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米科技有限公司金属薄板、塑料薄板加工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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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苏州昆瀛纳米科技有限公司金属薄板、塑料薄板加工项目项目代码2304-320547-89-01-588862建设单位联系人房地理坐标(31度12分27:7秒,IZL度0分28.3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336O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二十六、橡胶和塑料制品业53、塑料制品业292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三十、金属制品业67、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其他(年用非溶剂型低VOCs含量涂料10吨以下的除外)建设性质:新建(迁建):改建区扩建:技术改造建设项目申报情形区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
2、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口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昆山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昆旅度审备202331号总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万元)10环保投资占比()5施工工期1个月是否开工建设区否:是:用地(用海)面积(m2)3821.58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本项目排放废气中不涉及有毒有害污染物、二嗯英、笨并a花、领,化物、氯气,不设置大气专项;本项目无新增工业废水直排,不设置地表水专项;本项目有毒有害和易燃易爆危险物质存储量不超过临界量,不设置环境风险专项;本项目不涉及新增河道取水,不设置生态专项;本项目不涉及直接向海排放污染物的海
3、洋工程建设项目,不设置海洋专项。因此,本项目无专项评价。规划情况I、昆山市F06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审批机关:昆山市人民政府审批文号:昆政复(2020)94号2、昆山市淀山湖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审批机关:昆山市人民政府审批文号:昆政复(2019)21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无规划及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符合性分析1、与昆山市淀山湖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相符性分析(1)规范范围和年限规划范围:包括淀山湖镇全域,总面积65.87平方公里(含淀山湖水域面积约7.66平方公里)。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82035年,近期至2020年,远期至2035年,远景展望本世纪中叶。规划基
4、准年为2017年。(2)目标定位城镇性质:临湖生态宜居小镇,邻沪休闲度假胜地。发展目标:2020年走在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前列,基本建成生态宜居小镇。2035年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全面建成生态宜居特色小镇。2050年建成官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名镇。发展规模人口规模:人口保持既有增长趋势,稳步发展,速度渐缓,预测规划期末全镇常住人口11.5万人;注重满足城镇化成熟期的质量提升要求,稳定居住在城镇的人口10.5规划万人。及规划环建设用地规模:遵循昆山总规确定的“锁定总量、严控增量、落实减量、盘活存量、用境好流量、提高质量”的原则,切实转变土地利用方式,规划期末全镇建设用地总
5、量控制在影响评价平方公里以内。为应对发展的不确定性,适应用地结构调整优化的周期性,控制发展备用地符合约2.62平方公里。发展备用地由昆山市政府统一管控,建立动态评估机制在符合发展导向的性分析前提下,依法合规进行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管理。发展策略:底线约束:落实昆山总规的三线三区划定,通过基本农出保护线、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完善区域生态网络;通过建设用地总量、城镇开发边界,严控建设用地增量,倒逼淀山湖镇的发展转型,促进减量,盘活存量。特色发展:依托临湖、邻沪优势,整合湖荡水系、村舍田园、传统文化、特色物产等资源,发展休闲度假、休闲商务等特色产业,塑造“近得了水、见得了田园、记得住乡愁”的
6、水乡景观,彰显传统文化与现代文明交相辉映的“新式江南”特色。质量提升:强化科技创新,促进产业专业化和高端化发展,提升土地效益;完善公共服务、市政公用设施配套,优化综合交通体系和安全保障体系,推动淀山湖镇的高质量发展,全面提升现代化水平。(3)空间格局规划工业:通过既有工业用地存量更新,渐进引导工业集聚发展,提升用地效益。腾退0.93平方公里工业用地,腾退区主要位于外国零散及沪昆生态防护廊道周边区域,腾退用地以生态保育和农林复垦为导向,加强生态修复,少量用地可按规划调整为公用设施用地、旅游度假用地。更新3.05平方公里工业用地,其中2.64平方公里转为备用地,0.41转为其他建设用地,实现镇域土
7、地利用结构优化。集中保留3.47平方公里工业用地,分为三处工业集中区,重点发展既有主导产业和新兴支柱产业,推动现状工业提档升级。生产性服务业:依托现有电子商务产业园做优做强现状电子商务产业。依托滨湖空间发展生态休闲商务、创意研发等产业;灵活利用滨湖高端闲置空间资源,发展以“小型办公、居家办公”为特点的高端商务配套;结合轨道站点布局部分商务空间。依托对外交通优势发展现代物流,集中布局于双和路东侧。另在新兴路北侧新建粮库1处。保留现状淀山湖邮政支局,另在淀湖路以北、扬帆路以东规划新建1座邮政支局,不单独占地,建筑面积300500平方米。空间布局:对接上海青浦区科创功能结构,规划形成“一带两社区三基
8、地”产业布局结构。一带为新乐路科创发展带。以创新为导向,依托新乐路向东联动青浦新城创新集聚区,集聚科创资源打造科创发展带。重点依杆苏州市域轨道S3站点布局商务金融、信息咨询、人才培训、创业孵化等创新创业服务功能,并结合工业用地更新改造在新乐路南、曙光路西打造淀山湖科技研发公共平台,专注科创研发与转化服务,加强与青浦科创研发试制协作,促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两社区包括神州数码科创社区和研祥文创社区。重点依托神州数码电子商务产业园,打造以电商为主题,以创业办公为核心的复合型科创生态社区;依托研祥科技产业园,打造以文化创意产业为主题,以创业办公、活动交流为核心的文创社区。三基地为新代电子信息产业基地,
9、航空装备产业基地。引导电子信化产业向计算机元器件、新材料方向发展,与昆山市其他电子产业类型实现错位。逐步向技术密集型转变,利用临沪的区位优势引入技术创新型企业,实现“异地研发、本地转化”,提高用地效益。进步聚焦航空产业的专业领域,如航空维修、航空新材料研发等,提升产业特色。同时培育龙头企业,带动周边航空产业发展,加强产业联动性。本项目位于昆山市淀山湖镇民和路66号3号房,位于规划的工业用地片区的综合产业区,属于规划中的传统产业提升区,符合规划功能空间布局结构。本项目产品为塑料制品业,企业在生产过程中加强管理,确保废水、废气达标排放,固废妥善处置。本项目产品下游主要应用于生物科技用品(奥然生物)
