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区3号港池(东侧)码头工程项目环评报告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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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无锡(江阴)港申夏港区3号港池(东侧)码头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公示稿)建设单位:江阴临港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评价单位: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二O二三年十二月1概述1.1 项目由来江阴临港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无锡(江阴)港申夏港区3号码头及3号港池(东侧)码头工程的建设主体单位,负责完成整体项目的土地征用、基础设施建设。无锡(江阴)港申夏港区3号码头及3号港池(东侧)码头建成后整体出租给江阴苏南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使用。江阴苏南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南码头)于2005年12月30日注册成立,2006年3月2日正式开港运行,2007年6月对外开放。经营范围包括集装箱装
2、卸、储存、拆装箱、冷藏箱作业和仓储等服务。江阴苏南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作为无锡(江阴)港申夏港区3号码头及3号港池(东侧)码头的运营单位,负责码头的日常生产营运和管理,同时,苏南码头也是无锡(江阴)港申夏港区3号码头及3号港池(东侧)码头环保责任主体。无锡(江阴)港申夏港区3号港池(东侧)码头于2004年10月开工建设,2006年2月完工,主要提供件杂、集装箱装卸、仓储服务。由于建设单位对建设法规掌握不足,码头的建设并未取得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许可。后续建设单位补办了海事、航道、水利等相关手续并取得了批复,并于2017年7月公司补办无锡(江阴)申夏港港区3号码头内港池工程(东侧)建设项目环境保
3、护自查评估报告并取得关于建设项目纳入环保日常环境管理的告知函。但自查评估申报产品种类与目前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出入,企业已完善散改集装卸设备及环保、安全等措施。江阴临港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投资26314.18万元于无锡(江阴)港申夏港区3号港池,利用3号港池东侧建设6个3000吨级多用途泊位、2个3000吨级待泊泊位,泊位总长度798m,宽度17m,采用满堂式布置,配备集装箱装卸桥、牵引平板车,以及环保、安全等设备设施,主要装卸货种为集装箱及钢材等件杂,设计年通过能力219万吨。本项目取得江阴市行政审批局备案,备案证号:江阴行审备(2023)15号。为了规范化管理码头,补办环保手续,本次根据实际重
4、新对码头项目进行评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在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对该工程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南京源恒环境研究所有限公司受江阴临港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的委托,承担无锡(江阴)港申夏港区3号港池(东侧)码头工程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为此,环评单位的技术人员在现场踏勘、基础资料收集和工程分析的基础上,编制完成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给主管部门和建设单位,供决策使用。1.2 建设项目特点(1)江阴临港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作为无锡(江阴)港申夏港区3号码头及3号港池(东侧)
5、码头工程的建设主体单位,负责完成整体项目的土地征用、基础设施建设。无锡(江阴)港申夏港区3号码头及3号港池(东侧)码头建成后整体出租给江阴苏南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使用,苏南码头负责码头的日常生产营运和管理,同时,苏南码头也是无锡(江阴)港申夏港区3号码头及3号港池(东侧)码头环保责任主体。(2)由于自查评估申报产品种类与目前实际情况存在一定出入,企业已完善散改集装卸设备及环保、安全等措施。为了规范化管理码头,补办环保手续,主要按照实际对无锡(江阴)港申夏港区3号港池(东侧)码头进行评价。(3)本项目属于G5532货运港口,本次建设利用现有码头泊位,不需要对码头水工结构进行改造,不新增港口岸线
6、,不涉及施工期。(4)本项目主要的大气污染源是到港船舶尾气、道路扬尘、运输汽车尾气、装卸粉尘等。装卸粉尘主要是粮食卸船过程产生的,通过采取密闭的皮带输送系统、吸粮机自带布袋除尘器等措施。到港船舶尾气、运输车辆尾气和道路扬尘采用港区配备的扫地车、洒水设施,对码头作业面、作业区道路进行定期除尘,采用雾炮对码头作业面、装卸点周围、作业区道路进行定期喷洒,在粮食装卸结束后及时喷洒等措施,加强厂区绿化。1.3 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过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路线见图1.3-1。依据相关规定确定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类型1研究相关技术文件和其他有关文件2进行初步工程分析3开展初步的环境影响现状调查第一阶段1环境影响识别和
7、评价因子筛选2明确评价重点和环境保护目标3确定工作等级、评价范围和评价标准制定工作方案第二阶段环境现状调查监测与评价建设项目工程分析1各环境要素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2各专项环境影响分析与评价u1提出环境保护措施,进行技术经济论证2给出污染物排放清单3给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图13-1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图1.4初筛分析判定1.4.1产业政策相符性分析对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本项目不属于其中的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对照无锡市制造业转型发展指导目录(2012年本)(锡政办发201354号),本项目不属于鼓励类、限制类、淘汰类,属于允许类。对照无锡市内资禁
8、止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本项目不在禁止投资项目之内对照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禁止用地项目,为允许类。对照江苏省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江苏省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3年本),本项目不属于限制、禁止用地项目,为允许类。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本项目不属于禁止类。对照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本项目不属于禁止准入类。本项目已由江阴市行政审批局出具备案证(备案号:江阴行审备(2023)15号)。对照分析结果:综上,本项目的建设符合国家和地方的产业政策。1.4.2环保政策、规范相符性
