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产60000吨覆膜砂整体搬迁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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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山东岳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年产60000吨覆膜砂整体搬迁项目项目代码2311-371203-07-02-361363建设单位联系人张涛联系07分36.379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七、非金属矿物制品业30、60、石墨及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309建设性质El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0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济南市钢城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2311-371203-07-02-361
2、363总投资(万元)500环保投资(万元)30环保投资占比(%)6施工工期2是否开工建设团否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12320专项评价设置情况大气,排放废气含有毒有害污染物甲醛且厂界外500米范围内有环境空气保护目标的建设项目;规划情况规划名称:钢城工业区(颜庄街道)规划(20222035年)审批机关: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审批文号:钢城政字202310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名称:钢城工业区(颜庄街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召集审查机关: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审查文件名称及文号:济南市生态环境局钢城分局关于钢城工业区(颜庄街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钢城环审(20
3、23)25号)1、土地利用规划符合性分析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颜庄街道暄里村村北,项目租赁莱芜金铭机械制造有限公司(租赁合同详见附件4)进行生产。根据钢城工业区(颜庄街道)总体规划(2022-2035)(详见附图3b)、钢城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详见附图8)及莱芜市人民政府关于钢城区颜庄镇瞳里等两村二十四户村民完善土地使用手续的批复(莱政字2003154号)(详见附件4)可知,项目所在地位于钢城工业区(颜庄街道)内,用地属于工业用地。综上,项目选址符合土地使用规划。拟建项目地理位置见附图1,拟建项目环境保护目标分布图见附图2,钢城工业区(颜庄街道)总体规划(2022-2035)见
4、附图3。2、与园区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1)与“钢城工业区(颜庄街道)规划环评”符合性分析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类别准入基本要求产业 导向1、符合国家及地方产业政策,入区企业应为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及 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鼓励类产业和允许类产业。2、符合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3、符合所属行业有关发展规划、准入、投资条件的要求,符合开发区准入条 件和产业导向。规划 选址1、选址符合济南市环境功能区划。2、选址符合园区规划、济南市钢城区“三区三线”划定成果、莱羌市城市总 体规划(2003-2020年)和莱芜市钢城区颜庄镇总体规划(2014-2030), 园区开发建设严格执行法
5、定上位规划要求,与上位规划用地性质不符地块以及 在城市总规建设用地范围外区域,后续执行国土空间规划相关要求,在符合国 土部门和相关程序要求的前提下进行开发建设。表钢城工业区(颜庄街道)入区行业控制级别表产业园区准入清单见下表所示:与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的符合性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见表1-2。表12园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符合性分析表序号约束类型准入条件1空间布局约束禁止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环境污染严重、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原材料和能源消耗高的项目入区。执行济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空间布局约束。2污染物排放管控对现有污染源提出升级改造、削减计划。入区新建、改扩建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
6、(粉)尘、Ve)CS的项目,按照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是原则,等量替代是例外”的总量控制刚性要求,采取削减替代方案,实施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VOCs四项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2倍削减替代,以控制区域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企业废水预处理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等相关要求。园区生产、使用、贮存、运输、回收、处置、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单位和个人,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避免土壤受到污染。3环境风险防控园区应落实园区应急预案并建议园区三级防控体系,区内企业应按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
7、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预防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各企业纳入园区风险管理体系,园区完善区内风险防控体系,联防联控,组织应急演练并完善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环境管理与监测制度,对项目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各环节进行全过程环境监管。使用环境风险物质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环境风险预警体系,对排放口和周边环境进行定期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使用环境风险物质的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对排污口和周边环境进行监测,评估环境风险,排查环境安全隐患,并公开有毒有害水污染物信息,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风险。土壤
