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安全监理业务培训.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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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建筑工程安全监理业务培训,培训目的,随着清节后各项目全面开工、复工,为了普及建设工程安全监理知识,提高安全监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履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监理职责,促进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及时发现安全问题,更好的监督施工单位消除安全隐患,从而达到最大限度的分散公司及个人安全监理风险的目的。,培训主要内容:,一 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监理单位及注册人员安全职责及相应法律责任。二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 三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 四 安全监理的主要工作程序 五 安全监理资料管理概述,一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的监理 单位及注册人员安全职责及相应法律责任
2、,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工程监理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业整顿,并处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降低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造成重大安全事故,构成犯罪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一)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的;(二)发现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施的;(三)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未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告的;(四)未依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的。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中规定,第五十八条
3、注册执业人员未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责令停止执业3个月以上1年以下;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资格证书,5年内不予注册;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终身不予注册;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建设部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中规定监理单位履行了上述规定的职责,施工单位未执行监理指令继续施工或发生安全事故的,应依法追究监理单位以外的其他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2009.8.2西安地铁一号线金桥工地基坑坍塌事故,致两人死亡的地铁一号线坍塌事故原因查明:基坑开挖支护不到位、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不足、相关人员职责履行不力、较差自然地质和连续降雨施工和监理单位被停止招标两年
4、,青海3.19基坑坍塌事故,8人死亡。施工单位在基坑建设过程中,用于支护边坡打进沙砾层中的锚杆长度不足及注浆孔设置不规范是坍塌的主要原因,施工期处于冻融交替期及施工中的震动是造成坍塌的诱发因素。,北京西西工程支撑体系坍塌事故,2005年9月5日22时左右,在北京市西城区西单地区西西工程4号地项目工地(建筑面积为205276平方米),施工人员在浇筑混凝土时,模板支撑体系突然坍塌,造成6人死亡、21人受伤、2人下落不明的重大事故。该工程建设单位是北京新奥西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总包单位是中国第二十二冶金建设公司,工程监理单位是北京希地环球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总监、监理员3年缓刑。建设部全国通
5、报。,2010.3.14贵阳国际会展中心支撑体系坍塌事故,9死7伤。事故发生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施工单位未按设计方案搭设模板支撑体系,致使支撑体系不稳定,二是工人未经验收就违章施工、浇捣混凝土,三是监管不力,相关单位没有严把方案验收关和过程管理监督关。事故发生前,监理单位已要求该项目停工整改。但为了赶工期,该项目在整改期间仍擅自施工作业,最终导致了事故发生。,2008年10月10日山东淄博塔吊倒塌事故,10月10日上午,山东省淄博市张店区沣水镇刘家村一处施工工地的建筑塔吊突然倒塌,不幸砸上与其相邻的村办幼儿园。事故已造成5名儿童遇难,2名儿童受伤,1名塔吊司机受伤。经初步调查认定,这是一起严
6、重的生产责任事故。公安机关已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控制调查。,2005年3月27日,哈尔滨市一建筑工地正在安装的塔吊突然倒塌,造成2人死亡,1人受伤。中建一局所属单位施工。,2008年12月27日湖南长沙市湖南东方红建设集团上海城19栋项目部建筑施工升降机挂篮坠落事故。造成17死1重伤,2004年9月11日大连温州城建设工地,吊篮坠落事故1死2伤,外装公司在温州城施工现场所使用的吊篮存在没有按使用说明书进行安装,因工作钢丝绳和安全钢丝绳端固定不牢,致使钢丝绳与绳卡夹脱扣(抽签),导致吊篮一端坠地。是造成作业人员伤亡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内、外装修存在交叉作业,可能发生人员伤亡事故的危险性认识不足,没有
7、要求外装公司在进行外墙吊蓝作业时,必须在地面设立防止其它作业人员进入危险区域的警戒措施和指派专人在现场进行监护。没有及时采取措施封堵吊篮下的通道。是造成此起死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也是造成此起死亡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监理公司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14条“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的规定,没有认真履行工程监理的职责。,二 施工准备阶段的安全监理(一)施工准备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主要内容 1 审查施工现场及毗
8、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的专项保护措施。1.1 监理工程师应参加建设单位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地上、地下管线资料和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的移交,并在移交单上签字。1.2 开工前,监理工程师应审查施工单位制定的对毗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等专项保护措施,总监理工程师在工程技术文件报审表上签署意见。当专项保护措施不满足要求时,总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单位修改后重新报批。,2 核查施工单位的企业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检查总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的安全协议签订情况。3 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主要审查以下内容:3.1 安全技术措施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3.
