可研 资料 环境 影响

链接地址:https://www.desk33.com/p-12608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