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施安全生产相关规定.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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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电气设施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条文解读、交流),2,(一)变、配电站(所)(二)漏电保护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装置)(三)配电箱(柜)(四)低压电气线路(五)保护接地(零)(六)移动电气设备(七)管理(八)其它,3,(一)变、配电站(所),4,2024/5/2,4,1、变、配电站(所)位置(1)变、配电站(所)位置不应设在下列场所:有剧烈振动或高温的场所;有厕所、浴室或其它经常积水场所的正下方;有爆炸危险环境的正上方或正下方;地势低洼和可能积水的场所。GB50053-94第2.0.1条规程第64条,5,(2)在多层、高层建筑内,装有可燃性油的电气设备(一般是指油浸变压器)的配、变电所应设置在底层
2、靠外墙部位,且不应设在人员密集场所的正上方、正下方、贴邻和疏散出口的两旁。GB50053-94第2.0.3条、第2.0.4条,6,(3)变、配电站(所)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建造,且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的危险区域内。供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 及以下的变、配电所,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时,可一面贴邻建造。乙类厂房的配电所必须在防火墙上开窗时,应设置密封固定的甲级防火窗。GB50016-2006第3.3.14条,规程第68条,7,(4)变、配电站(所)不应设在附近有易燃物大量集中的露天堆场和耐火等级为四级的建筑物旁,以及有腐蚀性气体的场所。GB50053-94第2.0.
3、5条规程第65条,8,2、变、配电站(所)的建筑物(1)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当车间内变电所(油浸),设在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时,建筑物应采取局部防火措施。GB500053-94第2.0.2条规程第67条,9,(2)高压配电室、高压电容器室和非燃(或难燃)介质的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低压配电室和低压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三级,屋顶承重构件应为二级。GB50053-94第6.1.1条,规程第67条(3)油浸变压器室、高压配电装置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GB50016-2006第3.3.13条,规程67条,10,(4)变、配电室的门应向外开启。高压室门向低
4、压间开,相邻配电室门应双向开启。GB50053-94第6.2.2条GB50054-95/3.3.2规程第70条(5)变配电室的门、窗应为非燃烧材料。GB50053-94第6.1.3条,规程第70条,11,3、变、配电站的事故蓄油设施 民用主体建筑内的附设变电所和车间内变电所的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应设置容量为100%变压器油量的贮油池。变压器室位于容易沉积可燃粉尘,可燃纤维的场所;或变压器室附近有粮、棉及其他易燃物大量集中的露天场所;或变压器室下面有地下室,可燃油油浸变压器室应设置容量为100%变压器油量的挡油设施,或设置容量为20%变压器油量挡油池并能将油排到安全处所的设施。,12,2024/
5、5/2,12,附设变电所、露天或半露天变电所中,油量为1000kg及以上的变压器,应设置容量为100%油量的挡油设施。GB50053-94第6.1.5、6.1.6、6.1.7条,13,2024/5/2,13,4、变、配电站的安全间距(1)变配电站与爆炸危险场所、腐蚀性场所有足够的间距。(15米/7.5米)(2)露天或半露天变电所的变压器四周应设不低于1.7m高的固定围栏(墙)。变压器外廓与围栏(墙)的净距不应小于0.8m,变压器底部距地面不应小于0.3m,相邻变压器外廓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5m。GB50054-94/4.2.2,14,(3)变配电间内各种通道符合安全要求:高压配电室各种通道最