9、2 应编制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一览表及相应的专项施工方案,并且符合有关规定;如果分阶段编制,应有编制计划;3.3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情况;3.4 冬期、雨季等季节性安全施工方案的制定应符合规范要求;3.5 施工总平面布置应符合有关安全、消防的要求;3.6 总监理工程师认为应审核的其他内容。,4 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主要审查以下内容:4.1.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批准签署齐全有效;4.2.专项施工方案的内容应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4.3.应组织专家论证的,已有专家书面论证审查报告,论证审查报告的签署齐全有效;4.4.专项施工方案应根据专家论证审查报告中提
10、出的结论性意见进行完善。,5 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5.1 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建立应符合有关规定,安全管理目标应明确并符合合同的约定;5.2 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5.3 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全有效;5.4 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数量应符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其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应齐备有效6 核查施工单位现场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记录。,(二)第一次工地会议 1 第一次工地会议应有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参加。2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汇报施工准
11、备工作时,应包括现场安全生产的准备情况(三)安全监理交底 1 安全交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主持。2 参加安全监理交底的人员应包括:2.1.施工单位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及有关的安全管理人员;2.2.项目监理部总监理工程师及有关的监理人员。3.安全监理交底的主要内容 3.1 明确本工程适用的国家和本地区有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3.2 阐明合同约定的参建各方安全生产的责任、权利和义务;3.3 介绍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内容;3.4 介绍施工阶段安全监理工作的基本程序和方法;3.5 提出有关施工安全资料报审及管理要求。,4.项目监理部应编制施工安全监理交底会议纪要,并经与
12、会各方会签后及时发出。(四)核查开工条件 项目监理部核查开工条件时,安全监理人员应核查施工单位安全生产准备工作是否达到开工条件,并在工程开工 复工报审表审查意见一栏中签署意见。三 施工阶段的安全监理(一)施工过程中安全监理方法及要求 1 日常巡视 监理人员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时,应检查安全防护情况并做好记录;针对发现的安全问题,按其严重程度及时向施工单位发出相应的监理指令,责令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2 安全检查 2.1.安全监理人员应按安全监理方案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查结果应写入项目监理日志;2.2 项目监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每周组织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临时用电、起重机械、脚手架、施工防汛、消防
13、设施等安全检查,并派人参加;,2.3.项目监理部应组织相关单位进行有针对性的 安全专项检查,每月不少于1次;2.4.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项目监理部应及时发出书面监理指令。3 监理例会 在定期召开的监理例会上,应检查上次例会有关安全生产议决事项的落实情况,分析未落实事项的原因,确定下一阶段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容,明确重点监控的措施和施工部位,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4 安全专题会议4.1.总监理工程师必要时应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主持,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及相关单位人员参加;4.2.监理人员应做好会有记录,及时整理会议纪要;4.3.会
14、议纪要应要求与会各方会签,及时发至相关各方,并 有签收手续。,5 监理指令 在施工安全监理工作中,监理人员通过日常巡视及安全检查,发现违规施工和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立即发出监理指令。监理指令分为口头指令、工作联系单、监理通知、工程暂停令四种形式。5.1.口头指令 监理人员在日常巡视中发现施工现场的一般安全事故隐患,凡立即整改能够消除的,可通过口头指令向施工单位管理人员予以指出,监督其改正,并在监理日记中记录。5.2.工作联系单 如口头指令发出后施工单位未能及时消除安全事故隐患,或者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应发出工作联系单,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并在项目监理部日志中记录
15、。5.3.监理通知 当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后,安全监理人员认为有必要时,总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应及时签发有关安全的监理通知,要求施工单位限期整改并限时书面回复,安全监理人员按时复查整改结果。监理通知应抄报建设单位,5.4.工程暂停令 当发现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签发工程暂停令,暂停部分或全部在施工程的施工,并责令其限期整改;经安全监理人员复查合格,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复工。6 监理报告6.1.项目监理部应每月总结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的情况,并写入监理月报,向建设单位报告;6.2.总监理工程师在签发工程暂停令后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6.3.对施工单位拒不执行工程暂停令的
16、,总监理工程师应向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报告;必要时应填写安全隐患报告书(附表5),向工程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同时报告建设单位.,6.4.在安全监理工作中,针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状况,结合发出监理指令的执行情况,总监理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时,可编写书面安全监理专题报告,交建设单位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二)施工阶段安全监理的主要内容 1 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体系的运行,并将检查 情况记入项目监理日志。1.1.每天检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到岗情况;1.2.抽查特种作业人员及其他作业人员的上岗资格;1.3.检查施工单位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检查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的执行情况;1.4.检
