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信息工程部分) .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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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信息工程部分),标准的分类,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七条“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保障人体健康,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执行的标准是强制性标准,其他标准是推荐性标准。1990年国务院53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重申“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卫生标准及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范围:(1)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综合性标准和重要的质量标准;(2)工程建设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3)工程建设重要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
2、法标准;(4)工程建设重要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5)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标准。,信息工程强制性条文内容简介,信息工程强制性条文划分为:通信网互联互通及基础设施共建共享、通信网络及设施安全、通信工程环境保护及节能、通信工程防火、通信工程抗震、通信工程防雷接地及强电防护、通信工程相关专业、通信工程建设安全生产、通信工程监理、通信工程计价共10章内容(计311条)。,第一章通信网互联互通及基础设施共享,国际电联通信网互联互通概念:通信网互联互通主要包含网间互联和业务互通。在实现上,首先应保证网络互联,然后在网络互联基础上保证业务互通,从而达到不同网络、不同运营商、不同业务提供商之问的
3、业务互通。通信基础设施 铁塔、基站天面、站点综合占地、机房空间、设备防雷接地网、站点动力等。,第一节 公共通信网互连互通(3条),第一条根据业务需求,电信业务经营者提供的各种业务应实现互通。互通时应参照相关规范的要求,在要求不明确时可进行协商保证业务的互通。第二条各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多媒体信息业务必须实现国内互联,互联应至少支持终端业务。第三条SG(信令网关)与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的七号信令网间,应按网间互连互通原则,通过关口局互通。要点:1.各电信业务网接口应实现“网同步”,保证信令点(SP)互通。2.信令点(sp)应满足NO.7电话用户部分(TUP)的全部功能。,第二节专用电话网接入公用电话网
4、(1条),第一条由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专业部门投资建设供自己内部使用的专用电话网(简称专用网)接入公用电话网(简称公用网)应符合下列规定:1.一个专用的本地网应就近和一个公用的本地网连接。2.专用网与公用网互通时,必须符合公用网统一的传输质量指标、信号方式、编号计划等相关的技术标准和规定。3.专用网接入公用网时的中继电路数量应根据设计的话务量的大小和第10.0.6条规定中相关的呼损指标通过计算加以确定。要点:1.专用网应就近接入关口局信令转接点(二级),同时必须满足统一的传输质量指标、信号方式、编号计划等相关标准与规定。,接上页,要点:2.电信业务网络互联互通三个方面的要求:标准(电路配置)
5、、协议、信令和接口(关口局)的互联互通;网间计费结算监测系统;服务质量标准(网间接通率与时延指标)。电信业务的互通需要在技术上、计费结算上有统一的规定,以便在互通时网路上做好相应的配合,包括网路节点数据增改、号码规划、计费、信令等方面的配合等。因此,涉及到网间信令和协议的传送、码号资源的使用、网间计费结算相关的业务都必须要有统一的标准和规范,否则业务是无法互通的。,第三节基础设施共建共享(7条),第一条选择站址时应尽量共用已有的站址,新建站址应采用和其他电信业务经营者联合建设的方式。第二条基站机房共享时,必须根据所有设备的重量、尺寸、排列方式及楼面结构布置等对机房楼面结构进行安全评估,必要时采
