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区照片档案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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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朝阳区照片档案管理办法(2002年12月修改)为了加强全区各单位照片档案的管理,根据国家档案局制定的机关档案业务建设规范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照片档案管理规范,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第一章管理原则第一条照片档案是国家机构、社会组织及个人在社会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以感光材料为载体,以影像为主要反映方式,辅以文字叙述的历史记录。照片档案是国家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应由本单位档案部门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按规定定期向区档案馆移交。第二条各单位应根据档案法规和本办法制定本单位照片档案归档制度。档案部门或档案人员要对本单位及下属单位的照片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
2、第二章收集第三条照片档案归档范围的具体内容见附件1。各单位可参照此范围,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照片档案的归档范围。第四条照片档案包括照片、底片和文字说明三部分。第五条照片冲洗加工后,由摄影者或承办部门整理并编写说明,及时向档案室移交归档。第六条区档案馆依照档案馆工作通则的规定,将照片档案随立档单位其他档案同时接收。特殊情况下,经协商并经区档案局批准可提前或延迟接收。第七条各单位应按照归档范围,每项活动一般选择反映主要内容的3-5张照片归档(反映市容市貌、重大活动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选择若干张归档),底片、照片、文字说明齐全,底片与照片的影像相符。重要的照片,有照片无底片应复制底片,有底片无照片
3、应复制照片。第八条区档案馆和各单位都应随时收集、征集零散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历史照片。第三章整理第九条照片档案的整理应以有利于保持照片档案的有机联系,有利于保管,便于为利用者提供服务为原则。照片档案的底片可单独整理和存放,也可与照片一同整理和存放。第十条底片的整理1、底片在全宗内按时间顺序编制流水号。2、底片号应用铁笔横排刻写在胶片乳胶剂面片边处3、底片需放入底片袋内保管,底片袋的右上方应标明底片号。可根据照片档案装具进行整理和存放。第十一条照片的整理1、照片应按年度问题或问题年度分类,即先将照片按年度分开,年度内再按问题区分;或先按问题分开,在每个问题内再按年度排列,一个单位内应采用同一种分类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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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阳区 照片 档案 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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