10、、家具配件(恩都)等,产品可灵活应用在对温度及使用空间苛刻的环境中,该产品成为各种工业应用的最佳解决方案,项目产品与昆山市淀山湖镇总体规划(2018-2035年)中“强化科技创新、促进产业专业化和高端化发展、新材料方向”的发展要求相符。2、与昆山市F06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相符性分析昆山市F06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在产业功能定位上,规划区域目标建设成为以航空产业为特色的高效率、生态化的现代产业集聚区。F06规划范围:北至苏沪高速公路,东至炎武大道,南至北苑路,西至万园路,总用地面积为954.56公顷。规划形成“一廊、三带、四区”的空间结构:“一廊”一一苏沪高速公路大型生态廊道;“三
11、带”一一黄浦江路景观带、炎武大道景观带、北苑路景观带;“四区”一一即为航空产业集聚区、精密机械产业区、传统产业提升区以及生态农业区。本项目位于昆山市淀山湖镇民和路66号3号房,位于淀山湖工业集中区,租赁已建成厂房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厂房为工业用房并已取得不动产权证,根据用地规划昆山市F06规划编制单元控制性详细规划,项目所在地规划为工业用地,因此项目建设符合相关规划要求。且项目周边无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饮用水源地等环境敏感保护目标。因此,本项目的选址符合规划的要求,与当地规划相容,项目选址合理。(具体见附图5)。3、项目与昆山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相符性分析为切实做好近期国
12、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依据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1987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近期国土空间规划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0183号)、江苏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苏自然资发(2020)213号)等规定以及现行国土空间规划,开展矛盾图斑一致性处理、优化布局存量空间规模基础上,落实预支空间规模指标、追加流量指标及“三条控制线”等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刚性管控要求,与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规划及“十四五”规划相衔接,形成昆山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作为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报省政府同意后施行,并纳入正在编制的国土空间总体规
13、划。一、总体空间格局“十四五”时期昆山定位为“1+4”框架体系。“1”,就是全力打造“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标杆城市”,这是昆山总的功能定位:“4”,就是全面构筑新高地、桥头堡、样板区、宜居城等四大功能矩阵。(I)城乡空间格局昆山市以美好生活为根本追求,聚力打造文明宜居现代化大城市,根据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紧密契合的原则,市域分为城市集中建设区、西部阳澄湖旅游度假片区、南部水乡占镇旅游度假片区,实施“三大片区”差异化空间布局。(2)农业空间格局重点建设南北两片集中农业区。北片集中农业区位于苏昆太高速公路以北、苏州东绕城高速公路以西区域,借助阳澄湖大闸蟹品牌优势,突出优势,突出水产养殖特色;南片集中
14、农业区位于机场路以南、千灯浦西机场路以南、千灯浦西苏沪高速公路以北区域,建设现代都市农业园区,提供特色化、品牌化的优质农副产品。(3)生态空间格局坚持“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的原则,构建“七横、四纵、四区、六园”的市域生态格局,形成“田湖环城、水路林盘、湿地成群、环环相扣”的生态绿化大框架。二、近期实施方案期限2021年1月1日至昆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获得批准时止。目前昆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工作正在进行中。本项目位于昆山市淀山湖镇民和路66号3号房,根据昆山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见附图9),项目占地属于现状建设用地,项目建设符合昆山市国土空间规划近期实施方案要求。4
15、、项目与昆山市“三区三线”相符性分析“三区三线”指的是根据农业空间、生态空间、城镇空间三个区域,分别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简单来说,“三区三线”的划定,对哪里只能种粮、哪里实施生态保护、哪里可以开发建设,在国土全域空间上进行了明确。科学划定“三区三线”作为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的关键,更是保障粮食安全、生态安全和城镇集约节约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江苏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完成了“三区三线”划定成果的数据更新工作。全省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以及城镇开发边界的空间矢量数据全部上图落位,成为构建“强富美高”新江苏现代化空间格局的重要支撑。昆山市立足“
16、江南水乡”生态基底,高标准构建生态保护格局、高品质打造生态共享空间,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划定“三区三线”,实施生态环境精细化管理,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及“七横四纵”生态廊道建设,逐步形成“田湖环城、水路林盘、湿地成群、环环相扣”的生态格局,让“自然中的城市”与“城市中的自然”融合互动。目前,全市自然湿地保护率为64%,城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走在全国中小城市前列。根据昆山市“三区三线”规划,本项目不涉及基本农田保护红线、生态空间管控区、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属于开发建设用地。综上所述,本项目位于昆山市淀山湖镇民和路66号3号房,对照昆山市域三线划定图(见附图10),该图中明确了昆山市基本农田
17、保护红线、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本项目不在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和生态保护红线内,符合昆山市“三区三线”规划。1、与产业政策的相符性其他符合性分析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项目行业类别为C2929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C3360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未被列入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限制、淘汰目录和能耗限额(2015年本,苏政办发(2015)118号)中限制、淘汰类项目,不属于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及关于修改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部分
