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沃泰纳米科技总部园区项目环评可研资料环境影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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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建设项目名称江苏菲沃泰纳米科技总部园区项目(重新报批)项目代码2020-320214-75-03-511787建设单位联系人冯*联系方式3*建设地点江苏省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以东、群兴路以北(新华路277号)地理坐标(120度26分22.694秒,31度34分13.641秒)国民经济行业类别C3499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C3985电子专用材料制造建设项目行业类别三十一、通用设备制造业69、其他通用设备制造业349(其他)”;三十六、计算机、通讯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81、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398(使用有机溶剂的)建设性质口新建(迁建)口改建口扩建口技术改造建设项目
2、申报情形口首次申报项目口不予批准后再次申报项目口超五年重新审核项目0重大变动重新报批项目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选填)新吴区行政审批局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号(选填)锡新行审投备(2023)473号总投资(万元)83536.52环保投资(万元)200环保投资占比()0.24施工工期厂房建设期:12个月(已建成)项目建设期:3个月是否开工建设0否(重新报批,厂房等主体工程建筑已建成,但生产主体、设备尚未建设)口是用地(用海)面积(m2)29208.6m2专项评价设置情况无规划情况规划名称:无锡新区高新区B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审批机关:无锡市人民政府审批意见:市政府关于无锡新区高新区B区
3、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的批复审批文号:锡政复20224号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情况跟踪评价名称:无锡市江溪经济发展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审查机关: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审查文件:关于无锡市江溪经济发展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审查文号:锡新环委办发201712号划规环竟响价合分斤规及划填影评符性不土地利用规划相符性分析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以东、群兴路以北(新华路277号),根据无锡新区高新区B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锡政复20224号)以及市政府关于无锡市新吴区硕放街道鸿山街道梅村街道总体规划(2015-2030)的批复锡政复201721号,项目所在区域位于无锡
4、新区高新区B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无锡市新吴区梅村街道总体规划图中。本报告对照该区域最新规划无锡新区高新区B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进行分析,根据无锡新区高新区B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土地利用规划图(附图1-1),本项目所在区域规划为“生产研发用地”。本项目的建设内容为生产研发表面处理设备及电气元器件/电子产品纳米涂层加工,符合项目所在土地利用规划,该区域具备污染集中控制条件,符合当地区域发展规划。与关于无锡市江溪经济发展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锡新环委办发201712号)相符性根据关于无锡市江溪经济发展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锡新环委办发201712号),本项目与规划环评结论和
5、审查意见的相符性分析见表I-Io表建设项目与“锡新环委办发201712号”相符性分析一览表“锡新环委办发201712号”要求本项目情况相符性、江溪经济发展园区规划范围:江溪经济发展园区由坊前工业集中区和南丰工业集中区组成,坊前工业集中区位于江溪街道东部,包括锡义路以北,锡泰路以南、新阳路以东区域及商贸工业预留地内协新浜以东区域,锡义路以北、新坊路以东、锡贤路以南区域,规划用地面积2.3km南丰工业集中区A区位于江溪街道西部,西靠312国道,北起锡甘路、春江路、江溪河沿线,南至伯渎港沿线,规划用地面积0.2km;南丰工业集中区B区位于梅村街道,东至梅香东路、西至新梅东路、北至群力路,规划用地面积
6、2.1693km20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以东、群兴路以北(新华路277号),属于南丰工业集中区3区范围内相符规概及评复关求原划要环批相要用地布局:规划总用地面积4.6693km2,其中工业用i33()80km3、商业金融用地0.4425km?、市政公共设施用地0.0741km、绿地与广场用地04158kn、道路月地0.4199km水域0.0090km2。根据无锡新区高新区B区控布性详细规划(修编)(锡政国20224号)中土地利用规划图,I项目所在地规划为“生产研发井地”符合无锡新区高新区B区的土地利用规划。I相符产业定位:坊前工业集中区的产业定位是以机械、轻纺、服装等轻污染行业为主,南
7、丰工业集中区的产业定位是以电子信息精密机械及机电一体化、生物工程及医疗等高新技术产业为主.本项目为表面处理设备以及纳米涂层加工电气元器件/电子产品的生产与研发,符合产业定位。相符环保基础设施: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规划:排水规划采用雨污分流制,雨水经管网收集后就近排入水体,南丰本项目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预处里达标后与制纯水浓水、冷却塔相符工业集中区A区产生的污水接入新城水处理厂集中处理,南丰工业集中区B区和坊前工业集中区产生的污水接入梅村水处理厂集中处理排水接管排入梅村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理.、划环批执情评介三规与评复行况刊(一)用地及空
8、间布局情况。目前江溪经济发展园区已开发面积为4.2078km2、占总规划面积的90.12%,未开发面积为0.4615km、占总规划面积的9.88%原规划集中区内无居住用地和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现状南丰工业集中区A区内少量商业金融用地变为居住用地,南丰工业集中区B区内部分工业用地变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江溪经济发展园管理委员会)。南丰工业集中区A区和南丰工业集中区B区的用地现状开发与原规划及无锡新区总体发展规划(20052020)的用地规划存在不一致,南丰工业集中区A区存在工业、居住混杂现象。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以东、群兴路以北(新华路277号),根据无锡新区高新区B区控
