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第二册-桥涵工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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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SJGSJGXX.2-2024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Consumptionstandardformunicipalengineering第二册桥涵工程2024-XX-XX发布2024-XX-XX实施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ConsumptionstandardformunicipalengineeringSJGXX.2-2024第二册桥涵工程(征求意见稿)2024深圳根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发布2022年度深圳市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标准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先进标准,结合
2、深圳市的实际,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编制了本标准。本标准共分八册,包括:第一册道路工程;第二册桥涵工程;第三册隧道工程;第四册给排水管网工程;第五册水处理工程;第六册燃气工程;第七册电力、通信及照明工程;第八册交通工程。各册由总则、章和附录组成,其中总则由总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总则、册说明组成;各章由说明、工程量计算规则、子目构成表组成,按章、节、子目顺序排列。本册附录包括附录A材料、机械台班参考价格表。本标准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批准发布,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业务归口并组织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技术内容的解释。本标准实施过程中如有意见或建议,请寄送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地址:深圳
3、市福田区振兴路3号建艺大厦1436,邮政编码:518031),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主编单位:深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本标准参编单位:XXXXXXXXX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XXXXXXXXX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XXXXXXXXX本标准主要指导人员:XXXXXXXXXO总则10.1总说明10.2工程量计算规则总则20.3桥涵工程册说明41砌筑工程51. I说明51.2工程量计算规则51. 3子目构成表61.3. 1浆砌块(料)石61.3.2 浆砌混凝土预制块81.3.3 砖砌体92现浇混凝土工程102. 1说明102.3. 工程量计算规则102.4. 子目构成表112.3.1垫层112.3.
4、2基础与承台122.3.3支撑梁与横梁132.3.4墩身、台身142.3.5混凝土梁162.3.6箱涵182.3.7其他构件192.3.8桥面铺装及桥头搭板212.3.9混凝土接头及灌缝222.3.10混凝土输送233预制混凝土工程243.1说明243.2工程量计算规则243.3子目构成表253.3.1预制梁253.3.2预制柱273.3.3预制板283.3.4预制箱涵293.3.5预制其他构件303.3.6安装梁313.3.7安装柱433.3.8安装板443. 3.9安装其他构件454. 3.10预制构件运输464箱涵顶进工程485. 1说明486. 2工程量计算规则487. 3子目构成表4
5、94. 3.1透水管铺设495. 3.2箱涵外壁及滑板面处理516. 3.3箱涵顶进547. 3.4箱涵内挖土578. 3.5金属顶柱、护套及支架制作589. 3.6气垫安装、拆除及使用5910. 3.7箱涵接缝处理605钢筋工程6311. 1说明6312. 2工程量计算规则635.3子目构成表645. 3.1钢筋制作、安装646. 3.2钢筋连接697. 3.3铁件、拉杆制作、安装728. 3.4预应力钢筋制作、安装749. 3.5安装压浆管道和压浆806钢结构工程8113. 1说明816.2工程量计算规则816. 3子目构成表836. 3.1钢管柱安装837. 3.2钢梁安装848. 3.