6、小宽度见表一;GB50053-94/4.2.7低压配电屏前、后通道最小宽度见表二;GB50053-94/4.2.9油浸变压器外廓与变压器墙壁和门的最小净距见表三;GB50053-94/4.2.4,15,2024/5/2,15,在同一配电室内单列布置高低压开关柜,顶部有裸露带电导体时,两者之间净距不小于2m;当电源从柜后进线,需在柜正背后墙上分设隔离开关及其手动操作机构时,柜后通道净宽不小于1.5m,当柜(屏)背面的防护等级为IP2X时,可减为1.3m。GB50054-95/3.1.9GB50053-94/4.2.8,16,设置于变电所内的非封闭式干式变压器,应装设高度不低于1.7m的固定遮栏,
7、遮栏网孔不应大于40mm40mm。变压器的外廓与遮栏的净距不宜小于0.6m,变压器之间的净距不应小于1.0m.。GB50053-94/4.2.5,17,2024/5/2,17,变、配电房的安全标识及隔离栏,18,5、变、配电站的安全通道及出口(1)变配电站周围应有消防通道,且保持畅通。规程第66条(2)长度大于7米的配电室应设两个出口。当变电所采用双层布置时,位于楼上的配电室至少设一个通向室外的平台或通道的出口。GB500053-94第6.2.6条GB50054-95/3.3.2,19,6、变、配电站的封堵(1)变、配电室应设置防止雨、雪和蛇、老鼠类小动物从采光窗、通风窗、门、电缆沟等进入室内
8、的设施。封堵网应采用网孔不大于1010mm的金属网。直接与室外露天相通的通风孔还应采取防止雨、雪飘入的措施。GB50053-94第6.2.4条GB50054-95/3.3.7规程第70、71条,20,(2)变、配电室的电缆夹层、电缆沟和电缆室,应采取防水、排水措施。GB50053-94第6.2.7条GB50054-95/3.3.4规程71条,21,7、变、配电站的其它要求 高、低压配电室、变压器室、电容器室、控制室内,不应有与其无关的管道和线路通过。配电室内除本室需用的管道外,不应有其它的管道通过。配电屏的上方不应敷设管道。GB50053-94第6.4.1条GB50054-95/3.1.4 高
9、、低压配电室、变压器室门上都必须设置“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标志。,22,2024/5/2,22,【插入注意事项】变配电系统是企业的心脏如果心脏出问题:轻则生产活动不能正常进行,重则如果变配电系统中继电器和自动装置不能起到预定的保护作用,造成高压断路器在短路事故中不动作,出现越级跳闸,影响上一级或更大范围的供电系统停电,发生火灾、人身事故甚至毁灭性灾害。企业检查中常见问题:1、没有高压模拟结线图;2、低压配电屏N排、PE排不规范;3、安全操作规程未上墙;4、电缆沟内线路混乱,缺少盖板;5、闸板、金属网缺少;6、堆放杂物、灰尘多;7、变压器高压侧缺少遮拦(木头、1.7米);8、防护用具(缺少、
10、摆放防潮、检测);9、照明灯、应急灯缺少。,23,(二)漏电保护器(剩余电流保护装置),24,1、必须安装的设备和场所(1)末端保护有:a)属于I类的移动式电气设备及手持式电动工具;b)生产用的电气设备;c)施工工地的电气机械设备;d)安装在户外的电气装置;e)临时用电的电气设备等。GB 139552005 第4.5.1条,25,(2)线路保护:低压配电线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二级或三级保护时,在总电源端、分支线首端或线路末端安装剩余电流保护装置。GB13955-2005 第4.5.2条 剩余电流保护动作值:10mA,15 mA,30mA,50mA,100mA,300mA 剩余电流分级保护最大分断
11、时间:末级0.1S,中级0.3S,一级0.5S,26,三级保护末端保护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mA额定漏电不动作电流:15mA漏电动作时间:0.1S,27,28,29,30,31,二级保护分支线首端保护额定漏电动作电流:50mA额定漏电不动作电流:25mA漏电动作时间:0.1S,32,33,一级保护总电源端保护额定漏电动作电流:300mA额定漏电不动作电流:150mA漏电动作时间:0.2S,34,35,2、严禁事项 PE或PEN线严禁穿过漏电电流动作保护器中电流互感器的磁回路。GB50054-95/4.4.17 3、接地要求 漏电保护器所保护的线路及设备外露可导电部分应接地。GB50054-95