9、制性详细规划(修编)(锡政复20224号的用地规划图),本项目所在区域规划为“生产研发用地”。相符(二)入区企业情况。集中区内共有182家企业,包括:113家机械装备企业,6家化工企业,7家纺织服装企业,7家电子企业,16家塑料制品、包装产品等生产企业,33家汽车维修电动车生产、线路板处理以及表面涂层企业。入区的182家企业共计建设197个项目,其中91个项目办理环评手续并取得环保商业金融、居住用地;对于调整后拟开发的用地,在今后开发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规划的范围及用地性质进行开发。本项目进行表面处理设备以及纳米涂层加工电气元器件/电子产品的生产与研发。相符(三)完善集中区配套的环保基础设施建设
10、,协调推进新城水处理厂和梅村水处理厂的扩建,加快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管网的建设;园区实行集中供热,供气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锅炉及工业炉应使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本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排放;生活污水、食堂废水预处理达标后与制纯水浓水、冷却塔排水接管排入梅村水处理厂集中处理。相符(四)加强对园区内现有工艺废气排放企业的管理,确保工艺废气均通过有效处理后达标排放;对新入区的排放大气污染物为主的企业应合理布局,并确保各类废气达标排放;对于排放有机废气的企业,应采取严格的污染控制措施,确保废气的收集率不低于90%,并配套设置废气的回收/净化装置,净化效率不低于90%o本项目产生的废气经收集处理后达标排放
11、,经估算,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相符(五)园区内各企业应从源头控制实现废物减量化,一般工业固废分类收集,以便综合利用;危险废物须规划设置储存场所,并委托有相应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置。企业内部按照规范要求已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和危险固废暂存场所。危险固废拟委托相应的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相符(六)园区内各企业应规范编制应急预案,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制度;应充分考虑事故废水的风险防范措施,设置的事故池须满足事故废水收集处理要求,防止事故排水对区域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项目建成后,将根据涉及的风险物资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应急设施。相符(七)加
12、强园区的环境监督管理,建立监测制度,对地表水环境空气、环境噪声、地下水、土壤定期进行监测。本项目制定详细的环境管理制度及环境监测计划。相符(八)园区实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在梅村水处理厂和新城水处理厂指标内平衡,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在苏州华电望亭热本项目水污染物总量指标已纳入梅村水处理厂的指标计划内: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可在新吴相符电厂和无锡友联热电有限公司指标内平衡,特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在新吴区范围内平衡。区范围内平衡。经对照可知,建设项目与关于无锡市江溪经济发展园环境影响跟踪评价报告书的审查意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及审查意见相符。他合分斤其符性机1、“三线一单”相
13、符性分析(1)生态红线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以东、群兴路以北(新华路277号),根据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1874号)中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及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通知(苏政发2020l号)中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中“无锡市生态空间保护区域名录”,本项目距离最近的生态空间管控区域-无锡宛山荡省级湿地公园7.3km,距离最近的国家级生态红线-无锡宛山荡省级湿地公园7.2km(见附图1-2)o具体情况如下表:表12无锡市重要生态功能区一览表生态红线名称402士范围面积(平方公里)功能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范三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范
14、围国家级生态保护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面积总面积无锡宛山荡省级湿地公园无锡宛山荡省级湿地公湿地生态园总体规划中确定的范系统保护围(包括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等)无锡宛山荡省级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中除湿地保育区和恢叁重建区外的范围2.090.342.43因此,项目选址符合江苏省国家级生态保护红线规划与江苏省生态空间管控区域规划的要求。(2)与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相符性根据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结合区域发展格局、生态环境问题及生态环境目标要求,划定三类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三类,实施分类管控。优先保护单元,指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的区
15、域,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空间管控区域。重点管控单元,指涉及水、大气、土壤、自然资源等资源环境要素重点管控的区域,主要包括人口密集的中心城区和各级各类产业集聚的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一般管控单元,指除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衔接街道(乡镇)边界形成管控单元。以环境管控单元为基础,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利用效率等方面明确准入、限制和禁止的要求,建立无锡市市域生态环境管控要求和194个环境管控单元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以东、群兴路以北(新华路277号),位于江溪街道工业集中区中的南丰工业集中区B区范围内,为重点管控单元(见附