17、查施工单位对进场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记录;1.5.抽查施工前工程技术人员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记录。,2 检查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和专项施工方案的落实情况。3 检查施工单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情况。4 审查施工单位填报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申请表,签发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支付证书。5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时应按规定程序上报。(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1 项目监理部应指派专人负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监理。2 监理工程师应依据专项施工方案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检查。3 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安全监理人员应按照安全监理实施细则中明
18、确的检查项目和频率进行安全检查,每周不少于2次;监理员每日应重点进行巡视检查;监理人员应详细记录检查过程。4 监理人员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发出监理指令并督促整改,必要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的有关规定:第二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组织设计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一)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三)模板工程;(四)起重吊装工程;(五)脚手架工程;(六)拆除、爆破工程;(
19、七)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对前款所列工程中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介绍 建质【2009】87号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基坑支护、降水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 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二、土方开挖工程 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三、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
20、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15kN/m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四、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采用起重机械进行安装的工程。(三)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五、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四)吊篮脚手架工程。(五)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六)新型及异型脚手架工程。,六、拆除、爆破
21、工程(一)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二)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七、其它(一)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人工挖扩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顶管及水下作业工程。(五)预应力工程。(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 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一、深基坑工程(一)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一)工具式模板工程
22、: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二)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及以上。(三)承重支撑体系: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三、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一)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二)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四、脚手架工程(一)搭设高度50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二)提升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升脚手架工程。(三)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
23、程。五、拆除、爆破工程(一)采用爆破拆除的工程。(二)码头、桥梁、高架、烟囱、水塔或拆除中容易引起有毒有害气(液)体或粉尘扩散、易燃易爆事故发生的特殊建、构筑物的拆除工程。(三)可能影响行人、交通、电力设施、通讯设施或其它建、构筑物安全的拆除工程。(四)文物保护建筑、优秀历史建筑或历史文化风貌区控制范围的拆除工程。,六、其它(一)施工高度50m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二)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三)开挖深度超过16m的人工挖孔桩工程。(四)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五)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及尚无相关技
24、术标准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条款摘要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前编制专项方案;对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方案进行论证。第六条建筑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编制。其中,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深基坑工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等专业工程实行分包的,其专项方案可由专业承包单位组织编制。,第七条专项方案编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概况、施工平面布置、施工要求和技术保证条件。(二)编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标准、规范及图纸(国标图集)、施工组织设计等。(三)施
25、工计划:包括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与设备计划。(四)施工工艺技术:技术参数、工艺流程、施工方法、检查验收等。(五)施工安全保证措施: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六)劳动力计划: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七)计算书及相关图纸。第八条 专项方案应当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实行施工总承包的,专项方案应当由总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及相关专业承包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不需专家论证的专项方案,经施工单位审核合格后报监理单位,由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审核签字。,第九条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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