12、/4.4.18,36,4、可不装设的情况 a)使用安全电压供电的电气设备;b)一般环境条件下使用的具有加强绝缘(双重绝缘)的电气设备(应该是、类);c)使用隔离变压器且二次侧为不接地系统供电的电气设备;d)具有非导电条件场所的电气设备;e)在没有间接接触电击危险场所的电气设备。GB13955-2005 第4.7条GB50054-95/4.4.2,37,5、安装注意事项 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安装时,必须严格区分N线和PE线,三极四线式或四极四线式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N线应接入保护装置。通过剩余电流保护装置的N线,不得作为PE线,不得重复接地或接设备外露可接近导体。PE线不得接入剩余电流保护装置。GB1
13、3955-2005/6.3.4,38,6、管理要求 建立相应管理制度,定期检查并有记录,用于手持式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电气设备和不连续使用的剩余电流保护装置,应在每次使用前进行试验。GB13955-2005第7.1、7.2、7.3条,39,(三)配电箱(柜),40,1、安装原则 安装在车间或公共场所的电气装置必须采用保护式结构。(不同场所不同形式)规程第133条 2、配电箱的封堵 落地式配电箱的底座周围应采取封闭措施,并应能防止鼠、蛇类等小动物进入箱内。GB50054-95/3.1.5,41,3、配电箱的排列、标识 配电装置各回路相序排列应一致。硬导体的各相应按规定涂色,绞线一般只标明相别。配电装
14、置应编号。各种开关的“分”、“合”标志要明显。规程第76条 4、线路连接可靠 电气装置和线路上的电气连接点必须接触良好,连接可靠。规程第136条,42,5、配电箱的接地或接零 柜、屏、台、箱、盘的金属框架及基础型钢必须接地或接零可靠。装有电器的可开启门,门和框架的接地端子间应用裸编织铜线连接,且有标识。GB50303-2002第6.1.1条 接地或接零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或接零干线连接,不得串联连接。GB50303-2002第3.1.7条,43,6、照明配电箱(盘)不应采用可燃材料制作;位置正确、部件齐全;安装牢固;箱内接线整齐,回路编号齐全,标识正确。GB50303-2002第6.2.8条应分
15、别设置零线和保护地线汇流排,零线和保护地线经汇流排配出。GB50303-2002第6.1.9条,44,45,7、车间低压配电箱(1)车间低压配电箱(柜)内应标明各供电回路的名称和熔丝(片)的容量。(2)集中安装的按钮、开关等必须有编号和便于识别的标志。规程第137条(3)低压电气装置接线端头应有线号标志。线号标志不得采用金属材料制作,外部接线端子不得外露。规程第139条,46,(4)低压配电电器操作机构应有“分”“合”标志。规程第140条8、紧急停车(急停按钮)紧急停车的低压电器,应安装在便于操作的位置,应有特殊的标记。规程第141条9、保险丝(熔断器)用作短路保护的保险丝不得随意用铜线、铁丝
16、等金属材料。规程第143条,47,2024/5/2,47,【插入注意事项】企业中动力(照明)配电箱(柜、板),数量多、分布分散,所处环境复杂,各类人员都要频繁的接触配电箱;这儿往往是企业管理中的薄弱环节,容易受到损坏而处于失控状态;是容易发生触电、火灾、短路爆炸事故的隐患点。1、未贴安全警示标志 2、接线混乱、无编号,相序色混乱 3、配电箱(柜、板)使用易燃材料制作 4、箱、柜门板破损、关不住 5、插座电源未配漏电保护器 6、N排、PE排不规范、混接 7、建立台帐、编号应与实物相符,48,2024/5/2,48,49,50,51,52,53,54,55,56,(四)电气线路(低压),57,1、
17、高温或腐蚀场所的电气线路 绝缘导线明敷在高温辐射或对绝缘导线有腐蚀的场所时,导线间及导线与建筑物表面的最小净距符合表四。GB50054-95/5.2.5 2、穿管敷设(1)塑料(PVC)管暗敷或埋地敷设时,引出地(楼)面的一段管路,应采取防机械损伤的措施。GB50054-95/5.2.11,58,(2)套钢管的电线与热水、蒸汽管同侧敷设时,应位于其下面,并保持一定的间距。GB50054-95/5.2.9(3)穿管的绝缘导线 总截面不应超过管内截面的40%。GB50054-95/5.2.13,59,2024/5/2,59,3、电气线路的敷设与间距(1)室内直敷绝缘导线与地面的距离水平敷不小于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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