6、3钢管拱安装909. 3.4钢桁梁安装9210. 3.5钢结构喷砂除锈、涂装9311. 3.6剪力钉10112. 3.7钢构件二次运输10213. 附属工程1047. 1说明1047. 2工程量计算规则1047.3子目构成表1057.3.1安装支座1057.3.2安装排水管及泄水孔1137.3.3安装伸缩缝1147.3.4安装沉降缝1157.3.5安装钢管栏杆及扶手1167.3.6不锈钢栏杆及玻璃栏板1177. 3.7安装隔声屏障1188. 3.8桥面防水层1198施工措施项目1219. 1说明12110. 工程量计算规则12211. 子目构成表1248 .3.1模板工程1241现浇混凝土构件
7、模板1242预制混凝土构件模板1333筑、拆地模1389 .3.2桥涵支架13910 3.3挂篮及扇形支架14211 3.4组装、拆卸跨墩门架14512 3.5预制梁台座14613 3.6临时钢便桥14814 3.7脚手架1491单排脚手架1492双排脚手架1513满堂脚手架1538.3.8围堰工程1541筑拆土石围堰1542筑拆圆木桩围堰1553筑拆木笼围堰1564筑拆钢桩、钢板桩围堰1579拆除工程15915 1说明15916 2工程量计算规则15917 3子目构成表1609.3.1拆除混凝土构件、障碍物1601开凿混凝土孔1602拆除桥涵1613拆除混凝土桥墩1624拆除钢筋混凝土163
8、5拆除混凝土障碍物、构筑物1646电子雷管爆破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障碍物1657保护性拆除钢筋混凝土1669.3.2拆除砖石结构桥涵1669.3.3拆除金属结构167附录A材料、机械台班参考价格表168本标准用词说明181o.1总说明0.1.1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以下简称“本标准”)是指在正常施工条件下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市政工程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及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基准。0.1.2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辖区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重修和大修的市政工程的计价,与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规程、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以及其他专业工程消耗量标准配合使用。0.1.3本标准子目中的工作内容包括按相关技术规范
9、完成子目全部施工过程的主要工序,次要工序虽未具体说明,均已包括在子目消耗量及费用中。0.1.4本标准子目中的人工费和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在正常施工条件下,以深圳市多数施工企业的工人技术水平、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工期、施工工艺、操作规程、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反映了编制期市场平均人工费和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水平。0.1.5本标准子目人工费和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及其价格的确定:1人工费。本标准子目人工费由普工人工费、技工人工费和高级技工人工费构成,其人工费价格水平是根据2023年4月深圳市施工企业用工状况、建筑劳务市场行情综合测定。计价时,子目中的人工费应根据发布的标
10、准人工费指数进行调整。2材料:1)本标准采用的材料(包括构配件、零件、半成品、成品)均为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应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2)周转性材料按一定周转次数以摊销量的形式列入标准消耗量,用量少、价值小且种类多的材料未在消耗量表格中列明,以其他材料费形式体现;其他材料费按子目构成表中列出名称的材料费用之和乘以其他材料费比例计算,材料费用之和不包括子目消耗量以“()”表示的材料;3)本标准的材料单价根据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2023年4月)确定,未刊登材料单价根据2023年4月深圳市建筑市场价格行情综合取定,计价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3机械。本标准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常规的机械配备、选定
11、的机种、机型以及相应的机械施工工效综合测定,未包括随工人班组配备并依班组产量计算的单位价值2000元以下的小型施工机械或工具使用费,此类费用已列入企业管理费中。施工机械台班价格中的人工、材料单价根据深圳建设工程价格信息(2023年4月)确定,计价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0.1.6本标准子目消耗量已包括材料、成品、半成品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安装)地点的施工场内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以及现场运输所需的人工、施工机械等。因施工环境或施工场地条件的限制,材料进场时不能将材料或设备直接运至工地仓库或施工现场材料集中堆放点(现场加工地点),导致材料或设
12、备需要转运而重复发生的装卸、运输,应另计二次运输费。0.1.7本标准使用原则:1本标准子目的选用应根据专业类别,优先使用本标准各专业册子目及相关说明;2本标准未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础工程、降排水工程、施工临时围挡工程相应子目,发生时应执行现行深圳市土石方、基坑与边坡支护、地基处理与桩基工程消耗量标准:3本标准未包括园林、绿化和景观工程相应子目,发生时执行现行深圳市深圳市园林建筑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0.1.8如原埋设线路、管道和设施等影响施工时,应根据工程具体受影响程度,依据具体施工方案计价。如无具体解决方案,应按施工受影响部分工程的人工费、机械台班消耗量各增加10%