9、分析(1)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相符性对照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三条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对照分析结果:本项目位于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内,不涉及电镀等工艺,区域内配套建设有污水管网。本项目营运期船舶舱底油污水交由江苏扬远船舶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初期雨水、机械冲洗废水、地面冲洗水经码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码头堆场喷洒抑尘、地面冲洗。车辆冲洗废水经油水分离装置预处理回用于车辆冲洗。船舶生活污水交由江阴苏
10、南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船舶生活污水收集罐集中收集后,与陆域生活废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澄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不涉及太湖流域三级保护区禁止行为,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2)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相符性分析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第三十条: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K)OO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
11、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对照分析结果:本项目不属于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I(X)O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本项目不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不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不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不新建、扩建畜禽养殖场;不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符合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规定。(3)与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与
12、本项目相关的内容主要有:第三十六条港口、码头、船舶的所有者或者经营者应当遵守水污染防治和船舶污染防治法律、法规的规定,防止污染沿江地区水体。第三十七条沿江地区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长江生态功能的保护和修复,采取建设生态保护带、生态隔离带等保护措施,维护长江生态安全。对已经遭受污染和破坏的生态功能保护区进行生态修复。对照分析结果:本项目营运期船舶舱底油污水交由江苏扬远船舶服务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初期雨水、机械冲洗废水、地面冲洗水经码头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码头堆场喷洒抑尘、地面冲洗。车辆冲洗废水经油水分离装置预处理回用于车辆冲洗。船舶生活污水交由江阴苏南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船舶生活污水收集罐集中收集后,
13、与陆域生活废水一起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接管光大水务(江阴)有限公司澄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符合江苏省长江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要求。(4)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无锡(江阴)港申夏港区3号港池东侧,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相关要求详见下表。对照上表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试行,2022年版)要求。(5)与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无锡(江阴)港申夏港区3号港池东侧,对照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中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相关要求详见下表。对照上表
14、可知,本项目建设符合长江经济带发展负面清单指南江苏省实施细则(试行)要求。(5)与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相符性分析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禁止在长江干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扩建化工园区和化工项目。禁止在长江干流岸线三公里范围内和重要支流岸线一公里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尾矿库;但是以提升安全、生态环境保护水平为目的的改建除外。禁止在长江流域河湖管理范围内倾倒、填埋、堆放、弃置、处理固体废物。在长江流域江河、湖泊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经有管辖权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机构同意。对未达到水质目标的水功能区,除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外,应当严格控
15、制新设、改设或者扩大排污口。禁止在长江流域水上运输剧毒化学品和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长江流域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加强对长江流域危险化学品运输的管控。对照分析:主要装卸货种为集装箱及钢材等件杂,利用现有装卸设施,紧邻长江,不属于化工项目、尾矿库等;本项目固废中沉淀池污泥、废布袋、收集粉尘综合利用;船舶生活垃圾交由江阴苏南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垃圾收集装置收集后,由环卫定期清运,陆域员工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废油、废包装桶、废滤芯、废电瓶、废油泥委托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不单独设置排污口,本项目主要运输货种不涉及剧毒化学品和国家规定禁止通过内河