6、取加固措施,保证结构安全。第三条铁塔的工艺要求,应考虑多系统共享,满足多系统共享对系统间隔离度、风阻和承重的要求,并满足多系统信号覆盖的要求。对于不能满足要求的,要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予以改造。第四条在基站天面共建共享时,必须根据各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天线及其支撑设施的尺寸、重量和安装方式等情况对支撑设施及屋面结构进行安全评估,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保证结构安全。,接上页,第五条基站天面共建共享时,电磁辐射应满足GB8702-1988电磁辐射防护规定的要求。第六条防雷与接地系统应共享,并检查原有系统是否满足YD5098-2005通信局(站)防雷与接地工程设计规范的要求,必要时进行扩建或改造。第七条共建
7、共享电信基础设施时,应满足YD5039-2009通信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技术暂行规定的要求和国家对环境保护的其他相关要求。要点:关于推进电信基础共建共享的紧急通知【2008】235号文关于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接上页,目的: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节约土地、能源和原材料的消耗,保护自然环境和景观,减少电信重复建设,提高电信基础设施利用率。目标:杜绝同地点新建铁塔、同路由新建杆路现象;实现新增铁塔、杆路的共建;其他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比例逐年提高。要求:已有铁塔、杆路必须共享;新建铁塔、杆路必须共建;其他基站设施和传输线路具备条件的应共建共享;禁止租用第三方设施时签订排他性协议。,通信基站
8、共建共享的几个问题:基站站址共享包括机房、传输、电源、天面资源(铁塔、抱杆、室外走线架等)以及其它一些配套设施(如监控、空调等)。机房共享应充分考虑后期扩容的空间和机房承重问题;传输共享即共享传输综合架;机房电源共享应考虑后期电源的的扩容;配套设施共享涉及配线架、空调、市电引入和消防等;塔桅共享包括共享顶塔、增高架等;天面共享应满足隔离度要求(干扰)。天面(地方方言)建筑行业有将房屋顶层结构面称为天面。天面共享除了考虑隔离度问题外,其他如铁塔基座安装位置与建筑物承重构架负荷问题等问题。,第二章通信网络及设施安全,通信网络安全防护管理办法工信部2010年第11号令第二条规定:“本办法所称网络安全
9、防护工作,是指为防止通信网络阻塞、中断、瘫痪或者被非法控制,以及为防止通信网络中传输、存储、处理的数据信息丢失、泄露或者被篡改而开展的工作。”第六条规定:“通信网络运行单位新建、改建、扩建通信网络工程项目,应当同步建设通信网络安全保障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进行验收和投入运行。”本章涉及:设备入网、局站选址、建筑(设施)、线路路由以及互联网接入的安全防护。,第一节通信设备入网(1条),第一条工程设计中采用的设备应取得信息产业部电信设备入网许可证,未取得信息产业部颁发的电信设备入网许可证的设备不得在工程中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第五十四条“国家对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
10、实行进网许可制度。接入公用电信网的电信终端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和涉及网间互联的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并取得进网许可证。”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无线电管理条例、进口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规定、生产无线电发射设备的管理规定也有具体规定。,要点:电信设备进网许可证制度:电信网是一个庞大的公共网,一个设备出现问题有可能影响其他设备的运行,从而影响到整个网络的运行。因此长期以来对于加入到公共电信网的电信设备一直采用入网许可证制度,这些设备需要通过检测,达到有关的技术要求才能入网。通信设备的功能、参数、接口、频率、功率等关键技术必须符合行业标准要求,否则会产生干扰,影响通信质量,甚至导致通信连接的失败。入
11、网许可证制度是技术规定,不是政策性规定。只要在技术上达到要求的产品都可以拿到入网许可证。,第二节通信局(站)选址的环境安全(6条),第一条站址选择应有较好的卫生环境,应避开产生烟雾、尘粒、散发有害气体的场所和腐蚀性排放物的工业企业。第二条站址选择应有一定的安全环境,不应选择在易燃、易爆的仓库以及地震带和易受洪水淹灌的地方,应避开断层土坡边缘、古河道及有可能塌方、滑坡、有开采价值的地下矿藏或古迹遗址的地方。第三条站址选择应有较安静的环境,避免在飞机场、火车站以及发生较大震动和较强噪声的工业企业附近设站。第四条局、站址选择时应符合通信安全保密、国防、人防、消防等要求。,接上页,第五条地球站不应设在