13、计算降效费用。0.L9本标准未考虑施工与生产同时进行使施工受到干扰以及在有害身体健康(按有关部门的规定)的环境下施工时造成的降效费用,发生时应另行计算。0.1.10本标准子目构成表中的全费用综合单价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计价设备费、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规费、税金。相关费率按现行深圳市建设工程计价费率标准的推荐费率计算。计价时,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0.1.11除另有说明外,本标准中凡注明“XX以内”或“XX以下”者均包含XX本身,凡注明“XX以外”或“XX以上”者均不包含XX本身。0.1.12当依据的标准规范或标准进行修订,以及有新标准规范或定额出版实施时,本标准应与最新
14、的标准规范或标准配合使用。0.2工程量计算规则总则0.2.1本规则适用于使用本标准计算新建、扩建、改建、重建和大修市政工程的工程量。0.2.2市政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应以本规则及本标准各分册、章工程量计算规则为基本依据,此外还应参照以下文件:1经审定的图纸及说明,设计文件规定采用的标准图集、通用图集;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方案;3有关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和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0.2.3市政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内容应与本标准的项目划分、工作内容和适用范围相一致。0.2.4市政工程工程量的计算单位应与本标准子目的计算单位相一致。本标准子目的计量单位规定如下:1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a?);
15、2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a?);3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4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I或kg);5以个(件、台、套或组)计算的为个(件、台、套或组);6以工期或时间计算的为天(d)或小时(h)O0.2.5汇总工程量时,除各章节另有规定外,其小数点后保留位数应遵循以下规定:1以立方米(m3)、平方米(m2)、米(m)、千克(kg)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第三位四舍五入;2以吨(t)为单位,保留小数点后三位数字,第四位四舍五入;3以个(件、台、套或组)为单位,取整数;4以天或小时为单位,取整数。0.2.6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工程量均不包括材料损耗用量。0.2.7工程量计算凡涉及材料的容量、密
16、度、比热换算的,均应以国家标准为准;如未作规定,则应以出厂合格证明或产品说明书为准。0.2.8计算工程量时,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各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只适用于本册,各册之间不作相互借用。0.2.9计算工程量时,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均以设计图示尺寸为准。0.3桥涵工程册说明0.3.1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第二册桥涵工程(以下简称本册)包括砌筑工程,现浇混凝土工程,预制混凝土工程,箱涵顶进工程,钢筋工程,钢结构工程,附属工程,施工措施项目,拆除工程共九章。0.3.2本册适用于下列市政桥涵工程:1单跨IoOm以内的桥梁工程;2各种现浇盖板涵、拱涵、箱涵及净空面积4m2的箱(拱)涵顶进工程。0.3.3与其它
17、专业的划分与借用:1桥涵工程中的土石方、边坡及支护、地基处理、桩基、降排水、临时围挡等工程执行现行深圳市土石方、基坑与边坡支护、地基处理与桩基工程消耗量标准相应子目;2桥面铺装沥青混凝土、人行道铺装执行本标准第一册道路工程相应子目;3其中圆管涵、净空面积“m2的箱(拱)涵顶进、钢筋混凝土方沟、渠道执行第四册给排水管网工程相应子目。0.3.4本册子目中提升高度(指单跨内原地面至梁底的平均高度)按8m以内编制,超过8m时按以下方式调整(悬浇箱梁除外):1现浇混凝土项目提升高度超过8m的跨段,其超高段承台顶面以上的非泵送混凝土、模板、钢筋的工程量,按表0.3.5调整相应子目中起重机械的规格及人工费、
18、起重机械台班消耗量。2陆上安装梁按表0.3.5调整相应子目中的人工费和起重机械的台班消耗量,但起重机械的规格不予调整。表0.3.4台班消耗量表项现浇混凝土陆上安装梁人工费汽车式起重机人工费起重机械提升高度H(m)系数消耗量系数规格调整为系数消耗量系数8HI51.02).02汽车式起重机I51.101.2515H221.101.10汽车式起重机4011.502.000.3.5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节说明及工程量计算规则。1砌筑工程i1说明1.1.1 木章包括浆砌块(料)石,浆砌混凝土预制块,砖砌体等项目。1.1.2 本章子目适用于砌筑高度在8m以内的桥涵砌筑工程,8m以上部分桥涵砌筑工程人工费和
19、机械消耗量乘系数1.05O1.1.3 砌筑工程中未包括垫层,发生时执行本册“第二章现浇混凝土工程”中相应子目。1.2工程量计算规则砌筑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嵌入砌体中的钢管、沉降缝、伸缩缝以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预留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1.3子目构成表1.3.1浆砌块(料)石工作内容:放样,选修、冲洗石料,砌筑,勾缝、湿治养护等。单位:10m3子目编号040201-1040201-2040201-3040201-42023年04月工料机参考价格子目名称浆砌块石浆砌料石基础墩、台、墙帽石2023年04月全费用参考综合单价元5297.847805.605395.8264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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