16、图1-3)o本项目与所在环境管控单元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见表l-30表L3项目与无锡市新吴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相符性分析环境管控单元名称类型无锡市新吴区“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本项目相符性分析无锡市新区江溪街道工业集中区园区空间布局约束(1)禁止新建、改建、扩建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磷、氮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等环境基础设施项目和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除外。(2)禁止引进高污染、高能耗、资源性(”两高一资”)项目。(3)限制高毒农药项目。(4)禁止建设增加铅、汞、铭、镉、础五类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的项目。(
17、5)禁止新增化工企业项目(除化工重点监测点和提升安全、环保、节能水平及油品质量升级、结构调整以外的改扩建项目);现有化工企业只允许在原有生产产品种类、产能规模、排放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进行安全隐患改造、节能环保设施改造和智能化提升改造,现有化工企业严格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省化工企业“四个一批”专项行动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6号)要求进行整治。(6)禁止新建、扩建燃烧原(散)煤、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或者直接燃用各种可燃废物的设施和装置。(7)禁止引进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版)中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江苏省工业和信息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2年本)(2013年修正
18、)中的限制和淘汰类项目、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7年修订)中的限制和禁止类项目、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试行)中的禁止和淘汰类项目、无锡市内资禁止投资项目目录(2015年本)中的禁止类项目。(8)禁止引进不符合园区规划产业定位、不满足总量控制要求的项目。(9)禁止引进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未落实的项目。(IO)禁止引进国家、江苏省、无锡市明确规定不得审批的建设项目。(1)本项目为表面处理设备以及纳米涂层加工电气元器件/电子产品的生产与研发,本项目不属于化学制浆造纸、制革、酿造、染料、印染、电镀以及其他排放含氮、磷等污染物的企业和项目;(2)本项目不属于(“两高一资”)项目;(
19、3)本项目不属于高毒农药项目;(4)本项目不排放铅、汞、铭、镉、碑五类重点重金属污染物;(5)本项目不属于化工企业项目;(6)本项目不使用原(散)煤、重油、渣油、石油焦等高污染燃料或者直接燃用各种可燃废物的设施和装置;(7)本项目不属于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2021年版)中规定的限制和禁止类项目;不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中限制类、淘汰类;不属于无锡市产业结构调整目录(试行)中的禁止和淘汰类项目。(8)本项目位于无锡市新吴区新华路以东、群兴路以北(新华路277号),行业类别为C3499其他未列明通用设备制造业、C3985J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不属于工业集中区的禁止引入项目,本
20、项目新增的废气在新吴区范围内平衡,水污染物在梅村水处理厂范围内平衡,满足总量控制要求。本项目产生的氨化物和非甲烷总免经设备配套的氧化铝滤芯装置处理后再通入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达标排放,去除率可达到90%要求。(9)本项目不属于环境污染严重项目、同时已按要求落实排放总量。(10)本项目不属于国家、江苏省、无锡市明确规定不得审批的建设项目。污染物排放管控(1)严格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根据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目标,采取有效措施减少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确保区域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不得突破环评报告及批复的总量。本项目新增的废气在新吴区梅村街道内平衡,废水在梅村水处理厂核定的指标
21、内平衡。境险控环风防集中区内各企业应规范编制应急预案,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制度;应充分考虑事故废水的风险防范措施,设置的事故池须满足事故废水收集处理要求,防止事故排水对区域水环境造成不良影响。本项目将按照要求,采取风险防控措施,预防火灾等生产事故发生。同时,提高操作、管理人员的技术、管理水平,严格执行有关操作规程和管理制度,预防人为因素酿成安全和环境污染事故,减少事故发生频率及危害。资源开发效率要求禁止销售使用燃料为“H类”(较严),具体包括:1除单台出力大于等于20蒸吨/小时锅炉以外燃用的煤炭及其制品。2、石油焦、油页岩、原油、重油、渣油、煤焦油。本项目不销售使用“II类燃料由上表可见,
22、本项目符合无锡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要求。(3)环境质量底线环境空气:根据2022年度无锡市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2年度无锡市环境空气除臭氧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其余均达标。因此,判定无锡市为不达标区。根据无锡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2018-2025年),通过提以不断降低PM2.5浓度,明显减少重污染天数,明显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明显增强人民的蓝天幸福感为核心目标,推进能源结构调整,推进热电整合,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提高各行业清洁化生产水平,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完成重点企业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从化工、电子(半导体)、
23、涂装等工业行业挖掘Ve)CS减排潜力,完成重点行业低VOCS含量原辅料替代目标;以港口码头和堆场为重点提高扬尘污染控制水平;促进PM2.5和臭氧协同控制,推进区域联防联控,提升大气污染精细化防控能力等措施,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可以得到进一步改善。项目所在区域氟化物小时浓度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燃浓度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中标准要求。地表水环境:根据南京爱迪信环境技术有限公司出具的环境质量现状监测报告(NJADT2202001701),2022年2月11日2022年2月13日的监测数据,梅花港断面各监测因子监测值均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III类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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