12、无线电发射台、变电站、电气化铁道以及具有电焊设备、X光设备等其他电气干扰源附近,地球站周围的电场强度应执行GB 4824.1-1984工业、科学和医疗射频设备无线电干扰允许值的规定。第六条站址选择应保证天线前方的树木、烟囱、塔杆、建筑物、堆积物、金属物等不影响地球站天线的电气特性。要点:1.通信局站选址原则:地质结构比较稳定的地点。避免在例如:频发的地震带、土壤断层带、洪涝等自然灾害影响的地点建通信网“枢纽节点”。,接上页,1.选址原则:工业与卫生环境良好的地点。避免在例如:强噪声、有害的粉尘(气体)超标排放、易燃、易爆生产和存放场地附近建站。局站选址远离大功率干扰源。避免在例如:大功率无线发
13、射塔、输变电设施、产生强脉冲干扰的工业设施以及产生电磁波信号强反射的地形地物(高层建筑、成片水域)附近建设局站。电力供应稳定可靠、交通和通信便捷、自然环境整洁的地点。,2.选址环境:通信局站选址环境 距离距离停车场 10m 20m(枢纽节点)距离铁路或高速公路 100m 800m(枢纽节点)距离飞机场 1600m 8000m(枢纽节点)距离化学工厂中的危险区域、垃圾填埋场 400m 距离军火库 1600m 距离核电站的危险区域 1600m 有可能发生洪水的地区 不应设置机房 地震断层附近或有滑坡危险区域 不应设置机房 高犯罪率的地区 不应设置机房,第三节通信建筑安全(3条),第一条通信建筑的结
14、构安全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特别重要的及重要的通信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一级;2其他通信建筑结构的安全等级为二级。第二条局址内禁止设置公众停车场。第三条在地震区,通信建筑应避开抗震不利地段;当条件不允许避开不利地段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对危险地段,严禁建造特殊设防类(甲类)、重点设防类(乙类)通信建筑,不应建造标准设防类(丙类)通信建筑。,接上页,要点:1.建筑结构安全等级划分为三个等级(一级:重要的建筑物;二级:大量的一般建筑物;三级:次要的建筑物)。至于重要建筑物与次要建筑物的划分,则应根据建筑结构的破坏后果,即危及人的生命、造成经济损失、产生社会影响等的严重程度确定。2.统一建筑内的各种结构
15、构件宜与整个结构采用相同的安全等级,但允许对部分结构构件根据其重要程度和综合经济效果进行适当调整。,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50068-2001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注:对重要的结构,其安全等级应取为一级;对一般的结构;其安全等级宜取为二级;对次要的结构,其安全等级可取为三级。通信网络对社会的影响较大;所以,通信建筑只取一级和二级。,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第四节互联网与软交换网网络安全(5条),第一条核心汇接节点之间必须设置2个或2个以上不同局向的中继电路,不同局向的中继电路必须由不同的传输系统开通。第二条必须保证路由协议自身的安全性,在OSPF、IS-IS、BGP等协议中启用校验和认
16、证功能,保证路由信息的完整性和已授权性。第三条核心汇接节点设备必须实现主控板卡、交换板卡、电源模块、风扇模块等关键部件的冗余配置。第四条软交换网内节点通过IP承载网互连。接入层中不可信任设备必须经SAC代理后接入软交换网。,接上页,第五条软交换网应采取以下安全措施,保障软交换网的安全性:1.防止合法用户超越权限地访问软交换网设备。2.防止非法用户的IP包流入、流出软交换网设备所在局域网。3.防止非法用户对软交换网设备所需的IP承载网资源的大量占用,导致软交换网设备因无法使用IP承载网资源而退出服务。4.防止软交换网元设备之间的IP包的非法监听。5.防止病毒感染和扩散。,接上页,要点:1.网络安
17、全问题主要包括网络安全和用户数据安全两个方面。例如:黑客和病毒程序的攻击,可以导致网络瘫痪,也可能造成网络设备端口的阻塞;另外,也会有非法用户的仿冒、盗用以及超信用抢占资源等安全问题。绝大多数安全隐患可以通过技术手段解决,但安全更重要是管理。2.通信网络的安全除采用中继电路多路由设置的保障措施之外,信息(区域)鉴证与控制(SAC)成为重要的手段之一。,3.软交换控制中心“挂”在IP网络上。软交换的安全隐患来自IP网络。1)IP网络特性对软交换的影响。IP网络(如ChinaNet1)是以基于TCP(UDP)/IP协议的以太网路由器、交换机组成的网络系统,是一个没有质量控制功能的“无政府”系统。它
18、对IP电话的影响主要表现在:网络时延、丢包和数据抖动三个方面。2)非法终端接入。一个软交换系统,除支持本系列IP电话终端接入外,也支持第三方厂家提供的IP电话终端的接入。因为网络是开放的,这就存在一个非本系统的IP话机试图接入该软交换系统,构成非法终端接入问题。3)黑客攻击。黑客是网络上的合法终端,当其破译某网站的管理员密码,就可以恣意修改该网站的数据,使得该网站瘫痪。,接上页,4)病毒感染。病毒感染会造成网络服务器和终端不能正常工作,防止病毒入侵是软交换系统的一个重要安全措施。5)网络“风暴”造成IP网络瘫痪。当大量的广播数据包在网络上无休止地传输时,便形成网络“风暴”。这时网络传输速度极慢