8、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土壤污染隐患排查制度,保证持续有效防止有毒有害物质渗漏、流失、扬散。4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能耗指标、碳排放强度等完成省、市下达任务。根据园区水资源论证用水指标控制,禁止新增取用深层承压地下水,逐步压缩地下水开采量,规划远期不再使用地下水。高污染燃料禁燃区范围内执行济南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划定文件的管控要求。本项目属于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不属于生产工艺落后、产品质量低、能源消耗高的项目,不属于产能过剩项目、环境污染严重项目,本项目符合济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空间布局约束,本项目废气经处理达标后排放;企业废水经化
9、粪池处理后排入钢城区第二污水处理厂处理;企业后续按要求编制环境应急预案,采用清洁燃料并不采用地下水,符合钢城工业区(颜庄街道)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与“钢城工业区(颜庄街道)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符合性分析表13与园区规划及批复意见符合性分析分类园区具体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规划范围园区面积共计821.82hm2,园区共分为颜庄版块、瞳里版块、西港版块、红埠岭版块。颜庄版块范围为北至下北港、东至国道205、南至规划南环路、西至京沪高速,规划面积455.59hm2;瞳里版块北至东涝坡村、东至沙河小区、南至莱钢公司、西至磁莱铁路,规划面积283.85hm2:西港版块北至国道205、东至京沪高速、南
10、至窑货厂村、西至西港村土地,规划面积37.78hm2;红埠岭版块北至空地、西至规划凤凰西路、东至玉龙路、南至北外环路,规划面积33.4Ihm2;基于以上版块配套公辅设施,主要用于生活垃圾转运、建筑物建设或者拆除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处理等,规划面积11.2hm2o项目位于钢城工业区(颜庄街道),属于噱里版块,中心坐标:117度47分21.281秒,36度07分36.379秒。符合产业定位C29塑料制品业、C30非金属矿物制品业、C33金属制品业、C42废弃资源综合利用业项目属于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项目类别为园区主导行业,不在园区负面清单内。符合综上,本项目符合钢城工业区(颜庄街道)
11、规划,且符合钢城工业区(颜庄街道)规划环评结论及审查意见。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拟建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和淘汰类项目,因此拟建项目为允许建设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同时项目在生产过程中未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淘汰类和限制类工艺和设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拟建项目已获得山东省建设项目备案证明,项目代码:2311-371203-07-02-361363o因此,本项目符合相关产业政策。(1)与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016150号)符合性分析1-3本项目与环环评201615U号符合性分析一览表文件相关规定项目情况符合性其他符
12、合性分析(1)生态保护红线是生态空间范围内具有特殊重要生态功能必须实行强制性严格保护的区域。相关规划环评应将生态空间管控作为重要内容,规划区域涉及生态保护红线的,在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意见中应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的管理要求,提出相应对策措施。除受自然条件限制、确实无法避让的铁路、公路、航道、防洪、管道、干渠、通讯、输变电等垂要基础设施项目外,在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严控各类开发建设活动,依法不予审批新建工业项目和矿产开发项目的环评文件。根据济南市钢城区国土空间局分区规划(2021-2035年)全域三线规划图可知,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项目产生的三废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生态红线区影响较小,具体见附图4
13、:项目位于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济政字202145号)中的一般管控单元,符合管控区要求,详见附图5。符合(2)环境质量底线是国家和地方设置的大气、水和土壤环境质量目标,也是改善环境质量的基准线。有关规划环评应落实区域环境质量目标管理要求,提出区域或者行业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建议以及优化区域或行业发展布局、结构和规模的对策措施。项目环评应对照区域环境质量目标,深入分析预测项目建设对环境质量的影响,强化污染防治措施和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项目附近大气环境不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项目附近地表水环境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
14、OO2)11I类水质标准。本项目对可能存在的废气、废水、固废污染、噪声因素采取了严格的污染防治措施,严格落实污染物排放总量管控制度,对环境影响较小;钢城区区域采取相应的区域整治方案,对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实行倍量替代,基本可以实现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符合(3)资源是环境的载体,资源利用上线是各地区能源、水、土地等资源消耗不得突破的“天花板”。相关规划环评应依据有关资源利用上线,对规划实施以及规划内项目的资源开发利用,区分不同行业,从能源资源开发等量或减量替代、开采方式和规模控制、利用效率和保护措施等方面提出建议,为规划编制和审批决策提供重要依据项目原辅料手续齐全,营运过程中消耗一定量的电源、水
15、资源等,项目资源消耗量相对区域资源利用总量较少,符合资源利用上限的要求。符合(4)环境准入负面清单是基于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和资源利用上线,以清单方式列出的禁止、限制等差别化环境准入条件和要求。要在规划环评清单式管理试点的基础上,从布局选址、资源利用效率、资源配置方式等方面入手,制定环境准入负面清单,充分发挥负面清单对产业发展和项目本项目属于C3099其他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根据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和济发改体改(2019)138号及钢城工业区(颜庄街道)生态准入清单要求。符合准入的指导和约束作用由上表可知,本项目符合关于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的通知(环环评2
16、016150号)相关要求。(2)与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济政字202145号)符合性分析1-4本项目与济南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总体要求)符合性分析管控类别管控要求项目情况符合性空间布局约束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按照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要求,在生态保护红线内,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原则上禁止人为活动,其他区域严格禁止开发性、生产性建设活动,在符合现行法律法规的前提下,除国家重大战略项目外,仅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加强一般生态空间保护。一般生态空间原则上按限制开发区域的要求进行管理,按照生态空间用途分区,依法依规对