18、条目的通知(苏经信产业2()13183号)中规定的限制类和淘汰类,不属于苏州市产业发展导向目录(2007年本)中所列禁止、限制和淘汰类项目,亦不属于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淘汰和限制的产业,根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国发(2005)40号),本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因此,本项目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2、与太湖流域管理要求相符性分析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2011)相符性根据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禁止在太湖流域设置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水环境综合治理要求的造纸、制革、酒精、淀粉、冶金、酿造、印染、电镀等排放水污染物的生产项目,现有的生产项目不能实现达标排放的,应当依法关闭。第二十九条新孟河、望虞
19、河以外的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1万米上溯至5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100()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扩建化工、医药生产项目;(二)新建、扩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污口以外的排污口;(三)扩大水产养殖规模。第三十条太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50()0米范围内,淀山湖岸线内和岸线周边2000米范围内,太浦河、新孟河、望虞河岸线内和岸线两侧各1000米范围内,其他主要入太湖河道自河口上溯至1万米河道岸线内及其岸线两侧各IoOO米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一)设置剧毒物质、危险化学品的贮存、输送设施和废物回收场、垃圾场:(二)设置水上餐饮经营设施;(三)新建、扩建高尔夫球场;(四)新建、扩建
20、畜禽养殖场;(五)新建、扩建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六)本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的行为。已经设置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设施的,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本项目位于太湖三级保护区,不在太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不会对水源地造成影响,项目无生产废水排放,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市淀山湖琨澄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固废得到妥善处置,因此,本项目的建设与太湖流域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是相符的。与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9月29日修正)的相符性第四十三条规定,太湖流域一、二、三级保护区禁止下列行为:(一)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
21、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二)销售、使用含磷洗涤用品;(三)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油类、酸液、碱液、剧毒废渣废液、含放射性废渣废液、含病原体污水、工业废渣以及其他废弃物;(四)在水体清洗装贮过油类或者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车辆、船舶和容器等;(五)使用农药等有毒物毒杀水生生物;(六)向水体直接排放人畜粪便、倾倒垃圾;(七)围湖造地;(八)违法开山采石,或者进行破坏林木、植被、水生生物的活动;(九)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本项目属于塑料零件及其他塑料制品制造、金属表面处理及热处理加工项目,不属于上述建设项目。且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排放,废水为生活污水接管至昆山
22、市淀山湖琨澄水质净化有限公司处理。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2021年9月29日修正)的管理要求。3、“三线一单”相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与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相符性建设项目位于昆山市淀山湖镇民和路66号3号房,与本项目直线距离最近的生态功能保护区为淀山湖河蜕翘嘴红蛇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本项目到其保护区边界最近距离约2.16km(项目南侧),在项目评价范围内不涉及昆山市范围内的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不会导致昆山市辖区内国家级生态功能保护区生态服务功能下降。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相符性根据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划定的管控区域,本项目不在江苏省生态红
23、线保护规划划定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内。距离项目最近的为“淀山湖(昆山市)重要湿地”,项目距其最近直线距离约0.18km,项目位于其西侧,项目不在其规划的二级管控区范围内,不会导致其生态红线区域服务功能下降,因此,建设项目的建设不违背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要求。因此,项目的建设符合生态保护红线的要求。表Ll生态红线区域名录名称主导生态功能保护区范围面积(平方公里)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围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面积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面积淀山湖(昆山市)重要湿地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位于昆山市南部,涉及到淀山湖镇、张浦镇、周庄镇、锦溪镇,该管控区主要由淀山湖、澄湖、白莲湖、长白荡、白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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