16、运输的其他危险化学品。(6)与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相符性分析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规定港口码头的物料堆放场所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地面硬化,并采取密闭、围挡、遮盖、喷淋、绿化、设置防风抑尘网等措施。物料装卸可以密闭作业的应当密闭,避免作业起尘。大型煤场、物料堆放场所应当建立密闭料仓与传送装置。对照分析结果:本项目码头堆场已进行地面硬化,并采取遮盖、喷淋、绿化,本项目依托3号码头现有集装箱、件杂货堆场。装卸粉尘主要是粮食卸船过程产生的,通过采取密闭的皮带输送系统、吸粮机自带布袋除尘器等措施。港船舶尾气、运输车辆尾气和道路扬尘采用港区配备有扫地车、洒水设施,对码头作业面、作业区道路进行定期除
17、尘,采用雾炮对码头作业面、装卸点周围、作业区道路进行定期喷洒,在粮食装卸结束后及时喷洒等措施,加强厂区绿化。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要求。(7)与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相符性分析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2013)第91号)要求,港口码头等企业的物料堆放场所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地面硬化,并采取密闭、围挡、遮盖、喷淋、绿化、设置防风抑尘网等措施。物料装卸可以密闭作业的应当密闭,避免作业起尘。对照分析结果:本项目依托3号码头现有集装箱、件杂货堆场。装卸粉尘主要是粮食卸船过程产生的,通过采取密闭的皮带输送系统、吸粮机自带布袋除尘器等措施。到港船舶尾
18、气、运输车辆尾气和道路扬尘采用港区配备的扫地车、洒水设施,对码头作业面、作业区道路进行定期除尘,采用雾炮对码头作业面、装卸点周围、作业区道路进行定期喷洒,在粮食装卸结束后及时喷洒等措施,加强厂区绿化。因此,本项目的建设符合江苏省大气颗粒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要求。1.4.3 相关规划相符性分析一、与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沿江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根据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沿江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江阴港规划建设为临江工业及周边地区外向型经济发展服务的专业化码头,成为江海河换装的地方港口
19、。无锡(江阴)港包括石利、申夏、黄田和长山港区。以发展江海河联运和服务临港产业为主,为无锡市、江阴市发展外向型经济服务。重点发展申夏港区。对照分析结果:本项目位于无锡(江阴)港申夏港区3号港池,项目用地为港口用地,利用3号港池东侧6个3000吨级多用途泊位、2个3000吨级待泊泊位从事港口物流,利用现有长江岸线798m,主要水运货种为货种为集装箱及钢材等件杂,设计年通过能力219万吨。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江苏省沿江沿海港口布局规划(20152030年)、江苏省沿江发展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审查意见相符。二、与无锡(江阴)港总体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对照分析结果:本项目在无锡(江阴)港申夏港区规划的
20、岸线内,项目用地为港口用地,利用现有长江岸线798m,利用3号港池东侧6个3000吨级多用途泊位、2个3000吨级待泊泊位从事港口物流,泊位均为多用途泊位,主要水运货种为货种为集装箱及钢材等件杂,设计年通过能力219万吨。码头后方设置与之配套的集装箱和件杂货堆场,满足总体规划重点发展杂货、散货运输的要求。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无锡(江阴)港总体规划相符。三、与无锡(江阴)港高质量发展战略规划(2020-2035年)的相符性分析对照分析结果:本项目位于芦埠港河口至老夏港河口之间,在无锡(江阴)港申夏港区规划的岸线内;项目用地为港口用地,利用现有长江岸线798m,利用3号港池东侧6个3000吨级多用
21、途泊位、2个3000吨级待泊泊位从事港口物流,泊位均为多用途泊位,主要水运货种为货种为集装箱及钢材等件杂,设计年通过能力219万吨,并在码头后方设置与之配套的集装箱和件杂货堆场。本项目码头堆场已进行地面硬化,并采取遮盖、喷淋、绿化,本项目依托3号码头现有集装箱、件杂货堆场。装卸粉尘主要是粮食卸船过程产生的,通过采取密闭的皮带输送系统、吸粮机自带布袋除尘器等措施。到港船舶尾气、运输车辆尾气和道路扬尘采用港区配备的扫地车、洒水设施,对码头作业面、作业区道路进行定期除尘,采用雾炮对码头作业面、装卸点周围、作业区道路进行定期喷洒,在粮食装卸结束后及时喷洒等措施,加强厂区绿化。本项目固废中沉淀池污泥、废
22、布袋、收集粉尘综合利用;船舶生活垃圾交由江阴苏南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垃圾收集装置收集后,由环卫定期清运,陆域员工生活垃圾环卫清运;废油、废包装桶、废滤芯、废电瓶、废油泥委托资质单位处置。本项目拟配备围油、吸油、收油、消防、急救、人员防护、应急作业船舶等应急物资与设备和应急处置队伍,拟制订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开展经常性的应急演练。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无锡(江阴)港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要求相符。五、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环规财(2017)88号)的相符性分析对照分析结果:本项目严格控制船舶港口污染,船舶生活污水交由江阴苏南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船舶生活污水收集罐集中收集后管光大水务(江阴
23、)有限公司澄西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船舶固废拟全部交由江阴苏南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垃圾收集装置收集后,由环卫定期清运。本项目码头已设置船舶岸电系统,船舶到港后全部使用岸电,大幅减少了污染物排放。本项目位于无锡(江阴)港申夏港区,不在长江干流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四大家鱼”产卵场等管控重点区域。故本项目的建设与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相符。六、与江苏省沿江开发总体规划的相符性分析对照分析结果:本项目位于无锡(江阴)港申夏港区规划的岸线内,属于江苏省沿江开发总体规划中的无锡区域性物流中心范围,项目用地为港口用地,利用现有长江岸线798m,利用3号港池东侧6个3000吨级多用途泊位、2个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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