17、允许、限制、禁止的产业和项目类型实施准入管控。其中,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相关要求管理;其他自然保护地严格按照相应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进行管控;涉及泉水补给区、汇集出露区的区域严格执行济南市名泉保护条例有关规定。优先保护基本农田。对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面积不减少、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加强对未污染和轻微污染耕地土壤环境质量的保护。合理布局工业企业项目。按照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要求,新建有污染物排放的工业项目(除在安全生产等方面有特殊要求的以外),应当进入工业园区或者工业聚集区。新建、搬迁涉重金属项目原则上应在现有合法设立的涉重金属园区或其他涉重金属产业集中区域
18、选址建设。根据济南市钢城区国土空间局分区规划(2021-2035年)全域三线规划图可知,项目不在生态保护红线内,项目产生的三废经处理后达标排放,对生态红线区影响较小,具体见附图4。项目位于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中的一般管控区,符合管控区要求,详见附图5。项目选址位于钢城工业区(颜庄街道)内。符合产业结构调整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以最新版为准)规定的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产业政策条目要求,关停淘汰类项目,加快限制类项目逐步退出。严控“两高”行业产能。严控新增钢铁、焦化、电解铝、铸造、水泥、炼化和平板玻璃等产能,严格执行钢铁、水泥、玻璃等行业产能
19、置换。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推动火电、石化、化工、钢铁、建材等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企业转型升级,协同减污降碳。发展新兴产业。大力发展大数据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智能制造与高端装备产业、量子科技产业、生物医药产业、先进材料产业、医疗康养产业以及节能环保、新能源、新能源汽车、产业金融、现代物流、文化旅游、科技服务等新兴产业。项目属于允许建设项目;不属于两高行业。符合污染物排放管控推进依法治污。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山东省大气污
20、染防治条例、山东省水污染建设单位在运营期严格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环保治理措施,污染物达标排放,并根据法律法规要求进行清洁生符合防治条例、济南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国家、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推进清洁生产。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山东省清洁生产促进条例。严格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严格执行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审核及管理暂行办法山东省建设项目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核算及管理办法O产。环境风险防控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制度。指导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企业事业单位采取风险防范措施,并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办法(
21、试行)的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防止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加强化工行业环境风险防控。严禁化工企业与劳动密集型非化工企业混建;指导化工园区(集中区)内企业在满足相邻企业安全距离的同时,应综合考虑区域内企业总体布局和数量,实施总量控制,降低区域风险。切实做好化工园区(集中区)污水处理和危险废物处置。建立环境安全防控体系,安装环境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加强土壤环境风险监管。指导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严格落实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加强对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开采、石油加工、化工、医药、电镀、制革等行业以及加油站、生活垃圾处置场、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等区域
22、的监管。项目严格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制度和土壤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符合资源利用效率要求实施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煤炭消费减量替代。2025年能源消费总量完成省下达任务,原则上煤炭消费总量不增加。实施高污染燃料禁燃区控制,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禁止现场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不得新建、改建、扩建燃用高污染燃料的各类排烟设施,已建成的应限期淘汰或改用电、天然气等清洁能源。积极创建节水典范城市。加强用水总量和用水强度控制,大力提升再生水利用水平。全面实施深度节水控水行动,降低供水管网漏损率,推广节水技术应用,提升城乡供用水系统智能化水平。抓好新旧功能转换起步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打造全国节水典范城市引领区。按照
23、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意见(济政发(2021)1号)要求,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全面实行地下水取水总量和水位控制,推动超采区地下水压采工作,在地下水超采区内,禁止新增取用深层承压地下水,逐步压缩地下水开采量。项目生产采用电作为能源,不涉及燃煤等高污染燃料;项目用水使用市政供水,不开采地下水。符合(3)与济南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2年动态更新版)的通知符合性分析本项目所在地属于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颜庄-里辛一般管控单元(ZH37011730001)(附图5)。表15本项目与济南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各区县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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