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计防火规范.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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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三章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一、术 语,建筑设计规范,耐火极限对任一建筑构件按时间一温度标准曲线进行耐火试验,从受到火的作用时起,到失去支持能力或完整性被破坏或失去隔火作用时为止的这段时间,用小时表示。,建筑高度建筑高度为建筑物室外地面到其屋面面层(平屋面)或檐口(坡屋面)的高度。屋顶上的了望塔、冷却塔、水箱间、微波天线间、电梯机房、排风和排烟机房以及楼梯出口小间等不计入建筑高度和层数内(建筑物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的顶板面高出室外地面不超过1.5m者,不计入层数内)。,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规范,地下室房间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的
2、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一半者。,半地下室房间地坪面低于室外地坪面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1/3,且不超过1/2者。,高层工业建筑高度超过24m的两层及两层以上的厂房、库房。,重要的公共建筑性质重要、人员密集、发生火灾后损失大、影响大、伤亡大的公共建筑物。如省、市级以上的机关办公楼,电子计算机中心,通讯中心以及体育馆、影剧院、百货楼等。,封闭楼梯间设有能阻挡烟气的双向弹簧门的楼梯间。高层工业建筑的封闭楼梯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防烟楼梯间在楼梯间入口处设有前室(面积不小于6m2,并设有防排烟设施)或设专供排烟用的阳台、凹廊等,且通向前室和楼梯间的的门均为乙级防火门的楼梯间。,防火门建筑物中,一定时间内能阻
3、挡烟气进入及火势蔓延的设施,分三种,甲级防火门:耐火极限为1.2h乙级防火门:耐火极限为0.9h丙级防火门:耐火极限为0.6h,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规范,难燃烧体用难燃烧材料做成的构件或用燃烧材料做成而用非燃烧材料做保护层的构件。难燃烧材料系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难起火、难微燃、难炭化,当火源移走后燃烧或微燃立即停止的材料。如沥青混凝土、经过防火处理的木材、用有机物填充的混凝土和水泥刨花板等。,非燃烧体用非燃烧材料做成的构件。非燃烧材料系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不起火,不微燃、不炭
4、化的材料。如建筑中采用的金属材料和天然或人工的无机矿物材料。,燃烧体用难燃烧材料做成的构件或用燃烧材料做成而用非燃烧材料做保护层的构件。难燃烧材料系指在空气中受到火烧或高温作用时难起火、难微燃、难炭化,当火源移走后燃烧或微燃立即停止的材料。如沥青混凝土、经过防火处理的木材、用有机物填充的混凝土和水泥刨花板等。,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下列新建、扩建和改建的工业与民用建筑:1.九层及九层以下的住宅(包括底层设置商业服务网点的住宅)和建筑高度不超过24m的其他民用建筑以及建筑高度超过24m的单层公共建筑;2.单层、多层和高层工业建筑;3.地下民用建筑。本规范不适用于炸药厂(库)、花炮厂(库)、无
5、窗厂房、人民防空工程、地下铁道及其他地下非民用建筑、炼油厂和石油化工厂的生产区。,建筑设计规范,三、民用建筑防火规范,(一)民用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面积 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分为四级,建筑设计规范,1.建筑的耐火等级、层数、长度和面积应满足下表:,建筑设计规范,注:重要的公共建筑应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商店、学校、食 堂、菜市场如采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有困难,可采用三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建筑物的长度,系指建筑物各分段中线长度的总和。如遇有不规则的平面而有各种不同量法时,应采用较大值。建筑内设置自动灭火系统时,每层最大允许建筑面积可按本表增加一倍。局部设置时,增加面积可按该局部面积一
6、倍计算。防火分区间应采用防火墙分隔,如有困难时,可采用防火卷帘和水幕分隔。托儿所、幼儿园及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应独立建造。当必须设置在其他建筑内时,宜设置独立的出入口。,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规范,2.歌舞厅、录像厅、夜总会、放映厅、卡拉OK厅(含具有卡拉OK功能的餐厅)、游艺厅(含电子游艺厅)、桑拿浴室(除洗浴部分外)、网吧等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以下简称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宜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建筑内的首层、二层或三层的靠外墙部位,不应设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当必须设置在建筑的其他楼层时,尚应符合下列规定:A.不应设置在
7、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 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B.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C.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对于地下房间、无窗房间或有固定窗扇的 地上房间,以及超过20m且无自然排烟的疏散走道或有直接自然通 风、但长度超过40m的疏散内走道,应设机械排烟设施。,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规范,3.建筑物内如设有上下层相连通的走马廊、自动扶梯等开口部位时,应 按上、下 连通层作为一个防火分区,其建筑面积之和不宜超过本规范规定。,注:多层建筑的中庭,当房间、走道与中庭相通的开口部位,设有可自动关闭的乙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与中庭相通的过
8、厅、通道等处,设有乙级防火门或防火卷帘;中庭每层回廊设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以及封闭屋盖设有自动排烟设施时,可不受本条规定限制。,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规范,(二)民用建筑的防火间距,建筑设计规范,建筑设计规范,(三)民用建筑的安全疏散,1.公共建筑,(1)公共建筑和通廊式居住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不应少于两个,但符合下列 要求的可设一个:,A.一个房间的面积不超过6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时,可设一个门;位于走道尽端的房间(托儿所、幼儿园除外)内由最远一点到房门口的直线距离不超过14m,且人数不超过80人时,也可设一个向外开启的门,但门的净宽不应小于1.40m。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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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筑设计 防火 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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