19、,甚至瘫痪。6)开放网络不可预见因素。除以上安全问题外,开放的网络还有许多不可预见的因素。如:网络带宽波动、网络带宽不足、网络时延不均、数据包传输错位、网络硬件故障等等,都会对软交换系统的运行质量造成影响。根本的解决办法就是建立专用的通信IP网络。,接上页,4.相关词条OSPF是基于开放标准的链路状态路由选择协议;属于内部网关路由协议。OSPF适用于大型网络环境,它将自制系统分割成多个小的区域,OSPF的路由器只在内部学习完整的链路状态信息;这种链路状态的路由协议不会产生环路问题(域内路由优于域间路由)。IS-IS是由 ISO 提出的一种路由选择协议。它是一种链路状态(路由器和路由器之间)协议
20、。在该协议中,IS(路由器)负责交换基于链路开销的路由信息并决定网络拓扑结构。IS-IS 类似于 TCP/IP 网络的开放最短路径优先(OSPF)协议。IS-IS 被设计来提供域内或一个区域内的路由。IS-IS与 CLNP(网络连接协议)、ES-IS(主机-路由器通信协议)和 IDRP(域内路由选择协议)协议相结合,为整个网络提供完整的路由选择。,接上页,BGP边界网关协议。BGP是一种不同自治系统的路由器之间进行通信的外部网关协议。边界网关协议常常应用于互联网的网关之间。BGP是一种在自治系统之间动态交换路由信息的路由协议。负责本自治区域和外部的自治区域间的路由可达信息的交换。一个自治系统:
21、是在一个管理机构控制之下的一组路由器,它使用IGP(内部网关协议)和普通度量值向其他自治系统转发报文。,第五节设施安全间距(8条),第一条地球站天线波束与飞机航线(特别是起飞和降落航线)应避免交叉,地球站与机场边沿的距离不宜小于2km。第二条高压输电线不应穿越地球站场地,距35kV及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应大于100m。第三条通信管道与通道应避免与燃气管道、高压电力电缆在道路同侧建设,不可避免时,通信管道、通道与其他地下管线及建筑物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3.0.3(略)的规定。第四条直埋光(电)缆与其他建筑设施间的最小净距应符合表6.2.14(略)的要求。,接上页,第五条架空线路与其它设施接近或交越
22、时,其间隔距离应符合下述规定。1.杆路与其它设施的最小水平净距,应符合表6.4.8-1(略)的规定。2.架空光(电)缆在各种情况下架设的高度,应不低于表6.4.8-2(略)的规定。3 架空光(电)缆交越其它电气设施的最小垂直净距,应不小于表6.4.8-3(略)的规定。第六条光(电)缆线路与强电线路平行、交越或与地下电气设备平行、交越时,其间隔距离应符合设计要求。,接上页,第七条墙壁光缆敷设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1 跨越街坊、院内通路等应采用钢绞线吊挂,其缆线最低点距地面必须符合表7.7.4-1(略)的规定。2 墙壁光缆与其他管线的最小间距必须符合表7.7.4-2(略)的规定。第八条所选择的海底光
23、缆线路路由与其它海缆路由平行时,两条平行海缆之间的距离应不小于二海里(3.704km),与其它设施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要点:1.地球站与强干扰场地的间距2公里,与高压输电线路100米;,接上页,要点:2.通信管道建设与燃气管道、高压电力电缆、其他建筑物的平行净距2米;与规划红线净距1.5米;考虑抢修时留有必要的安全隔距和作业空间,交越净距不能太小;交叉净距因环境条件不同,针对具体情况处理。3.直埋线路、架空线路、海底光缆与其它设施接近或交越时要考虑强电磁干扰、意外事故毁损以及维护方便的各种因素,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1)考虑操作安全架空线路应架设在电力线路的下方位置;为将电磁干扰减到最
24、小,架空线路应与电力线垂直交越。,接上页,要点:3.(2)架空光、电缆线路路由必须考虑垂度对净距的影响。(3)架空光、电缆线路穿越居民区距地面高度不少于5m(考虑最大垂度)。4.海缆登陆点、登陆滩地的路由应严格执行规定。,第六节 通信线路安全埋深(8条),第一条通信管道的埋设深度(管顶至路面)不应低于表6.0.1(略)的要求。当达不到要求时,应采用混凝土包封或钢管保护。第二条进入人孔处的管道基础顶部距人孔基础顶部不应小于0.4m,管道顶部距人孔上覆底部不应小于0.3m。第三条当遇到下列情况时,通信管道埋设应作相应的调整或进行特殊设计:1.城市规划对今后道路扩建、改建后路面高程有变动时。2.与其
25、他地下管线交越时的间距不符合表3.0.3(略)的规定时。3.地下水位高度与冻土层深度对管道有影响时。,接上页,第四条 光缆埋深应符合表6.2.2(略)的规定。第五条 硅芯塑料管道,埋深应根据铺设地段的土质和环境条件等因素按表6.7.2(略)分段确定,且应符合表6.7.3(略)的规定。特殊困难地点可根据铺设硅芯塑料管道要求,提出方案,呈主管部门审定。第六条 水底光(电)缆埋深标准应符合表4.1.7(略)要求。第七条电杆洞深应符合表4.1.2(略)规定,洞深允许偏差不大于50mm。第八条 各种拉线地锚坑深应符合表4.1.3(略)的规定,允许偏差应小于50mm。,接上页,隐蔽工程安全:通信管道、直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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